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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市投资并购律师法律咨询
·因接到电话,听说表弟挪用工款,被拘留!目前金额不明确,只说十万左右,把人已拘!具体情况不了解,因陪省,无法前往处理,想咨询律师
·请教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有两个,一个在福州路18号,一个在徐扬路,管交通事故起诉的是那一家?附近公交车站有那几路公交车通过?
·交通事故责任鉴定书怎么还没有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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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业主拖欠农民工工钱的咨询谢谢
·您好!请问一下,我弟弟被乳源瑶族自治县公安局带走了,拘留书上说是污染环境罪,请问一下,需要距离多久?
·你好律师我现在碰到一个租房合同纠纷。我在2019年将我在上海莘庄的一套两居室出租给王某,租期为十年。因为我长期居住在国外,这次回国发现王某在未经过我同意的情况下...
·离婚案件什么日期开庭
·您好在吗?碰到合同纠纷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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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惠山区阳山镇陆区卫生院草菅人命,
·你好!之前我与叔叔购得一处房子是单位的公寓,由于当时房子刚下来做不了房产证,所以立了赠予公证书,但我的那本公证书,被我叔借走,说是办房产证,至今没还我,我想问这赠予公证...
·我单位有一位职工,因病过世,家中有妻、子、母,那他的丧葬费应该给谁?是不是谁办理丧事的,丧葬费就给谁。
·离婚时协议房子一人一半,但因男方没有钱就一直没有到位,十后的现在要把房子给男方妹妹住,想要回自己的一份,能行吗?
·老婆因为生孩子刨腹产大出血是不是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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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醉酒深夜闹事保安履行工作职责中自卫使业主轻伤害如
·你好律师我是沂南的想找你咨询点法律事
·你好我是一个在北方创业的大学生在创业过程中自己在大学食堂开了个店但是由于过于相信别人用人不当被服务员以借款的形式在一个多月期间陆续借走了5000元突然有天他没来店里上班...
·我儿子还是未成人?他拿我的手机打游戏,再发被借了1000多。这个钱能不能退回来
·您好:我咨询一下.我4/23日寄出的诉状怎么到现在没有回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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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他是因为孩子才拿的结婚证,但孩子因意外流产,整天生活在争吵之中,他的父母也不识争吵,不想在过下去,怎么办
·咨询携款逃跑在法律上付什么责
·你好,廖律师,我是安徽黄山的,我妹夫网络*博被抓,目前关押在河源市看守所,批捕通知书没有收到,但应该是开设*场罪从犯,如果请您帮忙接下这个案子,您的收费标准是多少
·房屋装修出现大量空鼓墙,砖,应怎么维权?
·舅舅工伤身亡,按照法律规定,外婆拿到5%的赔偿金,但是舅妈在没有见证人,切外婆不识字的情况下,让外婆签了一份协议,协议中指出外婆如果需要使用这笔赔偿金,必须征得舅舅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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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属看被拘留的人需要办什么手续?
·我对象打我、不给我钱花
 青岛市投资并购律师法律常识
·劳动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劳动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劳动争议的时效现在是六个月,自知道或应知道权利受侵害之日起计算;今年5月1日《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后是一年,自知道或应知道权利受侵害之日起计算,可以中断或中止,追索劳动报酬无时间限制。《劳动法》第八十二条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

·房屋加名,是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
    如果双方登记的是按份共有,并载明了各自份额比例,则属于按份共有;在按份共有的情况下,如果双方离婚,则应当按照登记的份额进行房产份额的分割。如果双方登记的是共同共有且未对权利状况进行说明,在这种情况下,无法确定各自占有的份额。在离婚时如何分割,则需要法院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判定。

