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法老 |
积分:1023196 |
发帖:145841 |
注册:1997年2月22日 |
|
男方离婚前生育有一女,后因纠纷问题离婚,离婚前女方再度怀孕,因男方坚决不同意生育第二胎,在离婚前男方曾询问是否把孩子打掉,女放告知已打掉,男方没强制要求去检查,导致了女方私自把孩子生育下来,现两孩子都由女方抚养。现询问两个问题。一是男方如果再婚,是否可以再生育孩子?二是女方现向男方要求抚养费,男方该如何来对待解决这个问题?女方跟男方不在同一省。男方因工作原因对孩子探视非常不方便,导致了感情比较单薄,如果要求抚养权是否存在困难?极度困扰中,请求好心人帮帮忙,如果有有经验的律师能够提供帮助(费用可以商谈,工薪阶层),请加QQ1284681191。
[ 回复|追问 江苏律师·南京律师] |
·长三角·全国沿海经济带法律服务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