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律师
服务范围·衢州衢江区行政诉讼律师常年代理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处罚应对、信息公开申请等案件,浙江衢州衢江区行政诉讼律师代理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限制人身自由、责令停产停业、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没收财物、颁发许可、违法行使职权国家赔偿等行政行为不服引起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
·衢江区行政诉讼律师业务范围:衢江区行政律师,衢江区行政诉讼律师,衢江区国家赔偿律师,衢江区民告官律师,衢江区行政法律师,衢江区行政许可律师,衢江区行政处罚律师,衢江区行政复议律师,衢江区政府打官司律师行政诉讼,民告官,政府不作为,行政复议,告政府
·衢江区行政诉讼律师业务范围:衢江区行政律师,衢江区行政诉讼律师,衢江区国家赔偿律师,衢江区民告官律师,衢江区行政法律师,衢江区行政许可律师,衢江区行政处罚律师,衢江区行政复议律师,衢江区政府打官司律师行政诉讼,民告官,政府不作为,行政复议,告政府
| 免费法律咨询点此进入>>> | ![]() 13059797949(郑律师) 13905708760(黄律师) |
衢江区行政诉讼律师法律咨询·朋友欠债4年没还,没对方信息,没借条,只有对方姓名,手机号
·小孩子在学校牙齿碰断该怎么办
·未成年人游戏充值
·衢江区行政诉讼律师: 13059797949(郑律师) 13905708760(黄律师)
·昨天下午3.30分一审开庭,他本人是家属叫回来的,回来去的本地海阳所自首的,每隔三个月去一次,一年多以后,被同伙供出,考虑自首是不是应该减刑
·2008年的时候,村里一家人挖鱼塘,通过村xx作担保,占用我的稻田,旱田,还有山场。后来村xx换人了,答应我家的赔偿迟迟没有到位。现在和挖鱼塘的那一家就赔偿问题一直没能...
·请帮我联系教育改造科 我曾在四会监狱服刑.去年刑满释放.今年报名参加广东自学考试.因以前是在监狱报的名.所以不知道我的准考密码.没有手...
·您好,请问一哈,自己耕地还没被征用就被别人强安水管复盖占用,该怎样叫对方陪偿,谢谢。
·我想离婚不知道怎么走程序
·衢江区行政诉讼律师: 13059797949(郑律师) 13905708760(黄律师)
·借朋友五仟块钱,一直不还
·九十年代政策性破产的国有工业企业职工,现在能不能申请办理当时的提前5年退休的政策
·想找律師協助辦理上海的房產繼承
·感情破裂,有两个儿子,大的3岁,小的10个月想离婚
·离婚,14年起诉过一次,因为孩子没离成,这些年我一直在外面,没有回家,再次起诉离婚
·衢江区行政诉讼律师: 13059797949(郑律师) 13905708760(黄律师)
·由于和老人不和常常增吵于是到新城坝、切城里组我妹家买了块地现如今有四年了盖了二十来个平方的石民瓦房和侧所洗澡间一间、用净了我所有的钱、前天来了一帮人来测量土地说要建腿装...
·第二看守所牛山看守所的邮政编码是多少
·我和室友一起报的名交了钱,等到我们考了科目一后,去学车时,发现报的汉达驾校早就不再那个地方了,我们找驾校客服,结果把我们微信都拉黑了,电话也打不通,打教练电话,教练说不...
·如何写起诉书
·找房产律师,打退房官司。要求有相关案例。
·衢江区行政诉讼律师: 13059797949(郑律师) 13905708760(黄律师)
·我是一名公务员,由于没给我奖金,所以询问单位xx,他们开始不认可有年终奖。后来现任xx又讲她不知道前件xx没给我奖金的事情。想找他们协商解决。他们告诉没诀补,让我起诉让...
·安徽省界首市xx集镇谢x行政村谢xx欠我18000元想起诉
·企业发行债券网下配售需要支付发行费用吗
·你好宁夏固原看守所的电话是多少啊
·在看守所发生冲突被人殴打,耳朵有点听不清,鼻梁有点痛,现在是取保候审,怎么维权!
·衢江区行政诉讼律师: 13059797949(郑律师) 13905708760(黄律师)
·白山市拘留所电话是什么
·网上赌石被骗。可以追回款吗?
