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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831973922(郭律师)

 清河建筑律师法律咨询
·我是今年大学毕业,现在单位急需我的档案,大学那边七月份就已经把我的档案寄回到海南大中专就业指导中心,可是现在十一月份了我去那找还没有,我该怎么办?谢谢您能给我帮助!
·我是农业户口,我老婆是非农业户口,生有2个子女,大的是男孩,小的是女孩,中间差10岁,前段时间乡政府以我违反计生条例为由让法院冻结我的银行账户,请问法院在没有通知本人的...
·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法院支持异地立案么,民间借贷被告是两英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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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来来自贵州省的外来务工人员,来温州已经十年,现要准备起诉离婚,能不能在永嘉县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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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6.1.1委托上海XX产权有限公司办理商标注册,法人兼经办人叫肖XX,签了委托合同,并支付了共计费用7500元,可一了什么都没有拿到,商标局也查不到任何登记信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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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我在网上玩炸金花钱传过去对方把我拉黑
·我在北京通过抖音与厦门商家合作,商家不履行合同!现要求全额退费,我该怎么做?
·医院误诊后果伤残
·成年了,可是没户口没身份证,哪都去不了。我从小跟我养母在一起,小时候有办过,可是那个村长不答应我是他们村里人,所以一直到现在还没有户口,我1994年出生的,我养母现在6...
·黄律师您好!夫妻协议离婚后,是否可以申请上诉要求抚养孩子,如果说男方没有抚养能力或其他原因,这样胜算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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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 要协议离婚还是申诉离婚。        老公家暴无数次,他和读师范时谈...
·我儿非法拘禁现在本所拘留,委托律师
·你好,原告和被告因为房屋买卖事宜,法院已经进行了判决,因为涉及的房屋属于经济适用房不能买卖,所以原告败诉。我就想请问原告还有其他的理由进行上诉吗。提出一些经济方面的赔偿...
·我要起诉东区老大房在哪个法院
·老公背着我给我买的钻戒,因为个人不喜欢,不想要,可以退?/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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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律师你好需要你的联系方式
·本人想买一套房,目"41577345l"""开发商是要求先交预约金,预约金万,但是只有一张单据,盖了开发商的章,但是刷卡时转账是转去另一家公司,开发商说是今九月份开始交...
·我上班路上扭伤了脚,请病假会扣工资吗
·你好,想问下中国人寿财险公司不给员工签合同怎么赔偿
·你好,就是我一个亲戚以前公司用我的名字做得法人016公司牵扯一个买卖官司我被进法院黑名单了017我法人换给别人了,可我现在还在黑名单里,我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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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含义是?
·请问别人借钱不我该怎么办?谢谢!
 清河建筑律师法律常识
·委托合同委托人的终止权如何行使?
    委托合同委托人的终止权如何行使?委托人可以随时撤销委托。如果互相没有信任或者已不再需要办理委托的事项,委托人即可单方解除委托合同,无须征得受托人的同意即可发力。但是受托人可以要求委托人赔偿相应的损失。受托人可以随时辞去委托。委托合同的成立既需要委托人对受托人的了解和信任,也需要受托人对委托人的信任。如果受托人不愿意办理受委托的事务,受托人无须表明任何理由,即可解除合同。二、具体情况(1)当事人合同解除权的行使,应以明示的方法通知他方,该通知自到达对方当事人时生效。合同当事人的一方有数人的,该项意思表示应由其全体或向其全体作出。同时,解除合同的通知一旦生效后不可撤销。(2)在委托人或受托人一方为...

·男方起诉离婚 女方不同意怎么办?
    我国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双方协商一致就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一致,去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解除婚姻关系,协议不成就只能通过到法院起诉的方式离婚,那么诉讼离婚有哪些程序呢,男方起诉离婚女方不同意怎么办?本文就将为您介绍一下相关问题。一、男方起诉离婚有什么限制吗?男方起诉离婚女方不同意怎么办,首先明确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男方起诉离婚有什么限制吗?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法律做出这样的限制是为了保护胎儿、婴儿的健康,维护妇女的身心健康。如果男方向法院提出离婚,人民法院应当说服男方撤回诉讼。如果男方坚决要求离婚,不肯...

