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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嫩江刑事律师法律咨询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有7个月了,
·我是上海公民,现有一个离婚诉讼,上海法院要求提供女方的户籍信息,女方是涟水人,如果委托查阅户籍信息,行吗?费用多少?
·我现在所买房的小区以前规划的绿地现在被修了房子,而我所购买的房子就是站用绿地面积所建起来的我该怎么办?今天还叫我去签字拿房产证.我现在不明白的就是,小区连一棵树都没有,...
·嫩江刑事律师:
·我购买了二手房,提取住房基金需要什么材料和手续
·公墓就建在我家自然村里,请问有没有相关法律规定公墓离民房多远合法?谢谢!
·在谷水西立交桥下出交通事故,对方全责。
·请问犯人可以申请结婚登记吗?
·律师您好:我是北京网友,我想了解一下在北京赠送私家车给朋友(但是对方无购车指标),请问如何办理相关法律手续,该上哪办理,需要多少费用,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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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的执行标金额比判决书金额多了40万,而且执行标金额没有通知当事人,也没有文件
·我和老公协议离婚了,有一处平房归我,有一处楼房归他,但是平房的户主是他的名字,楼房的是我们俩的名字,我几次要求他给我过户但是他都借故不给我过户,我想问问,如果我的平房平...
·购买了一辆二手车,经核实为事故车,现在对方同意退款,但是我需要他们按照消费者协会保护法进行三倍赔偿
·1--我女方,桂林。他男方,百色。2--现在不在一起了,我们办了酒没拿证,有个女儿两岁。3--小孩户口已经落在男方那边,我想迁小孩户口回我家,也就是女方这边,需要准...
·你好!我是哈尔滨的,我有一个扬州的朋友从我这里借了十万元钱,当时说两个月还给我,可是现在已经一年多了也不还,如果我起诉他大概需要多少费用?
·嫩江刑事律师:
·怎么跟装修公司索赔,因为装修是包工包料的交房三个月后水龙头破裂导致所有木地板被淹,定做的衣柜底部被淹
·碰撞马路中间挂落的电线造成受伤
·我老公在外面有女人,我想告他
·我买了一辆车还在维修起,机油后油封漏油,4s店说还需要承000元废料钱,比如说防冻液,机油,这些费用合理吗
·您好,请问在校大学生向学校申请寒假期间留校住宿,学校要求学生与校方签订“寒假留校安全协议”,这样做有法律依据吗?一旦出现协议中所述事件,协议有法律效应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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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问一21日晚上不小心铁屑弄伤角膜,元月上午去市医院就诊,医生说铁屑生锈刮不尽,以后估
·我女夏春红,破其丈夫李国生,打的遍体鳞伤后,又活活掐死在家中,当地公安机关没有找到上吊的证据与正物,就定刑是自缢死亡,我们不服,存尸体至今2006年4月至今,我想请求袭...
·你好~我一个朋友犯罪~其家人找第二方去疏通关系~第二方说做事需要6万块钱~钱被拿走了也没字据~结果还是判了刑~怎样拿回这笔钱~第二方应该承受法律怎样责任
·我是煤矿工人,因在井下干活,被耳部受伤而缝了十几针,这样能凭上工受伤鉴定吗温馨提醒:如果以上问题和您遇到的情况不相符,在线咨询专业律师马上问律a猜你喜欢咨询推荐伤残等级...
·您好,可否帮忙查询身份信息,我司立案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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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我想起诉离婚你们哪费用多少?我没有财产分割只有一个十岁的男孩。我不要孩子给男方。
·我名下的三轮摩托2O16月强制报废了,车找不到了,对我现名下的微型货车检有影响吗?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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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什么情况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一、什么情况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一)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二)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审判实践中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从事合法经营造成亏损或双方从事非法经营造成亏损,或者虽由一方进行非法经营,但另一方明知而不反对的债务,一律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加以认定。(三)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四)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由此看来,债务清偿遵循权利义务对等的原则,当所支付的费用或所负...

