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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鄱阳房产律师法律咨询
·对没有偿还债务的人能不能申请让他上老赖."w990mamt20
·认识一个男朋友 三年 中间他多次以工地需要钱像我借钱 有欠条为证  还像我父母借了 6万 &nbs...
·本人男,今年30岁,下班后去供应商处拿车间生产加工用的东西,等待过程中在供应商处吃饭并喝了点酒,东西送回到单位后骑自行车下班(没有加班申请,只有公司的打卡记录)。晚上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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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李律师,村修路占用了农民地流转不合理,在强制执行中,村党委和知法人员当把农妇上衣扒光关压长达几个小时,上诉几月无人授理,该找什么人
·请问监狱释放犯人时,一定要注明“原户籍地”监狱写错了原户籍地,报不上“户口”换不了身分证怎么办?监狱会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吗?
·没到法定龄结婚生孩子没办结婚证,现在离婚还在可以上户口?/p>
·微信一对一,一直被别人骂?可以报警处理吗?
·我在一个无证小厂上班,被电车挤伤,致使软骨和肺受伤,医疗费多元,至少得三、四个月能恢复,老板只愿意出一少部分医疗费,现在迟迟不给,出事已四十多天,请问医药费是不是完全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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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2005年朋友向我借了2万元投资当时我们没有法律意识就写了一份借条和一个证人写好了一年后的今天还的都这些年了才还5千...
·合同双方有一方没有签字能否生
·你好,我把车订好了押金都交了合同签了,银行手续办好,叫我们来提车到店里来又没车,这个问题怎么解决,这
·暂无
·请问一下,律师我老婆跟我3月11号拿的结婚证,但是我跟她去年8月份认识的,她就在去年9月份查出糖尿病,直到跟我拿了结婚证,和五月一号搬完酒席才说出有糖尿病实话,这个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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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的房子涉及政府改造工程,但该项目从2018年开始至今一直没发过公示,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工作过程中态度粗暴,进行骚扰威胁。今年由于新冠疫情,我一直滞留海外,从未收到书...
·敏感,在吗
·我在一个牙所治牙没有治好,找他们也不管,我该怎么办?
·父亲的房产,母亲还健在儿女有权分配吗?
·小孩劝架被打还手了都是皮外伤别人叫我们赔偿请问我们有责任吗需要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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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犯了诈骗罪在哺乳期可以拘留吗?
·打架,县里鉴定轻微伤,又去宿州市鉴定,结果还是轻微伤,想去合肥鉴定可以吗
·你好,我问一下,老婆不满足老公给的生活费,女方可以动用自己存折来补贴家用吗?还有女方要求去上班老公限制你的人身自由违法吗?
·老房前移盖了房,大队规划老房拆除后空地就给后排的房子作为路,走了二十年了都,但现在因一些问题他说路在他房照里不让走应该怎办
·我在私人企业干了9年多,没签劳动活动,买了社保7年,老板现在辞退我,可以要求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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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丈夫买的房子是贷款买的。婚后想公证给我可以吗?要是不可以,书面签字可以吗?怎么写才能有效?
·你好!我想咨询你
 鄱阳房产律师法律常识
·一般受贿罪判几年 怎么处罚受贿罪
    很多时候受贿与贪污行为都是连在一起的,但事实上这是两个完全独立的罪名,虽然《刑法》上面对这两个犯罪的量刑标准规定的是一样的,不过在定罪处罚的时候罪名也是不一样的。那根据相关规定,一般受贿罪判几年呢?接下来,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一般受贿罪判几年怎么处罚受贿罪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受贿罪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3万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其他较重情节”,应予立案,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1...

·征地补偿款专户规定包括哪些?
    随着国家发展进程的加快,免不了会有不少高楼大厦。当繁华地段已然高楼耸立,开发商们便把目光锁定在那些较为落后之地了。可是作为一个也许并不了解征地补偿的人,怎么能够了解补偿款当中的门道呢?别担心,我们这就来谈谈征地补偿款专户规定包括哪些。一、征地补偿款专户规定1、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民的原则。征收或征用农民承包地的,土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民;征收或征用非农民承包的其他集体土地,土地补偿费分配给全体集体经济组织成员。2、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土地补偿费的分配使用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土地补偿费的分配使用,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剥夺、...

