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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出走.在一起生活了两年.彩礼钱可以返还吗?
·我公公婆婆的拆迁房(已拆)给我们,其他子女不要,我婆婆是后续的,他俩没有共同的子女,房子公证需不需要其他子女一起来,还需要哪些手续
·我老公,关在东莞市看守所里,听公安说,已经判刑了,具体情况,还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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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因为和其他主谋卖假冒保健品被公安机关刑拘,请问如果罪名成立可判几年、
·家人在煤场看场中煤气死亡民事赔偿应该怎么赔偿
·房东对住房客的不公平处理房东霸道对待住客。能否到贵事务所来诉求。?
·罪犯在看守所或监狱自残致死怎么办?这责任应当由谁负责?
·律师你好!本人承租了老城区一处门面用房租期为5年现在房东想提前解约,我想咨询我应该得到哪些方面的权利及应有的补偿?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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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乡镇卫生院的职工,我工作了三年,但在七月产下宝宝,一个月后医院没有发给我工资。于是,我向院长提出问题,他说我是临时工,而我告知隔壁医院的临时工都有。但是他却说我没有...
·我哥哥不经我们同意。强行在我们共同承包的土地上建房子。他这种行为。可以办证吗?我们如何保护我们的权益不受侵犯."w990mamt20
·我弟弟在学校读书,以体验生活出去打工,跟中介签合同,说三个月不管任何原因离职"41514488l"""不给工资。这样合法吗?做了一个多月没发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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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被现货交易诱骗投资现货沥青,怎样维护自身利益。
·我家拆迁,房子是我父母的,在签订拆迁协议时我和父母分户的,如果我和妻子离婚,以后分到的安置房妻子有份吗?(妻子的户口已迁入我家)
·我单位有一位职工,因病过世,家中有妻、子、母,那他的丧葬费应该给谁?是不是谁办理丧事的,丧葬费就给谁。
·想离婚先起诉还是先去名证局,家产怎样分
·家属想了解一下被抓的是什么原因,家属一点情况都不清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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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假如无意挑唆他人,导致他人引起犯罪,是什么意思?
·杨律师你好!临沂物流园一个体运输车老板,欠我薪金7000元,他以各种理由拖延,现在电话也打不通了,我怎么办呢?希望能得到你的帮助!谢谢!
·律师你好,我想请问一下我的身份证掉了,是在内江公安局办的,现在我在成都但一时半会回不了内江,我可不可以在成都办个临时身份证?谢谢。。
·我现在读职高还没毕业,想去当兵,然后高考的时候回来高考可以吗
·律师,您好。   前日我女儿被大学里的一个学生打了,打人者受到学校处理。今天傍晚我驾车到学校接女儿回家,在宿舍楼下等。从车窗里看到一女生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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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同心办理离婚手继,下欠我1万元现金怎领
·我是洛南人,在西安上班不小心把身份证丢了,请问可以在西安补办温馨提醒:如果以上问题和您遇到的情况不相符,在线咨询专业律师马上问律a律师回答(2)最佳答san刘锋律师
 青山湖区法律顾问律师法律常识
·公司不准辞职应该怎么办
    公司不准辞职应该怎么办我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5]324号)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30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这是《劳动法》赋予劳动者自主选择职业的权利,是劳动者的一项基本权利,通常称之为“辞职权”。劳动者行使辞职权时,只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即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怎样收集婚外情的证据
    在离婚诉讼中,有时候会需要对婚外情进行取证,对此,您一定要注意,要保证证据的合法性,因为只有合法的证据才能受到法律保护。那么,在实践中,究竟应该怎样收集婚外情的证据呢?若你不是很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怎样收集婚外情的证据1、受害方与其和你的配偶吵闹,不如策略一点和他谈谈说给他一个机会让他承认错误,你可以在这期间录音,作为以后诉讼的证据,如果可以的话你还可以要求他写一份悔过书,其中写明他和谁的什么关系,这是一种更直接的证据。2、受害方可以搬出去一段时间,在这期间你可以安装录像设备在你家,有时候可以录到许多有用的证据,但是录像设备安装在你家这又不是非法取得,所以这是一个...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一般都应当为职工购买社保。在职工出现工伤时,职工可以用医疗保险进行报销。但是,在工伤医疗过程中,工伤后果与医疗过错可以一起赔偿么?为了回答您的问题,我们为您找到了以下内容,希望能回答您的疑问。一、医疗过错1、医疗过错,属于过错的一种。在依据医疗水准判断医方的过错时,必须注意区分医疗水准与医学水准。长期以来,医疗责任的认定一直是我国民法学界讨论的焦点,而医疗过错的存在与否又是认定医疗责任的关键。本文拟对认定医疗过错的判断标准、参考因素以及患者承诺对认定医方过错的影响等相关问题展开讨论,以求抛砖引玉。2、医疗过错,属于过错的一种。对过错的判断,在学理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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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证是否可以转让
    土地使用权证是否可以转让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土地使用证是使用土地的合法证明,土地使用证随着土地使用权转让而转让,所以土地使用证是可以转让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九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让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第二十条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第二十一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第二十二条土地使用者通过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使用年限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

