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纠纷律师 |
南京债务纠纷律师www.csj64.com 长三角律师网 南京债务纠纷律师提供借款纠纷、合同欠款纠纷、债权转让纠纷、政府债务处理置换、借贷纠纷等法律服务,专业处理南京个人债务纠纷、公司债务,为个人及企业进行债权追讨(讨债)和债务追讨(账款催收)。南京债务纠纷律师为您提供最新债权、债务、讨债、债务纠纷、债务转让、公司债务、金融债务、离婚债权债务、债权债务诉讼、债权转让、债权抵押、民间借贷等债务法律信息,常年代理债务纠纷法律事务。 ◆南京债务纠纷律师谈债务人下落不明,应如何讨要债务? 现实生活中,债务人为达到恶意逃债的目的而一去不返的现象经常发生,由于受诉讼时效的制约,往往会给债权人主张权利带来很大困难。对于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款案件,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两条途径追计欠款。南京债务律师 ..条途径是,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提起诉讼,追讨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存在的证据,.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即对借贷人..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长三角律师网。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 第二条途径是,由债务人向.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我国《民法通则》第二十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可以向人民.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第二十一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的财产中支付.长三角律师网。 ★南京债务纠纷律师谈债权人如何行使代位权? 《合同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长三角律师网。这就规定了行使代位权的前提是债务人享有到期债权,但这并不等同于债务人的到期债权具备必然的财产清偿能力和现实实现条件.csj64.com。在这里,到期债权和该债权的实现能力完全是两回事。债务人的债务人即次债务人的债务清偿能力具备与否,都不影响债权人代位向次债务人行使清偿债务的权利,只要债务人的债权已经到期即可.长三角律师网。代位权制度的设立目的即在于拓展债权人债权实现的责任财产范围,充实债权人一般担保的实力,使得在债务人既不清偿到期债务而又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给债权人造成损害情形下,债权人代位行使权利,使所受到的损害理论上乃至实质上得以补救。 《合同法》第七十三条规定,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这包括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主张数额不能超过其对债务人所享有的债权款额;同时也不能超过债务人对次债务人所享有的债权款额。这样,在.同的债务数额范围内,债务人、次债务人均应负有对债权人承担全部清偿债务的责任.长三角律师网。代位权制度的设立,也就设定了与债务人负有连带..的次债务人对债权人承担债务责任,这实质上是一种法定的连带责任。以此藉以担保债权人债权的实现。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 人民.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条规定,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人民.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即予消灭。这一规定表明,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所作的代位权诉讼一经人民.确认成立,就所确认的债款数额,次债务人向债权人负有直接清偿的义务和责任.长三角律师网。就该确认数额,在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的相应的债权债务..即予消灭,而在债权人与次债务人之间形成了一种新的且为生效判决所确认的债权债务..。这显然是一种债的转移,即由债务人对债权人所负的债款数额转嫁为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清偿该债款数额。这就是说,在债权人进行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在取得了向次债务人主张债权清偿权利的同时,却丧失了原本既有的对债务人所享有的债权主张和清偿权利。这样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最终后果,不仅没有使债权人在债务人的责任财产基础上拓展到次债务人的责任财产范围内,反而使债权人的债权权利的实现又处于一种新的风险境地,甚或增添、扩大了债权人的债权风险。由于债权人行使代位权进行代位权诉讼,并不是一经判决确认即可得到债权必然实现的效果,即次债务人并不一定现实具备用于清偿债务的责任财产和能力。 