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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市投资并购律师法律咨询
·您好,请问您是刘律师
·广安市2009年在农家乐*场打了几天零时工。当日拘留15天,上月27号华蓥市人民法院判六个月,我们要上诉,现在8号上班,到华蓥市人民法院拿判决书是什么情况?.
·我与一家装修公司签订了装修合同并交了首款,现在装修公司老板跑掉了找不到他人。请问我能重新找人装修吗?是不是需要到法院起诉解除合同了我才能重新找装修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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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律师你好,家里事,你可不可以给调解
·您好,盐城xx建筑公司与俞xx欠款纠纷案太仓法院是请你调解的吗,9月16日最后一笔5万己还给他了,但俞一直不接我电话,麻烦您做工作请他撤诉。谢谢!
·你好,我想咨询刑事案和一起家暴离婚案
·如果合作开加盟店会是什么样的协议书呢
·劳动争议,这种情况需要等下去呢?还是催促承办法官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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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尿x症患者,前期通过轻松筹平台,向公众筹钱,但有人在网上诬陷我是骗子,说我得病这一事实是假的,并且辱骂我及我的家人。我知道诬陷并辱骂我的是谁,并且也有足够的证据...
·你好,我是在广州找的工作,通过58同城介绍去,一家介绍中心,要求填了资料,及身份信息,并他们要求需
·我们已有两个小孩,我跟我老公共同出资建了栋房子,其父母跟我们一起住,请问如果我跟我老公万一离婚,此栋房子他的两位老人可以分到此财产吗?还是属于我们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纠纷、不给抚养费
·我公交后勤司机,10月工2个班,节日加个,1号休号上班现在就个节假日加班,这8个工作日我现在还多出2个工作日应该怎么."w990mamt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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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去看守所看我弟弟,不知道能见到人吗?望了律师回复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利源精制维权的问题,你们能否帮我辩护
·您好律师,我是一名农民工,所服务的工作单位是龙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但是我与该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服务时间从2013年开始至今,该公司从未帮忙交社保,但有工资发放记录(银...
·我母8岁,出车祸住9天,请问58岁有误工费吗,如果肇事者和不给误工费可以起诉吗
·结婚后分得土地人口补贴每人一万五共5口人去掉本人共4人共计6万在我帐户上从2O17分居后我没有生活来源就拿出来个人生活开销了,都用完了,离婚后他上诉让我返还他和孩子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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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因与人口角之争,在某小区物业与某工作人员动起手来,碰撞中某工作人员头擦破点皮,后经调节去医院帮其看病检查,X光CT等设施全部检查,并且我认错态度极好,医生也说一切正常...
·您好我咨询工伤赔偿
·你好需要刑事辩护律师
·本人在外地打工,老家楼房卖了,对方需要过户,我又回不
·我和乙方签订买卖合同,但是现在由于其他原因不想卖了,合同约定违约金双陪返还,赔付房价10%的违约金。请问我必须全部赔偿吗?我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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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具体情况是这样的我在公司组织的活动中摔伤造成骨折药费都是自己垫付的公司刚开始说给报销现在又说不给报了我刚上班还没公司签署劳动合同并且我是以劳动派遣的方式去那家公司的...
·买了衣服没有给我合格证,衣服是杂牌我想退可没有发票咋办
 宁波市投资并购律师法律常识
·一年的量刑可以缓刑吗
    判不判缓刑,看是否符合条件,法律规定:1、缓刑适用于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2、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3、3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累犯、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

·女方争取子女抚养权的条件有哪些
    女方争取子女抚养权的条件有哪些(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2)已作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3)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4)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5)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6)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外孙子女的;(7)八周岁以上的子女主动要求与母亲生活的。二、女方应如何在同等条件下争取孩子的抚养权。1、和孩子交流是重要前提谁能够把握孩...

·麻将一直是大家的娱乐方式
    麻将一直是您的娱乐方式,尤其是在团圆佳节时期,很多家庭聚会中都以打麻将为乐趣。打麻将既凝聚了家庭向心力,又是消磨时光的好途径。但是也有不法分子利用麻将聚众赌博。那么,山西麻将违法吗?赌博的标准是什么?有什么具体表现?1、从客观看是否具有聚众赌博,以赌博为业的行为前者虽然多次参与打麻将,但输赢不大,或者提供场所、赌具,但行为人未从中渔利的,或只收取正常的场所和服务费(如茶水、空调费)的,不能认定为赌博罪;而后者则是组织、招引多人进行赌博,主要是为了获取钱财而不是为了消遣、娱乐,且人数较多,赌资数额较大,组织者从中抽头渔利,应认定为赌博罪。2、从赌博的行为方式上看一般的打麻将以休闲娱乐为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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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有或一方所有房屋的处理
    夫妻共有或一方所有房屋的处理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司法实践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实际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对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价...

