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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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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踝骨折医疗纠纷案,在第二次开庭时经过苦苦辩解争得的同意我方申请医疗事故鉴定,云阳县医学会却以毫无法律和事实根据的理由不予受理,也据此不再允许患者申请重庆市医学会进行市级医疗事故鉴定。我想,对于的判决不服还可以上诉,一个小小的云阳县医学会却能一手遮天,他不受理患者就不能再申请市级医疗事故鉴定了,这个规定有些不合道理吧,也不知道是哪里的这个规定,这样未免会给百姓造成太多的冤枉吧?应该有地方管管云阳县医学会的这种行为吧?请问,哪个地方可以管云阳县医学会的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百姓的冤枉可以在哪里去讨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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