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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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农村户口可以买职工社保吗?不愿转户口的情况下
·朱律师您好!在没有借条欠条的悄况下,单凭录音可以起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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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合同法违约金按百分之多少扣除呢?
·婚前贷款买房,还没办房产证,婚后办房产证的时候登记夫妻两个人的名字,房产怎么分割
·学校有没有承担赔偿汽车损失的法律责任?
·你好律师,犯人明天出狱怎么没有通知吗
·投资担保公司注册资金几千万在那放的了,是在银行吗?还是在公司了,能动吗?谢谢比如我有两千万,注册后这二千万可以投资别的项目?比如融资了一千万,一共三千万投资了一个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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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律师雷山看守所的电话号码是多少
·现在申请经济实用房住房困难标准15平方米。我现有住房套内面积是38。75,加上均摊面积7。35,共46。15平方米,可以申请经济实用房吗
·人现在在看守所不能还上贷款、家人可不可以还、是用的借呗花呗
·我的丈夫被关进看守所,说是盗窃手机
·我有一个女孩一周三个月如果离婚孩子会判给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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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帮亲戚贷款30万,没有打欠条没有录音,现在这个人进去了,媳妇跑了,怎么要回来
·我是灵台县蒲窝镇人,有人借我现金三万元,在我名下银行货款五万元,已十多年在外躲债不还钱,而且没有借条等证据。请问有什么办法讨回欠款呢?, .灵台县人民法院
·您好,我在南京,男方在国外,能否到民政局办理手续?他不到现场可以吗?
·年迈父母可以公证遗嘱将南京的房产给予已移居海外的子女吗?如子女持美国护照,他们需在场吗?以后执行遗嘱时需提供什么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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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淮安开发区人,大专学历。因结婚迁户口至我丈夫家,村委会说我是大专学历,不享受迁入地居民的待遇,请问这种说法合法吗?
·车祸第三方受害者的一些赔偿问题,请老师回复
·我和老公离婚了,可孩子跟他,我却一分钱得不到
·在KTV当客户经理干0多天突然主管把我辞退了、工资能拿到."w990mamt20
·我亲人犯罪看守所说已进监狱,请问淄博监狱号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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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妈是南京江宁人,今年实际年龄63岁,但身份证上的年龄是67岁,跟邻村的包工头在其承包的园林公司修路的项目中摔的大腿骨股骨颈折断,经鉴定为九级伤残,医药费共用去5万7千...
·要求是工资问题,一直拖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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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源债权债务律师咨询解答·准备诉状和相关证据向被告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意见供参考。. 何晓艳
·还要考虑起诉的法院。 潘兆忠
·应当归路权的所有人 宋瑞岭
·沁源债权债务律师: 18636541711(王律师) 13903451218(赵律师)
·你反悔,要支付违约金,定金也不能取回了。 宋瑞岭
·同主审法官联系。 匿名
·有难度,具体可咨询银行。 weihaiyang
·如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可以提出离婚,孩子要根据情况,在那一方更为有利于孩子的成长来判决。 太公钓鱼
·建议到律师事务所当面咨询律师。 weihaiyang
·沁源债权债务律师: 18636541711(王律师) 13903451218(赵律师)
·现在女方申诉要以最快的速度办下来。走法律程序。双方户口都是甘肃。. 网友
·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解决。 weihaiyang
·到劳动监察投诉。 weihaiyang
·你为啥子反复询问? 宋瑞岭
·找你的朋友理论。 weihaiyang
·沁源债权债务律师: 18636541711(王律师) 13903451218(赵律师)
·也可以考虑聘请律师介入。 潘兆忠
·企业应当为员工缴纳社保,这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宋瑞岭
·可以联系法院问问。. 匿名
·你要咨询什么问题?. 岳阳仇伶
·根据当地生活水平和工资计算。. 张海英
·沁源债权债务律师: 18636541711(王律师) 13903451218(赵律师)
·要结合案情分析,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weihaiyang
·当面咨询律师 秦卫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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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源债权债务律师法律常识·夫妻债务认定十条规则是如何规定的?
夫妻债务认定十条规则是如何规定的?夫妻债务认定十条规则具体如下: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为个人债务。2、夫妻均签字确认的债务,为共同债务。3、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配偶一方授权、认可或追认的,为共同债务。4、夫妻一方婚后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约定有夫妻分别财产制且债权人知道该约定的,为个人债务。5、夫妻一方婚后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为共同债务。6、夫妻一方婚后以个人名义所负超出家庭日常生活范围的债务,用于个人消费、赌博或去向不明的,为个人债务。7、夫妻一方婚后以个人名义所负超出家庭日常生活范围的债务,夫妻共同消费支配的,为共同债务。由债权人负责举证证明。8、夫妻...
