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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茄子河区房产律师法律咨询
·微粒贷申请激活失败多久才能退款
·法院对被告公司帐款扣于法院,多长时间扣款的款金额到原告的私人帐户。
·你好,我想咨询的是,只有微信聊天记录做为出轨的证据,他对"43318458l"""家暴特别厉害,我们有两个男孩,孩子从小都是我带大的,如果离婚我可以争取两个孩子跟着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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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婆有外遇了要和我离婚我有4岁的孩子女方是否会给我精神损失费孩子赡养费吗
·打牌别人作罢敲诈我有办法吗
·女方可以提出离婚,法律一般不允许男方这时间提出离婚
·请问拘留的犯人是否一定限制在所里买衣服给犯人才可以是吗
·你好,我们可不可以去浙江省未成年犯管教所见见孩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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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厂里工作八年啦!最近查出有肝病!厂里要解除合作关系!可以得到哪些补偿?谢谢
·请你们说这个文化公司骗的钱和东西为何不退给受害者。你们为何不向受害者交代说明清楚。人民法院要代表人民的利益。是不是有个别腐败分子想侵吞我们被骗的东西。请说明。
·被车撞,对方全责,肇事者不交钱
·你好!我们是劳务清包,18年施工,19年停工,现在按合同结算,合同上没有违约条款,损失太大,能维权吗?
·我有一个女同学,她15。他有一个18岁的男朋友。俩人分手后,他把她的裸照视频发到一个群里,群里有几百人。。她不想活了。。我安慰她后说帮她找律师她才稳住情绪。*烦哪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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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漏水对楼下造成损失,由房主承担还是租客
·合同上面的工资方案:③基本工绩效工资,其基本工资最低是否要填当地的最低工资?(基本工资是不是就是当地的最低工资)
·我结婚了 但感情不好  后来两个没在一起了 现在在外面跟别人生了一个小孩算从婚吗
·结婚后生有一小孩现在不到两个月提出离婚 写有离婚协议小孩归我 现在还没离婚 女方有来要小孩但是我提前一天把小孩包走了 现在一个人...
·我儿婚前有一子归男方抚养,女方每月供抚养八百元,现今残孙看病费用,理疗康复,行动不便护理等费诉讼。今年元月至今未供,况且女方离婚后不看望残儿,把男方电话拉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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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交警初步认定机动车负全责。机动车车主也无异议了,但受害方没有在认定书上签名。认定书具有法律效益吗?我能跟交警要一份法律认定书嘛、、、、??????急求解答
·本人有一辆未检农用三轮车有证在农村被交警扣了处理结果农用三轮车报废罚款1500元吊销驾驶证请问这样处理结果合理吗
·当时的判决书和误判平反书都有,我们应该找什么部门呢??好好的人成了精神病人,10年冤狱,,,
·你好,我们这个案子法院判决书对方的赔偿,但到现在已经六年了都没有执行,现在还能不能有办法,因为当时对方跑路了找不到人,现在已经找到了,还有办法吗.
·关于厂里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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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怎么打款打不进去
·人身损害赔偿,房产保险合同赔付等事项
 茄子河区房产律师法律常识
·纪委罚没款返还使用是否允许?
    纪委罚没款返还使用是否允许?纪委罚没款返还使用是不允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财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返还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返还没收非法财物的拍卖款项。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必须全部上缴国库,任何行政机关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和分或者变相和分;财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返还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返还没收非法财物的拍卖款项。二、行政处罚财物处理方式《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中有明确对办理行政案件的有关财物的不同处理。而且针对不同的性质所采取的处理方式都有明确的规定。如:第八...

·在公司打架开除能得到赔偿吗?
    员工在一起工作应该和睦相处,形成良好的工作环境,可是有的公司员工的矛盾比较大,在双方控制不住的时候可能大打出手,对于员工打架的行为,公司要做出处罚,包括开除。那么,在公司打架开除能得到赔偿吗?下面本站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在公司打架开除能得到赔偿吗?因打架而开除员工,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需要看公司制度中是否对此有规定,如果有规定打架属于严重违纪,可以开除,则单位属于合法行为,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没有规定,单位开除员工构成违法,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

