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建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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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流建筑律师法律咨询
·一个月前发生交通事故现已出院,经交警队调解未达成协议,最佳起诉时间是什么时候,受害人能得到哪些赔偿?
·我的手和别人在看守所扳手腕扳骨折了我现在要去取钢板自身没有能力可以找看守所要赔偿嘛.
·你好"33391693l"""网贷平台上借了1500元,7天要007元。看了一下协议显示利元服务费500元。可以不00元服务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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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17万,有欠条,到期未还,欠款跑路了,怎么办
·拉房屋产调需要什么手续?多少钱?
·江苏省营业执照怎么样才能迁回广东省
·2000年我和*人在*人的老家打工生了第二胎,在当时是符合*人家乡的计生规定,由当地的村委会把孩子的户口上在外婆家.2002年我和*人回原籍生活,我就通过我户籍所在地的...
·你好,工伤一级,有工伤保险能一次性了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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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纠纷有工作作业单
·会因为1300元的税票而起诉我们吗
·请问劳动法规定员工月休是几天呢?
·袭律师您好:我有个案子,想请您代理。河北省,南宫市,子仲镇,前子仲村民,,请方便时相互联系,谢谢!1
·八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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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孩子在幼儿园里没车撞了,该怎么处理
·汤律师好,我有个房屋租赁合同要处理
·立遗嘱房产给孙子,其他人能得到房产吗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亲戚借我的幼儿园办学许可证去,写好合同双方去公正处公正,如果一"1698652l"""幼儿园发生事"31740719l"""法人代表有牵连吗
·问我被人打成轻伤!在不要钱是判对方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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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请问我们购买了一个挖然后有两种付款方①全额付san你好&nbs;&nbs;我想请问我们购买了一个挖然后有两种付款方①全额付48000RMB&nbs;&nbs;②...
·您好,我是您代理案例的被告人,方便与您联系吗?
·我借了一个女人的钱,他丈夫以他丈夫的名义起诉我,这样符合程序
·您好,想咨询一个关于劳动赔偿的问题我是公司的一名普通员工,018日进入公司,在技术部门(职责为工程师)工后"43392040l"""调岗到新成立的运营部门工(职责为工程...
·申请劳动仲裁期间,还需要去原公司上班吗?不去会不会按旷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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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姐姐精神不太好,对方现在起诉离婚,我觉得现在离婚对她的打击太大,我们应该怎么办?
·015年6月1日,被告王俊峰通过QQ联系原告,要求为其做一个学校图书馆的图纸,要求原告做得平面方案有420平米,施工图843平米,总共1263平米,双方约定价格6000...
 清流建筑律师法律常识
·合同订立的形式包括哪几种
    合同订立的形式包括哪些合同的形式,是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外在表现形式。我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口头形式、书面形式和其他形式。合同的口头形式指当事人只有口头语言为意思表示订立合同,而不用文字表达协议内容的合同形式。口头形式优点在于方便快捷,缺点在于发生合同纠纷时难以取证,不易分清责任。口头形式适用于能即时清结的合同关系。书面形式是指当事人以合同书或者电报、电传、电子邮件等数据电文形式等各种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订立合同。书面形式有利于交易的安全,重要的合同应该采用书面形式。书面形式又可分为下列几种形式:(1)由当事人双方依法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并由双...

·无效婚姻判决多久生效?
    无效婚姻判决多久生效?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婚姻效力是一审终审。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并且法院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能上诉。但是对财产的分割和子女的抚养可以调解,当事人对判决不服的也可以上诉。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1、重婚的;2、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3、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即近亲结婚;4、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的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做出判决,宣告婚姻无效。有关婚姻效力无效的判决一经做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实行一审终审,当事人上诉或申诉,人民法院...