·重庆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重庆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目前很多城市都在进行征地拆迁,征地补偿也是征地拆迁工作中重要的一部分。然而各地征地拆迁的补偿标准一般都不固定,不会进行统一计算。计算征地补偿需要考虑很多因素,那么重庆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下文将带来与重庆征地补偿新标准的相关内容的介绍。一、重庆征地补偿新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土地补偿费不分地类、不分地区,按批准征收土地总面积计算,标准为每亩18000元。安置补助费按转非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个转非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38000元。2、农村房屋、青苗和地上构(附)着物补偿。农村房屋补偿钢砼机构660元/平米,砖混机构600...
·工伤认定不赔偿的处理方法是什么?
在任何时候人生安全是最为重要的一点,因此无论是用人单位也还是个人都需要采取措施来预防事故的发生,事故发生之后将会给受害人带来一定的身体损伤,因此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工伤来给受害者给予一定的赔偿,工伤认定不赔偿的处理方法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一、工伤认定不赔偿的处理方法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按鉴定结论主张工伤保险待遇,与用人单位发生纠纷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工伤认定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进行行政确认,是职工遭受事故伤害后享有工伤保险待遇和发生争议通过法律途径获得救济的前提条件。劳动能力鉴定是劳动者因工负伤后,劳动...
·沁源债权债务律师: 18636541711(王律师) 13903451218(赵律师)
·一、彩礼钱可以抵抚养费么?
一、彩礼钱可以抵抚养费么?彩礼钱显然是不可以抵抚养费的,两者并没有直接关系。彩礼在普通理解中,尤指婚恋中男方给女方的聘礼或礼金,如果双方育有子女的情况下,是不能主张要回的,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彩礼”的表述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用语,人民法院审理的彩礼纠纷案件的案由按照有关规定被定为“婚约财产纠纷”。婚前给付彩礼的现象在我国还相当盛行,已经形成了当地的一种约定俗成的习惯。二、抚养费的支付标准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
·一、法律规定事业编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法律规定事业编可以随时辞职吗?不可以随时辞职,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出。如果员工不辞而别,未作说明,单位可视情况发展作出处理,如果员工仅是失踪了几天,又回到公司则应视为旷工,如果员工持续不归,经通知仍不回公司或无法通知联络,超过公司规定的旷工期限,则可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作出相应处理,包括结束彼此的劳动关系。劳动者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对于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当按照规定承担赔偿以下损失的责任: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所支付的费用;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
·父母对于残疾子女的抚养有哪些相关法律规定?
父母对于残疾子女的抚养有哪些相关法律规定?《婚姻法》第二十一条中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婚姻法解释一》第二十条规定,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婚姻法》规定表明,父母对于子女都有抚养照顾的义务,这不仅仅是道德上的约束,对于残...
·哪些情形导致丧失继承权?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故意伤害造成重伤二级怎么判刑?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一)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尚未达残疾标准的或损伤程度与轻伤标准接近的,为有期徒刑三年;(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造成被害人10级残疾的,为有期徒刑四年;每增加一级残疾等次,刑期增加一年。【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被害人6级残疾的,为有期徒刑十一年;每增加一级残疾等次,刑期增加一年。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为有期徒刑十三年。【重处、轻处特别规定】有下列情形的,予以重处:伤害多人的,在其中最重伤情的基础上,每增加轻伤1人,按照所增伤情的轻重程度,确定递增幅度,轻度的,刑期增加...
·沁源债权债务律师: 18636541711(王律师) 13903451218(赵律师)
·集体土地征收原则
集体土地征收原则集体土地征收是广大人民群众非常关心的话题,我国的土地是公有制形式的,或者是国家所有或者是集体所有。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集体土地的征收在所难免。一方面我国土地属共有制性质,一方面土地也是广大人民特别是农民赖以生存的基础,如何在集体土地征收上如何把握两者的关系,需要明确集体土地征收原则。集体土地征收原则一、公开原则公开是民主、监督、控权和究责等一切制度的基础,而在现代法治社会,行政公开是一切控权制度的基石。土地征收作为一项影响主体众多、涉及利益重大的行政行为,基于对公权力的制约与对私权的保障,公开原则即具有更为重要的现实意义。;公开可以减少权力滥用的可能性,透明度的提高是良好治理的...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有哪些?
在我国,刑法是最重要的法律之一,相信没有刑法就没有现在社会的安定与和谐。刑法规范了人们的行为,起到了促进社会公平的作用。当然刑事案件的办理也是非常复杂的,需要公安机关去办理,那么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和审判阶段(人民法院)。 一、侦查阶段: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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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征收原则集体土地征收是广大人民群众非常关心的话题,我国的土地是公有制形式的,或者是国家所有或者是集体所有。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集体土地的征收在所难免。一方面我国土地属共有制性质,一方面土地也是广大人民特别是农民赖以生存的基础,如何在集体土地征收上如何把握两者的关系,需要明确集体土地征收原则。集体土地征收原则一、公开原则公开是民主、监督、控权和究责等一切制度的基础,而在现代法治社会,行政公开是一切控权制度的基石。土地征收作为一项影响主体众多、涉及利益重大的行政行为,基于对公权力的制约与对私权的保障,公开原则即具有更为重要的现实意义。;公开可以减少权力滥用的可能性,透明度的提高是良好治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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