所以,在代位权诉讼中,债务人对代位权诉讼确认数额应负连带清偿责任。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后,其仍有权就相应数额向次债务人主张债权.csj64.com。债务人不能以.就代位权诉讼所作的由次债务人代位清偿债务的判决为由推卸其原本既有的债务清偿责任。在次债务人没有清偿能力或次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务人仍负有连带清偿责任。 ◆南京债务纠纷律师谈债务纠纷案件举证须知 1、债权人申请支付令的,债权人应提供借贷合同、借贷凭证、借贷双方交付钱款的有关凭证.长三角律师网。 2、借贷案件,原告应提供书面借据(借款数额、交付地点、时间、借款用途、归还日期、利息约定);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 3、借贷..是否合法,债权人应提供债务人借款用途的证明。 4、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债权人应先提供有关部门关于下落不明的证明,并提供证明借贷..存在的证据.csj64.com。 5、债权人要求债务人支付利息的,应提供双方关于支付利息的约定证明;原无利息约定,债权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款经催告不还,债权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应当提供到期不还或经催告不还的证据。 6、借贷..有担保人的,原告应提供有关担保的证据,以及担保人姓名、住址。 7、个人以合伙组织名义借款,债权人应提供个人以合伙组织名义借款的事实依据,借款亦应提出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证据。 ◆南京债务纠纷律师谈民间借款纠纷的诉讼时效 我国《民法通则》确立了两种诉讼时效制度,即一般诉讼时效和特殊诉讼时效制度.长三角律师网。一般诉讼时效制度为2年。特殊的短期诉讼时效为1年,长期诉讼时效为20年.长三角律师网。民间借款纠纷的诉讼时效制度一般适用2年的一般时效制度,当借款合同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为有效的诉讼时效期间。但是,并非民间借款案件就不适用特殊的诉讼时效期间。 民间借款合同时效分无还款期限合借款同和有还款期限借款合同两种情形.csj64.com。有偿还期限的,借款到期后,借款人没有返还借款,贷款人明知债权已到期而债务人未能偿还欠款,权利遭受侵害而不追索的,适用一般诉讼时效制度。即明知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借款到期日)2年内不主张,即认定超过诉讼时效。无偿还期限的民间借款,通常以贷款人知道债权被侵害之日起计算2年的诉讼时效。超过诉讼时效,原债务成为自然债务,不具有强制执行力。 南京债务纠纷律师认为,对民间借款纠纷诉讼时效的适用原则,应当坚持作有利于债权人利益解释的原则。在下列情况下应当认定诉讼时效未超过: ..,放弃诉讼时效利益行为的认定。根据最高人民.《关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法律效力问题的批复》(1999年1月29日最高人民.审判委员会第1042次会议通过,自1999年2月16日起施行)规定:“根据《民法通则》第4条、第90条规定的精神,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信用社向借款人发出催收到期贷款通知单,债务人在该通知单上签字或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应受法律保护。”根据此条规定,债务人在催款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可以视为借款人自愿放弃时效利益,对偿还原债务的一种认可,使债务从自然债务转化为可强制执行的债务.csj64.com。虽然此批复规定了借用社与借款人之间的借款案件,但在民间借款纠纷中,也常常存在债务人在借款已过时效后,经过债权人追索并经债权人通过书面等形式重新认可的情况,对此,也应当认定为债务人对诉讼时效利益的自愿放弃,此时债权人起诉债务人,就具备胜诉权.csj64.com。 第二,分期履行借款合同的时效认定。分期偿还债务是借款合同履行的一种重要方式,在当事人约定分期履行合同债务的情况下,诉讼时效应当从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次日开始计算。。 ┝咨询律师:13305191148(高律师) 15996265110(杨律师) ![]() 遇到南京债务纠纷律师法律问题?在线问律师:┝相关知识: ·抚养费纠纷上诉状 ·南京市女子看守所__南京市看守所女子监区地址,电话,邮编,乘车来访路线和地图,律师会见拘留取保候审 ·南京市玄武区看守所更名为南京市第三看守所,升级改造,南京市公安局直接管理 ·离婚纠纷诉状民事起诉状 ·未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劳动仲裁申请书 在现代这个社会,刑事案件在我国是越来越多,您都明白的是,刑事案件经过审理之后会做出相应的判决,也就是需要犯罪人承担刑事责任,不过如果存在自首情节,将会根据相关的规定进行判决,但是许多人都不知道最高人民法院认定自首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一、概况1998年5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1998年4月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972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1998年5月9日起施行。