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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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范围·万盛区青年镇刑事律师专业办理刑事拘留看守所会见、取保候审、刑事辩护、代理刑事诉讼等刑事案件,重庆万盛区青年镇刑事律师处理重案要案、重大案件刑事,为涉嫌刑事犯罪嫌疑人争取缓刑、减刑、从轻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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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镇刑事律师法律咨询·别人欠我钱,没有证据怎么办。
·你好!马律师我有事找你咨询一下。能够留下号码吗?谢谢🙏
·孙子由于从小父母离异,爷爷怕去世后继母欺负孙子,就偷偷将所有家产公正给了孙子。那孙子是否有赡养义务,是否应当担当主要赡养义务,包括金钱上的?
·青年镇刑事律师:
·工地完工,公司老板一直说没钱拖羞不还钱的
·分居两年多没有感情离婚他不同意怎么办
·我欠别人6000元,工资钱没有付清,法院判决把我的每个月《690元低保钱》冻结了,
·我被人打成骨折,经派出调解赔偿我二万元,协议签名了。感觉赔少了。还能起诉吗
·我的家庭承包耕地被征用了合同在手村里赔偿费黑了,还有水田耕地粮食补贴也一起黑了,请问官司怎么打我有理吗。
·青年镇刑事律师:
·我和丈夫结婚十三了去丈夫到广西北海北部湾做传销怎么劝都不听有个儿子今十二岁nu岁离婚怎么
·我开了一家电器修理部,前几天上门给人家修机器不小心把我手夹了,医疗费花了3万多了。请问我能向事主索赔吗?
·去年8月28日购买享受国家汽车节能补贴车型昌河利亚纳一辆,当时销售商标明该车享受国家节能补贴,当时告知我需要拿行驶证及个人身份证相关资料才能领取,并未告诉领取期限,10...
·串通投标两年之后就不再追究了吗
·结婚5,丈夫一直在外地打工,我一个人抚养孩子没有上班,现在因为一点小事,他们提出离婚,去买的新房,他们家拿了大部分钱,现在离婚他们要钱和孩子,我怎么
·青年镇刑事律师:
·父亲病故996,那时我龄太小,母亲身体欠佳,不知道父亲名下有存款,今才知当时亡父名下的八万元存款被无良二叔侵占,二叔当时跟亲戚说等我结婚时财产都还给我,如今结婚一多了,...
·派出所给我父亲做笔录,我可以要求看一下吗,复印可以吗
·交通事故肇事方未全部赔付医疗费
·请问现在离婚了,孩子的抚养费国家规定的是多少啊?
·我要仲裁的话需要提供什么东?
·青年镇刑事律师:
·二手房买卖,我是卖房,与中介签订503包销协议后,中介收到买方2万元定金,通知我过户,我发现他们签订的协议中房间号码是502,我是否可以现在取消交易,算不算违约
·这交通事故谁能帮帮我出出主意,我该怎么?
·交通事故医药费理赔
·我应该负责赔偿他几天的误工费
·要求归还祖产上访、信访三十余年无果如东县政府领导 :我们原籍江苏省如东县栟茶镇,分别于抗战和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现已离休于上海和江苏徐州两地。自1984...
·青年镇刑事律师:
·工人在没有劳动合同下产生工伤事故,后期赔偿产生分歧,后期起诉胜诉概率和流程以及要注意哪些情况
·女方出走.在一起生活了两年.彩礼钱可以返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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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镇刑事律师咨询解答·起诉解决。 weihaiyang
·应该结清工资。 weihaiyang
·可以主张未签订合同的双倍工资。. weihaiyang
·青年镇刑事律师:
·如果地基没有批过的话,那就可以考虑提起确认之诉,确认房产归自己。 潘兆忠
·可以到相关部门调取。. 岳阳仇伶
·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吉增萍
·向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 何晓艳
·具体多少钱还要结合休息时间,工伤前工资等 scopia0202
·青年镇刑事律师:
·未成年人可以不买的。 宋瑞岭
·案件不同,收费也会不一样。 weihaiyang
·在法院判决离婚的前提下,再确定财产与小孩的抚养权。 潘兆忠
·婚后共同财产一般均分. 匿名
·请说明具体问题。. 何晓艳
·青年镇刑事律师:
·可以再次起诉离婚。 ljp334202
·你咨询计生委吧! 宋瑞岭
·探望即是对方的权利也是义务。意见供参考。. 何晓艳
·房子卖出去没有,如果已经卖出去了,可以对开发商所说的情况进行调查 张锦天
·如有劳动关系,你就申请劳动仲裁。劳务关系可以直接起诉。 宋瑞岭
·青年镇刑事律师:
·直接咨询房管局。 weihaiyang
·那是恐吓,你可以报警!离婚,可以诉讼。 宋瑞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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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镇刑事律师法律常识·假释是否属于刑罚执行期?
