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区交通事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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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山区交通事故律师法律咨询
·请问农村宅基地面积超过是每年都要征税还是一次性补交税费
·嘉禾盘江水库引水渠毁坏林地是如何做补偿的
·我要起诉传销,把我害了七八年了,我要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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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农业户口,在娘家分了三十不变土地,出嫁以后户口不在,因小变动把土地收回,到了婆家没有土地,因三十不动土地,不给分地,现在二十多沒有土地种,该怎么
·请问袁律师,如果和对方是男女关系,现感情破裂,男方提出追回当时给的钱(大概20多万),并找律师打官司,起诉我借款不还,这种情况下我该如何应对?
·“合同期满借款人不能按时向出借人归还贷款本息的,应当向出借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百分之五十的违约金及借款本金每日千分之十五的逾期利息。”这个规定两项处罚措施能同时施行么?
·开发商延期交房,我要退房该如何起诉?
·你好我是灵璧县尤集镇邱楼村的,别人2020年10月十二号买我黄豆许我当天晚上给我打钱一共是一万一千四百块钱到现在拖着不给我,我该怎么办是否能起诉,起诉费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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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七月份结婚,目前三个多月闹离婚,女方起诉离婚,索赔精神损失费,营养费,医疗费等(今年四月底查出怀孕,六月底查出无胎心,七月初在安徽打胎),这样的索赔要求合理合法吗?...
·流产津贴可以领几次?
·我们租的厂地做 5 g信号塔塔基的 1年 租金16万 我们在2020年1月8号之1月19号 付钱15万&nb...
·私人拥有法院内部书籍违法吗?
·你好先生我想咨询一下夫妻离婚的事情请问先生如果男方提出离婚孩子的抚养权是否是男方所以监护权还有就是家里房产和汽车证件都是父母所持有的是否也在夫妻财产当中我的资金都已花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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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农村户口,现在外打工,打工单位给我办理了养老统筹,每月都在交,现在农村要让交养老保险,这两样是一样的吗?
·没结婚证女方要离婚彩礼怎么分配
·暂无
·沼气中毒,6月19日,重度中毒,在厂子,2点多钟发生的事。现在厂子给治疗呢。我想问一下,以后也不能干活了,这种情况厂子能赔多少钱?
·我购买村里的鱼塘,有一户村民没领钱签名。请问合法吗/p>咨询编号887319|联系手机35***|广东-揭阳|2017-05-1110:55|0位律师回/span>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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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让朋友骗来说参加西部大开发,后来发现不是这样的我,不想做下去问他要钱但他不给钱。我想通过法律程序要回我的钱。但我不知怎么走这程序?希望有人告诉我,谢谢你!
·高铁逃票,被刑事拘留。申请取保候审成功的可能性大不大?涉案金额累计一万多元
·律师你好!我是安庆桐城市**镇人,今8月份至10月份在桐城市**桥改造工程里干活,现有工资余额六仟捌佰元,小包老板以无钱支付为由,至今未付,我该怎样维权?
·平凉市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在哪里?
·工资卡能否作为证明工作单位和工资标准的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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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临泉辉隆大市场建筑工地干活都快一了去就在这儿干了可血汗钱还没有给
·我跟老婆离婚三四年了,离婚时答应给小孩每个月500块,可这半年了一分给都没给
 青山区交通事故律师法律常识
·离婚小孩的抚养权怎么判
    离婚小孩的抚养权怎么判一、离婚小孩的抚养权怎么判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这样的话,离婚怎么判孩子?法院会参照一下几种情况综合判断。(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属于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发育成长,一般应随母方生活。除非母方有下列情形:1.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如癌症),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

·一、劳动合同变更的原则不包括什么?
    一、劳动合同变更的原则不包括什么?劳动合同变更的原则不包括用人单位利益至上原则。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在合同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对劳动合同内容作部分修改、补充或者删减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的变更是原劳动合同的派生,是双方已存在的劳动权利义务关系的发展。二、劳动合同变更的概念根据本法第十六条和第三条条款的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调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因此,劳动合同一经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受法律保护,双方当事人应当严格履行,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但是,当事人在订...

