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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栖霞区投资并购律师法律咨询
·女儿出嫁后是否还能继承娘家土地及房屋的继承权,(注:户口已迁往婆家)
·和前妻本来和解女儿抚养权给她,现在动不动不让我看女儿,我想要回抚养权
·你好"31154661l"""分期付款刚买的新车还是临时牌,被别人撞翻了挺严重的,我能要求对方给我换新车吗?如果不能我也不打算要了,感觉心里别扭。分期付款能卖吗?里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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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10年月初借了1万元给同学,当时是通过网上直接转账给她的,没写借条!到现在都快一年了,每次都说月底还,但现在都还不见她还钱!当是QQ上有借款的聊天记录,手机短信上...
·房贷下不来,首付款能追回吗?
·别人的车子绑定在我的驾驶证上,如果有违章或事故和我有关系吗?
·我是取保候审的,因为证据不足,直接可以说没有证据证明我有罪,我应该怎么温馨提醒:如果以上问题和您遇到的情况不相符,在线咨询专业律师马上问律a律师回答(2)房海滨律a
·你好律师!我公司有个员工。因个人原因不安公司规定使用安全带在高空坠下。造成骨折!现在医院治疗!想了解一下赔偿问题上我们双方是不是都有责任?各承担的比例是多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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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是想复婚需要带什么呀
·我男朋友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在我手机借呗里偷偷借出30000块钱转到他卡里去了,他是河北晋州市人,
·我女儿前几天被人打了,她怀孕五个月现在想想太气人了,简直就是污辱人,请问我现在上诉晚吗
·我租的厂房没到合同期,房东把厂房买给了别人,叫我现在就搬走,我是不是要和房东打官事
·请问秦都区人民法院信访室电话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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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灯过了停止线,在路中心停住,算闯红灯吗
·武汉市友泰祥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恶意欠薪达两万七千四百七十三元,016四月初离职到现在还欠一万六千四百七十三,据悉工厂到现在为止还在正常生产,每次上门讨要,还是电话讨要都说...
·我是在南京当兵,于2014年左右在别人那借的钱  然后每个月还多少给他。  然后我本金还完了,他要利息,然后当时我因为急需用钱,...
·我早就办好了《建设用地规划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是我在建房的时候,村民以我父亲5年前分地不公平,而阻止我建房,请问我能寻求法律的保护吗??...
·我学驾证要过期,可不可以延期或者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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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好!在下有几个问题请教各位:离婚协议中将住房值现价清除债务后进行了分割,女方拿走了属于她的一份婚后共同财产,余下的婚后共同财产注明归男方所有,购房债务由男方偿还...
·怎么给在押人员充钱?
·我家有个爸爸给我留的房子现在我和奶奶一起住以前姑姑他们给奶奶拿钱养老啥的。现在要来分家产这个问题怎么办?我的爸爸和妈妈离婚了我现在和奶奶住在一起。他们说我没有什么能力赚...
·我租的房子被盗房东按的监控看不见房东有责任吗
·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如有其它疑问,欢迎来电或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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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公安部门或刑事法庭可以委托省级医学会做医疗事故鉴定吗?司法人员故意曲解法律条文属于什么行为?刑事案件立案一定要有鉴定吗?是先立案,还是先鉴定再立案?
·是不是交了几社保?失业后就可以领几个月的失业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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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债务渗杂感情,如是纯粹借款你可以依法主张 秦卫东
·有利于孩子成长的一方. 张锦天
·你可以询问微信主管部门。 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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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询当地律师。 匿名
·尽快委托律师辩护。 weihaiyang
·要搞清楚是在拘留所还是看守所?两者性质不一样。 王成军
·离婚案件当事人需要出庭,意见供参考。. 何晓艳
·咨询工伤保险部门。 weihaiy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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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当地的律师。 weihaiyang
·可以向业主委员会反映问题 张锦天
·向社保部门查询 太公钓鱼
·可以委托律师起草。. 何晓艳
·财产若属于妻子,她是有处分权的。 宋瑞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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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只能根据现有的进行分割 秦卫东
·提出双方都能接受的方案。 太公钓鱼
·起诉解决。 weihaiyang
·属于律师的正常业务,可以考虑代理。 宋瑞岭
·人死亡的标准在法律上是脑死亡,本律师认为交警和当事人不能断定被肇事者是否真正的死亡,只有医生才可以,因此,认为交警和肇事者第一时间应该报120,但是如果你要追究因为他们... 蒋莉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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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的问题协商解决。 weihaiyang
·这个要看具体情况,视情起诉。 潘兆忠
 栖霞区投资并购律师法律常识
·勘察分公司签订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勘察分公司签订合同有法律效力吗?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主体资格,但是其实际领取了营业执照,并且从事相关的经营活动,对于普通劳动者而言,可能并不能辨认其主体资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0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48条规定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5)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从上述法律的规定来看,分支机构单独从事的法律行为原则上是有效的,除非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只是其责任最终由总公司承担。《〈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4条规定:“《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

·一、车内发生交通事故怎么进行赔偿?
    一、车内发生交通事故怎么进行赔偿?1、医疗费。包括: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凭据给付,外地治疗有转诊单;)2、误工费。受害人收入标准(天/月/年)×误工时间(有实际收入按实际收入,没有实际收入的按同行业中等标准);3、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住院天数);4、护理费。(有收入按收入,无收入按误工标准×天数;最长不超过20年);5、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和医疗机构意见确定;6、交通费、住宿费(需要记录并有凭证);7、精神赔偿金二、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1.对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对故意伤害他人致...

