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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海游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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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二房东,我跟房东签的合同,我跟我的朋友又签了一个合租的小合同,规定他每五个月给我一次房租但需要提前一个月支付合同上都写了,结果应该是2022年1月1号给我,2月到六月的房租,我找他要他说他没钱我说那你就什么时候有什么时候给我,然后今天2月4号的已经比合同上的时间晚了一个多月了,我又管他要,他就不高兴了,然后我说那这样吧。房子我说我不租给你了,钱你也不用给我转了,因为合同上写的清楚额额,甲方可以不租给乙方有这么以下几种原因,其中一种原因就包括毁约约,你没有按时去交房租已经算是毁约了,我也不收你违约费,但是这房子我不租了,他直接就把这个房租钱给我打到支付宝里了,他那边把我拉黑了,我退还不了,于是他跟我说,我钱给你了,别管我是不是晚给你了,但是我给你了,这房子我就必须得住,你没有权利让我搬走。首先我想知道他是不是属于毁约情节,哪怕是我说了,你什么时候有什么时候给我,但是他没有按合同上应该履行的义务去做,他算不算毁约,如果要是毁约,这个房子我可不可以不租他。第二个就是说他把这个钱转给我之后给我拉黑了,我没有途径再把这个钱去转给他,那么我相当于被迫接受,这个钱有法律效应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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