·小孩子在学校牙齿碰断该怎么办
·未成年人游戏充值
·衢江区行政诉讼律师: 13059797949(郑律师) 13905708760(黄律师)
·昨天下午3.30分一审开庭,他本人是家属叫回来的,回来去的本地海阳所自首的,每隔三个月去一次,一年多以后,被同伙供出,考虑自首是不是应该减刑
·2008年的时候,村里一家人挖鱼塘,通过村xx作担保,占用我的稻田,旱田,还有山场。后来村xx换人了,答应我家的赔偿迟迟没有到位。现在和挖鱼塘的那一家就赔偿问题一直没能...
·请帮我联系教育改造科 我曾在四会监狱服刑.去年刑满释放.今年报名参加广东自学考试.因以前是在监狱报的名.所以不知道我的准考密码.没有手...
·您好,请问一哈,自己耕地还没被征用就被别人强安水管复盖占用,该怎样叫对方陪偿,谢谢。
·我想离婚不知道怎么走程序
·衢江区行政诉讼律师: 13059797949(郑律师) 13905708760(黄律师)
·借朋友五仟块钱,一直不还
·九十年代政策性破产的国有工业企业职工,现在能不能申请办理当时的提前5年退休的政策
·想找律師協助辦理上海的房產繼承
·感情破裂,有两个儿子,大的3岁,小的10个月想离婚
·离婚,14年起诉过一次,因为孩子没离成,这些年我一直在外面,没有回家,再次起诉离婚
·衢江区行政诉讼律师: 13059797949(郑律师) 13905708760(黄律师)
·由于和老人不和常常增吵于是到新城坝、切城里组我妹家买了块地现如今有四年了盖了二十来个平方的石民瓦房和侧所洗澡间一间、用净了我所有的钱、前天来了一帮人来测量土地说要建腿装...
·第二看守所牛山看守所的邮政编码是多少
·我和室友一起报的名交了钱,等到我们考了科目一后,去学车时,发现报的汉达驾校早就不再那个地方了,我们找驾校客服,结果把我们微信都拉黑了,电话也打不通,打教练电话,教练说不...
·如何写起诉书
·找房产律师,打退房官司。要求有相关案例。
·衢江区行政诉讼律师: 13059797949(郑律师) 13905708760(黄律师)
·我是一名公务员,由于没给我奖金,所以询问单位xx,他们开始不认可有年终奖。后来现任xx又讲她不知道前件xx没给我奖金的事情。想找他们协商解决。他们告诉没诀补,让我起诉让...
·安徽省界首市xx集镇谢x行政村谢xx欠我18000元想起诉
·企业发行债券网下配售需要支付发行费用吗
·你好宁夏固原看守所的电话是多少啊
·在看守所发生冲突被人殴打,耳朵有点听不清,鼻梁有点痛,现在是取保候审,怎么维权!
·衢江区行政诉讼律师: 13059797949(郑律师) 13905708760(黄律师)
·白山市拘留所电话是什么
·网上赌石被骗。可以追回款吗?
衢江区行政诉讼律师咨询解答·是违法的,可以不履行。 秦卫东
衢江区行政诉讼律师法律常识·在我国回迁房有大产权的吗?
在我国回迁房有大产权的吗?拆迁的是商品房,回迁房自然是应当商品房。拆迁的是集体土地上的私房,或者是经济适用房,回迁房的性质一般不是商品房。回迁房最终确认的产权性质,具体有以下三种情形:第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社保是否需要缴纳?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社保是否需要缴纳?非全日制用工需要单位交社会保险。根据我国《劳动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宗旨,按照我国劳动者社会保险的参保原则,不管是全日制用工还是非全日制用工,单位必须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尤其是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否则出现需要社会保险报销事宜,用人单位要承担相应责任。1、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原则上参照个体工商户的参保办法执行。对于已参加过基本养老保险和建立个人账户的人员,前后缴费年限合并计算,跨统筹地区转移的,应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的转移、接续手续。符合退休条件时按国家规定计发基本养老金。2、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以...
·交通肇事罪在斑马线上能判缓刑吗?
不少驾驶员早驾驶过程中,有时会醉驾,有时会闯红灯,有时会超车等等,这些驾驶员不遵守交通法规的行为,会增加发生交通意外事故的概率,不同的违章规定的处罚是不同的,根据司法规定,交通肇事罪在斑马线上能判缓刑吗?一、交通肇事罪在斑马线上能判缓刑吗?不一定,要根据犯罪的构成要件综合分析,首先分析是否构成犯罪,例如是由于汽车质量问题导致的制动系统故障而撞死人的,属于意外车主不承担刑事责任,其次就算构成犯罪也要具体分析构成什么罪,一般可以构成的犯罪有过失致人死亡罪,故意杀人罪,交通肇事罪,危害公共安全罪不同罪的量刑标准是不一样的,要具体案件具体分析。二、缓刑的条件: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
·衢江区行政诉讼律师: 13059797949(郑律师) 13905708760(黄律师)
·解除劳动合同职工退休明身份如何证明?