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为正确认定自首和立功,对具有自首或者立功表现的犯罪分子依法适用刑. 一、醉驾开庭最后陈词如何陈述?一是简要说明醉驾前后的相关情况。包括,喝了多少酒,醉驾当时的情形怎么样,造成了什么样的危害。二是表达自己对醉驾行为的后悔态度和歉意。醉驾是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行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未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办理醉驾刑事案件的意见第二条规定了8种危. 按规定非法集资会判缓刑吗? 非法集资不仅给居民个人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精神伤害,而且严重影响了社会金融秩序和金融生态环境的健康稳定,但在非法集资行为的具体实施过程中,犯罪方往往包括组织者、操作者、参与者等类别,根据罪责大小的不同判罚也不尽相同,那么,按法律规定非法集资会判缓刑吗?一、刑法中关于缓刑的规定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1、犯罪情节较轻;2、有悔罪表现;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 一、什么是买卖不破租赁租房?是指在房屋租赁关系存续期间,承租人不因租赁物的所有权发生变动,而丧失对租赁物的占有和使用。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依法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也就是说,即使房东出售房屋,在没有与承租人解约的情况下,承租人依然享有房屋的租住权利。买卖不破租赁主要适用于土地、房屋等不动产的租赁。我国在合同法出台之前,司法解释也明确规定该原则仅适用于房屋买卖。即只有在房子有租户的情况下进行买卖,才会涉及这个原则。二、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的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我国明确了“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则。买卖不破租赁是指当出租人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 打架斗殴拘留15取保候审有什么用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公共场合进行您斗殴滋事的是情形严重情况实行相应的法律手段。其中就有拘留进行取保候审的办法,那么打架斗殴拘留15取保候审有什么用呢?从当事人角度来看是最大限度上保护犯罪嫌疑人的权益,同时也是为防止其逃避侦查等刑事事务的有效办法。一、取保候审的作用在于可以最大限度保护犯罪嫌疑人的权益,可以暂时脱离司法机关的看管,获得人身自由,但是并不表示案件已经结束。作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客观地说,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后,一名优秀的律师,最应当考虑和最值得. > >>更多法律知识 |
遇到法律疑问,需要律师帮助? |
律师咨询电话:13305191148(高律师) 15996265110(杨律师) ![]() |
遇到南京债务纠纷律师法律问题?在线问律师: 相关法律咨询 |
| ·您好,有一笔货款至今未给,电话不接,没有欠条,有微信和短信的 您好,有一笔货款至今未给,电话不接,没有欠条,有微信和短信的聊天记录可以作为有效证据吗?. ·单位没签订劳动合同、没帮买社保、这三个多月被降扣工资、现在叫我走人,请问我可以要得补偿吗?我在这工作 单位没签"1427367l"""劳动合同、没帮买社保、这三个多月被降扣工资、现在叫我走人,请问我可以要得补偿吗?我在这工作8个多月了. ·关于民事的咨询,我家父请我堂妹夫喝酒 我家父请我堂妹夫喝酒,堂妹夫喝醉引发心肌炎抢救无效死亡,我想请问我家有责任吗?如果有我们承担多大的责任?谢谢. ·您好!我儿子在山东聊城上班,元月15被淄博周村看守所带走,至 您好!我儿子在山东聊城上班,元月15被淄博周村看守所带走,至今没有任何消息,我是湖北省宜昌市,请问一下能帮忙咨询一下吗?. ·谈了一个男朋友,准备结婚的,对方下了十万彩礼,现在我怀孕了,男方对我不管不问,还要和我分手了,和我 谈了一个男朋友,准备结婚的,对方下了十万彩礼,现在我怀孕了,男方对我不管不问,还要和我分手了,和我. ·您好:我于夲月7曰在威海买海景房,已万元定金现不要了,能否退还我/span> 您好:我于夲月7曰在威海买海景房,已万元定金现不要了,能否退还我/p>咨询编号887371|联系手机56***|山西-晋城|2017-05-1111:01|1位律师回/span>律师回答. ·请问,我是祖业房拆迁时要房产证咱办? 我是祖业房拆迁时要房产证咱办?. ·男方入狱钱财怎么处理2,男方07年入狱 男方07年入狱,因盗窃判刑5年还有5个月就会释放。入狱时男方私有财产共计80000元左右,当时外欠财产60000左右,财产全被女方控制。如今女方提出离婚那80000元是不是应归还男方。如现在提出要离婚。