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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范围·南通启东刑事律师专业办理刑事拘留看守所会见、取保候审、刑事辩护、代理刑事诉讼等刑事案件,江苏南通启东刑事律师处理重案要案、重大案件刑事,为涉嫌刑事犯罪嫌疑人争取缓刑、减刑、从轻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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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刑事律师法律咨询·父亲同三个朋友去网鱼,溺水身亡,随行者有什么责任
·交通事故有一个月驾驶员没找到车主和乘开明知驾驶员有过错但还乘车怎样划分责任
·2017年11月5日,本人骑电瓶车带着同事下班,突遇道路边窨井盖破损,无任何警示标志,造成车翻人伤。幸好检查后人无生命危险,造成了严重外伤,且同事牙齿脱落,现在同事要求...
·启东刑事律师:13921104310(谢律师) 18662891662(姜律师)
·我们昨天去找老板了。他说给,明年4月分才给。眼看年底了,但是我们的提成到明年4月份才能给。今年就是不给,但是我们的业务员销售协议中签的是每月发放提成。
·荆州市犯交通肇事罪的人关在哪个看守所
·我舅舅和邻居发生了纠纷。于是邻居打了电话报警,警察问讯的时候,我舅舅打了警察一拳(不严重,没有伤),请问律师法院会怎么判,我们家该怎么办?
·我刚从北京出差回来,公司在郑州没有项目,北京的项目已经完成,我现在没有工作可作,公司让我放假两个月,不发工资,请问:这样可以么,我签有工作合同
·我是一个在校大学生家境不好,利用假期兼职。然后辅导机构现在还欠一个月工资拒绝支付。我该怎么办
·启东刑事律师:13921104310(谢律师) 18662891662(姜律师)
·你好,我是做室内装修的,因我说最我的店铺被人砸了,经派出所协商第二."w990mamt20
·买的朋友的抵押房,没有房本,先付了20万,现在想退,
·我刚刚签字了我老公被拘留违反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将涉嫌非法拘留罪,该怎么救出来他
·在公司连续工作17年,社保缴了12年多07年前公司没签合同和缴社保,今年8月18号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现合同为无固定期,注:还没领基本养老金。公司现通知我办理退休,我是否...
·某县的甲乙丙三人共同创办了一个汽车运输队,并于2006年3月依法取得了营业执照,三人各有一部“北京130G”卡车,另又共同出资购买了一辆长途客车。一次,另一司机发生事故...
·启东刑事律师:13921104310(谢律师) 18662891662(姜律师)
·诉讼地点是高邮市所辖地。
·我的合同是记现在厂方强行我门做记双方的工价答不一
·时间算错了赶不上开庭,还在火车上
·您好,我123号离职的。当时没谈五险的事。现在发现公
·被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一户拐卖三人,给小孩多报六岁,没法上学*怎么办?
·启东刑事律师:13921104310(谢律师) 18662891662(姜律师)
·购买贼车电瓶车会判刑吗?还是拘留
·我以为工资没有发然后跳楼要工资然后要承担什么后
·因为跟婆婆不合,老公又是个大孝子。总是因为婆婆我们吵架。
·你好,有一个案例是交通追尾事故,现在法院已经判完了,但是败诉方说没有偿还能力,他没有正式工作,但是有一处房产是贷款买的,请问能怎么办?
·我想查一个人的离婚证是真是假,咋查
·启东刑事律师:13921104310(谢律师) 18662891662(姜律师)
·您好:我弟弟在三亚市被人群打入住医院,打他的人也被抓了。是否走法律刑事责任,还是民事责任。谢谢了!
