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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在海宁汇丰方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买的汉帛公寓,交房时征收

112.17.236.* 公众会员 来自:浙江-嘉兴 回复 发帖回复 收藏 楼主 | << >>
法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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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在海宁汇丰方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买的汉帛公寓,交房时征收了装修押金,有海宁汇丰盖章,2018年5月房子卖掉,想去退装修押金,海宁汇丰和物业都不承认收了该款项,也都不退还,态度恶劣,敷衍了事,打电话至房管局,房建局,物业管理局,海宁消协,政府中心,司法管理局都说无法受理,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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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28 15:19:50 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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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4 11:5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