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讷河法律顾问律师法律咨询·前妻带孩子意外受伤"1264913l"""离婚一后孩子要手术治疗前妻有责任要承担医疗费吗我可以起诉吗之前离婚是协议离婚孩子扶养费也没要。谢
·你好,请问离婚协议书怎么起稿
·开不正规按摩店老板娘被抓会判刑吗?
·讷河法律顾问律师: 13019739303(李律师) 13514688111(吕律师)
·我要做出生公证,没有父母的结婚证书,要怎么办,我有户口簿,上面只有我妈妈和我,我爸爸过世了,那样我要怎么做出生公证?
·请问邹傅路10号常州市看守所的电话号码是多少啊?谢谢.
·在私企工作过的有害工种能享受提前退休吗温馨提醒:如果以上问题和您遇到的情况不相符,在线咨询专业律师马上问律a猜你喜欢咨询推荐咨询专题提前退a提前退休是指员工在没有达到国...
·我想要工钱:谢谢朋友们了请尽快给外一个注意我觉得我都快连死的心都有了我想要工钱:可是客户不想给钱我得对得起工人对得起材料商因为我还欠工人工资欠材料商的钱客户是一个开商场...
·在工作中,在做墙柱时,木方滑跑导致受伤
·讷河法律顾问律师: 13019739303(李律师) 13514688111(吕律师)
·问一下现在房租费还用交吗我听说是免费了.1月份面2月份到3月份面一半
·我是无期限合同人员一个月工资2000元因为公司合并现在没有理由辞退请问甲方怎么赔偿。赔偿我多少应该。
·兄妹两都在家,妹妹给两个老人养至老,哥哥没有带回家过过一天,连送葬的费用都是平分的,现在老人不在了还有一块土地在,哥哥现在要求全部给他,是不是因为妹妹是女儿在家就不享有...
·我是漳州平和县坂仔镇人,我是正规合法运营车辆,对方全责,保险公司不赔付停运损失费。对方车主也不接电话。请问我该怎么去要这个停运损失费。
·普通的债权人能否申请企业破产
·讷河法律顾问律师: 13019739303(李律师) 13514688111(吕律师)
·交了租房押金以后不到俩天感觉房子不好现在想让中介退可以嘛?
·股权争议官司,寻求律师帮助
·离婚时说好不阻挡看孩子现在阻挡想重新起诉要回孩子抚养权
·我和前夫离婚,是有协议的,可是对方不履行协议条款,怎么办?
·身份证挂失补办急需律师解答
·讷河法律顾问律师: 13019739303(李律师) 13514688111(吕律师)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和人伤赔偿
·我结婚了 但感情不好 后来两个没在一起了 现在在外面跟别人生了一个小孩算从婚吗
·刑事案件两个多月还没有破案,我们是受害者家属该咋么办?
·现在监狱里正常接见亲人吗?
·暂无
·讷河法律顾问律师: 13019739303(李律师) 13514688111(吕律师)
·支付宝借呗还款问题
·2016年5月31日上午9:30分左右在车间上班时发生工伤,送往医院进行治疗,治疗期间所需费用都由公司承担。医生诊断右足拇趾粉碎性骨折,右足第一跖骨骨折,右足第2,3近...
