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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本月4号把一切纸质立案材料交给新会法院立案大庭法,为什么现沒回信?
·公司谁向你委托律师,答辩状和其它证据材料为什么没有开庭前5天提供。公司工会什么时候成立,会长是谁,公司有多少员工,花名册岗位证明,公司变更情况证明。
·你好,我是上诉方,询问一下,我有一个案件现在执行拍买,我把对方商住楼的信息提给法官,然后法官也查到对方的房产信息,但法官现在告诉我说找不到对方房产具体位置,让我自已去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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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夫妻因感情不和想办理离婚,但男方不到场可以办理离婚吗?
·我和老乡口头达成协议后,我交了定金,协议和合同没签我就发现问题,其间我让他去协调,13天下来房东说还是按原合同走,我不能接受原合同,要求退还定金,他不退定金。
·身份证注册是我,实际经营不是我,转账支付是我账号,我该负责什么责."w990mamt20
·没有结婚证。但是有孩子怎么办?孩子现在1个月
·2011年9月进入江苏米兰汽车4S店工作担任销售顾问,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2012年1月8日工作时间,开公司商品车,即未办理上牌,未买保险的车辆在从仓库开往展厅途中与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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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个朋友因为打架被判一年半,结果遇到翻案,他会加罪吗!?
·银行卡收款被异地公安机关冻结
·我要在阜宁起诉,我在上海,想找个律师
·家里人现在不给我户口本。想走法律程序.
·经常使用家庭暴力,打了人还不让自己家里人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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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楼空调外机漏水,漏到二楼,四楼业主不予处理,说找空调售后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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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朋友抢劫未遂,没持任何东西,这种情况会判缓刑吗?而且是初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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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了一套房子,开始的时候开发商给我说银行贷款打折是8.5折,但是办完按揭手续后给我的还款利率是9折你说我现在该怎么办
·我父亲是非农户口,在他1962年的时候还在农村,按当时他分得一块宅基地,并与他人交换及用货币补偿后取得一块宅基地块(该地块在村中),后1965年外出谋生并入伍,且用几年...
·结婚三年,名下有一个房子和车子,还有一个女儿,现在离婚不到半年,孩子和车子归我还有三万块钱,我想要回房子我应得的一份,不知道能不能赢,能不能得到法律援助,孩子三岁,是我...
·微信扣款说是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执行
·前几年你曾亲自调解了我们三兄弟的房产事宜,当时签了调解文书,按了手印,也同时和你合影留档了。离开时,你,特别提示,不要听信他人用人格担保之事,如果房产之事处理不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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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被法院强制执行,可以做高铁吗温馨提醒:如果以上问题和您遇到的情况不相符,在线咨询专业律师马上问律a律师回答(1)最佳答san岳希彬律a山东贞达律师事务所
·你好,我是五月分找律师帮我起述离婚的,第一次开庭他没出庭,我等了六个月,10号满六个月了,今天打电话给律师他说让我打起述费给他卡上,问了才知道他没经过我同意撤述了,这样...
 宁武劳动律师法律常识
·右手大母指肌健断裂能评十级工伤吗?
    一、右手大母指肌健断裂能评十级工伤吗?根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规定:单纯一拇指完全缺失或一拇指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除拇指外有二指功能完全丧失可评六级工伤。具体伤残等级以鉴定为准,建议及时委托律师向劳动部门申报工伤认定,根据伤残等级向单位索赔。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

·离婚后还可以再谈财产分配吗?
    离婚后还可以再谈财产分配吗可以,离婚后可以重新分割财产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离婚时,未对婚姻续存期间财产进行分割,离婚后双方可协议分割或通过法院诉讼分割:2、离婚时,一方隐瞒或藏匿婚姻期间属于夫妻共有的财产,离婚后被对方查获,对方可通过法院诉讼要求重新分割:3、离婚时,双方已经协商分割财产,离婚后,一方提出重新分割财产的要求,如对方同意,可重新分割,但对方若不同意,则不能重新分割。二、离婚的方式有几种?一般来说离婚有以下两种方式可以选择:(一)协议离婚,夫妻双方如果能够对离婚达成共识,并对共同财产的分割、孩子抚养、孩子抚养费、夫妻共同债务的分担等问题能够达成一致意...

