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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宁陵行政诉讼律师常年代理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处罚应对、信息公开申请等案件,河南商丘宁陵行政诉讼律师代理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限制人身自由、责令停产停业、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没收财物、颁发许可、违法行使职权国家赔偿等行政行为不服引起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
·宁陵行政诉讼律师业务范围:宁陵行政律师,宁陵行政诉讼律师,宁陵国家赔偿律师,宁陵民告官律师,宁陵行政法律师,宁陵行政许可律师,宁陵行政处罚律师,宁陵行政复议律师,宁陵政府打官司律师行政诉讼,民告官,政府不作为,行政复议,告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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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合同怎么约定的
·请教各位律师,煤矿塌陷民房受损应该如何索赔。;;;;;;;
·我继承了公司的16.6股份,现在应债务纠纷追查到公司原有注册资金不足,现在反应是否可以追加我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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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在银行贷款买车要多长时间
·本人在去上班的门口,因为门口的空调水结冰,导致我的摔伤,算不算工伤呢
·我的弟弟被一个朋友叫上去给另一个人要帐,他们一共七八个人,打算就是去了吓一吓那个欠帐的,欠帐的儿子在家他们一伙看着,他父亲出去找钱,结果是报案了。他们都被拘留了,这样会...
·你好,请问一下我最近在微信里被一名陌生人通过加他支付宝(邮箱注册)骗取我388元人民币,说是新互发返福利,结果支付宝通过红包手段发送给他后,微信,支付宝均已被对方拉黑,...
·一般拘留多长时间?超过六个月算不算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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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律师你好,我在汕头市金平区干电力工程,工程干完也没有打条子,都快4年了,承包老板一直没有给工资钱,现在电话也不接,信息也不回,只有微信聊天凭证,能起诉吗?.
·单方事故,车不是自己的,是副驾驶朋友给我的钥匙,车是他朋友的,但我是开车撞了,我们两人都受伤,骨折。我需要承担那些责任,车主有连带责任吗."w990mamt20
·在网上借钱他要身份证信息这安全不
·乡村的医保钱没用完是否往下累计
·信用卡逾期了,收到一封经济侦查科的传唤通知书应该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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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金坛区的工伤认定可以代理吗?我遇到比较复杂的事情。
·2018年老人外甥以11万元买老人新乡的房子。房款没给,房屋钥匙已经被外甥拿走,个人房屋转让协议书上, 写的是房款经手人第三方。 现在第三方是在押人...
·在企业工作了15,企业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你好,我丈夫因为屡教不改在外*博骗取钱财,现被抓,我想离婚该怎么做?
·老公长期出轨,家暴。男方是辽宁省的,女方是广东惠来县的,登记结婚地在辽宁省。现在申请法院判离需要准备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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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律师你好:我想向你咨询一下,如果夫妻俩离婚,夫妻俩只有一个女儿。能判给谁?两方都想要,判给谁的积律大?
·你好,徐律师:我叫王萍,户籍所在地在蚌埠市,目前带着儿子在多伦多读书。我和老公是2010年结婚,他是加拿大人,但是我们的关系不好,因为我一直觉得这个人有点轻浮,特别是在...
·我与一家公司签订了两年合同,合同到期日为2016年4月6日,我分别在2015年底和2016年2月及2016年4月底跟老板提出辞职不干,合同到期后我工作至目前,老板在这期...
·在首饰包装厂上班中胳膊被机器压断了三."w990mamt20
·你好!    婚姻官司,我和她七年了,三年没在一起了,她提出了离婚,我是招的女媳,现在过不下去了,她的父母不同意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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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人欠债不还(备注:有欠条,身份证,电话都有),打电话不接,微信不回,喊还钱总是推脱说没钱,请问他要是真没钱还起诉后的最终结果是什么呢;如果他有钱现在起诉能把钱都还回...
·到了收房日期,房子有质量问题我没有收房,开发商说房子整体已经通过验收,要我引此原因付违约金我该怎么办?
 宁陵行政诉讼律师法律常识
·法律规定绑架罪量刑标准2023
    绑架罪量刑标准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犯本罪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司法机关在适用本条规定处罚时,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是指由于在绑架过程中对被绑架人使用暴力或者进行虐待等导致被绑架人死亡,以及被绑架人在绑架过程中自杀身亡的行为。“杀害被绑架人”,是指在劫持被绑架人后,由于勒索财物或者其他目的没有实现以及其他原因,故意将...