·你好,请问离婚协议书怎么起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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讷河法律顾问律师咨询解答·瑕佷笉鍔犳垜寰俊锛?5901809476. 匿名
·法律没有规定青春损失费 law_zhxy
·能否会见,还要看案件的处理情况。 weihaiyang
·讷河法律顾问律师: 13019739303(李律师) 13514688111(吕律师)
·如果是被骗,可以先到公安机关报案。 太公钓鱼
·委托律师了解一下。 weihaiyang
·抱歉,俺不知道! 宋瑞岭
·劳动是自愿的,不能强迫。你可以提前30天申请辞职。倒是不同意直接走人就行。 宋瑞岭
·起诉就好 880880880
·讷河法律顾问律师: 13019739303(李律师) 13514688111(吕律师)
·在继承父母财产的范围内承担 张锦天
·直接电话联系该监狱 yaoqiang
·认罪认罚可以从轻处罚。 weihaiyang
·有!而且最有效,那就是赶快还钱!! 宋瑞岭
·请把情况具体叙述才好作出解答。建议与律师面谈。 太公钓鱼
·讷河法律顾问律师: 13019739303(李律师) 13514688111(吕律师)
·可以起诉,由法院判决,但给病人看病是首要的,不能忽视。 宋瑞岭
·对方不去,你签有什么用呢?你可以起诉离婚。 weihaiyang
·两年时间。 weihaiyang
·你那边的情况不熟悉,不好解答。 宋瑞岭
·建议委托律师帮助。 weihaiyang
·讷河法律顾问律师: 13019739303(李律师) 13514688111(吕律师)
·请把信息删除 谢谢. 匿名
·没说清楚,无法解答。 weihaiy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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讷河法律顾问律师法律常识·在我国学校毕业签劳动合同对以后有影响么?
在我国学校毕业签劳动合同对以后有影响么?签订合同后提前离职也是可以的。由于各种原因,一些用人单位希望尚未毕业的学生能到单位工作,即使是这样,也不能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可以与单位签订劳务协议,或者签订实习协议,并在协议中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劳部发〔1995〕309号文件第12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在你还保留学生身份之前,公司与之建立的都不是劳动关系,只是劳务关系,符合雇佣关系特征的,可以认定为雇佣关系。还没拿到毕业证的仍然属于在校生,不具备劳动法中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因此还没拿到毕业证的应届生签订的是就业协议书。就...
·借款人能要求延长借款期限吗
借款人在还钱期到来之后没钱还是很常有的。那么,在实践中,借款人能够要求延长借款期限吗?而如果借款双方就还款延期未能达成一致的话,那借款纠纷就势必不可避免了,而在我国,对借款纠纷的处理方式一般是什么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解读。一、借款人能要求延长借款期限吗借款人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不能偿还借款,在征得贷款人同意的情况下,延长原借款的期限,使借款人能够继续使用借款,叫借款的展期。借款合同展期,必须由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届满前提出申请,并应当以贷款人同意为前提。贷款人可以根据借款人的申请,对借款人不能按期还款的情况进行调查和了解,以决定是否同意展期。借款人没有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
·在我国离婚财产公证去哪办理?
在我国离婚财产公证去哪办理?当事人办理离婚公证,应到其住所地的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当事人可以就财产分割达成协议,办理财产公证并不是必须的。如果想办理公证,需要出于双方自愿,一致同意办理财产公证,并支付相关费用。如果双方约定好,都能配合就可以去公证处办理财产公证,离婚财产分割以公证书为准。如果离婚前不能办理公证,对于财产分割,以法院判决为准。二、如何办理财产公证?第一步,当事人要准备好以下几种材料: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
·讷河法律顾问律师: 13019739303(李律师) 13514688111(吕律师)
·怎么解除没有生效的合同
怎么解除没有生效的合同在实务中,因为一些合同虽未生效,但是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为了维护守约方的权益,也可以解除已成立但是未生效的合同。合同当事人可经协商一致解除,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合同。二、合同未生效的缔约过失有哪些?1、附生效条件的合同。附生效条件的合同是否产生缔约过失责任应当分两种情况探讨。依《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九条第2款:“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因此,A、恶意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即视为合同已生效,此时,如果恶意人不履行合同义务,应负违约责任,而非缔约过失责任;B、恶意促成条件成就的视...
·监外执行与假释的区别有哪些
一、监外执行与假释的区别有哪些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剥夺自由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将其交付一定机关,在监外来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办法。它们的区别是:(1)适用对象不同。假释只适用于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的罪犯;监外执行则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被判处无期徒刑的怀孕或哺乳的妇女可以暂予监外执行。(2)适用条件不同。假释适用于执行了一定刑期,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已不致再危害社会...