·劳务关系有无加班费,支付加班费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对劳动者而言,加班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而用人单位又经常要求加班,但是支付的加班费却不高,而且不同地区、不同公司支付的加班费是不一样的。那么劳务关系有无加班费?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劳务关系有无加班费不管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加班都会有加班费的。二、支付加班费的法律依据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条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一)元旦;(二)春节;(三)国际劳动节;(四)国庆节;(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

·校车超员的危害有哪些
    校车超员的危害有哪些情况在生活中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我们您都知道车祸猛于虎,有时候带来的后果是无法挽救的。校车来说更是如此,广您长把孩子送入学校接受教育,但是如果因为校车超载,发生了的交通事故,真的是会让广您长觉得非常寒心和生气的。校车超载的危害是非常多的,下面我们将针对校车超员的危害有哪些情况为您进行详细的阐述。一、校车超员的危害有哪些情况?1、校车严重超员超速构成危险驾驶罪此次修改前,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对比修改前后的内容,可以发现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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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法院提起离婚是否会判离
    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当协议离婚不成时就只能去法院起诉离婚,但是夫妻中的一方去法院提起离婚是否会判离呢?这是很多人比较关心的问题,接下来,我们针对这个问题,将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去法院提起离婚是否会判离去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会判离婚吗?这是很多选择诉讼离婚的当事人最关心的问题。起诉离婚,法院不必然判决你们离婚,法院判决离婚与否是要看当事人双方的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果你们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你们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会判决不准予离婚的。如果你再次起诉离婚就要在6个月之后了。当然,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受理离婚案件,一般会先进行调解,如果在调解的时候对方也同意离婚,不同...

·个人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不配合怎么办?
    一些工厂由于管理不善,经常会发生工人在工作岗位上受伤的事件。工人因工受伤的,属于工伤范畴,单位应该主动承担为其办理工伤认定的义务。可是有的单位,以各种借口故意推诿,并对个人申请工伤认定,不给予配合。那么个人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不配合怎么办?下面我们给您做个介绍。一、个人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不配合怎么办?不管是否参加工伤保险,工伤认定都是处理工伤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工伤认定首先是用人单位的义务,在用人单位不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职工、近亲属等可以在一年内申请。由于申请工伤认定有确定的期限,超过期限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不予受理,追索工伤保险待遇也将得不到仲裁、法院的支持。所以,不要轻信用人...

·房产抵押的形式有哪些
    房产抵押是指产权所有人以房契作为抵押,取得借款按期付息。房屋产权仍由产权所有者自行管理,债权人只按期取息,而无使用管理房屋的权利,待借款还清,产权人收回房契抵押即告终结。如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则债权人有权依法处分抵押房屋,并在处分抵押房屋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那房产抵押的形式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房产抵押的形式有哪些1、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的同时抵押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的同时抵押,即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屋和该房屋占用的土地使用权结合为一个统一的房地产作为抵押物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2、房产和地产的分别抵押房产和地产的分别抵押,即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屋...

·新婚姻法同居的规定具体有哪些?
    新婚姻法同居的规定具体有哪些?现在时代进步了,现代人对两性关系的行为也越来越淡薄。现在虽是自由恋爱,大部分都很速度的过上了同居生活。为了规避一些责任,也有部分新人在结婚前会选择试婚而同居,也有其他原因。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的是,新婚姻法同居的规定具体有哪些?一、新婚姻法同居的规定具体有哪些在我国现行法上,非法同居分为无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两种。如此区分的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二)》)第1条第1款的规定,即“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

·怎样分配同一顺序继承人之间的遗产
    我国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抚养能力和有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据以上规定,在分配遗产时,应掌握以下几个情况:    1.各继承人在生活条件和对被继承人所尽的义务大抵相同时,所获得的遗产份额应录均等。  &n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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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时间有多长
    公安交警部门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需要实际对事故责任进行划分,确定了当事人各自的责任之后,才能对事故做出进一步的处理。而此时但是人都比较关心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时间有多长,下面,我们就为你做详细介绍。一、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时间有多长(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五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二)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

·一、女职工有哪些
    一、女职工有哪些特殊保护1、企业要注意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合理安排女职工的岗位。《劳动法》第59条规定,禁止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按照1990年1月劳动部发布的《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这些禁忌从事的劳动除矿山井下作用和《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外,主要有:森林采伐作业、规楞及流放作业、建筑业脚手架的组装和拆除作业、电力、电信行业的高处架线作业;连续负重每次超过20公斤、间断负重超过25公斤的作业。2、企业要注意女职工“四期”特殊劳动保护,妥善安排“四期”劳动。女职工的四期是指:经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企业需要特殊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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