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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女64岁,单身一人,现在居住的房子是多年前的小产权房,

u10392 公众会员 来自:江苏-盐城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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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女64岁,单身一人,现在居住的房子是多年前的小产权房,2000年底办的土地使用证,当时使用的是女儿的名字,但是现在与女儿关系恶化,女儿女婿平常不尽子女赡养义务,想把当事人赶出现在居住的房子,想通过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请问有可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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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2018-8-13 21:58:55 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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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女64岁,单身一人,现在居住的房子是多年前的小产权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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