·包工工程承包合同范本如何书写?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各类的工程项目也是越来越多,施工方在进行完公开招标后,就会由中标的施工方进行施工,那么双方也一定会签订承包合同,那么包工工程承包合同范本如果书写?一般情况下会在合同中写明工程的具体建造方案以及工程的总报价等信息,下面就详细介绍一下。甲方:(建设单位)乙方:(施工单位)甲方将坐落在(地址)的(工程名称)土建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在招投标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制定以下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工程内容:(除了写明主体土建内容外,还应该写明附属工程以及是否包括给排水和电器安装).第二条工程造价决算方式:1.工程造价计...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怎样审批?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怎样审批?有一些可能会在房产证上看到土地取得方式为划拨这样的一句话。其中划拨是指经县级及其以上的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并且在该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和安置等费用后所取得的国有土地的使用权。那么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的审批流程是什么?一、报经审批划拨土地使用权进入市场报经审批划拨土地使用权进入市场,应当按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在国务院另有规定之前,应当按照划拨土地使用权审批权限来进行。即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以外的其他耕地35公顷以上或者其他土地70公顷以上,由国务院批准。除此之外,均由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这是划拨...
·宁陵行政诉讼律师: 15836840147(王律师) 

·五种无效合同合同部分无效其它部份有效吗?
    五种无效合同合同部分无效其它部份有效吗?合同的部分无效,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必须具备两个条件:(1)合同内容必须是可分的,即有效部分和无效部分是各自独立,互无依存关系。如果无效部分的条款和有效部分的条款具有不可分性或当事人约定该条款为合同成立和生效的必备条款,那么,该条款无效,必然会使整个合同无效。(2)合同无效部分或者被撤销部分必须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即二者之间没有直接的、必然的联系,其余部分不含有导致合同部分内容无效或者应撤销的因素。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民事行为无...

·劳动仲裁认定劳动关系如何认定?
    我国《劳动法》规定,员工入职用人单位必须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保,如果有企业冒着被处罚的风险不给员工这些应有的待遇,员工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机构提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的赔偿。但如果用人单位否定劳动关系怎么办呢?今天,就带着这个问题和您一起了解一下劳动仲裁认定劳动关系的相关问题。劳动仲裁认定劳动关系如何认定?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近一个时期,一些地方反映部分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因双方劳动关系难以确定,致使劳动者合法权益...

·外地人在上海起诉离婚是否可以
    上海这种一线大都市的户口问题,一般的外来务工人员都很难办理的到。可是我国公民都知道,生活当中很多事情在办理的时候都受到自己户口问题的约束,就比如说办理离婚的这种事情,多数人都认为起诉离婚,只能在户口所在地的当地法院起诉。所以在上海市的外来人员,如果要离婚的话,肯定就必须先要搞清楚外地人在上海起诉离婚是否可以?一、外地人在上海起诉离婚是否可以?根据我国《婚姻法》之相关规定,离婚手续应在户口所在地办理。但是有的夫妻常年居住在异地生活工作,感情不和离婚时,可以在异地办离婚吗?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在被告方居住满一年或一年以上的所在地进行起诉离婚。也可以提供双方居住满一年的证明,在异地办理离婚手续...

·征地补偿去世人有没有权力获得?
    征地补偿去世人有没有权力获得?一、征地补偿去世人有没有权力获得?征地补偿去世人是有权力获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上明确载明了各个家庭成员都有一份承包地,根据民法典定原则,各份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属于家庭成员个人所有,应属于个人的遗产范畴。土地征用补偿款系承包经营权所产生的收益,应当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依法予以继承。二、征地补偿的新规定有哪些(一)征地补偿标准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一、合同解除地上物归出租人吗?
    一、合同解除地上物归出租人吗?合同解除地上物可以归出租人,具体如何处理需要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订立的买卖合同,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承租人享有与受领标的物有关的买受人的权利。二、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期限有限制吗在合同法中至规定了“法律规定期限”或“约定期限”,还提到“合理期限”,但合理期限具体多久并未做出明确界定。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2003年6月1日起施行)第十五条:“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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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酒驾判缓刑交多少罚金
    驾驶员酒驾判缓刑交多少罚金一、驾驶员酒驾判缓刑交多少罚金?罚金标准是由法院根据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的,法律上没有统一的规定,罚金标准和缓刑判决之间也没有关系,醉酒驾驶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处1-6六个月的拘役,同时还要并处罚金。相关法律规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危险驾驶罪】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

·门窗工程和抹灰工程质量验收的要求包括哪些?
    门窗工程和抹灰工程质量验收的要求包括哪些?在当今这个社会,众所周知的是,工程都需要进行验收,这是因为验收会让整个工程完成的更加圆满,会让当事人对于这个工程更加的放心。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在装修房子的时候需要承包门窗等工程,那么,在我国门窗工程和抹灰工程质量验收的要求包括哪些?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问题。一、一般规定1、本章适用于木门窗制作与安装金属门窗安装塑料门窗安装特种门安装门窗玻璃安装等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门窗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门窗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特种门及其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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