·我们在购买房屋的时候,很显然都是根据房屋实际的面积,然后计算
    我们在购买房屋的时候,很显然都是根据房屋实际的面积,然后计算总价的,因此对房屋面积就要扣实在,以免给自身利益造成不必要的损失。那通常这个房间的面积怎么计算呢?如果你不清楚的话,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房间的面积怎么计算?面积测算的方法有很多,根据面积测算数据资料的来源,可分为解析法和图解法两大类。房地产面积的测算,主要采用解析法,房屋面积一般采用几何图形法量算,用地面积大多采用界址点坐标法测算,也可以用图解法测算。(1)解析法测算面积。解析法测算面积是根据实地测量的数据,例如:边长、角度或坐标等通过计算公式求得面积值。解析法测算面积主要包括界址点坐标解析测算面积和几何图形法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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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无效的法定事由有哪些?
    商标无效的法定事由有哪些?注册商标具有下列七种情形,自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于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权人不受5年的时间限制。①违反《商标法》规定,侵犯未注册驰名商标的;②违反《商标法》规定,侵犯注册驰名商标的;③违反《商标法》规定,因业务关系抢注未注册商标;抢注被代理人的商标的;④违反《商标法》规定,商标含有虚假地理标志的;⑤违反《商标法》规定,与在先注册或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近似;⑥违反《商标法》规定,违反以先使用为补充的先申请原则;⑦违反《商标法》规定,侵犯在先权利;以不正当手段抢注知名未注册商标。二、商标无效的法律后果...

·侵占罪的侵占对象是什么
    我们知道其实每一个犯罪都是有自己的侵犯对象,在侵占罪当中自然也不例外,当然,侵占罪的侵占对象与其他罪名的犯罪对象自然不是完全一样的。那究竟侵占罪的侵占对象是什么呢?而在认定构成了侵占罪之后,我国又是如何量刑处罚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侵占罪的侵占对象是什么侵占罪(刑法第270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本罪的犯罪对象为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二、侵占罪起点数额侵占罪的起点数额是指构成侵占罪所需行为对象的最低价值,它是侵占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由违法向犯罪过渡的分界点。...

·产权调换补偿安置款置换的规定
    产权调换系指房屋拆迁过程中,由拆迁人对按被拆除房屋的评估价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再由被拆迁人按产权调换安置房指导价购买拆迁人提供的产权调换房屋,被拆迁房屋的评估价与产权调换房屋的指导价进行差价结算,分别作价,互找差价。     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     对实行产权调换或者被拆迁人以货币补偿款购买的房屋与被拆迁房屋等值的部分,被拆迁人免缴房屋契税和产权变更交易费。

·工伤认定管理条例是如何规定的?
    在司法实践中,职员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情形是较为常见的,为了规范工伤认定的行为,国家立法机关制定并颁发了工伤认定管理条例,各地需要在该法规的基础上,再结合本地实际制定适宜于本地的认定管理办法,并将其落实到位。工伤认定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劳动能力鉴定管理,规范劳动能力鉴定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伤保险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国家标准,对工伤职工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组织进行技术性等级鉴定,适用本办法。第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

·分项工程质量合格标准是怎样的
    分项工程质量合格标准是怎样的?建筑施工在普通人的眼里就是一个大工地,里面在进行各种建设。其实建筑施工并没有表面那么简单,一个工程项目会被分为不同的小项目,成为分项工程,工程施工就是以分项工程为单位进行逐一施工的。那么,分项工程质量合格标准是怎样的呢?详情参考下文。一、什么是分项工程分项工程是指分部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施工图预算中最基本的计算单位,它又是概预算定额的基本计量单位,故也称为工程定额子目或工程细目,将分部工程进一步划分的。它是按照不同的施工方法、不同材料的不同规格等确定的。分部工程是建筑物的一部分或是某一项专业的设备;分项工程是最小的,再也分不下去的,若干个分项工程合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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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保护信息网络传播权吗?
    著作权保护信息网络传播权吗?著作权是可以保护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根据《著作权法》第十条第十二款规定: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第四十二条: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制品首次制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被许可人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录音录像制品,还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表演者许可,并支付报酬。二、《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

·工伤认定的期限是多久《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的期限是多久《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等法规规定: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法律赋予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的权利,是对劳动者权益保护的需要,也是对用人单位履行申请工伤职责的督促。规定劳动者一年工伤认定申请期限,有利于促使劳动者积极地主张权利,也方便劳动行政部门调查事故情况。但是规定申请期限自事故发生起算,不利于劳动者维护权利。相比而言,《广东省部分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工作座谈会综述》中的解释更加科学合理。该文件对工伤时效有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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