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并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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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投资并购律师法律咨询·你好,我老乡欠我钱,我起诉他要多少钱
·农民工资问题。去年到现在一直不给。一直拖。我们想告他恶意拖欠
·喝酒喝多了,在歌厅把歌厅的东西砸了,警察抓他的时候,把民警的手伤了,请问能判多久
·黔东南州投资并购律师: 13017429836(石律师)
·收脏物金额及五六万,可以取保吗,现已拘留
·我2007年在深圳一家诊所以转接承包的形式租赁了牙科,当时老板说牙科可以做,并保证说别人可以做我们就可以做,于是我们签订了租赁合同,合同上注明甲乙双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
·我在某大学会议中心工作,现在被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了。没有任何赔偿金。我在单位工作了尽7年,今年48岁,现在是无固定期合同。需要法律援助,谢谢!
·经人介绍三个月后闪婚,结婚证领了,婚礼没有办,先同居3个月,老公隐瞒了没有性功能的事实,女方想离婚,男方要求退还彩礼,女方必须退吗
·饮酒后开车。驾驶证被扣留后,一定要到违法地参加7天的学习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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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挂靠是什么意思?相关法律是怎么规定
·我摩托车在宾馆开房丢失了。他们有没有责任吗?
·我父亲意外手指大拇指二拇指骨折十指段了中指断了小拇指切除了意外险能报多
·他买给代理一些产品,代理进去了把他说出来了,他代理出来的第二天警察就来到广州把他带到了山东省德州市看守所去了,8月21号被带走的目前问警察什么时候可以出来警察也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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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对方垫付1W就不交钱了,现在没钱医院就停药了
·我爸爸是农民工,六七年前在外地跟老板做工,老板欠钱一万五一直没有给,(有4-5人每人月1万左右)每年去找老板都说给,只给个一两千只够来回路费,之前有欠条后面到期老板也不...
·无子女 无债务纠纷 结婚五年 分居快一年 男方不接电话 &...
·你好!请问起诉离婚怎么起诉
·17年底18年初共计3000人民币,朋友向我借的,现在耍赖不还要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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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年买了一套动迁房,但当时更名的时候写的是我奶奶的名字,并且做的公证,现在老太太得了癌症,担心以后有房产纠纷如果我们私下写个赠予或者买卖之类的协议,可以再做一次公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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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离婚,这个女人在家偷人,还有乱借银行信用卡,网贷
·我想问一下我现在如果买二手房是不是户口也要跟着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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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局已判,但是对方提出异议已上告法院,法院已一诉,二诉,已经诉过,不过大家都是在单价上证据不足,请问这样的案例法院会怎么判。
·张律师你好,我是一名教师,户口一直在村里,现村里征地拆迁,组里以我是教师为由不分给我土地征收补偿款,请问我能分得土地款吗,如果不分给我,我能打官司起诉他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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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局已判,但是对方提出异议已上告法院,法院已一诉,二诉,已经诉过,不过大家都是在单价上证据不足,请问这样的案例法院会怎么判。
·张律师你好,我是一名教师,户口一直在村里,现村里征地拆迁,组里以我是教师为由不分给我土地征收补偿款,请问我能分得土地款吗,如果不分给我,我能打官司起诉他们吗?
黔东南州投资并购律师咨询解答·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吉增萍
·一般情况下可以取保候审的. 律师
·联系当地的律师。 weihaiyang
·黔东南州投资并购律师: 13017429836(石律师)
·我看还是不理他。 潘兆忠
·估计只能找房东了。 潘兆忠
·其负责人所写,一般问题不大。 宋瑞岭
·可以向上级法院反映情况。 weihaiyang
·对方不按时交付构成违约,你可以追究其违约责任并要求退房。 宋瑞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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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吉增萍
·咨询社保局。 weihaiyang
·估计是骗你的。 潘兆忠
·这样是有风险的。 太公钓鱼
·能协商协商办理,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意见供参考。. 何晓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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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询当地律师。 吉增萍
·当时是否有安装使用合同?就按合同办理。 宋瑞岭
·可以主张探望权,意见供参考。* 何晓艳
·委托律师辩护吧。 weihaiyang
·如果没有钱聘请律师,可以尽快到法律援助机构寻求帮助。 太公钓鱼
·黔东南州投资并购律师: 13017429836(石律师)
·不一定,意见供参考。. 何晓艳
·可以要求人流的相关费用。 weihaiy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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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投资并购律师法律常识·工厂倒闭工资要扣多少钱
工厂倒闭工资要扣多少钱1、工人工资与破产清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3)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也就是说,企业破产时,工人工资应在第一顺序优先结算。根据企业破产...
