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并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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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投资并购律师法律咨询·我想问下借钱不还法律上可以处理吗
·我充话费太多钱了,想退点回
·请教法律咨询:情况是这样的:无锡有套房,是我弟弟的名字买的,我是共同还款人,我两都没结婚, 我弟弟没有能力还房贷, 房贷都是我在还!我弟弟做了我亲戚...
·庆阳市投资并购律师:
·本人在2011年5月8日与一个叫金房子装饰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50天包工包料的房子装修合同,可他们把工程款挪用之后逃走了,至今都未完工,后来我才知道他们的公司根本就不存在...
·没有起诉人的地址怎么写诉状
·女方将账户上的资金全部取走,该如何处理这件事情
·上班时,电瓶车撞了下班的,没有伤残,住院了。请问我需要赔付哪些费用。如果对方走工伤,我赔付的费用有变化?
·想咨询村里高铁拆迁事宜
·庆阳市投资并购律师:
·你好!咨询一下,我有一侄儿参加打群架,他没有动手,会判刑吗?
·拆迁分割纠纷
·我爸是捡废品的,在别人拆民房时挖机不小心把墙碰倒,砸到我爸腿上,拆房现场一点防护措施都没有,现在骨折住院了,目前做手术花了三四万,对方当天说隔天给点钱看病,已经好几天了...
·小区物业用房和业委会用房的首期维修基金是由开发商支付还是由物业公司支付。
·您好,吴律师,我一朋友买了房,4个月没交房贷,现在又联系不上他,现在他亲戚买他房子,又过不了户,帮他交房贷,又怕他在其他银行贷款,还没换,钱交了,以后房子还是过不了户
·庆阳市投资并购律师:
·我儿子在校外被两个校内学生勾结两个校外人员打成轻伤二级,对方三个不满16周岁,一个满16周岁,能负刑事责任吗ahref=".66/special/sfjd/"title...
·我家三代长年在外租房住,现在孩子大了回村申请宅基地一直没有结果我该怎么办在本村从为有过宅基地。
·离婚只有身份证,其他证件都在老公那边拿不了,怎么办?
·你好,现在去长二看守所能见到人吗
·你好,丁律师。男方提出离婚,女方能得到什么权利。
·庆阳市投资并购律师:
·手里有欠条,能打官司嘛
·我是在09年9月30号定的一套房子当时交的定金是一万月,要我们一个星期把首付付全,我们当时跟接待我们的销售员说我们的帐还没接,要过一段时间才能付,他答应了,过了一个多月...
·我是在福州监狱服刑的,现在已出来三年了,可是释放证丢了,该怎么补办?现在要去办机动车证,他说要释放证,怎么补办?.
·我家现在已经评估好了,如何和他们谈拆迁补常费?
·我在一个商贸公司做财务工作5年多,签的是无固定期限合同。现公司已每工作日没上满8小时为由,让周六上班没有加班费,只给每个月200元满勤。现还要求做出本职工作以外事宜,如...
·庆阳市投资并购律师:
·断绝父母关系如何走流程?????
·我村一村官多次接受被告的物质条件(请吃饭喝酒),在不知事情原由的情况下,为被告污言狡辩,中伤受害方,我该如何投诉他这一恶劣行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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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投资并购律师咨询解答·可以打114问下. 法律人
·用人单位在事故发生后三个月内向人社局申报,如批准,就是工伤,喜爱先手相关待遇。 宋瑞岭
·可以立案。 weihaiyang
·庆阳市投资并购律师:
·收好处费的人是宫高舜. 匿名
·写错了不好意思,第二次通知我不招我了. 网友
·可以起诉离婚。 ljp334202
·帮我介绍一位律师,刑事案件的事。* 匿名
·当面咨询律师吧。 weihaiy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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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律师起诉申请财产保全 匿名
·建议直接联系当地律师。 chnlegal
·可以协商解决问题。 宋瑞岭
·如果你没有过错,无需担责任。 weihaiyang
·要视具体案情而定。 weihaiyang
·庆阳市投资并购律师:
·带判决书到律所咨询 zag1971
·建议委托律师辩护 太公钓鱼
·你想申诉吗?这是你的权利。 宋瑞岭
·双倍返还定金。 weihaiyang
·好事呀,想律师帮助什么呢? weihaiyang
·庆阳市投资并购律师:
·要言简意赅! 宋瑞岭
·莫急!案子结了,就能发还了。 宋瑞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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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投资并购律师法律常识·用人单位如果依据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法》解除与员
用人单位如果依据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法》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的话,那么员工是需要交付一定的“代通知金”的,有很多人问“代通知金”是怎么算的啊,其上限是多少呢,其实”代通知金“是按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的,并且它没有所谓的上限值。“代通知金”按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实践中人们习惯于把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和“代通知金”称为“N1”意思是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金,另外再加上一个月工资标准的“代通知金”。但需注意,经济补偿金和“代通知金”的计发基数其实是有区别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计算经济补偿金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
·根据法律规定偷窃罪既遂判几年?