是. ·结婚20财产怎么分割呢,结婚20财产怎么分割呢那跟结婚多少有关系吗或者说有孩子的 结婚20财产怎么分割呢那跟结婚多少有关系吗或者说有孩子的话孩子还占什么重要的比例吗我朋友的奶奶把房子给他了但是现在房子拆迁了有钱了现在呢他爸爸的妹妹想要分这些钱他有这个权利么能分多少呢还有他爸爸的兄弟姐妹. ·新政策有规定插钢板和固定件在身体的不能做伤残鉴定 新政策有规定插钢板和固定件在身体的不能做伤残鉴定 . ·楼上还没有装修,他们在上面走动,地上拖拉东西,关门都听得一清二楚的,特别是晚上听 楼上还没有装修,他们在上面走动,地上拖拉东西,关门都听得一清二楚的,特别是晚上听得更清楚,请问是不是开发商对楼层浇注混凝土太薄的原因?我该怎么办?刚搬进来没多."w990mamt20. ·电脑丢失,我把电脑借个同事弄丢了没有书面借条可以起诉同事索要赔偿吗 我把电脑借个同事弄丢了没有书面借条可以起诉同事索要赔偿吗. ·如果看守所被拘人需要寄生活费会用什么办法告知家属 如果看守所被拘人需要寄生活费会用什么办法告知家属. ·我们没有签合同,原工资两万五,老板每个月只发了一万二,说剩下 我们没有签合同,原工资两万五,老板每个月只发了一万二,说剩下的每个月一万三到年底再一次性结清,但现在到年底了,老板却不想结工资,我们要怎么做。. ·能不能委托律师去泾县人民法院打印一份判决生效证明,由于本人不 能不能委托律师去泾县人民法院打印一份判决生效证明,由于本人不在泾县,想委托律师去办。不知道当地法院可不可以委托律师去办,此官司已经打完两年多了,判决书已经给我了,只是现在需要一个判决生效证明. ·我想知道什么时间可以探监 我想知道什么时间可以探监. ·为什么政策制定这么久了还不执san 为什么政策制定这么久了还不执."w990mamt20. ·银行户口被公安局冻结了,因为收了他方来历不明的钱,这钱是马来 银行户口被公安局冻结了,因为收了他方来历不明的钱,这钱是马来西亚亲戚汇过来帮忙买货的,通过钱庄,可是公安说这钱不干净。公安现在要我拿证明,我把亲戚发给的文件带去可以吗?会被扣留吗?发票有,运输证明有,汇款. ·笔录可以复印吗,派出所给我父亲做笔录 派出所给我父亲做笔录,我可以要求看一下吗,复印可以吗. ·我想请问;工伤鉴定应该是多久 我在今年的6月15号;在厂里上班被弄伤了手指;当时是厂里出钱看的;出院时他们把所有的东西都拿去了;还说要过6个月才做工伤鉴定;我想问一下是这样的吗;因为我手指受伤休息一个半月;厂里就叫我去上班了;手老是*. ·我想写起诉材料,在哪里找您 我想写起诉材料,在哪里找您. ·我在国外是做保温的,在医院缝了一针做片子手骨有两条细缝,医生说骨癞,工司不管我该 我在国外是做保温的,在砌砖的时候老外在我上边吊了一块砖头,把我的手砸到了,在医院缝了一针做片子手骨有两条细缝,医生说骨癞,工司不管我该怎么办?. ·文律师您好,当事人、在2013年借我300万,至18年底已付 文律师您好,当事人、在2013年借我300万,至18年底已付270来万,在2015年己打了久条100万的条子,目前还欠30来,还有法律效果吗?. ·我公司想收购别的一家公司,需要交哪些税? 我公司想收购别的一家公司,需要交哪些税?. ·*烦你帮我分析下如果再起诉可能会胜吗? 可多人都在排队等检票,我们从凳子上翻越了过去,检票员看见了当时说的很难听,我们没理她,等到见到我们票时,她把我们的票扣押了说在这等着吧,李开车时间很紧了,我们就说把票给我们,我们出去重新排队,她不给,我朋. ·结婚了但是没迁户口如果离婚了再婚的话户口本显示已婚还 结婚了但是没迁户口如果离婚了再婚的话户口本显示已婚还是再婚. ·我和前夫已经是2003年离异,目前对方起诉要求过户以前协议 我和前夫已经是2003 年离异,目前对方起诉要求过户以前协议书中没提到的厦门房产. ·请问一下现在的生猪可以跨省运卖了吗?手续怎么办? 律师您好!请问一下现在的生猪可以跨省运卖了吗?手续怎么办?. ·故意伤害罪及抢劫罪,张某和李某因有生意上得利益冲突 张某和李某因有生意上得利益冲突,李某雇人打了张某,并抢了张某的手机,张某负轻伤,请问,在这起案件中,张某应起诉李某什么罪,在起诉的过程中应注意哪些问题?谢谢律师. |
南京律师
![]() 杨晗璐 律师 |
副主任 法学学士 |
15996265110 |
![]() |
![]() 高峰 律师 |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6年 |
13305191148 |
![]() |
![]() 姜春 律师 |
副主任 执业20年 |
02584110110 |
![]() |
![]() 卢燕 律师 |
副主任 法学学士 |
13814066391 |
![]() |
![]() 王庆磊 律师 |
法学学士 |
13057670467 |
![]() |
![]() 顾小东 律师 |
副主任 法学学士 |
18013892489 |
![]() |
>>南京律师



江苏律师导航·南京律师
·苏州律师
·无锡律师
·常州律师
·镇江律师
·扬州律师
·泰州律师
·南通律师
·盐城律师
·淮安律师
·宿迁律师
·徐州律师
·连云港律师
·如皋律师
·全国律师黄页


·苏州律师
·无锡律师
·常州律师
·镇江律师
·扬州律师
·泰州律师
·南通律师
·盐城律师
·淮安律师
·宿迁律师
·徐州律师
·连云港律师
·如皋律师
·全国律师黄页
![]() 杨晗璐 律师 |
副主任 法学学士 |
15996265110 |
![]() |
![]() 高峰 律师 |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6年 |
13305191148 |
![]() |
![]() 姜春 律师 |
副主任 执业20年 |
02584110110 |
![]() |
![]() 卢燕 律师 |
副主任 法学学士 |
13814066391 |
![]() |
![]() 王庆磊 律师 |
法学学士 |
13057670467 |
![]() |
![]() 顾小东 律师 |
副主任 法学学士 |
18013892489 |
![]() |



>>南京债务纠纷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