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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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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9月13号本人右手受外伤前往无锡市中医医院就诊。门诊医生以X光片为据诊断为右腕损伤,用夹板固定并配一些活血化瘀的药物配合治疗。9月20号复诊时拍X片诊断为右手尺骨茎突骨折,继续用先前方法进行治疗。之后每礼拜到医院进行复诊换药,门诊医生都诊断说病情在康复中,半个月后拆除夹板要求我进行康复活动。
10月20日本人因手腕肿胀无法活动再次前往医院就诊,拍片后再三询问下门诊医生仍旧说没问题,并说疼痛属于正常不能动回家“甩甩就好了”。本人因疑虑自己的病情主动找到医院的值班主任进行诊断。主任看过我之前的病例和X片后沉默10分钟,说可能要开刀,要求我拍CT片确认病情,并且停用之前所配的所有药物。次日因担心自己的病情,前往无锡手外科医院,市二院,市人民医院进行就诊询问。三家医院根据我之前中医院的X光片都确认右腕舟状骨脱位需要进行手术治疗,并推荐前往上海市华山医院进行手术。10月23日本人赶赴上海华山医院就诊,诊断为右腕舟状骨脱位陈旧性骨折,需尽快进行手术治疗。
10月26日与中医院进行病情协商,中医院写下备忘录,承认治疗过程中存在误诊,并同意本人前往华山医院进行手术,根据本人术后恢复情况,就医疗损害赔偿进一步协商。
术后,2016年1月15日因手腕丧失70%弯曲功能至今无法恢复前往中医院进行协商解决。中医院出尔反尔不肯承认存在误诊,并对之前备忘录中各种事实进行推诿扯皮,无法沟通。
我现在该如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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