根据法律规定偷窃罪既遂判几年?我们国家版当中没有规定,偷窃罪规定的是盗窃罪。《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二、盗窃罪数额起点是怎样的?(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至三千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
·哪些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劳动争议在事实上作出判断、在权利义务上作出裁决的一种法律制度。能够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劳动争议,除遵守《劳动法》规定的处理劳动争议的基本原则外,还需遵守如下特有原则:(1)先行调解原则。即仲裁委员会或仲裁庭在裁决前,首先应进行调解,不经调解一般不得裁决。先行调解是仲裁的必经程序,但当事人拒绝调解或调解无效的,应及时裁决。(2)回避原则。是指仲裁委员会成员或仲裁员在仲裁劳动争议案件时,认为具有法定回避情况不宜参加本案审理,或当事人认为仲裁员具有法定回避情节的,可能影响公正裁决,都可以自动或申请回避。(3)少数服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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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的合肥二套房政策是什么?
一、最新的合肥二套房政策1、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2、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3、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二、二套房认定标准1、首先是看是否曾有过贷款行为,对于以前曾全款买房或者向亲朋好友借钱买房的,向银行申请贷款购房时将视为第一套住房贷款;对于曾有过购房贷款的,再次申请贷款将视为第二套房。2、以家庭为单位,即需要查询您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个人征信系统的贷款购房...
·房产作为我们生活中的重大财产
房产作为我们生活中的重大财产,对我们个人尤为重要。我国的房产主要是来自社会个体或集团成立的建设公司,对房屋的开发来进行商品房的买卖的。国际为规范房产市场,保证物业管理,维护广大住房住的切实利益,特制订了房地产法来约束房地产市场。下面我们就房地产法的原则都有哪些内容为您进行讲解。《中国房地产法》从房地产物权、房地产经营管理、物业管理、住宅保障和房地产司法五个方面构筑了一个全新的房地产法律制度框架,这样的结构安排是作者多年从事房地产法教学与研究的心得,在国内房地产法教材中独树一帜。在内容上,作者以我国出台的房地产法律法规作为写作蓝本,既注重对土地权属制度、房地产开发和交易制度、房地产中介制度...
·遗产可以分配给陌生人吗?
遗产可以分配给陌生人吗?一、遗产可以分配给陌生人吗?遗产是能给外人的,遗产可根据遗嘱人的意愿来分派的。我国《民法典》规定,遗产继承分为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扶养协议继承三大类,其中遗嘱继承又分为自书、代书、录音、公证及紧急情况下所立的口头遗嘱等形式。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的数份遗嘱若内容相抵,若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但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所立遗嘱无效;不能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和欺骗所立的遗嘱也属无效。二、遗产继承顺序是怎么样的?1、应该先看死者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2、没有遗嘱的,...
·办理老房子土地使用证可以吗
办理老房子土地使用证可以吗老房子没有土地使用证的时候,可以依法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一)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的法律依据1、我国《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规定。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为了能够充分保证“农村村民居者有其屋”我国法律针对宅基地的转让给予了严格的限制性的规定。2、《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但是法律并不禁止农村村民...