·医疗纠纷患方因素有哪些
医疗纠纷患方因素有哪些?一、患者方面引起医疗纠纷的因素有哪些?1、作为病人及其家属缺乏对患疾病的认识和知识,对正常医疗的不良后果不了解,一旦发生不理想或不尽人意的情况,则容易引发医疗纠纷。2、随着公费医疗制度改革,医疗费用的个人承担部分增加,自费病人增多。因此,病人在自掏钱,付出医疗费用的同时,希望能得到较好的医疗服务及理想的治疗效果,如果事与愿违,病人内心则难以平衡和接受。3、由于社会的进步,人们的法律意识、自我保护意识不断增。因此,在医疗过程中一旦发生病人认为是损害到个人权益的情况时,则产生投诉愿望和行为。目前的医疗纠纷在患者方面的表现形式也开始呈现出与以往不同的一些特点:病人...
·离婚纠纷子女抚养权立案起诉书怎么写?
总有不如意的婚姻,两人走到离婚的地步的话,共同孕育的孩子就成为夫妻之间纠纷的主要缘由,所以对于子女由谁抚养如何抚养等子女抚养的问题我国法律就做出了明确规定。即便男女双方解除了婚姻关系但依然要依法抚养子女,那么子女抚养权立案起诉书就起到了作用。子女抚养权的概念子女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是指父母有责任和义务对其子女进行抚育和监护。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的出现与发生,导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得不到很好的保障。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孩子抚养权?变更抚养权的条件?判决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是以有利于保护孩子的利益为原则的,如果出现了不利...
·黔东南州投资并购律师: 13017429836(石律师)
·劳动关系与劳动合同关系有什么区别?
人是各种社会关系的总和,我们在社会中往往会与其他机构或个人形成各种各样的关系,我们在劳动的过程中可能会形成劳动关系,而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则会形成劳动合同关系,但是我们往往将劳动关系与劳动合同关系混为一谈,他们有什么区别和联系呢?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所确立的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劳动关系和劳动合同关系的区别是:一、逻辑上的统一两者在逻辑关系上具有...
·别人欠钱不还跑路了怎么办?
别人欠钱不还跑路了怎么办?别人欠钱不还跑路了的具体处理办法如下:1、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2、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四十条规定,...
·刑事诉讼案件审理期限是什么?
一、刑事诉讼案件审理期限是什么?刑事诉讼案件审理期限是: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二、审理监督程序的期限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六个月。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抗诉的案件,审理期限适用前款规定;对需要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应当自接受抗诉之日起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下级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机器设备质押合同有哪些内容
机器设备质押合同有哪些内容一、相关概念阐释(一)质押质押主要指的是欠债的人或第三人将自己的动产移交给收债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借取债务的担保物品,如果欠债一方不履行债务,收债人有权依法就该动产卖得价金优先受偿。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两种。动产质押的特征是物品可以移动,并且移动后不损害物品本身的效用;权利质押质押漫画是指以可转让的权利为标的物的质押。(二)质押合同质押合同,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双方基于主债务合同就质物担保事项达成的书面担保合同。质押合同与抵押合同有相似之处,关键是担保期限内担保物谁占有。质押合同是质权人(通常是债权人)与出质人(既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签...
·认定医疗事故的条件有哪些?
