日喀则市行政诉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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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喀则日喀则市行政诉讼律师常年代理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处罚应对、信息公开申请等案件,西藏日喀则日喀则市行政诉讼律师代理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限制人身自由、责令停产停业、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没收财物、颁发许可、违法行使职权国家赔偿等行政行为不服引起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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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喀则市行政诉讼律师法律咨询
·你好我咨询一下盗窃罪怎么判刑
·您好,我这里有个问题想请教一下,我觉得自"41253101l"""被骗了,去十二月在**看到一个招聘信息,工作待遇情况都描述的不错,去到之后还是招聘的样子,说了他们的待...
·进厂口头谈好来上班,未签订过劳动合同7号上班,怀孕了本来口头辞职5号;现在好开始不上班1号找过老板口头反应情况,老板同意了不去上班。现在财务说扣当月工0%,真的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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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办了一张健身会所的预付卡,因工作原因至今没有消费过,现在要求要求退卡,被拒,理由是优惠卡不退不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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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险赔偿金被老板在持卡人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取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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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分居两,有结婚证,大的孩子残疾,现第二小孩生病住院,犯左肾腺瘤子,妈妈贵州的,现在不理不问,电话通知不接,短信通知叫来照顾,不来,请问这种情况可以向法院起诉吗,急,...
·分居三年了   想协议离婚   但是男方不同意离婚   这样我起诉可以直接判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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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情况是这样的。我对象是二婚。我是头婚,结婚三年多了,我对象当时是他前妻起诉离婚,协议内容是有一子,抚养权在我对象这里,抚养费我对象自行承担,现在想起诉对方,让对方...
·我是劳务派出工,公司每个月都把交社保的钱打给了劳务公司,劳务公司却没有给我交社保,我该怎么办."w990mamt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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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15日老板A(之前在他这里工作过一点时间,当时也在他新的公司上班)找到我,让我帮个忙,他和另外一个老板B(两个人一起经营的这个公司)因为资金周转去找人借钱...
·您好,这是关于土地问题,本因我是在农村的,我们农村的水井都是自己挖的,由于我家庭挖的水井靠近别人家的土地,用已经有15年了,现在人家说这水井归他们。
·你好,别人借钱,写了借条并且按了手印,借条上写了还款期限,现在我想提前起诉他,同时他也是欠着银行的钱,我怕银行先起诉了他,那么就没有钱还我了,要起诉的话怎么提前起诉
·老宅基地被征用,户口不在老家能得到赔偿吗?
·70岁老人因工作问题断了四根肋骨骨折如何跟对方申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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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摩托车自己摔伤没有第三方医保能报销
·魏律师你好。我也姓魏。我在厂里受了工伤。不懂法律劳动法也受到厂里的蒙骗。因为是我主动辞职。所以说我现在是九级残废,只能拿到4万多块钱。厂里边也不愿意搭理我,我想请你帮助...
·我是名电工,一个私人老板以招工的借口把我"43059297l"""身份和电工证盗用了几个月。我想问对方把我的身份证和电工证没经我本人同意而拿去做商业活动,我能要求对方停...
·你好,请问外地人离婚能在王江泾起诉离婚?.
·发票总金额一万一,现金支付五千,医保支付五千,这张发票报销的时候应报销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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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去年12月6号放出来的里面剩下的钱为什么到现在还不能提出
·现有当事人于7月9日因涉嫌电信诈骗刑事拘留于淳安看守所,现要申请取保候审。
 日喀则市行政诉讼律师法律常识
·工伤私了协议低于法定标准的效力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协议中合并处理工伤保险待遇损害赔偿十分常见。一些用人单位为了尽快一次性解决工伤赔偿纠纷,在发生工伤事故后,积极促成工伤"私了"。特别是在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的情形下,大多用人单位均十分和极寻求与劳动者协商解决工伤赔偿;大多数劳动者亦不愿历经漫长的仲裁和诉讼程序、希望一次性尽快拿到补偿。但是不少劳动者签订赔偿协议后,往往又会以协议赔偿数额过低为由.请求认定协议无效或者予以撤销。根据工伤保险规定。职工遭受工伤后可以依法获得工伤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工伤护理费;工伤致残后,能够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离婚房产赠与合同中房产赠与的情形有哪些?
    离婚房产赠与合同中房产赠与的情形有哪些?一、离婚诉讼中有关房产赠与能否撤销?(一)赠与婚姻关系相对方1、离婚协议约定赠与。由于离婚协议主要是为解除双方婚姻关系的目的而设,约定一方将自己婚前的个人房产归对方所有,可视为是一种以解除双方身份关系为条件的赠与协议。因此,该种赠与带有确定的条件,且该条件具有道德义务性质。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第二款,具有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当离婚协议签订后双方夫妻关系得以解除,赠与的条件已经成就,依法不能随意撤销。2、婚内约定赠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