·江苏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内容是什么?
    江苏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内容是什么?现阶段,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对于工程质量的管理趋于规范,监管也变得越加地严格。这些工程的质量保证能够更好地促进我们的生活。相对的,不同省份对于工程质量有着不同的管理条例。我们将以江苏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来为您说明。《江苏省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主体内容为:第四章工程质量第二十条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建筑构配件生产、主要工艺设备和专业关键设备及复杂的设备加工,应当严格执行有关标准、规范和技术规程。第二十一条用于工程建设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产品质量标准,并持有有权部门认可的质量检验合格证书及有关技术资料。第二十二条承包人应当对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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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劳动关系证人证言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在用工市场,一些小企业违规操作,与员工不签署合同的情况普遍存在,这是对员工权益的一种伤害。为此,员工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确认劳动关系申请,能够证实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包括考勤表、工资单和其它员工的证言等。那么确认劳动关系证人证言需要满足哪些条件?下面我们结合有关法律知识做个分析概况。一、确认劳动关系证人证言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如果只用其他劳动者的证人证言,要想达到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目的,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其他劳动者本人愿意提供证人证言,并出具了书面证人证言;2、其他劳动者能够证明其本人与用人单位是劳动合同关系(需提供具体证据如:其他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其他劳动者的社保清单);3、其他劳...

·十级工伤有陪护费吗
    有的,十级工伤有护理费,法律规定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时机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时机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期限是多久?
    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期限是多久?目前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同样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这个合同的签订时间具体根据各个使用单位自己的需求来确定。一般第一次是三年,第二次是五年,第三次就是无固定期期限合同。国务院公布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7月1日起施行。根据条例,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1.实施《劳动合同法》后,对于试用期有了明确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长短限定为: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

·施工合同的工程欠款
    为解决当事人在合同效力、解除条件、价款结算、质量缺陷等方面的争议,最高人民法院于2004年10月制定了《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2条规定:“当事人约定按照固定价结算工程价款,一方当事人请求对建设工程造价进行鉴定的,不予支持。”该条确立了固定价不予鉴定原则,理由是固定价合同是双方协商一致的产物,应当尊重当事人合意;如果提请鉴定则意味着可以不按照合同约定结算价款;尽管按照固定价将发生利益偏颇,但是固定价起着风险分配作用,价款在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内不可调整。固定价分为固定总价和固定单价,前者是一口价,施工单价和工程量均不可调整;后者是半闭口价,单价固定,工程款随工程量...

·一、盗窃路面井盖行为属于违法还是犯罪?
    一、盗窃路面井盖行为属于违法还是犯罪?盗窃路面井盖行为一般属于违法行为,按盗窃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未经批准,安装、使用电网的,或者安装、使用电网不符合安全规定的;(二)在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对沟井坎穴不设覆盖物、防围和警示标志的,或者故意损毁、移动覆盖物、防围和警示标志的;(三)盗窃、损毁路面井盖、照明等公共设施的。二、盗窃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⑴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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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318国道征地补偿
    荆州318国道征地补偿我国在进行城市建设与规划时,为了保证项目的顺利开展,无可避免的会涉及到土地征收。土地征收,会涉及到国有土地与集体土地征收,这两种土地分别分布在城市与农村,进行征地补偿时,农村的土地补偿项目稍多。由于农村与城市的经济差异,得到的补偿款也可能存在不同。接下来,律师将和您分享荆州318国道征地补偿。征地补偿概念征地补偿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2010年7月13日,国土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拆迁补偿既要考虑被拆迁的房屋,还要考虑被征收的宅基地。国家建设依法征用集体土地...

·一、试岗期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试岗期可以随时辞职吗?1、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试用期公司可以终止合同,但是要有正当理由。《法劳动合同》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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