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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52261268(何律师)

 宁波市离婚律师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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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拖欠我运费三十多万三了我起诉了,现在是调解期,三月马上到期,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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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网吧偷手机会通缉吗?
·常州市女了看守所家属看犯罪人员吗?门卫电话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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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年我因为我父亲和别人打扑克没给我做饭,我从那开始就得了心脏病,并且我在精神上受了强大的打击,我父亲因为作风不好,给我精神上造成很大的压力,请问我可以上法院起诉连同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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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6月29日早上在工地干活把左手大拇指断了,然后不知道买的是意外险还是工伤险,想咨询一下您 大概能给我赔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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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开庭受害人可以出庭发言辩论吗已经请了律师可是怕律师说不全面
·你好,请问从火车站去阳明区看守所坐几路公交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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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上中考了,孩子身份证丢了,补办身份证中考可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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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导致癫痫小发作。可以要求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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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张宝妹 年龄7岁。X线检查结果:左肱骨髁上骨折整复后,现断段显示错位,骨折线清晰。病因:系间接暴力所致。2016年7月7号下午15:00,在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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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网偷别人养殖场的鱼被业主把头打出血,业主把小偷送进了医
·我父亲和我姑妈拥有南京鼓楼江苏路一幢3层楼花园洋房.他们已去世. 我们小辈已经办好继承公证. 但办房产证出现问题.能否免费微信细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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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否可以向公司索要这笔理赔?
·逛街时买了个***花了1800,没有发票保修卡,回去找商家不给退怎么办?
 宁波市离婚律师法律常识
·怎样才算侵犯姓名权,侵犯姓名权的行为有哪些
    怎样才算侵犯姓名权,侵犯姓名权的行为有哪些姓名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必不可少的。在生活中,人疏忽时难免会发生姓名被侵犯或不小心侵犯他人姓名权的行为。怎样才算侵犯了姓名权,我们将在下文介绍其具体的行为表现。一、怎样才算侵犯姓名权《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一十四条【姓名权或名称权不得被非法侵害】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具体表现为以下三点:1、干涉他人决定、使用、改变姓名。2、盗用他人姓名。盗用他人姓名指的是未经他人同意或授权,擅自以他人的名义实施某种活动,以抬高自己身价或谋求不正当的利益。3、冒用他人姓名。...

·怎样去法院起诉离婚手续是什么
    在婚姻关系中,严格的来说夫妻双方还要走过一个比较漫长的过程。但是纵观现如今的婚姻关系,在结婚以后,总是因为各种各样的矛盾,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最坏的结果就是离婚,结束双方的夫妻关系。不管是协议离婚或者是诉讼离婚,都是有一个过程的。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怎样去法院起诉离婚手续是什么?怎样去法院起诉离婚手续是什么?婚姻中的双方,在协商一致、或者(绝大多数)协商不能一致时,在法院办理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育并分割财产的办理方式。1、夫妻双方对去法院、或是民政部门办理离婚事宜的方式选择;单方或者一方决定由法院裁判离婚涉及的相关事宜。2、决定方作为原告,去本辖区基层法院领取文书底稿,起草起诉状;书写诉...

·涉嫌诈骗罪被批捕后请律师有用吗
    一、涉嫌诈骗罪被批捕后请律师有用吗?涉嫌诈骗罪被批捕后请律师是有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第三十六条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第三十七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二、诈骗案件中辩护律师的权利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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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结构工程质保内容的最新规定?
    钢结构工程质保内容的最新规定有哪些一、钢结构工程质保内容的最新规定有哪些?1、完善了验收基本规定(与GB50300-2013的修订相符,GB50300-2013关于验收的相关规定上改动量较大);2、与相关规范进行协调,删除了部分施工过程控制内容(应与相关施工规范《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1配套使用);3、增加了认证或连续检验合格产品的检验批容量放大规定;4、加强了对工具式模板及高大模板的验收要求5、删除了模板拆除内容(应与相关施工规范《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1配套使用);6、增加了成型钢筋等钢筋应用新技术的验收规定;...

·侵犯商标权的表现形式
    我国《商标法》第52条规定的侵犯商标权的表现形式主要有下列几种: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I-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行为根据法律,使用他人的注册商标,必须要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签订使用许可合同。所以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而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或近似的商标,不论是否出于故意,都构成对商标权的侵犯。这种行为往往造成商品出处的混淆,不仅损害商标权人的权益,而且也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这种侵犯商标权行为既可以是故意的,又可以是因过失而造成的。如果不仅主观上是故意的,而且在客观方面又表现为在与注册商标所核准的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

·传销组织中的财务会被判刑吗
    如果没有参与组织传销活动就不会被判刑。一般而言传销罪只处理带头分子、主要成员等。《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嫖娼属于犯罪吗 嫖娼处罚标准
    一、嫖娼属于犯罪吗嫖娼是否属于犯罪,不能一概而论,一般情况下,嫖娼属于违法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严厉禁止卖淫、嫖宿暗娼以及介绍或者容留卖淫、嫖宿暗娼,违者处十五日以下拘留、警告、责令具结悔过或者依照规定实行劳动教养,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在以下的特殊情况下,嫖娼属于犯罪行为:1、嫖宿不满十四岁幼女的,以强奸罪论处。2、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嫖娼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五千元以下罚金。二、嫖娼处罚标准1、处罚种类及依据(1)行政处罚――拘留和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

·最新工亡抚养费标准的法律依据
    如果企业员工因为工作的原因出现了死亡的结果,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企业需要对员工的家属进行赔偿。如果死亡员工有需要承担抚养费的义务,那么企业还需要支付相应的抚养费。以下我们就对最新工亡抚养费标准的法律依据进行相关的了解。一、最新工亡抚养费标准的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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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离婚抚养费是固定的吗?
    孩子离婚抚养费是固定的吗不是固定的,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二、离婚后一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1)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在减少给付情况,那他可以减少给付。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2)如果一方拒不交纳人民法院有关抚养费的判决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

·《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二、有效的诊断证
    《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三、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七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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