·在哪些情形下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在哪些情形下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目前我国认定合同无效的法律依据主要是《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和《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由于社会活动的复杂多样,《民法通则》和《合同法》对于合同效力的认定仅仅是规定了认定标准,但涉及到具体的合同,还需要结合相关司法解释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来认定。下面主要就可能导致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进行分析:(一)因签订合同主体不适格致使房屋租赁合同无效: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权代理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越权代理人签订又未经追认的房屋租赁合同。(二)因租赁的房屋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致使服务租赁合同无效:1、违法违章建筑的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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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父母出钱买的房,离婚后怎么分
    房价太高,导致很多年轻人买房都会让父母出资,特别是在年轻人结婚的时候需要购置新房。如果发生离婚的现象,就需要对房产进行分割,那么女方父母出钱买的房,离婚后怎么分?我们在下文解答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女方父母出钱买的房,离婚后怎么分1、不管婚前婚后,如果由父母出资买的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则认定为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女方父母出现买的房,登记在夫妻名下,表示将房子的一半权利赠于给你,作为你们夫妻二人共同共有.二、离婚房产分割(一)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属一方的婚前财产。《民法典》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

·总公司签订的合同分公司实施可以吗?
    总公司签订的合同分公司实施可以吗?这样做是可以的,现实中也有不少这样操作的。分公司并不是独立的法人主体,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展开经营。公司如为公司法上所要求的分公司:无独立法人资格,有工商颁发的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法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但分公司有对外签署合同的权利。所以,分公司可以对外签订合同、收款、开发票。但法律后果由总公司承担。但合同是由总公司签署,合同相对人就是总公司,所以很多企业不愿意付款给分公司,或者由分公司开票。分公司也可以开发票,但是合同也要以分公司名义签订。只要到当地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登记,并在所在地纳税。总公司管理分公司,对所属分公司在生产经营、资金调度、人事管理等...

·我们现在的生活当中很多的离婚案例
    我们现在的生活当中很多的离婚案例,我们对于离婚的事情可以用屡见不鲜这个词来形容了。对于离婚我们国家规定的是有两种方式的,其中起诉离婚是比较常见的。起诉离婚指的是其中一方对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离婚方式。那么怎么单方面起诉离婚?单方起诉离婚程序,由以下几个阶段进行(1)起草起诉状,其内容有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及现住址、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即证明婚姻关系的材料、感情已经破裂的材料、对方有过错的材料等,可以自己收集也可以申请法院收集。(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一般来说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被...

·老公贩毒夫妻共同财产会被没收吗
    老公贩毒夫妻共同财产会被没收吗一、老公贩毒夫妻共同财产会被没收吗老公贩毒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他个人的那一部分被没收。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应有的财产。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包括属于犯罪分子本人实际所有的财产及与他人共有财产中依法应得的份额。对共有财产中属于其他人的那一部分是不能没收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九条,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

·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吗
    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吗在劳动争议案件处理过程中,劳动仲裁是劳动诉讼的必经程序,但它并不是解决劳动争议所有方式的必经途径。《劳动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此可见,劳动争议仲裁是劳动争议诉讼的法定前置程序,即“先裁后审”制,劳动争议当事人须首先将争议提交劳动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仲裁裁决后,如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应在收到裁决书后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未经仲裁而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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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拍卖出让方式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土地拍卖出让方式的程序是怎么样的?土地出让的方式有很多种,如拍卖、招标等,但我们今天主要为您分析的是土地拍卖,办理土地拍卖需要很多流程,但是很多人不熟悉这一情况,所以,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土地拍卖出让方式的程序是怎么样的?,希望对您有所帮助。1、拍卖土地使用权,应发布拍卖公告,拍卖公告应在拍卖开始前20日发布。因特殊情况需要更改、补充或撤回公告的,按本规则第条规定处理,并在拍卖日不少于3日前告知当事人。2、拍卖公告发出后,竞买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拍卖人提出书面竞买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并提交下列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证明;(3)法定代表人的...

·关于劳动合同签订通知要在多久内放给员工
    关于劳动合同签订通知要在多久内放给员工一、关于劳动合同签订通知要在多久内放给员工?《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关于劳动合同签订通知要在一个月之内发放给员工,员工入职签订劳动合同应该在一个月内,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员工双倍工资。不签劳动合同的风险:1、未签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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