解除劳动合同职工退休明身份如何证明?写清楚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的内容就可以了。二、员工快要退休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用人单位一般不能解除,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法定自动延期应当理解为劳动合同期限的自动变更,即事实形成而不需要通过双方再续签劳动合同予以确认。自动顺延期间应当理解为在原劳动合同期限之内。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第(5)款规定:劳动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第41条第(2)款规定: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需要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用...
·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 缓刑的条件是什么?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都遭受交通肇事而导致人身受到侵害,此时权益受到侵害的主体,可以向司法机关提出诉讼请求,检察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必须按照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机芯判处刑罚,此时,代理律师在确定满足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缓刑的条件之后,可以提出缓刑请求。一、缓刑的条件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二、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和老婆离婚财产怎么分
和老婆离婚财产怎么分夫妻离婚财产分配,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到第一千零六十五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即如果财产一旦约定是夫妻共同所有...
·郑州土地使用证未过户费用是多少
我们拥有土地的使用权,唯一的法律凭证是获得该土地的土地使用证。为了促进社会的经济发展,促进土地的流转,我们可以实施土地过户,这样就可以通过市场的流转来充分利用土地,合理配置土地的资源。那么,如果我们遇到郑州土地使用证未过户费用是多少呢?我们将为您介绍。一、土地使用证概念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土地使用证内各项数据和编号,如单位名称、四至、土地数量、位置、土地变更等,必须与土地登记...
·申请土地使用证材料有哪些
在我国,如果像修建房子或者的进行农作物的种植,那么必须得获得土地的使用权,当然要合法的使用土地,就必须向我国相关部门去申请土地的使用证。对于很多人来说,都不了解申请土地使用证材料需要包括些什么。接下来我们将针对这个问题为您详细介绍,赶快了解一下吧。一、申请土地使用证材料有哪些?《国有土地使用证》的申请材料需要提交如下的材料:1、土地登记申请书;2、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户籍证明;3、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材料(政府材料);4、初始登记颁发的土地证书;5、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6、建设用地批准书(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7、批准用地缴税费发票或有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付凭证。二...
·衢江区行政诉讼律师: 13059797949(郑律师) 13905708760(黄律师)
·女方吸毒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是怎样的?
女方吸毒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是怎样的?《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根据法律的规定,只有过错方有上述法定情节,无过错方提起赔偿请求,法院才可能会支持。而吸毒并不在此列,所以即便因为一方吸毒而离婚,在财产分割上也与普通的离婚并没有区别。二、离婚后财产怎么分割?一般情况下婚前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后共同财产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称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和支配。夫妻共同财产主要...
·未成年人在很多事情上有自己做决定的权利
未成年人在很多事情上有自己做决定的权利,并且家长在平时的生活当中很多关键的事情不能忽略孩子本身的感受。有些夫妻因为离婚争夺孩子抚养权千方百计的寻求各种有利于自己的证据,双方甚至从头到尾都没有征询过孩子到底愿意跟谁。下面我们要给您介绍的就是,离婚时争取抚养权的有利证据是什么?离婚时争取抚养权的有利证据是什么?(一)证明有能力抚养子女的证据1、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应提交工资单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证明,或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这些证据都有利于法庭判决认为你能给孩子更好的居住环境和成长环境;2、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亲或母亲生活的相关证明,毕竟不论外部环境如何...
在我国回迁房有大产权的吗?拆迁的是商品房,回迁房自然是应当商品房。拆迁的是集体土地上的私房,或者是经济适用房,回迁房的性质一般不是商品房。回迁房最终确认的产权性质,具体有以下三种情形:第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社保是否需要缴纳?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社保是否需要缴纳?非全日制用工需要单位交社会保险。根据我国《劳动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宗旨,按照我国劳动者社会保险的参保原则,不管是全日制用工还是非全日制用工,单位必须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尤其是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否则出现需要社会保险报销事宜,用人单位要承担相应责任。1、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原则上参照个体工商户的参保办法执行。对于已参加过基本养老保险和建立个人账户的人员,前后缴费年限合并计算,跨统筹地区转移的,应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的转移、接续手续。符合退休条件时按国家规定计发基本养老金。2、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以...
