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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山区海事律师法律咨询
·日照东关北路商业安置时,用签订安置协议不同的规则对被征收人进行安置。即签订安置协议时征收人用一个规则,进行安置时用一个不同的规则进行安置,且一审确认合法。
·在荣乌高速上超过限速10,%以下违反了哪个条款怎么处理?
·我的驾驶证在2014换证之后因未扣分一直未进行审,不知道驾驶证是否还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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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合同起诉地能指定在被聘用人的住址吗
·我家儿媳妇是柬埔寨人她在江西沒有,证件被安义县看守所拘留请问我从家里把证件带去给他们看,可以放人吗
·安阳市看守所现在因为疫情能不能往里送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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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95和我继母结婚,的时候我父亲继承遗产(是祖产在他们结婚之前就以存在的),我父亲用继承的遗产钱是房票10W和我姑继承的遗产房票8W合起来买的房子,房产正上写的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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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去世后,继母及亲生子女有怎么样继承权
·你好我爸跟我去世的母亲有一套商品房,现在我爸又结婚了,并且现在的妻子带过了一女儿(是她跟前夫所生),请问那这套房子是我爸的婚前财产吗?现在的妻子跟女儿有份吗?如果我爸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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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人是台州临海人,在余姚市兰江街道上班,模具冲床左手大拇指头压断了,指甲没了,检查出来有骨拆,老板人是江西来,我去厂里找他人不见逃避,打电话给老板接通不说话,发信息给...
·性格不合,有xx博喝酒嗜好,屡教不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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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界首市xx集镇谢x行政村谢xx欠我18000元想起诉
·1(结婚30天后发现女方隐瞒甲减病又怀孕离婚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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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设计一个私服游戏的发布网站,就是把那些开私服游戏的信息集中发布在网站里面,提供会员查看。请问违反法律了么,违反了什么法,如何运营才能免责。
·你好,宋律师,我想提交诉讼一份强制执行的负养费,诉讼搞。因疑情,法院让自己在网上诉讼,我不会诉讼,只能求律师嫩。这个滴需要多少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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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谷水西立交桥下出交通事故,对方全责。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一个朋友的老丈人出车祸了现在不是需要报保险吗需要他提供工资收入但他是个体户他写个证
·请向婚后男方母亲付首付,男方公积金代款买房,女方没付一分,属共同财产吗?
·我女儿老公有阳痿早泄病他家骗婚在结婚前没告诉我女儿,结婚后才知道,现病刚显好点俩个星期,就要离,在俩个星期前还很好,她的病好点就找有钱的,身体又能骗个有钱的女孩,他抛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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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犯刑事责任会关在哪地址在邳州市戴庄镇
·我姑父于3月22日在工地上班时钢管夹到左手中指。初次诊断为左手中指远节指骨远端骨皮质中断,伴游离骨片影,周围软组织肿胀。左手环指远指节指骨可见一线状透亮影。请问他能评上...
 青山区海事律师法律常识
·购房没有合同收了定金毁约会退还吗?
    购房没有合同收了定金毁约会退还吗?购房时的定金一般是不会退还的,已交定金,定金合同成立,收受定金的卖方不能履行约定债务,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八十九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购房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的协议。签定正式的购房合同,在拟定的时间地点,购房者备齐所...

·职务侵占罪构成条件有哪些
    职务侵占罪构成条件有哪些(一)客体要件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这里的“公司”,是指依照我国公司法合法设立的非国有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是指除上述公司以外的非国有的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设立的有一定数量的注册资金及一定数量的从业人员的营利性的经济组织。“其他单位”,是指除上述公司、企业以外的非国有的社会团体或经济组织,包括集体或者民办的事业单位,以及各类团体。(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具体而言,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必须是...