·驰名商标申请条件是什么
    驰名商标主要是指国家关于管理这种商标权利的有效机关,是属于商标类型中的一种,有着一定认定认可的商标。这商标在我国也是属于比较有知名度的品牌,有着比较高的信誉度。国家对这种驰名商标的保护远远要高于其他商标权的保护,除了对该商标的类似服务保护,还对该商标在网络上的保护,主要有人侵犯了这个权利,那么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那么,按照我国目前的规定,申请驰名商标通常需要满足怎样的条件呢?1.拥有该商标的企业必须是合法的企业,同时是国家认证过的企业,注册这商标也是需要有效的注册,并且需要被有效的管理机关认定为有知名度的商标;2.有效的注册商标,并且需要满三年或者超过三年。3.该商标需要有一定的知名度,有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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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可以给别人吗?
    遗产继承可以给别人吗?可以。房产赠与是房产所有人的基本权利之一,由所有人决定并办理过户即可;房产继承是房产所有人死亡,由其合法继承人依法继承的过程,合法继承人首先是死者生前遗嘱确定的继承人,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二、遗嘱继承的形式遗嘱继承,又称指定继承,是法定继承的对称。是指被继承人生前通过立遗嘱的形式确定其个人财产在其死亡后的继承人及分配的法律制度。《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遗嘱的形式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遗嘱有以下五种形式:1.公证遗嘱。即立遗嘱...

·诈骗42万退了又有谅解判几年
    诈骗数额巨大,是可能会判刑的,因为诈骗是种违法犯罪行为,即使私下达成谅解书,也得承担法律责任,退款只是认罪态度比较好,法院会酌情减轻处罚,但是没有改变犯罪的主体。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

·毒品犯罪未遂标准是怎样的
    毒品犯罪是一种常见的刑事犯罪,实践中牵涉到毒品的犯罪行为几乎都可以为行为人带来巨大的经济利益,所以有些人就会铤而走险,进行犯罪。但毒品犯罪十分隐蔽、复杂和多样,刑事法律条文也比较抽象,所以毒品犯罪既未遂就很难判定。今天我们将为您详细解答一下毒品犯罪未遂标准的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犯罪实行行为的认定是认定未遂的关键毒品犯罪未遂这样一个主题属于毒品犯罪的时间属性,是毒品犯罪的停止形态的范畴,因此讨论毒品犯罪的未遂标准,我们需要从毒品犯罪行为的时间进展出发进行讨论,毒品犯罪的预备、未遂、既遂是毒品犯罪行为在时间上的不同阶段的进展。依据犯罪未遂状态所处的时间阶段,我们可以分为两方面进行讨论...

·物业公司高空坠物管理机制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物业公司高空坠物管理机制的相关规定是什么?物业公司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扮演着一个非常重要的角色,因为物业公司管理着小区里的各个方面的大小事务。在各大小区里时常会出现高空坠物现象,因此很多人想知道物业公司高空坠物管理机制的相关规定是什么?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一、是否有物业责任高空坠物属于个人违法行为,从法律意义上,由抛物者或抛物楼层群体负责民事赔偿。不属于物业管理的范围,物业公司不需要证明自己是否有过失。物业公司将物业管理的法定义务和合同义务举证出来就可以了。全力配合业主解决此事,这是物业公司应该做的。二、相关知识小区物业的责任: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物业公司的...

·离职员工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2N赔偿
    离职员工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2N赔偿一、离职员工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2N赔偿劳动法相关条款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俗称2N。《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二、用人单位在法律规定的条件未满足时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相关条件满足的情况下,...
·清流建筑律师: 13859110455(林律师)  13515980156(李律师) 

·撤诉申请书
     申请人:A,女,××岁,×族,本市××局退休干部,住本市××路××楼×号。被申请人:B,男,××岁,×族,本市××厂工人,住本市××路×号,系申请人之子。原起诉案由:申请人于××年××月××日对B虐待一案向贵院起诉。现请求撤诉。撤诉请求与理由:(应祥述理由,此略。)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特向贵院请求撤回起诉。请予批准。此致   ××市××区人民法院申请人:A××年××月××日

·劳动法规定的加班工资包括哪些
    劳动法规定的加班工资包括哪些用人单位在约定的工作时间外,安排劳动者继续工作的话,我们称之为加班。此时,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一定的加班工资。那么我国劳动法中对加班工资是如何规定的吗?请阅读下文进行具体了解。(一)如何确定加班费的计算基数。要准确计算加班费,首先必须正确确定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实践操作中具体要把握以下几点:(1)如果劳动合同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劳动合同的工资项目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等,应当以各项工资的总和作为基数计发加班费,不能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或“职务工资”单独一项作为计算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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