·交定金要买的房子,不卖给我咋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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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刑事律师咨询解答·详情要咨询当地的律师处理。 潘兆忠
·报警处理。 weihaiyang
·破产清算后支付。 吉增萍
·启东刑事律师:13921104310(谢律师) 18662891662(姜律师)
·和对方协商. 律师
·你好,专业婚姻家事律师为你解答:建议先行协商,协调不成,尽量收集相关证据,可以通过诉讼手段解决。因网络交流条件所限,我无法准确、全面的了解您的案情,为了您的利益,我建... hsxls6666
·可以委托律师会见。* 何晓艳
·可以委托律师代理。 weihaiyang
·看你怎么起诉? 潘兆忠
·启东刑事律师:13921104310(谢律师) 18662891662(姜律师)
·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weihaiyang
·把事情说清楚些以便准确解答。 宋瑞岭
·可以按照工伤赔偿. 律师
·坚决离开。 weihaiyang
·联系当地的律师。 weihaiyang
·启东刑事律师:13921104310(谢律师) 18662891662(姜律师)
·先还款,再做打算。 weihaiyang
·这样就有点麻烦了,可能要退钱可以的,但要双方协商,或者要承担相应的损失。 潘兆忠
·代理案子要反复审核证据和法律关系,不能凭感觉和人情。 宋瑞岭
·建议和单位好好协商。 weihaiyang
·可以通过打电话的吗* 匿名
·启东刑事律师:13921104310(谢律师) 18662891662(姜律师)
·已经解答过了,建议不要重复。 宋瑞岭
·看具体情况。 weihaiy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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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具体情况。 weihaiyang
启东刑事律师法律常识·我国工伤认定向谁申请?
我们知道工伤出现之后就会给受害者带来严重的身体伤害,与此同时还会给受害者带来一定的经济压力,因为如今的医疗费非常高,这样的情况下工伤事故就会给劳动者带来巨大的打击,我国相关法规就规定了工伤的一定赔付来弥补损失,那工伤认定向谁申请?下面就详细介绍。一、工伤认定向谁申请?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确诊为之日起30日内,向本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申报的,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之内,也可以直接向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二、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要求填写《工伤认定申报登记表》、《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申报证据清单》等资料。另外...
·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
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1、事故调查2、事故原因分析3、制订事故处理方案4、事故处理5、事故处理的鉴定验收二、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处理依据1、质量事故的实况资料2、有关合同及合同文件3、有关技术文件和档案4、相关的法规三、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划分有哪些国家现行对工程质量通常采用按造成损失严重程度进行分类,其基本分类如下:1)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下的列为质量问题。2)一般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般质量事故。A、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不满50000元的;B、影响使用功能和工程结构安全,造成永久质量缺陷的...
·单位(公司)买社保和个人买社保有什么区别?
企业缴纳的社保和个人缴纳的社保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1、属性本质不同。企业社保属于职工保险,包含了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五种。个人社保属于城乡居民保险,虽然也包括养老、医疗保险,但两者的性质还是有所差别的。2、缴费基数有所区别。企业社保的基数是以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为基础的,并受缴存基数的下限和上限的限制。而个人社保的缴费基数固定为高、中、低三档,供个人选择。3、缴费金额的不同。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仅由单位缴纳。4、缴纳的地点不同。单位缴纳社保不分本地或者外地,只要全日制上班均可以在职工的工作地点缴纳社保。而个人缴纳社保须为本地人,外地人员需要回到户...
·启东刑事律师:13921104310(谢律师) 18662891662(姜律师)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客体是指什么?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客体是指什么?一、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公民集体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该项权利的权利主体为公民或集体;权利客体为集体所有土地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单位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权利内容由合同约定。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承包期限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有期限的物权.耕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至50年。林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至70年;特殊林木的承包期,经国务完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年批准可以延长(《物权法》第126条第1款)。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客体1、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客体是指农村土...
·当事人已支付约定过高的违约金的,还能否主张返还?
《民法典》第585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据此,当事人如认为约定的违约金过高,应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在违约方主动支付了违约金,且在支付前未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下调,应视为其对已履行的违约金放弃了请求调整过高的权利。如其再请求对方返还已支付的违约金,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对方欠钱不还怎么告对方?
对方欠钱不还怎么告对方?对方欠钱不还通过写好起诉状,然后到当地的法院进行立案。诉讼费先由原告在起诉时预交,待案件审结后根据案件情况再确定诉讼费的承担问题。如果是被告败诉,就由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如果是双方各有胜负,诉讼费由双方分担或是由法院确定如何分担。起诉时应提交以下材料:(1)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2)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等);(3)本院具有管辖权的证据;(4)其他证据。三、民间借贷纠纷需要提交的证据包括哪些?(1)借款协议或借据;(2)借贷关系有担保人的,有关担保的证据;(3)借贷双方交付、收到钱款的凭证;(4)债务人借款用途的证明;(5)债务...