·宅基地继承是否合法?相关规定有哪些?
说到宅基地,相信您一定不会陌生吧,在进行宅基地的使用和转让以及继承的时候,我们都是有很多的限制条件的。那么,宅基地继承是否合法呢?由继承房屋进而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的具体程序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一、宅基地继承是否合法1、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继承,如果此后发生征占或纠纷,你可以为权利人。2、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变更到你的名下。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只能是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也就是只能是该村村民。《物权法》第153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农村村民要获得宅基地使用权,应通过申请并获得有权机关的批准。去的宅基地使用权...
·庆阳市投资并购律师:
·私人公司挪用公款罪的定罪数额是多少?
您在工作的时候,对于公司的公款,私人是不可以进行挪用的,关于这一点,在我国法规当中有着明确的约束。但是在现实生活当中,总是有一些违法分子不尊重我国的法律法规,对公款进行挪用,这已经违反了国家的法律,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私人公司挪用公款罪的定罪数额是多少?一、私人公司挪用公款罪的定罪数额是多少?《刑法》第384条(一)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应予立案,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进行非法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1)挪用公款数额在100...
·离婚后发现财产可继续分割吗?
离婚后发现财产可继续分割吗?离婚后发现财产可继续分割,《民法典》第1092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有遗漏财产的并且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不过,当事人起诉分割遗漏财产的,必须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有遗漏财产之日一年内起诉分割。要求继续分割财产的前提条件是,自...
用人单位如果依据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法》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的话,那么员工是需要交付一定的“代通知金”的,有很多人问“代通知金”是怎么算的啊,其上限是多少呢,其实”代通知金“是按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的,并且它没有所谓的上限值。“代通知金”按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实践中人们习惯于把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和“代通知金”称为“N1”意思是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金,另外再加上一个月工资标准的“代通知金”。但需注意,经济补偿金和“代通知金”的计发基数其实是有区别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计算经济补偿金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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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劳动争议在事实上作出判断、在权利义务上作出裁决的一种法律制度。能够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劳动争议,除遵守《劳动法》规定的处理劳动争议的基本原则外,还需遵守如下特有原则:(1)先行调解原则。即仲裁委员会或仲裁庭在裁决前,首先应进行调解,不经调解一般不得裁决。先行调解是仲裁的必经程序,但当事人拒绝调解或调解无效的,应及时裁决。(2)回避原则。是指仲裁委员会成员或仲裁员在仲裁劳动争议案件时,认为具有法定回避情况不宜参加本案审理,或当事人认为仲裁员具有法定回避情节的,可能影响公正裁决,都可以自动或申请回避。(3)少数服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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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作为我们生活中的重大财产,对我们个人尤为重要。我国的房产主要是来自社会个体或集团成立的建设公司,对房屋的开发来进行商品房的买卖的。国际为规范房产市场,保证物业管理,维护广大住房住的切实利益,特制订了房地产法来约束房地产市场。下面我们就房地产法的原则都有哪些内容为您进行讲解。《中国房地产法》从房地产物权、房地产经营管理、物业管理、住宅保障和房地产司法五个方面构筑了一个全新的房地产法律制度框架,这样的结构安排是作者多年从事房地产法教学与研究的心得,在国内房地产法教材中独树一帜。在内容上,作者以我国出台的房地产法律法规作为写作蓝本,既注重对土地权属制度、房地产开发和交易制度、房地产中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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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老房子土地使用证可以吗老房子没有土地使用证的时候,可以依法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一)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的法律依据1、我国《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规定。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为了能够充分保证“农村村民居者有其屋”我国法律针对宅基地的转让给予了严格的限制性的规定。2、《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但是法律并不禁止农村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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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发现财产可继续分割吗?
离婚后发现财产可继续分割吗?离婚后发现财产可继续分割,《民法典》第1092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有遗漏财产的并且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不过,当事人起诉分割遗漏财产的,必须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有遗漏财产之日一年内起诉分割。要求继续分割财产的前提条件是,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