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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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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1997年2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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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4年前认识一个香港人。很普通并不是什么有钱人。在花言巧语下荒唐的怀孕。并在他强烈要求下产下一子!产后发现并无感情。要求分离提出补偿要求。因对方年纪比我大16岁,无固定工作!曾是社会的一混混,为人狡猾。无责任心!在深圳长期租房。经常不交房租。让多个房东翻脸!令本人自尊扫地!可是他还保持一贯赖皮作风。连生活费都给的少的可怜!对方长期有吸软性*品历史!试问这样的人是否还有自尊?经常骗取他家人的钱财。至今他的家人和老板都不知道内情。只有我自己知道还苦苦给他保密!对于这样的人渣我实在无可奈何!请求法律的援助。给予我帮助。能让他一次性给我些补偿。我要的不多,但是单亲妈妈实在无力单独抚养3岁的男孩。最可气的是他视法律为多余。所以仍然我行我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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