·房屋买卖印花税税率是怎么规定的?
房屋买卖印花税税率是怎么规定的?房屋交易税费印花税:税率为1‰,买卖双方各0.5‰。计税方法印花税以应纳税凭证所记载的金额、费用、收入额和凭证的件数为计税依据,按照适用税率或者税额标准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1、应纳数额=应纳税凭证记载的金额(费用、收入额)乘适用税率2、应纳税额=应纳税凭证的件数乘适用税额标准二、房屋买卖印花税的内容1、纳税房地产印花税的纳税人是在我国境内书立、领受应税房地产凭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在国外书立、受我国法律保护、在我国境内适用的应税房地产凭证的单位和个人。2、依据房地产印花税的征税对象是特定行为,而其计税依据则是该...
·河北村集体征地补偿款分配标准
河北村集体征地补偿款分配标准随着农村建设的不断深入,农村的许多土地将被征收,这也意味着部分农民将失去他们赖以生存的土地。但是国家的分配金却常常被截流,那么公开征地补偿的分配标准,就有利于杜绝这种现象的继续发生。标准是按照国家发布的相关通知决定的,以下是我们整理的河北村集体征地补偿款分配标准。河北村集体征地补偿款分配是以政府相关部门的讯息,作为标准进行赔偿定额的。一、部分征地补偿款直接发给农民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政策规定,咱们通常说的征地补偿款,其实有三部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这里面,安置补助费、青苗费是直接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民,只有土地补偿费是经由村集体分配的,相...
·启东刑事律师:13921104310(谢律师) 18662891662(姜律师)
·关于确认劳动关系的通知有哪些内容?
随着社会经济活动主体的日益多元化以及国家城镇化建设的不断推进,各种各样的企业、公司等作为用人单位和作为劳动者的群体数量同时大幅增长,一方面劳动力市场更加蓬勃、兴旺,但另一方面在这一过程中,劳动用工矛盾和纠纷频发,大多由于缺乏劳动关系证据而无法解决,为此,国家专门出台了相关规定,那么,关于确认劳动关系的通知有哪些内容呢?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
·根据法律规定小三有遗嘱继承权吗?
根据法律规定小三有遗嘱继承权吗?根据法律规定小三一般情况下没有遗嘱继承权,就善良风俗原则会排除其继承权。首先,在我国,继承可以分为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了法定继承范围和继承顺序: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女;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无权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的情况下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所以,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定,“小三”的身份,显然无权参与遗产的分配。二、小三的孩子有继承权吗所谓非婚生子女,从广义上讲,是指父母非婚姻关系所养育的子女,包括婚前、婚外性行为所生子女和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以及...
我们知道工伤出现之后就会给受害者带来严重的身体伤害,与此同时还会给受害者带来一定的经济压力,因为如今的医疗费非常高,这样的情况下工伤事故就会给劳动者带来巨大的打击,我国相关法规就规定了工伤的一定赔付来弥补损失,那工伤认定向谁申请?下面就详细介绍。一、工伤认定向谁申请?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确诊为之日起30日内,向本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申报的,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之内,也可以直接向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二、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要求填写《工伤认定申报登记表》、《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申报证据清单》等资料。另外...
·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
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1、事故调查2、事故原因分析3、制订事故处理方案4、事故处理5、事故处理的鉴定验收二、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处理依据1、质量事故的实况资料2、有关合同及合同文件3、有关技术文件和档案4、相关的法规三、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划分有哪些国家现行对工程质量通常采用按造成损失严重程度进行分类,其基本分类如下:1)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下的列为质量问题。2)一般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般质量事故。A、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不满50000元的;B、影响使用功能和工程结构安全,造成永久质量缺陷的...
·单位(公司)买社保和个人买社保有什么区别?