·医疗纠纷,赔偿金应该怎么算的?
    医疗纠纷,赔偿金应该怎么算的?一、医疗纠纷,赔偿金应该怎么算的?1、医疗费赔偿金额=已发生医疗费用(不含原发病医疗费用)预期医疗费用。2、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收入标准(患者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3、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时间×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4、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天数×陪护人数×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5、伤残生活补助费赔偿=伤残等级×医疗事故发生地的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赔偿期限。6、残疾用具费赔偿金额=普及型器具的费用。7、丧葬费赔偿金额=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8、被抚养...

·女性职员请哺乳期假扣工资吗?
    女性职员请哺乳期假扣工资吗?女性职员请哺乳期假会被单位扣工资,此时单位会按照其正常工资的80%给其发放工资,但是若该职员向单位请的哺乳期假已经超过了半年的,此时单位不仅可以不批准其假期,也是完全有理由将该职员辞退的,并且也不需要支付任何的赔偿金。二、哺乳假工资标准是如何计算?根据市劳动局《关于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中有关问题的解释》,六个半月哺乳假的工资按本人原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按女职工请产前假或请产假前正常出勤月的实得工资(不包括生产性津贴和奖金)计算。若女职工生活困难,符合本市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单位应按有关规定给予困难补助。如女职工六个半月哺乳假期满后,确有困难,要求继...

·民间借贷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
    现实生活中,民间借贷大量存在,而这些借贷中,有些没有签订任何合同;有些虽然签订了合同,但合同内容规定的不够详细,甚至是出现因为合同无效而被人利用的情况。鉴于这些风险,当事人在进行民间借贷是最好是注意相关事项。那么,民间借贷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即民间借贷中有什么需要注意的?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阐述。一、民间借贷的注意事项有哪些民间借贷的注意事项如下:1、签订书面合同。民间借贷大多以“借据”的形式代表合同,一般来说这也是可以的。但由于借据过于简单,如果发生纠纷很难凭此处理。因此借贷双方最好签订正式的借贷合同,详细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免留下后患。当然,如果当事人之间确实没有书面借据或合同...

·农村住宅基地如何避免被无偿收回县政府有权征收吗?
    一、宅基地无偿收回的情形(一)改变宅基地使用性质宅基地作为村民生活基本保障,村民可以无限期免费使用,但仅限于居住,若村民擅自更改宅基地的用途,如修建工厂、商铺等,农村集体有权无偿收回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二)一户拥有多处宅基地根据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采取“一户一宅”的使用原则,而部分村民存在“一户多宅”的现象,这一现象损害了其他村民的权益,因而“一户多宅”这一现象是将要被取缔的,农村集体有权收回多余宅基地的使用权,若有特殊原因不能收回的,户主须缴纳给村集体一部分资金。(三)宅基地长时间闲置宅基地最重要的使用原则就是保障农村居民的正常生活,如果宅基地长时间闲置就无法发挥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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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诈骗罪犯罪构成特征
    社会发展不断发展,人民生活不断提高。而且犯罪的人也在不断的增多,犯罪也包括很多种,有刑事犯罪,也有民事犯罪,其中诈骗犯罪就是刑事犯罪的一种。犯罪构成是刑事法律规定的、决定某一行为的社会危害性。那么集资诈骗罪犯罪构成特征是什么?您一起来看看。集资诈骗罪的构成特征:(1)诈骗手段具有特殊性。最高人民法院在1996年12月16日《关于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曾规定,集资诈骗罪的诈骗方法是指“行为人采取虚构集资用途,以虚假的证明文件和高回报率为诱饵,骗取集资款的手段”。“虚构集资用途”一般表现为行为人虚构客观上并不存在的企业或者企业发展计划,而且是对投资者具有诱惑力的投...

·每个人对于假期肯定都特别期待,职工对于带薪年休假也很关注,一
    每个人对于假期肯定都特别期待,职工对于带薪年休假也很关注,一些单位对职工带薪年休假天数的规定有所不同。那么,在相关的条例中,对职工带薪年休假天数是按照什么标准来规定的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一下相关内容。职工带薪年休假天数是按照什么标准来规定《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是为了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劳动法和公务员法,制定的条例;于2007年12月7日国务院第198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为了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劳动法和公务员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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