·贷款诈骗罪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
    贷款诈骗罪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银行普遍都设有贷款的业务。银行贷款为很多资金周转困难的人带来了帮助。不过,实践中不乏有利用种种手段来骗取银行贷款的行为,这些行为则可能会构成贷款诈骗罪。认定是否构成贷款诈骗罪,需要看是否符合规定的构成要件内容。那到底贷款诈骗罪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贷款诈骗罪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1、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既侵犯了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对贷款的所有权,还侵犯国家金融管理制度。2、犯罪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所谓虚构事实,是指编造客观上不存在的事实,以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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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 一、监理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
    监理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一、监理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1、主体合格,即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双方都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资格。作为公民个人,必须达到法律规定的年龄,且智力发育健全;作为法人,必须经过合法的登记注册,并且在自己的经营活动范围内,才能作为合格的当事人订立合同;一些非法人的组织、团体在一定范围内也可以成为合同当事人。2、意思表示真实,在正常的情况下,行为人的意志总是与其外在表现相符的。但是,由于某些主观上或客观上的原因,也可能发生两者不相符的情形。例如,当事人一方故意捏造假情况或隐瞒、掩盖真相,这就会使另一方当事人形成错误认识而订立合同;又如,一方当事人利用另一方的某种急迫要求而进行要...

·精神病人的监护人如何指定
    精神病人的监护人如何指定我国立法上,对精神病人的监护人的指定分为两种情况:1、由有关组织指定;2、由法院指定。其中前一种是后一种的必经程序,即对于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必须由有关组织作出指定,再不服的可人民法院作出撤销指定的判决,并另行指定监护人;如果未经有关组织指定的,不可以直接请求人民法院作出指定。对精神病人设立监护人首先须确认当事人为精神病人。但精神病人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属于两个不同的范畴。按照《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二十四条,不能辨认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其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定该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

·国有企业改制的基本做法有哪些
    国有企业改制的基本做法有哪些?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提高国有企业的活力和创新力,我国加大了国有企业改制的力度。对国有企业进行改制,可以优化股权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不少经济效益不好的企业通过改制得到了重生,那么,国有企业改制的基本做法有哪些?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给出的这篇文章。一、国有企业改制的基本做法有哪些?国有企业的改制方式从总体上分为:整体改制和部分改制。1、整体改制整体改制是指以企业全部资产为基础,通过资产重组,整体改建为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规范的企业。整体改制特别适合中、小型企业改制。2、部分改制部分改制是企业以部分资产进行重组,通过吸收其他股东的...

·劳动合同违约制度是怎么样的?
    劳动合同违约制度是怎么样的?劳动合同违约制度是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违反了劳动合同当中所规定的当事人应当履行的一些系列的义务,那么就应当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是指合同中约定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时向对方交纳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在《合同法》中,几乎所有的合同都可以约定违约金,但《劳动合同法》对违约金实行了限制性规定。(1)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从此规定看,假如没有培训...

·劳动仲裁会裁决私人之间的事么?
    劳动仲裁会裁决私人之间的事么?一、劳动仲裁会裁决私人之间的事么?可以裁决私人事件,劳动仲裁的终极裁决主要是在劳工追索工资,还由相关的医疗工伤费用、所欠的经济补偿金或者是赔偿金,然后按照当地的最低工资赔付有异议的,就可以做出劳动仲裁的终极裁决。还有就是国家标准的工作时间、休息、社会保险等有异议的,按照规定做出终极裁决。因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的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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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哪些算婚前财产2023
    关于哪些算婚前财产1、其实婚前财产有哪些?就是指的夫妻双方其中一方在结婚之前就拥有的财产,包括的有不动产权和动产,比如说自己在结婚前的存款,工资,房子,车子,做生意赚的钱,自己挣来的所有资产,不管是投资后取得的收益,还是别人赠与房产。2、在我国的法律上规定,夫妻双方任何一方在婚前的时候就取得了财产所属权,比如说在婚前获得的债权也属于婚前财产。3、自己婚前财产所产生的收益或者是孳息,这类都不归纳在夫妻共同财产中,这类很多新人在结婚前不会注意到,以为就是婚前的房产和车产,其实中间还包括很多种类。4、不知道婚前财产有哪些,很容易会吃亏,有些新人在婚前有货币或者是股票等,但是需要买房的时候用自己的股票...

·公司法借款担保的有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公司法借款担保的有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在当今这个社会,公司法对于公司运营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这是因为公司经营活动受到公司法的约束。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公司法也规定了借款担保的一些事项,但是许多人都不知道公司法借款担保的有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问题。一、借款担保: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第二十五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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