·抢劫罪有数额要求吗 抢劫罪如何处罚
    抢劫罪除了侵犯他人的人身外,同时也是对公私财物造成了损害。而一般在涉及到财产方面的犯罪时,往往定罪的时候都是有数额要求的,那抢劫罪有数额要求吗?而要是认定行为人真的构成了抢劫罪的话,此时又该如何进行处罚呢?详细内容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解答。一、抢劫罪有数额要求吗我国《刑法》第263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

·一般购买假币罪能判多少年
    一般购买假币罪能判多少年《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三款出售、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运输,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伪造货币并出售或者运输伪造的货币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二、购买假币罪立案标准在出售假币时被抓获的,除现场查获的假币应认定为出售假币的数额外,现场之外在行为人住所或者其他藏匿地查获的假币,也应认定为出售假币的数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伪造...

·国土部征地拆迁工作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是什么
    国土部征地拆迁工作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是什么征地拆迁工作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铁路工程建设征地拆迁管理,依法、有序、快速地完成征地拆迁工作,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铁路建设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管理。第二章征地拆迁的实施职责第三条项目管理机构的职责:严格按省部纪要和实施协议负责项目征地拆迁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一)向省(市)国土、计划部门提报控制性重点工程施工用地申请;(二)向省(市)行政主管部门提报征地拆迁推进计划,确认征地拆迁补助费用;(三)向沿线县(市、区)国土、林业主管部门提报建设用地及使用林地的申请,并督促国土、林...

·受赠人确认遗嘱继承时效有限制性?
    受赠人确认遗嘱继承时效有限制性?一、受赠人确认遗嘱继承时效有限制性?受赠人确认遗嘱继承时效是有限制性的;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二、遗嘱继承的法律认定有哪些?遗嘱是被继承人生前立下的在被继承人死亡后生效的、处分自己合法所有的个人财产的决定,但由于种种原因,遗嘱中可能缺少或欠缺,或侵害了其他继承人的权利,因此对遗嘱继承作了如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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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国家赔偿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我国国家赔偿的构成要件是什么我国国家赔偿的构成要件是:1、侵权主体必须是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客观上是指主体在行使职权过程中的违法行为;3、该违法行为给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了损害;4、违法行使职权的行为和损害事实有因果关系。4、违法行使职权的行为和损害事实有因果关系。行政赔偿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赔偿。行政赔偿是国家赔偿的主要组成部分。赔偿范围《国家赔偿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了行政赔偿的范围: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2、非法拘禁或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

·交通人伤车主不垫付不出现还会进行处理吗?
    一、交通人伤车主不垫付不出现还会进行处理吗?交通人伤车主不垫付不出现还是会进行处理的。《办法》第31条还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者对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承担赔偿责任的机动车驾驶员暂时无力赔偿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负责垫付。如果还是不执行的可以进行起诉。二、垫付责任的法律特征是:(一)垫付责任的发生以驾驶员负有侵权损害赔偿责任为前提,而且此种责任仅限于金钱给付责任。(二)垫付责任的承担须以驾驶员无力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为前提垫付责任类似于一般保证责任,垫付责任人对受害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只有当驾驶员即实际侵害人资力不济,无力承担赔偿责任时,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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