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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黔东南州债权债务律师法律咨询
·我有一亲戚在交通事故当中死亡,但对方当事人没有报120,只报了交警,交警也没报120,就断定其死亡,请问我们就就其行为是否能起诉对方当事人和交警部门
·我想查下我的那个医疗和养老的缴费情况该怎么查呢还有就是我本人不再,如果让别人代替的话需要什么证件吗我以前在个人单位上班,没和我签合同,没给我缴那个医疗和养老,最后我不干...
·你好!房屋共有产权人,之间房买卖怎么计划,(有房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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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出的工伤,2017月份才领到钱,根据最新工伤可以补差额吗?."w990mamt20
·你好、请问被诈骗3万归万、对方被判一多,那钱怎么才能追回????A
·上班过程中意外被机器零件扎进手指,部分肌腱断裂,骨折
·银行卡借给对方,对方是诈骗团伙,现在法院那边给我定罪为帮信罪,要求我过去拿判决书,再开庭,请问判决书可以请代理律师拿吗?
·律师你好我把离婚判决书丢了如果本人回不去包法怎么可以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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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出让,赔偿
·工人在工地干活摔伤了他自己要承担什么责任吗
·我应该怎么样去处理这件事?
·我寒假兼职实习期三天,现在一个月了老板说不给发实习期工资,虽然我入职的时候他说了实习三天无工资,但是我以为是实习期不干完走了就没有工资,但我实习期过了还是不给发,请问这...
·我是一个未满18周岁的小男孩 我今天被你们市的一个叫什么宏升科技的公司骗了680怎么办?他发给我一个网络文化许可证地址是:江苏省常州市天宇区青龙西路九龙大厦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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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我赔偿,这是勒索吗?
·你好,我在公司上班现在肺部有病,生产车间有油雾,我的病是非结核分枝杆菌,能算工伤吗,或ahref=".66/special/zybfz/"title="职业target...
·小孩在学校上体育课时不小心摔伤,造成(右胫腓骨骨折)请问学校要承担责任吗?怎么承担
·律师你好,我咨询一下,我在江苏泰州市泰兴市运大体育上班,一年零六个月,我是当天辞职,当天就走,公司扣了我两千六百多,能帮我解答一下吗?
·买了二手房,交了定金,房东不卖了,合同约定是过户当日将尾款打到中介公司,打完尾款,房东不卖了,中介说我的尾款得打完官司才能拿回来,这个说法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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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佛山国华人寿保险公司,己鉴协议盖章退保了,协议上白纸黑字写得清楚明白,十到十五个工作日,2023年11日27日前把19755.62元钱转入我本人帐户,至今未转...
·律师能要我的身份证和银行卡,密码这些吗?
·你好,我是宁德柘荣县,堵坪乡的,想 咨询下2017年贫困户盖房补助是怎么补助的,是按人口补助还是怎么样的,大体能补助多少?
·儿子上体育课被人从高台上推下
·邱律师,你好,我要离婚,但男方不同意,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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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朋友上周与另一位不太熟的朋友发生口角,被这位不太熟的朋友撞倒在地后受伤,后到医院检查,医生表示其左手骨裂、手骨错位等,现在还可能需动手术纠正手骨错位的现象,我的朋友...
·您好,在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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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被监视居住会判刑吗
    已经被监视居住会判刑吗监视居住只是一种强制措施,并不是一种刑罚,而且监视居住与是否判刑也没有必然联系。监视居住只是在刑事诉讼中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强制措施的一种,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采取限制或者剥夺的各种强制性方法。所谓强制措施只是一种侦查手段,是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跑,窜供,毁灭证据,再次犯罪等等。不管是关到看守所里也好还是在家里监视也好,只是视案件情况而轻重有所不同,其目的都是预防性的,而不是惩戒性的。二、监视居住期间当事人的义务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

·故意伤害罪不赔偿受害人该如何处理
    一,故意伤害罪不赔偿受害人该如何处理提起公诉的时候被害人、代理人或其近亲属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承担赔偿责任,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二,范围1、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2、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

·应该怎样举报偷税漏税的公司
    应该怎样举报偷税漏税的公司?1、应当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的举报中心举报。举报可以采用书信、口头、电话或者举报人认为方便的其他形式提出。2、实名举报和匿名举报可,但实名举报才有奖励。举报人不愿提供自己的姓名、身份或者不愿公开举报行为的,应当予以尊重和保密。二、偷税漏税的行政处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 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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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劳动仲裁裁决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一、不服劳动仲裁裁决如何确定管辖法院单位向中级法院,劳动者向基层法院《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三)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

·医疗纠纷诉讼医院如何举证?
    医疗纠纷诉讼医院如何举证?医疗机构必须证明其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同时还需证明其医疗行为不存在医疗过错才不需要承担侵权责任。在分配举证责任上,要求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的因果关系和有无主观过错两个要件上承担举证责任,也不是所有举证责任都“倒置”。在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中,医疗机构举证需要注意的问题:一、患者的损害结果与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侵权责任中的因果关系是指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有无因果关系的证明是医疗诉讼的焦点。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是指依法律规定,可能使民事主体承担民事责任的原因事实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无因果关系...

·处理劳动争议有什么方式
    处理劳动争议有什么方式一、处理劳动争议有什么方式1、协商: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2、调解、仲裁、诉讼: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其他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

·一、诉讼离婚财产抚养费可以一起提出来吗?
    一、诉讼离婚财产抚养费可以一起提出来吗?可以的,实际上是两种法律关系在同一案件中。可提出,但是否合并,由法院决定。相关法条:《婚姻法》第40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婚姻法》第42条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婚姻法》第37条第2款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出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

·剐蹭车交通肇事逃逸怎么处罚
    剐蹭车交通肇事逃逸怎么处罚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发生剐蹭的交通事故后,交通肇事者逃逸的,可以对逃逸者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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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情况下分公司能独立签署合同吗
    通常情况下分公司能独立签署合同吗?分公司能独立签署合同,分公司虽然不是独立的法人,但是一般也是领取营业执照了的,可以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可以对外签订合同。而且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就是并不一定需要盖总公司公章,可以盖分公司自己的公章。分公司的存在,就是为了帮总公司开拓市场,方便总公司的经营,并不是事事都需要过问总公司的,如果分公司连对外签订合同的资格都没有,那就不符合总公司设立它的初衷了。实质上,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是代理的法律关系,分公司是总公司的代理人。总公司授权了分公司在一定范围内进行经营活动,分公司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对外签订的合同,一般都是有效的。但是,与分公司签订合...

·职工因病非工伤死亡待遇规定有哪些?
    职工因病非工伤死亡待遇规定有哪些?一、职工因病非工伤死亡待遇规定有哪些?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工人与职员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死亡时待遇的规定:乙、工人与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丧葬补助费,其数额为该企业全部工人与职员平均工资两个月;另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其供养直系亲属人数,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其数额为死者本人工资六个月到十二个月。详细办法在实施细则中规定之。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第二十三条工人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退职养老后死亡时或非因工残废完全丧失劳动力退职后死亡时,根据劳动保险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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