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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51692778(赵律师)
18951945636(卢律师)

 邳州涉外律师法律咨询
·你好。。我在杭州义乌小商城投资了一家店。没有得到开发商合同上写的任何回报。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你能帮忙解决吗?
·你好,客户欠我几个月的货款有4万,现在他还不出来,我现在写欠条该怎么写有效对自己有利
·包工头找来的工人受伤了,我要承担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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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外面,居住在一个村子,车子停车费一个月300停车费推2天算(当时到期时问过门岗,她给我说有时间叫我去交钱,电脑会直接给我算续,所2天后去居委会交接,他们人直接叫我补交...
·叶律师,您好:请问像这种情况能否通过仲裁要回工资?能否进一步要回被骗投资股份的8万元?李某在黄某办的公司里工作,2018年1月开始,月工资3000元,到2019年9月...
·银行卡流水线资料,要复印什么时候的,要复印几张
·生三胎能上户吗?罚多少钱?计生抓人是合法的吗
·我家购买新房居住一年墙体多处裂纹物业不给解决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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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家人对一个女性并没有实际上的强*连碰都没碰衣着都完整只是说了想好事的女方报警了被定为强*罪拘留并下了逮捕证这样合理吗如果宣判会是怎样的刑期
·邻居来我家打*将带着她得外孙女,邻居在打*将没有看护孩子,之后由于我家要再墙上饷一个衣架就在墙上钉钉子,不下心把钉帽打飞了正好钉帽打在了邻居家的外孙女的眼睛上,孩子三四...
·现在专业士兵是很难安置的,还是给当地相关部门联系
·据说有政策对代课教师进行补助,咨询石家庄井陉矿区有这个政策吗?具体办法和时间是怎样的?
·南京司法史上继承人数最多、跨年代久远的房产继承案16日在南京市下关区人民法院宣判,由于涉及当事人数量庞大,案情繁复,判决书达40多页2万余字。南京市下关区人民法院在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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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工厂操作机床时,不慎将手卷入电钻里,造成手被绞伤,老板带我去医院拍了片,骨头没事,就简单包扎一下。不知还有其他赔偿吗……
·女朋友啦我两万块钱,现在要分手可以要回两万块钱
·我在公司上班10年以上了,现在老板耍辞退我,是否能得到培偿
·合同签了第二天我方合同上注明了:3)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因乙方家政服务员故意或重大过失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雇主聘用服务员后家中不要随意乱发贵重物品及现金,若有物品被盗,,...
·请问,我家的房子也是拆迁房,现在马上要涉及到房产证名字了,共分到三套,我户口已经牵进去很多年,哪怕房产证的名字没有我,到时离婚也能一家几个人平均分房的,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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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成立合法的婚姻介绍公司吗?要什么条件?要什么样的程序?
·我在私企上班6年,毎年签合同时都要签放弃交社保的补充条约。上一天拿一天钱,每天9小时。我想辞职。我可以让老板补交社保吗?还有其他什么权益?
·工作六年,没办社保,变相裁员,想找律师帮忙维权
·我的车撞到一个小孩子啊,,住了10天院啊,,医药费是我颠的啊,,花了8千多啊,,现在他要跟我拿1万8千啊,,保险只能说赔他一千啊,,你说这事怎么办啊!!
·老师您好,我今年27岁,老公31岁,结婚快三年了,现在小孩一岁半了。我们恋*的时间不长,但是恋*时也没发现有问题。结婚后天天在一起,感觉他不是一个对生活有激情的人,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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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未到期单位劝退,我未同意,我应
·我今年45岁了,但未婚,我刚收养了一个孩子,但现在我又想结婚了,请问,我结婚后,我的孩子可以随他的继父把户口迁到广州市来吗?也就是说,未婚收养的孩子与离婚判归自己抚养的...
 邳州涉外律师法律常识
·什么叫徇私枉法罪 怎么处罚徇私枉法罪
    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可能涉嫌犯徇私枉法罪。本罪的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非司法工作人员不犯本罪,对此,需要严格把握。另外,与一般的犯罪行为不同,构成本罪没有情节严重的要求,而刑法条文关于犯罪概念的规定却讲到“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在“情节严重”和“情节显著轻微”之间寻找平衡点,是认定徇私枉法罪的关键。那么,什么叫徇私枉法罪,到底徇私枉法罪判多少年?请继续关注本文。一、什么叫徇私枉法罪(一)徇私枉法罪的概念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

·外资企业设立分公司流程是怎样的
    外资企业设立分公司流程是怎样的现在很多企业做的都很成功,有很多外资企业甚至都有了分公司,一个企业经营到了一定的顶峰,都会想开分公司得到更多的利润,那么外资企业设立分公司流程是怎么样的?今天我们给您详细说明一下。一、外资企业设立分公司流程1、办理企业名称核准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投资人授权委托意见》,同时准备相关材料;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投资人身份证、备用名称若干及相关材料,等待名称核准结果;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2、确定公司住所租房后要签订租房合同,并且一般要求必须用工商局的同一制式租房协议,并让房东提供房产...

