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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齐河遗产继承律师法律咨询
·你好,我的父母亲在我六岁的时候离异了,我的母亲不要我了,她的妈妈说我跟了她会影响她下半辈子,随后我跟了父亲,我的母亲从来没有来看过我,都是我一年去一次,但是每次都不愉快...
·我朋友两个人因感情不和女方起诉男方离婚,第一次调解不好,半之后在次起诉,我想问一下第二次起诉到判要多长时间
·我有个银行抵押黑龙江中顺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涵什么意思?您的电话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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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十级工伤能大约 赔多少钱?我五根脚趾骨折,两根关节变形,五根抓地无力是十级吗,谢谢
·房产过户和公证要些什么手续要收费
·不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补?
·我在碑林区人民法院2024年判了六个月然后罚款4880我一直没交现在被冻结账户了  现在我想交罚款也交不了了 我该怎么做
·外地人口在本地交通事故意外死亡,保险公该如何赔偿。会按城市人口所赔偿吗?都需要出示什么有效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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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回家电瓶车单车事故可以工伤认定吗
·张律师你好!本人及媳妇,嫂子几人去在一西宁xx号,夏都xx小区给河北籍装修老板干活,老板拖欠工资,今打个欠条写60日还清,现至今未付电话换号,前天我问到他的新号打好多次...
·因盗窃他人财物.
·协商不成可以让对方起诉去
·离婚协议书补充协义双方签字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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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个朋友*博,(抽饼)之后有人去举报他,但他没去自首,前天拘留所的人就把他抓了。现在他需要被拘留多久?
·15年3月被一个初中同学骗去办理了一个*学贷手机分期的业务,他说的是只是为了冲业务,签的合同什么的会被内部清除,不需要我还款什么的,合同和手机办理完了后就被他拿了,事后...
·您好,我打架拘留5天了,叫我赔钱我不给对方起诉法院,如果我不给钱法院怎么判刑,对方没有做伤坚定,请问律师,我会收到什么处."w990mamt20
·我父亲今年3月份去世,终年95岁,他27年前再婚,有自己的三个子女及女方的四个子女,双方子女在他们结婚时均已工作。父亲的工资收入全部归于他的新家庭,他月收入近2万,他和...
·我xx信用卡欠9000半没打电话说明天还上不然起诉怎么."w990mamt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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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有一处公房,是我和我*人结婚之前我*人单位分给我*人的,现我*人去世,法院说这处房子是我和我*人结婚登记前分的,算是我*人的婚前财产,就把此房分给了我*人的原儿子(...
·老人有四间半农村房其中东三间给老二剩下一间半等百年以后归老二所有,老人其他子女有权分这一间半房吗?有分家单
·给加饭票怎么加,外地的
·我想问一下我们能分到房子的多少?
·您好!我有一件已判决的案件,已申请执行过了,但是由于没有查到被执方的资产,所以一直没能执行下来,现在想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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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天是左转弯,开到了直行车道上了
·你好。在吗。我想问一下起诉欠钱的没有借款条能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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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齐河遗产继承律师法律常识
·嫌疑人被监视居住还要判刑吗
    嫌疑人被监视居住还要判刑吗在对刑事案件侦查起诉阶段,其实可以依法对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其中包括了监视居住,这属于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措施,一般在规定的时间内都是不能离开其住所的。那么实践中被监视居住还要判刑吗?这是很多人都不了解的,下面就让我们为你走详细解答吧。《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五)羁押期限届满,...

·刑事诉讼法上诉撤诉规定有哪些
    在我国的刑事诉讼法中,对于上诉以及撤诉等规定,作出了详细的介绍,这是由于在庭审过程中,由于双方证据的展开以及辩论,可能会出现很多情况。这时法官会基于证据等作出相应的判决,例如上诉的撤回。那么,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上诉撤诉规定有哪些呢?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吧。刑事诉讼法上诉撤诉规定有哪些?一、申请撤回上诉的条件1、主体条件被上诉人无此权限。2、当事人仅享有撤回上诉的申请权是否准许撤回,由法院享有最终的裁定权:法院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后,若认为一审判决确有错误,或者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利益的,不应准许。二、撤回上诉的不同时间及相应法律后果...