·工程发包法律风险如何识别?
    在工程实施建筑之前,会工程发包。即建设单位对该建筑项目的内容,要求以及条件用公告或者邀请的方式,让有兴趣的单位根据要求作出计划,最后选择承包方。那么,对于工程发包,承包单位需要注意什么,工程发包法律风险又该怎样去识别?一、常见法律风险分析(一)转包、违法分包引起的法律风险在建筑业利润微薄的形势下,建筑企业转包和违法分包的行为屡见不鲜,存在较大法律风险。1.直接风险。建筑法、合同法和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均禁止工程转包和非法分包,若有此行为,总包方将面临以下法律风险:一是被收缴转包和违法分包的违法所得;二是被处以行政罚款;三是被限定市场准入。我国的铁路工程信誉评价和公路工程信誉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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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劳务关系、承揽关系
    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社会关系。劳动关系的主体是明确确定的,一方为用人单位,另一方为劳动者。《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双方尤其是单位会承担较大的法律风险。双方的权利义务除依法律和双方签订的合同确定外,还要根据工会与用人单位签订的集体合同来确定。如《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劳动关系是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它受到劳动法的约束。为了更好的保障劳动者自身的合法权益,法律规定对劳动关系的建立添加了强...

·做工伤鉴定要体检对不对是否需要全身检查有医疗机构按需要确定
    做工伤鉴定要体检对不对是否需要全身检查有医疗机构按需要确定。对于在需要做工伤鉴定时的情况时,是否需要全身的检查是由医疗机构来根据情况认定的,如果认定有需要来做全身的检查,那么就要按照规定来给工伤鉴定者做出适当的检查。不属于治疗工伤的费用,不能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应当按谁同意谁负担的原则办理。对于在需要做工伤鉴定时的情况时,是否需要全身的检查是由医疗机构来根据情况认定的,如果认定有需要来做全身的检查,那么就要按照规定来给工伤鉴定者做出适当的检查。职工遭受工伤事故伤害,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但工伤医疗待遇并非可以过度医疗,是否需要全身检查由治疗工伤医疗机构根据伤情确定,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

·离婚娃娃怎么判四岁
    视情况而定。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第二条: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

·缓刑期是什么意思?都有哪些解释?
    随着我国社会的变革,社会上越来越多的罪犯也随之出现。给我国的法治治理带来比较大的难度,我国对一些对社会和个人都没有什么危害,能够人知道自己的罪行的人予以缓刑来减轻法务的负担。那先面我们就缓刑期是什么意思都有哪些解释,这类问题问您做详细的解答。缓刑,全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

·放弃继承权必须在死亡之后吗
    放弃继承权必须在死亡之后吗?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表示只能在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开始前作出,才具有法律效力。《继承法》第二十五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放弃继承权的表示作出后,得到其他继承人的认可即成立。一般情况下,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又反悔的,一般是不予承认的。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0条规定:遗产处理正在进行或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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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牌无偿使用合同的规定是什么?
    车牌无偿使用合同的规定是什么?车牌无偿使用合同的规定是在书写无偿合同的时候,无偿使用人的信息、汽车所有人信息、无偿使用的说明、法律依据、违约责任以及需要说明的相关事项等。双方应当重点就无偿使用汽车的情况进行说明,包括在使用过程如果发生问题的认定和赔偿情况都必须进行说明。无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只享有合同权利而不偿付任何代价的合同,又称恩惠合同。无偿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向对方给予某种利益,对方取得该利益时不予支付任何代价的合同。无偿合同不是典型的交易形式,实践中主要有赠与合同、借用合同、无偿保管合同等。在无偿合同中,一方当事人不支付对价,但也要承担义务,如无偿借用他人物品,借用人负有正当使用和按期返...

·车辆五年没检的规定是什么?
    车辆五年没检的规定是什么?一、车辆五年没检的规定是什么?车辆五年没检的规定是超过一定的时间没有年检的话,驾驶机动车辆上路的话是会被扣除一次性记三分的,当然这个分数是可以累计进行计算的,如果还存在着一些其他的违反交通的规则的话,累计到12分的话就需要重新学习了。机动车驾驶员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一次记3分:(一)不按规定超车或者让车的;(二)违反交通信号指示的;(三)路口遇有交通堵塞,强行驶入的;(四)驾驶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车辆的;(五)驾驶转向器、制动器、灯光装置等机件不附合安全要求的车辆的;(六)进入导向车道后,不按规定方向行驶的;(七)不避让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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