一、假释是否属于刑罚执行期?假释属于刑罚执行期,《刑法》第83条规定的假释考验期:“被判有期徒刑的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被判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为十年,假释考验期从假释之日起计算。”“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13年以上,才可以适用假释。”可见,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肯定低于总刑期的二分之一。二、假释考验期内又犯新罪怎么办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予以监督。根据其不同表现作出不同的处理:1、如果假释犯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又犯新罪,无论所犯的新罪是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是重罪还是轻罪,都要撤销假释,对新罪作出判决,将新罪所...
·烧伤工伤鉴定什么时候?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难以避免一些意外情况,例如人们常说的工伤,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与职业相关活动所遭受的突发性意外伤害,而烧伤是工伤情况中比较常见的一种。当劳动者遭受到烧伤或其他工伤事故时,需要进行工伤鉴定,鉴定时间是其中十分重要的概念。那么到底烧伤工伤鉴定什么时候?对此问题进行了相关介绍,请您继续阅读下文。一、工伤鉴定时间关于工伤认定的时间,我国法律是有一定的规定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工伤事故后,应在24小时内告知经办机构,工伤认定申请应由用人单位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之日或职业病确诊之日起30日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
·醉酒驾驶简称酒驾,是在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是交通违章行为
醉酒驾驶简称酒驾,是在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是交通违章行为,酒精含量超标的,是醉驾行为也是犯罪行为。那么为了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对相关事项有明确的规定,那么,关于办理醉驾指导意见有哪些?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一)关于如何认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经研究,危险驾驶罪属于行政犯,如果没有特别需要扩张或者限制解释的理由,对概念性法律术语的规定应与其所依附的行政法规保持一致。据此,《意见》第一条对“醉酒”、“道路”、“机动车”作了界定。关于“醉酒”的认定标准:《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第一款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
·青年镇刑事律师:
·哪些情况下未成年人不需要负刑事责任
哪些情况下未成年人不需要负刑事责任1、不满14周岁的人,不管实施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2、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在量刑时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3、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对所有的犯罪都要负刑事责任。二、未成年犯罪的年龄怎么算未成年人在一般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但是在某些国家(例如日本)的定义上是指未满二十周岁...
·行政拘留是关押在什么地方
行政拘留是关押在什么地方根据《拘留所条例》第二条中的规定,对下列人员的拘留在拘留所执行:(一)被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给予拘留行政处罚的人;(二)被人民法院依法决定拘留的人。行政拘留一般是在拘留所中执行。二、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哪个处罚力度最重1、刑事拘留严重。2、行政拘留是一种行政处罚,是一种违法行为。刑事拘留,说明当事人已涉嫌犯罪,接下来是面临逮捕、判刑、坐牢。3、行政拘留记录一般不影响当事人今后的生活。而刑事拘留后被判处刑罚的,就会影响今后报考公员等。三、行政拘留申请暂缓执行所交的保证金可以退吗?申请暂缓执行行政拘留并交纳保证金后,以下情形会退还:(1)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被撤销按规定,...
·什么情况下可以办理监外执行
什么情况下可以办理监外执行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条件,刑事诉讼法第254条作了明确规定,即必须具备下列情形之一:1.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2.罪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哺乳期限按婴儿出生后1年计算。3.罪犯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上述第2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二、暂予监外执行收监有哪些法定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
·劳动争议仲裁庭审流程是什么
劳动争议仲裁庭审流程是什么一、劳动仲裁是什么劳动仲裁,是劳动诉讼的法定前置程序。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根据劳动争议当事人的请求,对劳动争议的事实和责任依法作出判断和裁决,并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一种劳动争议处理方式。二、劳动争议仲裁庭审流程劳动争议案件受理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指定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并通过仲裁庭开庭对当事人的劳动争议进行审理。具体过程如下:1、仲裁庭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应于开庭四日前,将仲裁庭组成人员、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2、当事人接到开庭通知后,应当准时参加仲裁庭审。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在开庭期间未经仲裁庭同意自行退庭的,对申诉人按撤诉...
