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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讷河刑事律师专业办理刑事拘留看守所会见、取保候审、刑事辩护、代理刑事诉讼等刑事案件,黑龙江齐齐哈尔讷河刑事律师处理重案要案、重大案件刑事,为涉嫌刑事犯罪嫌疑人争取缓刑、减刑、从轻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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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讷河刑事律师法律咨询
·老师你好,本人现有一事咨询一下。事情经过是有一房主卖房,我已和房主签约写下违约条款交一万定金如房主违约双倍返还与我,现在我房款己交一大半了可房主因有人出高价卖给別人了,...
·工伤鉴定没有鉴定,公司就要关闭解散,请问我怎么去和公司处理赔偿问题
·因小孩淹死,放跑了别人养的牛哇,还打烂别人的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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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嫖娼未遂反而还被骗300报警了钱能追回来,警察会立刻返回给我吗我吗?
·你好,我是河南省郸城县XX村的农民,多前盖房子占用了耕地,大队里现在突然要征收占地罚款,请问现在
·拘留列为刑事案件,意外爆炸死3人,有可能胜诉缓刑吗?
·见面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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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的保险人代理资格证好码是多
·本人在去上班的门口,因为门口的空调水结冰,导致我的摔伤,算不算工伤呢
·刚才收到电话说是南京市六合区公安局的警察诈骗,电话是:025-57758926,他说他叫周洋,警员号是:049330.但是口音是南方口音,近似福建广东口音。
·工伤怎样才能得到公司的补偿
·你好律师,我是黑龙江农垦的,现在我们这搞小城镇建设,农场在原有的两栋平房之间建楼,现在后面的平房,白天一天都见不到阳光,请问我们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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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丈夫与2010年4月1日被火车撞死了,铁路没给任何赔偿,想资询按有关法律规定是否应该给予赔偿?
·我妈妈在厂里上班第一天的晚上加班,把脚摔骨折了,在医院住了二十来天,9.30号才出院,然后都找老板这个事情怎么解决,老板叫我们走程序,过了节,都去劳动局申请填了表,要厂...
·售楼部交了1万元定金,没签认购书,只签了一份订房号单,因流水无过贷不了款,售楼部没收了定金
·别人知道我的隐私和我要两千块钱,不给就曝光我的隐私,我要是去告他,法院能判他么?
·律师,你好!一位朋友向我介绍对象的名义借钱,但是他是以女孩的名义向我借了两万三千五百元,经多次要却无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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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院工作半了,医院给上五险了却没有上一金。应该吗?
·今年2020.4.2号因涉嫌诈骗被抓,9.14号开庭,10.14号判决书下来判1年零6个月,现在家里已经上诉。想问问这类案件是否有胜诉的可能性
·强取豪夺把我的宅基地,承包地占为己有,并让我陪.
·房产证面积小于实际正确面积咋办?
·因在工地上干活摔下来想请你给我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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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婆婚内出轨,我如何起诉离婚
·关于信用卡借出去刷了朋友不还
 讷河刑事律师法律常识
·合同违约金处置是如何规定的?
    合同违约金处置方法如何规定的?1、当事人没有提出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计算标准过高或者过低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内容确定违约金计算标准。2、当事人提出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计算标准过高或者过低的,人民法院可以建议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予以调整。当事人不同意调整的,人民法院可参照同类型案件违约金之中等标准予以核定,以适当体现法官的自由裁量权。3、法律未作明确规定的,原则上以当事人约定标准为准,同时参照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情况适当减少。4、违约金是当事人通过约定而预先确定的,在违约后生效的独立于履行行为之外的给付。也就是当事人事先约定的,在一方违约时应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合同法》第114条规定:...

·交通事故诉讼费由谁出在民事诉讼中一般是约定由败诉
    交通事故诉讼费由谁出在民事诉讼中一般是约定由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用在当前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保险公司一般认为自己不应当承担诉讼费用,具体法律依据是中国保监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下称《保险条款》)第十条第四项:“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属于交强险责任免除的项目,作为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和垫付。”然而,从交强险的立法设计来看,其保护的利益核心是不特定的事故第三者受害人,其订约的目的就是为了使事故受害人迅速、直接获得保险合同确定的保障。而此类诉讼的提起,正缘于保险公司怠于行使人身损害赔偿义务,因此,作为对违背立法原意的惩罚,理应由保险公司对诉讼...