·注册商标的续展有几次?
    注册商标的续展有几次关于续展的次数,《商标法》无限制性规定,也就是说只要商标所有人愿意,商标专用权经重复续展并邀纳费用后有可能无限期保留。这样商标权就成了一种永久的权利。关于续展注册的有效期,《商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续展注册商标有效期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二、商标续展注意事项有哪些1、商标续展时,根据续展申请人的不同,续展申请核准后,商标局会根据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送续展证明给申请人,若为直接办理则发送至申请人地址,若为代理组织办理则发送至代理组织;2、商标续展时,若申请续展的商标其申请需要补正,商标局会给予申请人发送限期补正通知,商标续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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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联营是否属于合伙企业?
    合伙联营是否属于合伙企业?合伙联营是一种联营组织,但不具备法人资格,它的民事主体仍然是参加联营的各成员。因而,对联合体的债务,由联营各方承担无限责任或连带责任。根据规定,企业之间或者企业、事业单位之间联营,共同经营、不具备法人条件的,由联营各方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协议的约定负连带责任的,承担连带责任。 联营企业分三种:法人型、合伙型、合作型。合伙型联营企业是合伙企业的一种类型,除了这种企业联营的形式之外,合伙企业还可以是个人组成的合伙形式。联营企业是联营各方共同出资、共同经营而形成的一个独立的经济实体,分法...

·民事诉讼被告缺席法庭怎么判
    民事诉讼被告缺席法庭怎么判?被告缺席法庭会缺席判决,如果由于被告缺席,导致有利于被告的证据未能举证和质证,那么被告可能需要承担不利的后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二、缺席审理的法律特征有哪些?缺席审理有以下特征:(1)缺席审理的条件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其中包括公告送达这一拟制送达传票的情况。(2...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与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是复杂客体。本罪妨碍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是指司法机关的刑事诉讼活动。司法机关的民事诉讼活动、行政诉讼活动不能成为本罪的客体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2条...

·我国的拖欠银行贷款会坐牢吗
    我国的拖欠银行贷款会坐牢吗找银行贷款,拿到钱使用之后,在规定的时间之内就要及时偿还。要是计划赶不上变化,实在没办法还银行贷款的,那么就需要承担逾期还款的法律责任。按规定,你在贷款到期的时候没偿还贷款,就会被银行认定为逾期还款,因此你需要承担下面几种后果:1、一般情况中,银行会在短期贷款到期前1个星期、中长期贷款到期前1个月,向你发送还本付息通知单。若是你因为客观原因不能按期归还贷款,就要跟银行协商,再按规定提前的天数向银行申请展期,填写展期金额及展期日期,并交由银行审核办理。并且,你还将为此承担逾期利息,滞纳金。2、对于贷款到期而你又没主动处款的,银行会采取主动扣款的办法,从你的存款账户中收回...

·一、劳动法里工伤期间工资怎么算的?
    一、劳动法里工伤期间工资怎么算的?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休养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应当凭职工就诊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或者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机构出具的休假证明确定。停工留薪期超过12个月的,需经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停工留薪期结论为最终结论。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原工资”,《工伤保险条例》未定义,各地规定大致有两种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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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224条全文有哪些?具体是怎样的
    刑法是对犯罪处罚的法律,您对刑法都很熟悉,但是对于其中的每一款条文的具体内容就很陌生了,法律专业性很强,许多朋友难以理解透彻。法律随着社会的发展也在做出相应的修改以备完善,如刑法的第二百二十四条就修改过,接下来,我们将向您介绍下刑法224条全文。一、刑法224条全文内容第二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

·一、上班期间交通事故公司赔偿吗?
    一、上班期间交通事故公司赔偿吗?如果不是工伤的话公司没有赔偿义务。依据《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上下班途中”的规定进行了细化《规定》第六条明确: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2、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3、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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