·夫妻在什么情况下不能离婚
夫妻在什么情况下不能离婚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3、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4、对精神病人、植物人等特殊群体的婚姻保护。5、夫妻感情未破裂。二、哺乳期能不能离婚?哺乳期离婚的问题取决于夫妻是诉讼离婚还是协议离婚,还取决于是妻子提起离婚诉讼,还是丈夫提起离婚诉讼。(一)丈夫提起离婚诉讼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妻子处于哺乳期的,男方提出离婚是不可以的。但是,在女方哺乳期期间,男方提离婚并非绝对不...
·青年镇刑事律师:
·劳动争议起诉的条件是什么
在发生劳动争议之后劳动者往往会优先考虑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会去申请仲裁,诉讼解决劳动争议也是不得已而为之,可是即使是起诉也需符合一定的条件,不是任何人都可以起诉的,那么劳动争议起诉的条件是什么呢,在劳动争议起诉时要交哪些材料呢,这样的问题我们会在下文告诉您,希望您看我之后可以知道怎么起诉。一、劳动争议起诉的条件是什么1、起诉人必须是劳动争议的一方当事人,即用人单位或劳动者。2、必须有明确的被告。3、必须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4、必须经劳动争议仲裁机关仲裁。5、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时效期限内提起诉讼。凡是同时具备上述条件的当事人都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起诉...
·个人独资企业名称保护的法律规定是哪些
个人独资企业名称保护的法律规定是哪些企业名称在企业申请登记时,由企业名称的登记主管机关核定。企业名称经核准登记注册后方可使用,在规定的范围内享有专用权。个人独资企业也不例外,与普通企业并没有区别,同样享有专用权,而且在名称保护方面,也同普通企业并无区别。一、保护范围《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三条规定:“企业名称在企业申请登记时,由企业名称的登记主管机关核定。企业名称经核准登记注册后方可使用,在规定的范围内享有专用权。”“分级登记,地域管辖”是企业名称登记的基本原则,但企业名称权的保护范围不能严格限定在登记地。企业名称权的保护范围,应以登记地和营业地为基础,结合企业特点、营业范围、登记地...
一、假释是否属于刑罚执行期?假释属于刑罚执行期,《刑法》第83条规定的假释考验期:“被判有期徒刑的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被判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为十年,假释考验期从假释之日起计算。”“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13年以上,才可以适用假释。”可见,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肯定低于总刑期的二分之一。二、假释考验期内又犯新罪怎么办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予以监督。根据其不同表现作出不同的处理:1、如果假释犯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又犯新罪,无论所犯的新罪是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是重罪还是轻罪,都要撤销假释,对新罪作出判决,将新罪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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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难以避免一些意外情况,例如人们常说的工伤,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与职业相关活动所遭受的突发性意外伤害,而烧伤是工伤情况中比较常见的一种。当劳动者遭受到烧伤或其他工伤事故时,需要进行工伤鉴定,鉴定时间是其中十分重要的概念。那么到底烧伤工伤鉴定什么时候?对此问题进行了相关介绍,请您继续阅读下文。一、工伤鉴定时间关于工伤认定的时间,我国法律是有一定的规定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工伤事故后,应在24小时内告知经办机构,工伤认定申请应由用人单位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之日或职业病确诊之日起30日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
·醉酒驾驶简称酒驾,是在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是交通违章行为
醉酒驾驶简称酒驾,是在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是交通违章行为,酒精含量超标的,是醉驾行为也是犯罪行为。那么为了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对相关事项有明确的规定,那么,关于办理醉驾指导意见有哪些?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一)关于如何认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经研究,危险驾驶罪属于行政犯,如果没有特别需要扩张或者限制解释的理由,对概念性法律术语的规定应与其所依附的行政法规保持一致。据此,《意见》第一条对“醉酒”、“道路”、“机动车”作了界定。关于“醉酒”的认定标准:《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第一款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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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下未成年人不需要负刑事责任