·非法拘禁罪时间限制是什么
    非法拘禁简单地说就是把人控制住了,而且是在一定区域或空间控制的。当然,只是控制一小会儿一般都不算是犯罪。只有达到一定的时间,才可以。例如24小时,48小时之类的。按照立法者的解说,是要持续一定的时间的,至于是24小时还是48小时。那就得看被拘禁那个人接下来要干的事重不重要了。在实务中,很少见到这种行为被单独立案处理的。只读过美国的一些判例。例如,公民去商场里面购物,在出商场门口的时候,被保安拦截了,说是怀疑东西被偷了。然后保安强制性把人带到一个房间里进行检查。这样的行为就是非法拘禁了,所以商场的做法是不对的。当然,如果这样的例子发生在中国处理的情形就不太一样了。例如浙江一女子也发生过类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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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权侵权纠纷应到哪个人民法院起诉
    商标权侵权纠纷应到哪个人民法院起诉一、商标权侵权纠纷应到哪个人民法院起诉商标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商品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可以受理。侵权商品储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经常性储存、隐匿侵权商品所在地;查封扣押地,是指海关、工商等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侵权商品所在地。对涉及不同侵权行为实施地的多个被告提起的共同诉讼,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被告的侵权行为实施地人民法院管辖;仅对其中某一被告提起的诉讼,该被告侵权行为实施地的人民法院有权受理。二、知识产权民事诉讼有哪些(1)知识产权侵权诉讼除了侵犯我国民法典予以明确的民事权利也包括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不正...

·刑法修正案九加重处罚行贿的依据,不足之处是什么?
    我国立法机关可以对现行法律作出修改,但必须是建立在有一定的理论依据和在作出该改变后,能对市场经济的发展、调和矛盾等作出贡献。刑法修正案九中关于加重行贿的处罚,是建立在加大防腐的力度基础之上的,其重点是放在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上,是为了使其更好地为人民服务。现在就和我们来一起了解下刑法修正案九加重处罚行贿的依据和不足之处吧。一、修改受贿罪的合理依据在刑法立法中,对受贿罪的起刑点进行明示数额的规定导致灵活性不足。现行刑法对受贿数额的规定是1997年通过《刑法》第383条明确规定的,且全国通用,长期不变,这很难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尽管法律的稳定性与严肃性应当通过法律规定予以体现,但...

·非法辞退员工要赔付几个月工资
    非法辞退员工要赔付几个月工资?非法辞退员工的工龄有几年就要付几个月的工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二、公司可以辞退职工的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

·房屋终止合同协议书的内容
    房屋终止合同协议书的内容我们在购买或租赁房屋时需要签订房屋购买/租赁协议书,如果此期间有一些意料之外的事情发生使交易双方无法继续交易,就需要签订房屋终止合同协议书。房屋终止合同协议书该如何书写呢?下面是我们将整理的房屋终止合同协议书的书写格式。房屋终止合同协议书甲方(出卖人):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乙方(买受人):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年月日,乙方为购买甲方的小区名称,栋,单元,号,房屋,与甲方签订了合同编号为多少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合同签约备案号:)。现乙方因自身原因无法继续履行上述合同,经双方协商,依照《合同法》、《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有哪些?《合同法》第128条规定:“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合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向仲裁机构中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1)和解。和解是当事人因合同发生纠纷时可以再行协商,在尊重双方利益的基础上,就争议的事项达成一致,从而解决纠纷的方式。和解是当事人自由选择的在自愿原则下解决台同纠纷的方式,而不是合同纠纷解决的必经程序。当事人也可以不经协商和解而直接选择其他解决纠纷的途径。(2)调解。凋解是在第三人的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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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罪和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什么区别
    当某些人的财物被他人非法占有,而且被非法占有的财物数额较大的时候,很多人第一个联想到的就是诈骗,但在法律上,不同情况下人们财物被他人非法占有主要有侵占罪、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那么,侵占罪和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什么区别呢?侵占罪和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的区别根据现行刑法第二百七十条的规定,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自己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行为。根据现行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用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现行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法律规定中有期徒刑由谁执行
    对于《刑法》中规定的处罚措施来讲,不管判处的是哪个刑罚,此时都是会由相应的机构来实际执行。那其中有期徒刑由谁执行呢?也就是说有期徒刑的执行机关是哪个?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有期徒刑由谁执行有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其他劳动改造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实行劳动改造。服刑期间,确有真诚悔改或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符合一定条件的,也可以假释。二、有期徒刑怎样减刑有期徒刑刑期的从判决之日起计算,判决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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