·老人给儿女的房产遗嘱文本有哪些
老人给儿女的房产遗嘱文本有哪些基本内容一、老人给儿女的房产遗嘱文本有哪些基本内容?1、立遗嘱人的姓名、年龄、性别等;2、立遗嘱人的家庭情况;3、订立遗嘱的原因;4、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5、处分财产的种类、名称、数量和所在地等;6、遗嘱受益人姓名、性别、年龄等;7、对财产及其它事务的处理意见;8、遗嘱的份数、保留以及是否有执行人执行等;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9、遗嘱制作的日期以及遗嘱人的签名。二、哪些遗嘱是无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
·一、自己如何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一、自己如何签订房屋租赁合同?1、双方当事人的情况。合同中应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个人情况。2、住房具情况住房的具位置,写明住房的确切位置,如位于某路某号某室;住房面积;住房装修情况,简要说明住房的墙壁、门窗、地板、天花板、厨房和卫生间的装修情况;配备设施和设备,简要列举住房内出租人为承租人准备的家具、家用电器、厨房设备和卫生间设备等;住房的产权及产权人,写明这套住房为何种产权,产权人是谁,出租人与产权人的关系及是否得到产权人的委托出租住房。3、住房用途主要说明以下两点:住房是用于承租人自住、承租人一家居住、还是允许承租人或其家庭与其他人合住;住房是仅能用于居住,还是同时...
·离婚案件可以缺席判决吗
离婚案件可以缺席判决吗通常法官在对案件进行判决的时候,自然要先对案件的情况搞清楚,这样才能根据法律的规定进行判决。此时就会要求案件的当事人都能够出庭,这样才有利于查清真相。但有时候也会进行缺席判决,那现实中,离婚案件可以缺席判决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离婚案件可以缺席判决吗对于诉讼离婚的案件,当事人双方必须到庭参加审理,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庭的,需要书面声明。那么,起诉离婚开庭时被告缺席会怎么判呢?在审判实践中,离婚案件缺席审理最常见的有两种情形:1、被告处于下落不明而采用公告送达方式缺席开庭;2、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而缺席开庭。缺席判决,对解除那些名存实亡的婚姻关系...
·讷河法律顾问律师: 13019739303(李律师) 13514688111(吕律师)
·医疗器械购销合同模板内容
医疗器械购销合同模板内容随着我们国家科技的不断发展我们国家的医疗技术也是再不断的进步,对于医院来说较好的医疗器械是对病人的一种负责。那么我们在选择医疗器械时,医疗器械购销合同怎么写吗?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份医疗器械购销合同模板,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一、医疗器械购销合同模板医疗器械购销合同模板甲方:乙方: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民法典》,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1:甲方向乙方订购下列产品:序号产品名称数量单位单价合计1232、以上产品不含运费。3、付款方式现金支付或汇入乙方指定银行账户。4、乙方收到甲方全部货款后开具17%增值税普通...