认定医疗事故的条件有哪些?一、认定医疗事故的条件有哪些?认定医疗事故的条件如下:1、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有诊疗护理工作中的过失。2、必须是发生在诊疗护理工作中,也包括为此服务的后勤和管理。3、给病员造成危害的结果,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即“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不及此程度,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4、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之间,必须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否则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如果在发生多因一果的情况下,必须具体分析各自原因与作用,慎重判定。5、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是经过考核和卫生行政机关批准或承认,取得相应资格的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因诊疗护理工作乃是群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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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钱不还法院以找不到人执行怎么办?
欠钱不还法院以找不到人执行怎么办?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如果找不到被执行人,法院可以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如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或者找不到,法院可以公告送达执行通知。逾期被申请执行人仍不履行法院判决,法院可以依法查封、扣押、冻结处分被执行人的财产,如果无财产可执行的,也可以由法院采取限制高消费、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措施,以促使被执行人自觉早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如果在法院采取了上述措施后仍无法执行的,则可由法院裁定中止执行,等以后发现了被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财产后可随时再恢复执行。二、被执行人就是老赖吗严格来说被执行人还不算老赖,如果被执行人有失信的行为,被列入黑名单的,才是真正意义上的老赖。《最...
·一、中国目前遗产税起征点是多少?
一、中国目前遗产税起征点是多少?目前我国没有开始征收遗产税,无论继承的遗产是多少,都不需要交税。但是,非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房的需要交契税。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二、遗产继承的最新规定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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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患方因素有哪些?一、患者方面引起医疗纠纷的因素有哪些?1、作为病人及其家属缺乏对患疾病的认识和知识,对正常医疗的不良后果不了解,一旦发生不理想或不尽人意的情况,则容易引发医疗纠纷。2、随着公费医疗制度改革,医疗费用的个人承担部分增加,自费病人增多。因此,病人在自掏钱,付出医疗费用的同时,希望能得到较好的医疗服务及理想的治疗效果,如果事与愿违,病人内心则难以平衡和接受。3、由于社会的进步,人们的法律意识、自我保护意识不断增。因此,在医疗过程中一旦发生病人认为是损害到个人权益的情况时,则产生投诉愿望和行为。目前的医疗纠纷在患者方面的表现形式也开始呈现出与以往不同的一些特点: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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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有不如意的婚姻,两人走到离婚的地步的话,共同孕育的孩子就成为夫妻之间纠纷的主要缘由,所以对于子女由谁抚养如何抚养等子女抚养的问题我国法律就做出了明确规定。即便男女双方解除了婚姻关系但依然要依法抚养子女,那么子女抚养权立案起诉书就起到了作用。子女抚养权的概念子女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是指父母有责任和义务对其子女进行抚育和监护。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的出现与发生,导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得不到很好的保障。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孩子抚养权?变更抚养权的条件?判决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是以有利于保护孩子的利益为原则的,如果出现了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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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是各种社会关系的总和,我们在社会中往往会与其他机构或个人形成各种各样的关系,我们在劳动的过程中可能会形成劳动关系,而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则会形成劳动合同关系,但是我们往往将劳动关系与劳动合同关系混为一谈,他们有什么区别和联系呢?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所确立的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劳动关系和劳动合同关系的区别是:一、逻辑上的统一两者在逻辑关系上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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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钱不还法院以找不到人执行怎么办?
欠钱不还法院以找不到人执行怎么办?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如果找不到被执行人,法院可以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如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或者找不到,法院可以公告送达执行通知。逾期被申请执行人仍不履行法院判决,法院可以依法查封、扣押、冻结处分被执行人的财产,如果无财产可执行的,也可以由法院采取限制高消费、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措施,以促使被执行人自觉早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如果在法院采取了上述措施后仍无法执行的,则可由法院裁定中止执行,等以后发现了被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财产后可随时再恢复执行。二、被执行人就是老赖吗严格来说被执行人还不算老赖,如果被执行人有失信的行为,被列入黑名单的,才是真正意义上的老赖。《最...
·一、中国目前遗产税起征点是多少?
一、中国目前遗产税起征点是多少?目前我国没有开始征收遗产税,无论继承的遗产是多少,都不需要交税。但是,非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房的需要交契税。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二、遗产继承的最新规定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