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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海游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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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本人目前是在一家物业公司上班,因为孩子大了,觉得下班后的空闲时间比较充足,于是就找了份兼职的工作,是做主播的。x因为平时喜欢唱歌,就想着兼职主播工作唱唱歌也可以赚点零花钱x
去那个传媒公司了解下,就签了直播合作协议x兼职每天保底播4小时,无底薪x,做了4天,感觉不太适合,加上我老公也反对,就提出不做了,传媒公司这边不同意,既然不同意,我就只能做我老公的思想工作了,但是在此期间,他们又发布了一条关于我本人唱歌的抖音招募视频,并且把我给屏蔽了,被我同事刷抖音刷到了,我同事截图给我,当我用我的抖音号搜索传媒公司的账号进去查看却看不到那条视频,用另个一个号进去查看是可以看的到的,我觉得他们这个做法就是一种不合理的行为,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发布我的视频然后还屏蔽我,发生这事后就彻底的不想去这家公司上班了,本来我老公就反对,想着本的合作的关系,我只能尽量说服家人去履约,但是这件事情的发生让我觉得没有信任可言,所以彻底和传媒公司老板说不做了,但是他们还是不同意,拿合作协议说事。
请问我这种情况,如果不去算违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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