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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蒗损害赔偿律师法律咨询
·我是大学食堂做餐饮行业的,厨房用火时油温过高,不慎油锅着火,因为当时没有灭火毯,情急之下只能先关掉天然气,再断电,然后用灭火器灭火,因为灭火及时,厨房基本没有损失,可是...
·你好,要得,建议搜集劳动关系的证据,申请工伤鉴定,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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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弟弟在三亚市被人群打入住医院,打他的人也被抓了。是否走法律刑事责任,还是民事责任。谢谢了!
·我拿身份证帮别人贷款,他是担保人,现在他不还了,信用社起诉我,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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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妈打架动x子了!现在在看守所呆的呢!家数现在什么也没有
·离婚女人生孩子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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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性格不和,我打算和老公离婚。目前我和老公拥有住房一套。老公在婚前交了2万给单位,单位分了这套房给他。婚后3,单位又让交了1万,并办理了房产证,证上是他的名字。如果我...
·工作时间把小拇指销去一点,到了医院医生说没有伤到骨头,但要截去一点,容易缝合。现在指甲也没有原来的好看了,
·我朋友之前车祸撞伤了鼻子,当时是鼻骨骨折,然后现在手术完之后发现没有完全接好,可能需要再次手术,而且车祸完全是司机的责任,请问这种状况一般可以请求精神赔偿吗她是女生,而...
·你是在北门口居住,西北角拆迁你们能介入吗
·今终于冲破公务员考试进入体检程序.但心电图有异常医生说是心肌缺血.我立即去做了个彩超排除心脏病器质性病变.体检复查时医生依然以心肌缺血为由把我刷下来了.因为我平时没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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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担保钱的事15190648854
·我家人因工伤住院了,现在在家休养期间了,请问可以得到什么样的补偿?(注:我家人是刚去那公司没几天这样的一种情况)我还没有去鉴定为几级伤残?在医院住了一个月的院腰部摔断了...
·夫妻感情破裂,没法修复了,想起诉离婚
·无证驾驶致死1人,重伤1人如何处
·后来我投诉了,,好几天了并没有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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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到深圳罗湖区人民法院立案?手续?
·微信业主群里的业主对我恶意中伤辱骂和诽谤,我有微信截屏,但由于楼盘是期房还没有收房入住,我只知道对方的房号和微信号不知道真实姓名,如何打官司?
·我想离婚不知该怎么做需要哪些手续
·我家在前两年在林场护林员手转包了一个榛子园,有原来林场的合同的原件(公章和书记的签名)和护林员的转包合同,现在被另一家买树的给破坏了,树在我家榛子园的上边,在中间开了一...
·有个女孩十八岁,母亲病故夲人智障,生活不能自理,也不会说话,07年由其父母送到陕西省商洛市镇安县外婆家,讲的好的每月500元生活费,现十五年了生父从不问不管,而其外婆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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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朋友陆续借了我2⃣万多块钱,拖了几年了不还,写有欠条,押了她身份证和一张银行卡。现在人找不到,微信不回,电话联系不上,这样我能起诉她吗
·律师您好,男方失踪两年以上,已经在失踪地报警立案,现需要离婚,请问程序如何?育有一男一女,无财产。结婚是在饶洋办理的。
 宁蒗损害赔偿律师法律常识
·刑拘一个月取保候审有案底吗?
    刑拘一个月取保候审有案底吗?刑拘一个月取保不会留案底,取保候审只是一种强制措施,不是刑罚处罚。关键要看取保候审期满后,法院作出有罪还是无罪判决,如果判处有罪就有案底。所谓案底,就是司法机关对行为人处罚后所保留的案件卷宗。一般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刑事案件的卷宗应长期保存。根据档案管理的规定,长期保存的档案,最短时间保存时间为六十年。六十年后可以销毁,在公安、检察和法院都有保存。对于符合以上条件的,公安机关不应当拘留,检察院不应当批准逮捕。不需要申请,直接决定取保候审。公检法机关没有发现以上情况,逮捕了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人和他们的家属有权利向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反映以上情况,申请取保...