·男女离婚了小孩抚养费怎么支付
    对于抚养费的支付问题,不仅仅是要确定具体的数额,还包括了支付的方式、期限等等。而根据法律中的规定小孩的抚养费中主要包括了教育费、生活费和医疗费。而对于支付的方式其实可以由离婚夫妻协商约定,那究竟离婚了小孩抚养费怎么支付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离婚了小孩抚养费怎么支付1、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2、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也可按收益季度或年度给付。3、如果协商一致,一方全部负担是可以的,当然,如果有证据显示承担全部抚养费的一方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则不可以。4、即使达成上述协议后,如果过一段时间后,双方经济情况确有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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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条件会构成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
    哪些条件会构成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构成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的条件,是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施行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放纵制售假药、有毒、有害食品犯罪行为的;2.放纵依法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的;3.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不履行追究职责,致使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得以继续的;4.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不履行追究职责,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恶劣影响的;5.3次以上不履行追究职责,或者对3个以上有生产、销售伪劣的商品犯罪行为的单位或个人不履...

·出国劳务需要多少钱?
    一、出国劳务需要缴纳的费用1、体检费:体检可以由您自己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也可统一由经营公司组织进行。费用按医院实际收取支付,并留下收据;2、培训费:根据培训时间的长短一般在150到600元人民币之间(包括教材费和《外派劳务培训证合格证》费),培训费由您直接支付给培训中心,也可以交给经营公司。培训由经营公司组织在经国家批准的、有培训资格的外派劳务培训中心进行。培训期至少48个课时。3、护照、签证费:按规定支付;4、机场建设费:按国家规定支付;5、打预防针:按防疫部门实际收取支付;6、您与派遣公司所签合同的公证费,按收据金额支付。二、履约保证金和服务费收费标准1、...

·国有土地使用权使用权被收回的条件是什么
    国家对我国境内所有归属于国有资产的物品都享有绝对的处理权利,但对国有资产的处理权利也是建立在法律监督的范围之内的。比如国有土地的问题,城镇国有土地的所有权一直以来就是国家的,但公民依法取得了以后,国家要想收回土地使用权就必须满足一定条件。那么,国有土地使用权使用权被收回的条件是什么?一、国有土地使用权使用权被收回的条件是什么?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1、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2、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3、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

·遗产继承第一顺位继承比例是怎么规定的
    遗产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对遗产的继承原则上应当均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男女平等享有继承权】继承权男女平等。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

·继承公证书
    1.格式     (  )××字第××号  被继承人:×××(应写明姓名、性别、生前住址)  继承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住址、与被继承人的关系)  继承人:×××(同上,有几个继承人应当写明几个继承人)  经查明,被继承人×××于××××年×月×日因×××(死亡原因)在×××地(死亡地点)死亡。死后留有遗产计:×××(写明遗产的状况)。死者生前无遗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五条和第十条的规定,被继承人的遗产应当由其×××、×××(继承人名单)共同继承。(如果有代位继承的情况应当写明继承人先于被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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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60岁车祸后赔偿误工费吗?
    超过60岁车祸后赔偿误工费吗?一般是需要赔偿的,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贴、特殊工种的补助费等合法收入。一般以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和工资表为准,奖金以患者上年度的单位人均奖金计算,超过奖金税起征点的以起征点为限。需要注意的是,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等私营企业以及财务不健全的有限公...

·首次购房证明在哪里开,其相关内容是什么?
    首次购房证明如果一旦开具,那么对购房者而言是有很多的有利政策可以享受。一般情况下,首次购房证明可以在购房税收的缴纳下享受一定减免,同时如果是购买期房,在按揭买房时,也可以享受银行的一定优惠。那么,首次购房证明在哪里开?其相关政策是什么?我们给您做了以下分析。一、首次购房证明在哪里开房管局可以查产权登记档案,所以如果您要开首次购房证明应在房管局产权登记部门,房产交易中心是办理房屋交易过户的。二、首次购房证明怎么开1、首次购房查阅须由购房人本人提出申请。2、申请人应如实申报相关情况,虚报、瞒报的,应当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3、网上签订合同的,凭购房合同(包括商品房预售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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