·民间借贷有哪些注意事项
    民间借贷有哪些注意事项1、借贷要合法合法的借贷关系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明知借款人借款用于诈骗、贩毒、吸毒等非法活动,仍予以出借的,国家法律不予保护,出借人不仅得不到债权,还会受到民事、行政乃至刑事法律的制裁。2、注意考察借款人的信誉和偿还能力首先要看借款人的固定资产、经济收入等情况,判断其是否具备偿还能力;其次要看借款人平时为人怎样,信誉程度如何,如果借款人曾有过“有借无还”的不良信用“纪录”,就要坚决拒绝。3、订立协议现实生活中,有的出借人往往因对方是亲朋好友,碍于情面或出于信任,借贷时没有出具书面字据。这样,一旦借款人否认,出借人就很难保障债权。4、利率应合法借贷双方可以根据借款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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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间合同买方一人签字,卖方不签字想毁约怎么办?
    居间合同买方一人签字,卖方不签字想毁约怎么办?《居间合同》中已确定了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也会约定在签订《居间合同》几日内应当到中介公司签订正式的《买卖合同》,但很多纠纷就产生于这一阶段。主要原因是虽然定金已付,但一方不想继续交易,又不想承担丧失定金或双倍返还定金的责任。因此在《居间合同》签订后以各种借口故意拖延而不签订正式《买卖合同》,或者要求在《买卖合同》中增加不合理的条款,或变更《居间合同》中的主要内容,以此达到拒绝交易的目的。如果房东在中介处挂牌待售,按中介一般的操作流程,中介会先让买家签居间协议,由于居间协议仅有买方签字,所以居间协议还没有成立,房东即使不签,也不承担什么法律责任。中...

·回迁房二手房相对于商品房来说,因为在销售时有一定的优惠政策,
    回迁房二手房相对于商品房来说,因为在销售时有一定的优惠政策,所以我们能以相对低一些的价格购买到回迁房,但是有的回迁房有的有房产证,有的回迁房只有回签协议,这就需要我们在看房时仔细辨别,那么,丁桥回迁房二手房购买时的注意事项有哪些?下面由我们为您介绍相关内容。购买回迁房注意事项回迁房,在二手市场上市的回迁房约占整个二手市场的10%。而这些回迁房总体分两种情况:一种是业主已经持有房产证;另一种是业主只持有回迁协议作为第一种情况,即业主已经取得该商品小区的《房产证》。这些回迁房是完全可以做二手买卖或租赁交易的,因为在二手交易的过程中,《房产证》是房管局认可,并受其监督的。因此有《房产证》的回迁...

·四川误工费赔偿标准是什么?
    误工费的赔偿项目是在进行医疗事故赔偿中需要支付的赔偿费用。对于支付误工费的标准以及支付范围在相关的法律规定中有明确的要求。对于误工费的赔偿,我们在下文中为您整理提供,希望能够为您解答疑惑。四川误工费赔偿标准是什么?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医疗期误工费赔偿标准如下: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

·一般侦查羁押期限
    第一百二十四条(一般侦查羁押期限)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检察院刑诉规则》第二百二十一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基层人民检察院,分、州、市人民检察院和省级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检察院刑诉规则》第二百二十二条基层人民检察院和分、州、市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属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和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

·安徽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规程的详细规定是什么?
    安徽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规程的详细规定是什么水利工程对于国家使用水资源跟维持自然环境能够起到很好的调节作用,虽然水利工程在修建的过程当中要使用到很多的大型设备,在某种程度上可能对于生态系统是有一定的影响的,但是整体程度上水利工程是可以造福全人类的。安徽省政府为了规范本省的水利工程质量,也是有非常详细的安徽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规程的详细规定是什么?安徽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规程的详细规定是什么?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范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行为,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从事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活动以及对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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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第一继承人去世其子女可以继承吗?
    一、第一继承人去世其子女可以继承吗?能够继承,只要是第一继承人没有丧失继承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因此,孙女d作为a的女儿,在a先于老人去世的前提下有代位继承权,代位继承权只能继承a的继承份额。但是,这是建立在老人生前未立有合法有效遗嘱的前提下,按照法定的继承顺序继承的程序。既然,老人在生前所立遗嘱里丝毫未提及a及a的女儿d。只要在老人意识...

·拘役是什么意思 拘役可以缓刑么
    缓刑的适用并不是所有的罪犯都可以,因此我们才会偶尔看到法官在对刑事案件作出判决的时候,对罪犯同时处缓刑。那实践中,被判拘役可以缓刑么?这是很多人想要了解的内容,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拘役是什么意思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就近实行教育改造的刑罚方法。拘役是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之间的一种较轻的刑罚。由于它是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的刑罚,其刑期虽然较之限制犯罪分子一定自由的管制要短,但在性质上比管制重,又由于它的刑期短,因而又是对犯罪分子予以关押、实行强制劳动的三种剥夺自由别中最轻的一种。拘役与刑事拘留、行政拘留、民事拘留虽然都是短期剥夺自由的强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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