·劳动合同作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一种合法性的劳动保障式合同
    劳动合同作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一种合法性的劳动保障式合同,被广泛的应用于我国的劳动用人规章制度内。但有时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了简化这一过程,在劳动合同签订的初期就规定了到期后自动顺延的这一条款。下面本站我们就带你了解一下劳动合同到期自动顺延一年都有哪些规定。劳动合同到期自动顺延一年都有相关哪些规定实践中,有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本劳动合同期满后,若双方对本合同的继续履行无异议的,则合同期限自动顺延一年,本合同的各项条款继续有效。”该约定是否有效,在实践中存在一定的争议。持肯定观点的人认为,由于劳动合同中已经明确约定了期满后自动顺延,劳动者入职签订劳动合同时也知晓这一条款,该约定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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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前款规定的“道路”“机动车”,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二、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二)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四)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五)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

·工伤看病当天算不算病假?
    工伤看病当天算不算病假?工伤认定以前的假期计算应该按照是否判定工伤计算如果工伤认定之后判定为工伤那么工伤假应该从受伤的那一刻算起。如果工伤认定没有判定为工伤那么应当按照公司的病假程序处理。工伤认定下来之前可以按病假请如果算工伤的话可以要求按工伤假补回工资差额也可以跟厂方协商解决。二、认定依据根据我国2011年1月1日实行的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一般包括因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以下情形应当被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

·先强奸后通奸如何定罪?
    先强奸后通奸如何定罪?一、先强奸后通奸如何定罪第一次性行为是违背妇女意志的,符合强奸罪的特征,但妇女未告发,以后又多次自愿与男方发生性关系,可不再追究强奸罪的刑事责任。但是,如果在第一次强奸之后,男方利用女方不敢声张的弱点,采用威胁方法继续纠缠女方,使其忍辱从奸,应当认定为强奸罪。通奸是双方或一方有配偶的男女,自愿发生的不正当性交行为。从理论上讲,强奸与通奸不难区分。在实践上难以区分,是因为证据采信困难所致。强奸一般发生在没有第三者在场的场合,被害人的陈述与被告人的供述也常有不真实的现象,这给本罪的认定带来了一定的困难。二、强奸与通奸的主要区别1、法律方面强奸:违反...

·交通肇事逃逸什么时候拘留?
    交通肇事逃逸什么时候拘留?对于逃逸什么时候拘留就要看实际的情况;《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74条,对“交通肇事逃逸”定义为:是指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事故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肇事逃逸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之规定处理,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并处拘留十五日以下,以及第一百零一条之规定吊销驾驶证,终生禁驾。由此可见,对于肇事逃逸案件,公安机关一般都会进行拘留,但也不是...

·企业让残疾证算工伤吗?
    企业让残疾证算工伤吗?一、企业让残疾证算工伤吗?企业让办残疾证并不一定属于工伤事故,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到本单位重大利益的。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实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4.在生产工作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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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工程的特点是什么?
    人防工程的特点是什么?人防工程是一个庞大而复杂的大系统。一个城市或一个地域应建立总体的防御体系,只有重视人防工程的建设质量和数量,才能适应未来战争的需要。人防工程的特点及设计原则是怎样的呢,请跟我们来了解下。一、人防工程的特点(一)建筑的使用功能——使用和实用相结合将使用功能和实用功能结合到一起来用是目前地下人防工程结构设计的主要特点之一。而这种结合也就是说既在平时使用人防工程也在战争时期使用人防工程。在平时,可以把人防工程进行稍微的改造,使其变成一个停车场或者储物间。而一旦有战争发生时,他又将被作为人防工程来使用。这样不但充分地利用地下人防工程的使用价值还可以在适当的时期保证人们的生命财产安...

·一、建设工程律师岗位职责是什么?
    一、建设工程律师岗位职责是什么?1.主要法律服务领域涉及建筑工程、房地产、土地开发、PPP项目、政府棚改项目、公司投融资、地产并购、资本市场基金管理等;2.在合伙人指导下,独立与客户就项目进展进行沟通、处理项目过程中的业务问题,并提出相应解决方案。3.催收欠款与税收筹划方案:在催收欠款与提出税收筹划方案方面。(1)通过各种争端解决方式,妥善处理工程款拖欠纠纷;(2)提供涉税法律咨询,分析涉税法律风险;(3)进行涉税合法审查、涉税利益谈判、税收合法筹划。4.涉外工程专项法律服务在涉外工程专项法律服务方面:(1)对于涉外施工施工企业,提供全程法律咨询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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