·互联网公司融资的过程是怎样的
    互联网公司融资的过程是怎样的?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信息科学技术也得到了提升,就我国现行机制,我们可以看出,国家机关已经制定了多项法律规范鼓励有能力者进行创业,在创业过程中,普遍遇到的难题是没有创业资金,此时,各类公司的设立着会想要通过融资的方式获得短期资金,不同类型的企业的融资过程是存在着差异的,今天我们给您带来的是互联网公司融资的过程的相关信息。一、互联网公司融资的过程是怎样的?互联网领域创业有着成本低、壁垒低、成长快等诸多优势,特别适合没有太多原始积累资金的创业者,通过互联网创业的成本也岁之下降,这也是目前网络创业热潮的背景之一。但即使如此,在创业初期,资金仍是一道高高的门槛,把许多...
·清河建筑律师: 13831973922(郭律师) 

·医疗过错的定义是什么?
    医疗过错的定义是什么?一、医疗过错的定义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负责人就审理医疗纠纷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答记者问提到“医疗纠纷案件,实际上是因医疗过失致人损害这一特殊领域的侵权行为引发的民事赔偿纠纷。目前,根据我国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医疗纠纷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医疗事故侵权行为引起的医疗赔偿纠纷案件;另一类是非医疗事故侵权行为或者医疗事故以外的其他原因而引起的医疗赔偿纠纷案件。虽然这两类案件都与医疗行为有关,但是发生的原因不同,前者致害的原因以构成医疗事故为前提,而后者致害的原因是不构成医疗事故的其他医疗过失行为。”在民事诉讼中“医疗过失”是指非医疗事故侵权行为或者医疗事故以外的其他原因而引...

·离婚时,哪些是个人债务
    夫妻离婚时,哪些是个人债务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债务,该房屋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2.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担的债务。3.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4.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一方个人财产,附随这份遗嘱或赠与合同而来的债务也应由接受遗嘱或赠与的一方单独承担,他方无清偿责任。5.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夫妻双方将本属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可以视为夫妻个人债务。这种约定原则上不对债权人产生对抗效力,除非债权人事先...

·减刑的实质条件是什么
    关于减刑,针对的往往是符合条件的,同时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罪犯。而在具体服刑过程中,要是符合了法律规定的减刑条件,则就有机会减刑。那具体来说,减刑的实质条件是什么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介绍。一、减刑的实质条件是什么法律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一)悔改表现,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方面情形:认罪服法;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政治、文化、技术学习;积极参加劳动,完成生产任务。对罪犯申诉应当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应当一概认为是不认罪服法...

·现今夫妻婚后债务如何举证
    一,现今夫妻婚后债务如何举证只要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个人举债,原则上直接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承担共同还款责任。夫妻一方如主张不属于共同债务的,应举证证明,不能举证证明的就是共同债务。相关知识:夫妻债务最新司法解释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3、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

·拒执罪当地公安是否有权管辖
    一、拒执罪当地公安是否有权管辖?可以的,《刑事诉讼法》第25条的规定中,原则上以“犯罪地”确定管辖;“被告人居住地”更适宜审判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管辖。司法实践中,拒执罪是由负责执行判决的法院所在地的公安机关侦查,并由负责执行判决的法院负责审判。拒绝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罪属于一般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侦查。申请执行人或人民法院均可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立案侦查。人民法院对于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可以先行司法拘留,但司法拘留只是一种司法惩罚手段不是刑事强制措施,所以与是否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没有必然关系。侦查机关经过一系列侦查活动,对于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撤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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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分则犯罪构成中寻衅滋事构成是怎样的
    刑法分则犯罪构成中寻衅滋事构成是怎样的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一)寻衅滋事罪的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l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二)寻衅滋事罪的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上只能由故意构成。即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其动机是通过寻衅滋事活动,追求精神刺激,填补精神上的空虚。(三)寻衅滋事罪的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包括公共场所秩序和生活中人们应当遵守的共同准则。(四)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要件本条将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行为方式具体规...

·长期分居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长期分居离婚财产如何分割一、长期分居离婚财产如何分割依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长期分割造成感情破裂的,双方可以协商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协商不成的,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二、怎样算分居1、分居要具备——感情不和、分开居住、不履行夫妻间义务目前法院认定的分居,就是指因夫妻感情不和,双方分开居住,且互不履行夫妻之间的义务(包括性生活等)。虽然不在一起住了,但不是因为感情不和原因,而是因为其他原因。工作地点原因,或其他客观原因的,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分居。2、夫妻常年异地居住算不算法律意义上的分居许多人不理解如果夫妻常年异地居住,算不算法律意义上的分居。当然不一定算法律上的同居。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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