哪些情况下未成年人不需要负刑事责任1、不满14周岁的人,不管实施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2、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在量刑时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3、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对所有的犯罪都要负刑事责任。二、未成年犯罪的年龄怎么算未成年人在一般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但是在某些国家(例如日本)的定义上是指未满二十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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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拘留是关押在什么地方根据《拘留所条例》第二条中的规定,对下列人员的拘留在拘留所执行:(一)被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给予拘留行政处罚的人;(二)被人民法院依法决定拘留的人。行政拘留一般是在拘留所中执行。二、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哪个处罚力度最重1、刑事拘留严重。2、行政拘留是一种行政处罚,是一种违法行为。刑事拘留,说明当事人已涉嫌犯罪,接下来是面临逮捕、判刑、坐牢。3、行政拘留记录一般不影响当事人今后的生活。而刑事拘留后被判处刑罚的,就会影响今后报考公员等。三、行政拘留申请暂缓执行所交的保证金可以退吗?申请暂缓执行行政拘留并交纳保证金后,以下情形会退还:(1)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被撤销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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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可以办理监外执行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条件,刑事诉讼法第254条作了明确规定,即必须具备下列情形之一:1.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2.罪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哺乳期限按婴儿出生后1年计算。3.罪犯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上述第2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二、暂予监外执行收监有哪些法定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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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仲裁庭审流程是什么一、劳动仲裁是什么劳动仲裁,是劳动诉讼的法定前置程序。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根据劳动争议当事人的请求,对劳动争议的事实和责任依法作出判断和裁决,并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一种劳动争议处理方式。二、劳动争议仲裁庭审流程劳动争议案件受理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指定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并通过仲裁庭开庭对当事人的劳动争议进行审理。具体过程如下:1、仲裁庭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应于开庭四日前,将仲裁庭组成人员、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2、当事人接到开庭通知后,应当准时参加仲裁庭审。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在开庭期间未经仲裁庭同意自行退庭的,对申诉人按撤诉...
·夫妻在什么情况下不能离婚
夫妻在什么情况下不能离婚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3、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4、对精神病人、植物人等特殊群体的婚姻保护。5、夫妻感情未破裂。二、哺乳期能不能离婚?哺乳期离婚的问题取决于夫妻是诉讼离婚还是协议离婚,还取决于是妻子提起离婚诉讼,还是丈夫提起离婚诉讼。(一)丈夫提起离婚诉讼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妻子处于哺乳期的,男方提出离婚是不可以的。但是,在女方哺乳期期间,男方提离婚并非绝对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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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发生劳动争议之后劳动者往往会优先考虑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会去申请仲裁,诉讼解决劳动争议也是不得已而为之,可是即使是起诉也需符合一定的条件,不是任何人都可以起诉的,那么劳动争议起诉的条件是什么呢,在劳动争议起诉时要交哪些材料呢,这样的问题我们会在下文告诉您,希望您看我之后可以知道怎么起诉。一、劳动争议起诉的条件是什么1、起诉人必须是劳动争议的一方当事人,即用人单位或劳动者。2、必须有明确的被告。3、必须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4、必须经劳动争议仲裁机关仲裁。5、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时效期限内提起诉讼。凡是同时具备上述条件的当事人都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起诉...
·个人独资企业名称保护的法律规定是哪些
个人独资企业名称保护的法律规定是哪些企业名称在企业申请登记时,由企业名称的登记主管机关核定。企业名称经核准登记注册后方可使用,在规定的范围内享有专用权。个人独资企业也不例外,与普通企业并没有区别,同样享有专用权,而且在名称保护方面,也同普通企业并无区别。一、保护范围《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三条规定:“企业名称在企业申请登记时,由企业名称的登记主管机关核定。企业名称经核准登记注册后方可使用,在规定的范围内享有专用权。”“分级登记,地域管辖”是企业名称登记的基本原则,但企业名称权的保护范围不能严格限定在登记地。企业名称权的保护范围,应以登记地和营业地为基础,结合企业特点、营业范围、登记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