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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做出生公证,没有父母的结婚证书,要怎么办,我有户口簿,上面只有我妈妈和我,我爸爸过世了,那样我要怎么做出生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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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邓律师我本人浙江省xx市。去年2019年6月27号。被我当地xxxx。和当地xx所xx。从北京关押京H..长商务车。送回xx公安局6月29号。关押东阳看守所快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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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结婚14年,两个女儿,老公和婆婆恋子恋母非常厉害,对我也不好,为了孩子我都忍了,他们是城中村改造拆回迁房有三套,今年村里开始办理房产证,村民都给了孩子和孙子们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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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进看守所看人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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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因家暴我已经离开七点多没在一起了,没联系,我想了解怎么网上申请离婚,感谢帮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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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儿子因参与打架事件被关押看守所,12月16号开庭审理了该案件,为何最后没有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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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老公结婚后我爸出全资给他大包了个出租车写的他的名字他打的欠条现在还有头8万没还给我家现在我想离婚因为当初是因为有婚姻关系才买的车现在我想结束婚姻让他一次性还完钱他...
 庆阳市法律顾问律师法律常识
·遗产诉讼时效多长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八条
    遗产诉讼时效多长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八条,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三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1、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致继承人无法主张继承权利的,人民法院可按中止诉讼时效处理。2、继承人在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的三年之内,其遗产继承权纠纷确在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期间,可按中止诉讼时效处理。3、继承人因遗产继承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时效即为中断。4、自继承开始之日起的第十八年至第二十年期间内,继承人才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犯的,其提起诉讼的权...

·行政复议申请书案例一
       申请人李xx,男,汉族,1973年12月21日出生,。  被申请人xxx委员会,地址:x  法定代表人xxx,职务:主任。  复议请求:  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关于省道xx路段改建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核准意见》(苏发改【XX】xx8号)的具体行政行为。  事实和理由:  2011年10月19日,申请人知悉,被申请人于XX年9月29日作出了《关于省道xx路段改建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核准意见》(苏发改【XX】788号)的具体行政行为,核准省道xx路段改建工程项目。因该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包括申请人享有合法使用权的厂房,故与申请人存在法律上的利...

·兄弟姐妹有代位继承和转继承权吗
    兄弟姐妹有代位继承和转继承权吗有的。代位继承是和本位继承相对应的一种继承制度,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况。它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又称间接继承、承租继承。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称被代位继承人,简称被代位人。代替被代位人继承遗产的人称代位继承人,简称代位人。代位人代替被代位人继承遗产的权利,叫代位继承权。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实际接受遗产前死亡,该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代其实际接受其有权继承的遗产。转继承人就是实际接受遗产的死亡继承人的继承人。制血亲也可代位继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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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减少孩子抚养费吗?
    可以要求减少孩子抚养费吗?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因此,离婚支付孩子抚养费是父母的法定职责。但是,孩子抚养费的支付必须以父母有经济能力为条件,正因为如此,法院在判决孩子抚养费的时候,常常依据以下因素确定孩子抚养费数额::①子女的实际需要;②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①有...

·作为公司法人优势好处是什么?
    作为公司法人优势好处是什么?一、作为公司法人优势好处是什么?公司的法人代表是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成为法人代表后,其自然人格即被法人吸收,其以法人代表的身份进行的民事行为所承担的责任都由法人承担。但行使与法人代表身份无关的民事行为而承担的责任由自己承担,法人代表行使代表权违法法律法规存在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定代表人有以下的权利:(1)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履行义务,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全面负责,并接受本企业全体成员和有关机关的监督。(2)企业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他人代行职责。(3)企业法定代表人...

·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哪些特点
    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哪些特点土地使用权是单位或个人对国家或集体所有土地进行合法占有、处分、收益的权利。权利是可以放弃的,所以说,土地使用权是可以转让给他人的,但土地使用权不同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可能引起一系列合同的变化。今天,我们来看一卡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哪些特点。1、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附着物一同移转。关于土地与地上物,理论上有一元主义和二元主义之说。所谓一元主义,是将土地和其地上物视为一个整体的权利,或如德国民法,将建筑物视为地上权之附属物;或如日本民法之相反规定,将地上权视为建筑物之附属物。采一元主义者,附属物不得离开主体权利而独立存在。所谓二元主义,是把土地和地上物视为两个...

·土地使用合同20年到期后怎么办?
    土地使用合同20年到期后怎么办?一、土地使用合同20年到期后怎么办?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届满后,有两种处理方式:1、土地使用者申请续期在一般情况下,政府应批准续期使用。按照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期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政府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外,对申请续期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予以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按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政府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未获得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根据规定,土地...

·离婚房子一方不同意卖怎么办?
    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妥善分割财产是很关键的一个环节。而房子是一个家庭非常重要的财产,围绕房产分割引发的纠纷矛盾很常见。有时,离婚一方提出将房子卖掉,然后平分所得价款的说法遭到对方拒绝,这样就给分割财产造成了麻烦。那么离婚房子一方不同意卖怎么办?下面我们一起听听我们是看法。一、离婚房子一方不同意卖怎么办?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且产权证上有夫妻双方的名字,可以通过诉讼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从而对达到变卖房产的目的。因为如果双方都不同意对方对于房产的分割方案,由法院住处的情况下,基本都是按照拍卖的方式处理。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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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金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礼金是夫妻共同财产吗目前在我国,大多数人结婚,其实都是先申请领取结婚证,之后再挑一个好日子举办婚礼。而在举办婚礼的时候,就会广邀亲朋好友,他们为新人送上祝福,很多时候就会送给新人一定的礼金。由此可见,不管是男方还是女方,在举办婚礼的过程中收取的礼金,其实也是婚在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按照《民法典》中的规定应当属夫妻共同财产。二、夫妻对夫妻共同财产有什么义务在夫妻共同财产制下,夫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相对应的,夫妻一方不得妨碍另一方平等的享有对共同财产的占有、使用、管理、收益、处分权。夫妻对共同财产要共同负担一些义务,主要包括:家庭生活费用由共同财产支付,共同财产不足负担时,夫妻各自以个人财产或以...

·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立案标准是应该怎么样的
    生产销售假冒产品罪立案标准: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1、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的;2、伪劣产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十五万元以上的;3、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将已销售金额乘以三倍后,与尚未销售的伪劣产品货值金额合计十五万元以上的。《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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