企业缴纳的社保和个人缴纳的社保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1、属性本质不同。企业社保属于职工保险,包含了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五种。个人社保属于城乡居民保险,虽然也包括养老、医疗保险,但两者的性质还是有所差别的。2、缴费基数有所区别。企业社保的基数是以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为基础的,并受缴存基数的下限和上限的限制。而个人社保的缴费基数固定为高、中、低三档,供个人选择。3、缴费金额的不同。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仅由单位缴纳。4、缴纳的地点不同。单位缴纳社保不分本地或者外地,只要全日制上班均可以在职工的工作地点缴纳社保。而个人缴纳社保须为本地人,外地人员需要回到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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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客体是指什么?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客体是指什么?一、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公民集体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该项权利的权利主体为公民或集体;权利客体为集体所有土地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单位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权利内容由合同约定。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承包期限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有期限的物权.耕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至50年。林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至70年;特殊林木的承包期,经国务完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年批准可以延长(《物权法》第126条第1款)。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客体1、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客体是指农村土...
·当事人已支付约定过高的违约金的,还能否主张返还?
《民法典》第585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据此,当事人如认为约定的违约金过高,应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在违约方主动支付了违约金,且在支付前未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下调,应视为其对已履行的违约金放弃了请求调整过高的权利。如其再请求对方返还已支付的违约金,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对方欠钱不还怎么告对方?
对方欠钱不还怎么告对方?对方欠钱不还通过写好起诉状,然后到当地的法院进行立案。诉讼费先由原告在起诉时预交,待案件审结后根据案件情况再确定诉讼费的承担问题。如果是被告败诉,就由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如果是双方各有胜负,诉讼费由双方分担或是由法院确定如何分担。起诉时应提交以下材料:(1)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2)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等);(3)本院具有管辖权的证据;(4)其他证据。三、民间借贷纠纷需要提交的证据包括哪些?(1)借款协议或借据;(2)借贷关系有担保人的,有关担保的证据;(3)借贷双方交付、收到钱款的凭证;(4)债务人借款用途的证明;(5)债务...
·房屋买卖印花税税率是怎么规定的?
房屋买卖印花税税率是怎么规定的?房屋交易税费印花税:税率为1‰,买卖双方各0.5‰。计税方法印花税以应纳税凭证所记载的金额、费用、收入额和凭证的件数为计税依据,按照适用税率或者税额标准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1、应纳数额=应纳税凭证记载的金额(费用、收入额)乘适用税率2、应纳税额=应纳税凭证的件数乘适用税额标准二、房屋买卖印花税的内容1、纳税房地产印花税的纳税人是在我国境内书立、领受应税房地产凭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在国外书立、受我国法律保护、在我国境内适用的应税房地产凭证的单位和个人。2、依据房地产印花税的征税对象是特定行为,而其计税依据则是该...
·河北村集体征地补偿款分配标准
河北村集体征地补偿款分配标准随着农村建设的不断深入,农村的许多土地将被征收,这也意味着部分农民将失去他们赖以生存的土地。但是国家的分配金却常常被截流,那么公开征地补偿的分配标准,就有利于杜绝这种现象的继续发生。标准是按照国家发布的相关通知决定的,以下是我们整理的河北村集体征地补偿款分配标准。河北村集体征地补偿款分配是以政府相关部门的讯息,作为标准进行赔偿定额的。一、部分征地补偿款直接发给农民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政策规定,咱们通常说的征地补偿款,其实有三部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这里面,安置补助费、青苗费是直接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民,只有土地补偿费是经由村集体分配的,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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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经济活动主体的日益多元化以及国家城镇化建设的不断推进,各种各样的企业、公司等作为用人单位和作为劳动者的群体数量同时大幅增长,一方面劳动力市场更加蓬勃、兴旺,但另一方面在这一过程中,劳动用工矛盾和纠纷频发,大多由于缺乏劳动关系证据而无法解决,为此,国家专门出台了相关规定,那么,关于确认劳动关系的通知有哪些内容呢?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
·根据法律规定小三有遗嘱继承权吗?
根据法律规定小三有遗嘱继承权吗?根据法律规定小三一般情况下没有遗嘱继承权,就善良风俗原则会排除其继承权。首先,在我国,继承可以分为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了法定继承范围和继承顺序: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女;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无权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的情况下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所以,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定,“小三”的身份,显然无权参与遗产的分配。二、小三的孩子有继承权吗所谓非婚生子女,从广义上讲,是指父母非婚姻关系所养育的子女,包括婚前、婚外性行为所生子女和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以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