·交通肇事罪在斑马线上能判缓刑吗?
不少驾驶员早驾驶过程中,有时会醉驾,有时会闯红灯,有时会超车等等,这些驾驶员不遵守交通法规的行为,会增加发生交通意外事故的概率,不同的违章规定的处罚是不同的,根据司法规定,交通肇事罪在斑马线上能判缓刑吗?一、交通肇事罪在斑马线上能判缓刑吗?不一定,要根据犯罪的构成要件综合分析,首先分析是否构成犯罪,例如是由于汽车质量问题导致的制动系统故障而撞死人的,属于意外车主不承担刑事责任,其次就算构成犯罪也要具体分析构成什么罪,一般可以构成的犯罪有过失致人死亡罪,故意杀人罪,交通肇事罪,危害公共安全罪不同罪的量刑标准是不一样的,要具体案件具体分析。二、缓刑的条件: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
·衢江区行政诉讼律师: 13059797949(郑律师) 13905708760(黄律师)
·解除劳动合同职工退休明身份如何证明?
解除劳动合同职工退休明身份如何证明?写清楚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的内容就可以了。二、员工快要退休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用人单位一般不能解除,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法定自动延期应当理解为劳动合同期限的自动变更,即事实形成而不需要通过双方再续签劳动合同予以确认。自动顺延期间应当理解为在原劳动合同期限之内。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第(5)款规定:劳动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第41条第(2)款规定: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需要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用...
·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 缓刑的条件是什么?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都遭受交通肇事而导致人身受到侵害,此时权益受到侵害的主体,可以向司法机关提出诉讼请求,检察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必须按照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机芯判处刑罚,此时,代理律师在确定满足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缓刑的条件之后,可以提出缓刑请求。一、缓刑的条件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二、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和老婆离婚财产怎么分
和老婆离婚财产怎么分夫妻离婚财产分配,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到第一千零六十五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即如果财产一旦约定是夫妻共同所有...
·郑州土地使用证未过户费用是多少
我们拥有土地的使用权,唯一的法律凭证是获得该土地的土地使用证。为了促进社会的经济发展,促进土地的流转,我们可以实施土地过户,这样就可以通过市场的流转来充分利用土地,合理配置土地的资源。那么,如果我们遇到郑州土地使用证未过户费用是多少呢?我们将为您介绍。一、土地使用证概念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土地使用证内各项数据和编号,如单位名称、四至、土地数量、位置、土地变更等,必须与土地登记...
·申请土地使用证材料有哪些
在我国,如果像修建房子或者的进行农作物的种植,那么必须得获得土地的使用权,当然要合法的使用土地,就必须向我国相关部门去申请土地的使用证。对于很多人来说,都不了解申请土地使用证材料需要包括些什么。接下来我们将针对这个问题为您详细介绍,赶快了解一下吧。一、申请土地使用证材料有哪些?《国有土地使用证》的申请材料需要提交如下的材料:1、土地登记申请书;2、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户籍证明;3、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材料(政府材料);4、初始登记颁发的土地证书;5、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6、建设用地批准书(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7、批准用地缴税费发票或有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付凭证。二...
·衢江区行政诉讼律师: 13059797949(郑律师) 13905708760(黄律师)
·女方吸毒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是怎样的?
女方吸毒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是怎样的?《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根据法律的规定,只有过错方有上述法定情节,无过错方提起赔偿请求,法院才可能会支持。而吸毒并不在此列,所以即便因为一方吸毒而离婚,在财产分割上也与普通的离婚并没有区别。二、离婚后财产怎么分割?一般情况下婚前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后共同财产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称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和支配。夫妻共同财产主要...
·未成年人在很多事情上有自己做决定的权利
未成年人在很多事情上有自己做决定的权利,并且家长在平时的生活当中很多关键的事情不能忽略孩子本身的感受。有些夫妻因为离婚争夺孩子抚养权千方百计的寻求各种有利于自己的证据,双方甚至从头到尾都没有征询过孩子到底愿意跟谁。下面我们要给您介绍的就是,离婚时争取抚养权的有利证据是什么?离婚时争取抚养权的有利证据是什么?(一)证明有能力抚养子女的证据1、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应提交工资单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证明,或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这些证据都有利于法庭判决认为你能给孩子更好的居住环境和成长环境;2、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亲或母亲生活的相关证明,毕竟不论外部环境如何...

行政诉讼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