·买卖不破租赁房租咋算钱还是按照之前签订的租赁合同
买卖不破租赁房租咋算钱还是按照之前签订的租赁合同,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规定的房租进行缴纳就可以了,没有任何的变化。二、什么是“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19条第二款规定,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解释》第20条规定,“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承租人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租赁房屋具有下列情形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一)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
在我国学校毕业签劳动合同对以后有影响么?签订合同后提前离职也是可以的。由于各种原因,一些用人单位希望尚未毕业的学生能到单位工作,即使是这样,也不能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可以与单位签订劳务协议,或者签订实习协议,并在协议中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劳部发〔1995〕309号文件第12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在你还保留学生身份之前,公司与之建立的都不是劳动关系,只是劳务关系,符合雇佣关系特征的,可以认定为雇佣关系。还没拿到毕业证的仍然属于在校生,不具备劳动法中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因此还没拿到毕业证的应届生签订的是就业协议书。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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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在还钱期到来之后没钱还是很常有的。那么,在实践中,借款人能够要求延长借款期限吗?而如果借款双方就还款延期未能达成一致的话,那借款纠纷就势必不可避免了,而在我国,对借款纠纷的处理方式一般是什么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解读。一、借款人能要求延长借款期限吗借款人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不能偿还借款,在征得贷款人同意的情况下,延长原借款的期限,使借款人能够继续使用借款,叫借款的展期。借款合同展期,必须由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届满前提出申请,并应当以贷款人同意为前提。贷款人可以根据借款人的申请,对借款人不能按期还款的情况进行调查和了解,以决定是否同意展期。借款人没有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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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离婚财产公证去哪办理?当事人办理离婚公证,应到其住所地的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当事人可以就财产分割达成协议,办理财产公证并不是必须的。如果想办理公证,需要出于双方自愿,一致同意办理财产公证,并支付相关费用。如果双方约定好,都能配合就可以去公证处办理财产公证,离婚财产分割以公证书为准。如果离婚前不能办理公证,对于财产分割,以法院判决为准。二、如何办理财产公证?第一步,当事人要准备好以下几种材料: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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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解除没有生效的合同在实务中,因为一些合同虽未生效,但是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为了维护守约方的权益,也可以解除已成立但是未生效的合同。合同当事人可经协商一致解除,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合同。二、合同未生效的缔约过失有哪些?1、附生效条件的合同。附生效条件的合同是否产生缔约过失责任应当分两种情况探讨。依《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九条第2款:“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因此,A、恶意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即视为合同已生效,此时,如果恶意人不履行合同义务,应负违约责任,而非缔约过失责任;B、恶意促成条件成就的视...
·监外执行与假释的区别有哪些
一、监外执行与假释的区别有哪些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剥夺自由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将其交付一定机关,在监外来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办法。它们的区别是:(1)适用对象不同。假释只适用于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的罪犯;监外执行则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被判处无期徒刑的怀孕或哺乳的妇女可以暂予监外执行。(2)适用条件不同。假释适用于执行了一定刑期,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已不致再危害社会...
·老人给儿女的房产遗嘱文本有哪些
老人给儿女的房产遗嘱文本有哪些基本内容一、老人给儿女的房产遗嘱文本有哪些基本内容?1、立遗嘱人的姓名、年龄、性别等;2、立遗嘱人的家庭情况;3、订立遗嘱的原因;4、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5、处分财产的种类、名称、数量和所在地等;6、遗嘱受益人姓名、性别、年龄等;7、对财产及其它事务的处理意见;8、遗嘱的份数、保留以及是否有执行人执行等;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9、遗嘱制作的日期以及遗嘱人的签名。二、哪些遗嘱是无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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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可以缺席判决吗
离婚案件可以缺席判决吗通常法官在对案件进行判决的时候,自然要先对案件的情况搞清楚,这样才能根据法律的规定进行判决。此时就会要求案件的当事人都能够出庭,这样才有利于查清真相。但有时候也会进行缺席判决,那现实中,离婚案件可以缺席判决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离婚案件可以缺席判决吗对于诉讼离婚的案件,当事人双方必须到庭参加审理,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庭的,需要书面声明。那么,起诉离婚开庭时被告缺席会怎么判呢?在审判实践中,离婚案件缺席审理最常见的有两种情形:1、被告处于下落不明而采用公告送达方式缺席开庭;2、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而缺席开庭。缺席判决,对解除那些名存实亡的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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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不破租赁房租咋算钱还是按照之前签订的租赁合同,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规定的房租进行缴纳就可以了,没有任何的变化。二、什么是“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19条第二款规定,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解释》第20条规定,“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承租人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租赁房屋具有下列情形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一)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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