·新公司法关于出资的规定是怎样的
    新公司法关于出资的规定是怎样的股东出资的时间以及出资的份额,直接决定了将来在公司当中的地位,以及公司的运营成立等比较重要的一些事情。由于关于出资这一块在以前会引发各种各样的矛盾,给公司的顺利经营带来了许多不确定的因素。所以在我国新公司法当中对出资这一问题作出了比较规范的制定。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新公司法关于出资的规定是怎样的?新公司法关于出资的规定是怎样的一、企业如何确定恰当的出资金额根据新《公司法》,出资金额可以由股东(发起人)自行决定。于是有观点认为,股东(发起人)可随意认缴注册资本并无限期不履行出资义务。其实,即便是按照修订后的《公司法》,股东(发起人)仍旧是在认缴出资...

·多个公司合并后债权债务能全注销吗
    多个公司合并后债权债务能全注销吗多个公司合并后债权债务不能全注销。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二、公司合并后债权债务的承继债权、债务的承继,是指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立的公司,必须无条件地接受因合并而灭的公司对外的债权与债务。公司进行生产经营,不可避免地会对外产生债权、债务,而公司合并后,至少有一个公司丧失法人人格,而且存续的或者新设立的公司也与以前的公司不同,对于公司合并前的债权、债务,必须要有人承继。《民法通则》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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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罪犯减刑的条件有哪些
    一、对罪犯减刑的条件有哪些1、可以减刑的条件:“可以减刑”是对犯罪分子是否减刑由法院自由裁量,需满足以下条件:(1)减刑适用的对象是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2)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有“立功表现”:①阻止他人实施犯罪活动的;②检举、揭发监狱内外犯罪活动,或者提供重要的破案线索,经查证属实的;③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的;④在生产、科研中进行技术革新,成绩突出的;⑤在抢险救灾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现突出的;⑥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贡献的...

·通用合同条款是什么意思
    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合同履行中是否执行通用条款要根据专用条款的约定。《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认定无效: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一、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自然人犯本罪的规定处罚。需要注意的是,成立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应当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内容:第一,构成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以违反国家书刊出版管理法规为前提,没有违反前述法规的,不犯本罪;第二,本罪的主观方面为过失,故意不犯本罪,对此格外留意;第三,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往往是新闻出版部门的管理人员或者单位。二、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

·履行合同应遵循哪些原则
    履行合同应遵循哪些原则合同履行,是指合同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全面、适当地完成合同义务,使债权人的债权的得以实现。合同履行的原则,是指法律规定的所有种类合同的当事人在履行合同的整个过程中所必须遵循的一般准则。合同的履行除应遵守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等民法基本原则外,还应遵循以下合同履行的特有原则,即适当履行原则、协作履行原则、经济合理原则和情势变更原则。《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二、合同履行地如何理解,怎么认定买卖合同中的合同履行地?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对于买卖合同,标的物实际交付地即可认定为合同履行地。对买卖合同履行地的确定,应当采取...

·解除同居关系的子女和财产处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规定:“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生活期间为一方的个人财产,解除同居关系时归个人所有。 首先应该指出的是,同居关系的财产中,如果一方坚持主张对某物的所有权,另一方又否定的,主张一方要负证明该物所有权归自己的责任。如不能证明,则按共同财产分割。其次,就是共同购置物。如今流行按揭购房,对这种价值大,对双方影响大的物的分割,又存在许多的问题。当同居关系解除时,如果这按揭的期限未满,所有权还没有完全取得(下面我称这种所有权为“准所有权”),又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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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什么时间表示放弃有效
    继承人什么时间表示放弃有效所谓放弃继承是指继承人作出的不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意思表示。继承人有权依照自己的意愿作出接受或放弃继承权的决定。《继承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可见,继承人要放弃继承应注意如下问题:1、放弃继承,必须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表示。如果遗产已分割,放弃的就不再是继承权,而是所有权。2、放弃继承必须明示。即继承人必须明确表示放弃,如果采用默认的方式,则被视为接受继承。3、放弃继承应由继承人自己作出决定,而不能由代理人代为作出。无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一般也不能代为作出放弃...

·贵州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贵州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一、贵州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拆迁补偿的标准,由当地政府制定具体办法,原则是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于补偿方式,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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