·我们去一家公司上班
    我们去一家公司上班,应该与这家公司签订相应的劳动合同,有些公司以各种理由不和劳动者签订相应的劳动合同,这样是不合法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风险的。我们可以要求签订合法的劳动合同,在公司上班没签劳动合同是不合法的!企业不签劳动合同将承担如下法律风险:1、未签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企业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应支付双倍工资。若未支付,职工可申请劳动仲裁。2、若签了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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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欠薪相关法律法规有什么?
    农民工欠薪相关法律法规有什么?农民工欠薪相关法律法规有什么工资应当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支付,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有欠条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出具有工资欠条的,劳动者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申请支付令需要提交申请书、欠条、申请人身份证件。申请书应当具备以下内容:1、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2、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给付的工资数额;3、劳动者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证据;4、用人单位的财产状况和可供执行的财产。二、根据《劳...

·民间借贷应当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民间借贷应当注意的事项有哪些1、借贷要合法合法的借贷关系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明知借款人借款用于诈骗、贩毒、吸毒等非法活动,仍予以出借的,国家法律不予保护,出借人不仅得不到债权,还会受到民事、行政乃至刑事法律的制裁。2、注意考察借款人的信誉和偿还能力首先要看借款人的固定资产、经济收入等情况,判断其是否具备偿还能力;其次要看借款人平时为人怎样,信誉程度如何,如果借款人曾有过“有借无还”的不良信用“纪录”,就要坚决拒绝。3、订立协议现实生活中,有的出借人往往因对方是亲朋好友,碍于情面或出于信任,借贷时没有出具书面字据。这样,一旦借款人否认,出借人就很难保障债权。4、利率应合法借贷双方可以根据借款...

·已经离婚在登记要离婚证吗
    离婚在登记要离婚证吗需要看再登记结婚的一方,之前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的。如果是通过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解除婚姻关系的,民政局会发给双方《离婚证》;如果是通过法院起诉离婚(诉讼离婚)的,则双方是没有《离婚证》的,只有法院的相关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调解书作为离婚凭证。因此,离婚之后再登记结婚的,并不一定就要离婚证。如果之前是诉讼离婚的话,则此时只需要提供法院生效的离婚调解书或者离婚判决书就可以了。二、再婚离婚后养子女是否自然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身份关系及其权利义务关系,不因养父母离婚必然解除。养父母离婚后,养子女无论由养父或养母抚养,仍是养父母双方的养子女。在特殊情况下,如养父母离婚时经生父母及...

·债权人转让债权是否经债务人同意
    债权人转让债权是否经债务人同意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除根据合同性质或法律规定不得转让或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情形外,债权人可以将债权转让给他人,且无须经债务人同意。但是债权转让必须要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的,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二、不可转让的债权有哪些根据《民法典》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包括以下三种:(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合同债权。包括:一是基于个人特别信任关系发生的合同债权,这类合同债权因具有强烈的人身信任关系,故不得转让他人。二是“基于特定的债权...

·工伤认定时效中断怎么办?
    在我们工作中,可能会因为不幸而发生意外造成自己受伤。如果受了工伤,应该进行工伤认定。但是工伤认定是需要在一定的时期内进行的。那么,如果工伤认定时效中断应该怎么办?工伤认定的流程又是什么?我们将会在本文中进行详细的解答。一、工伤认定时效中断怎么办?没有关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十七条第二款所说的除斥期间1年是指提出的时间,而根据第十八条第三款“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补正材料的期间要看书面告知中有没有限定,没有只要合理期间则可,与前面1年的规定不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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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人索要钱财能否构成行贿罪
    一、被人索要钱财能否构成行贿罪?在行为人获得不正当利益的情况下才能构成行贿罪。如果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根据刑法第390条第1款的规定,犯行贿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刑法第390条第2款同时规定,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二、刑事案件审理时间一审法院的正常审理期限(一般为2个月,至迟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例外)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

·河南省招摇撞骗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河南省招摇撞骗罪立案标准是什么?一、河南省招摇撞骗罪立案标准是什么?冒弃国家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应当立案。本罪属于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冒充国家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动词勘探则上就应当以犯罪论处,应当立案侦查。二、本罪与诈骗罪的界限这两种犯罪都表现为欺骗行为,而且招摇撞骗罪也可以如诈骗罪那样骗取财物,因而容易混淆。这两种犯罪的区别主要表现1、侵害的客体不同。招摇撞骗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而诈骗罪侵犯的客体仅限于公私财产权利。2、行为手段不同。招摇撞骗罪的手段只限于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诈骗罪的手段并无此限制,而可以利用任何虚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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