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房产律师

 南阳市专业律师>> 离婚继承 劳动工伤 公司 合同债务 投资证券保险 建筑房产 交通医疗赔偿 刑事辩护 行政 知识产权 海事 涉外
 南阳市周边律师>> 南阳 南阳市 南召 方城 西峡 镇平 内乡 淅川 社旗 唐河 新野 桐柏 邓州 宛城区 卧龙区 
 首页 >> 南阳 >> 南阳市律师 >> 南阳市房产律师
  房产律师

  服务范围
·南阳市房地产律师网南阳市房地产专业律师团队,的南阳南阳市房产律师和南阳市二手房律师提供南阳市房产法律咨询,专业代理河南南阳市房产诉讼仲裁、二手房纠纷、土地交易纠纷、离婚继承房产纠纷、房屋产权纠纷、建筑工程纠纷、拆迁补偿纠纷、房产法律顾问等房地产律师业务。
·南阳市房产律师业务范围:南阳市房产律师,南阳市房地产律师,南阳市二手房律师,南阳市建筑房地产律师房屋产权,土地使用,装饰装修,物业管理,业主维权,工程管理,房产赠与,房产开发,房产继承,工程索赔,房产租赁,离婚房产,房产案例,房产合同
免费法律咨询点此进入>>>
 15837702777(朱律师)
 13503778399(刘律师)

 南阳市房产律师法律咨询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在酒店上班,因为我和经理发生茅动,因为这事酒店扣了我的工资和提000多,我找劳动局能管吗?
·扣押我家宅基地证能获得赔偿吗
·结婚了是不是只能到婚姻登订那里才能查到记录?如果一个人离婚了,他有没有什么记录的啊!
·南阳市房产律师: 15837702777(朱律师)  13503778399(刘律师) 
·我申请专利得到申请日后就把我专利公开了会不会影响我申请其他国家专利的优先权?
·没有分到土地的人应不应该以土地共有人身份写在土地确权证上?
·帮人做事受伤,当时就近在镇医院x光检查结果仅是骨裂和轻微移位,不是很严重,估计6000元可以治好,所以签了协议私了,约定让雇主一次性赔了4000元,不再追究。然后转至县...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庭的电话多少
·老公断断续续给小三转了3万块钱,半年前他们没联系了,这钱还能要回来吗?
·南阳市房产律师: 15837702777(朱律师)  13503778399(刘律师) 
·坐飞机时需要投保人一起吗?本人未满十八岁。
·与2010年5月我们确认为男女友关系,加入他公司做财务,虽然只占10%的股份,但是公司的法人是我!但是在2011年年初,我们不仅一次性结清了2009年他购置的房子(当时...
·您好,郑律师,我老公有很多变形金刚,我要是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卖掉,会不会构成犯罪
·一般犯人在看守所里多久才开庭
·房产买卖纠纷
·南阳市房产律师: 15837702777(朱律师)  13503778399(刘律师) 
·我是交通事故法院调解两次没调解成功,我想问一下我让法院法官判?从写判决书开始到判决完毕要多久?
·告市供销社不作为,祺下公司改制,卖房子不提供产权记,造成20年办不了合法证件(不动产证)
·我在玻璃加工厂工作,曾经有过敏性皮炎,在这工作期间复发了几次,最后我主动辞职,可老板说压一个月的工资不给开,请问我该怎么办?急!
·合同诈骗案中,谅解书的作用大吗?.
·我母亲是86退休的电焊工,工资应怎么算?
·南阳市房产律师: 15837702777(朱律师)  13503778399(刘律师) 
·男方出轨要我离婚净身出户,我需要法律帮助
·变更子女监护权-我七年前离开中国,孩子一直有爸爸抚养,但爸爸每周只有周末回家,爷爷奶奶教育方法不当,孩子的教育有问题,现在我要求孩子的监护权,我可以提供在国外的收入证明...
·对方中介公司,随意在朋友圈,及业主群散步消息,诽谤及侵犯我的个人名誉权。给我造成的影响。我该如何用法律来维护我本人的名誉,及给我造成在社会上的影响。
·高速公路出现交通事故人到现场被轧死
·洗车行需要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吗?谢谢
·南阳市房产律师: 15837702777(朱律师)  13503778399(刘律师) 
·经过朋友介绍认识了男友,当时他说自己离异,我们开始交往,一段时间后他朋友的一句玩笑让我知道他并未离婚。当时他为了留住我说他们已经分居好多,已经在办理离婚,并一再强调并不...
·有海兴县的韵达快递转让,请问如果我接手需要注意什么事?/p>
 南阳市房产律师法律常识
·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有什么不同?
    我们您对于民事诉讼法的了解其实有着一定的基础,因为民事诉讼法是和我们生活最相关最贴切的。所以说我们就对别的法律有所忽视。就比如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其实对我们的生活也有关。那么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有什么不同呢?1、诉讼的目的不同民事诉讼所要解决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争议;刑事诉讼所要解决的是涉嫌犯罪的人是否确实犯罪和犯什么罪以及应处何种刑罚的问题。2、提起诉讼的主体不同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都可以提起诉讼,原告起诉后,被告可以反诉;刑事诉讼除自诉案件有自诉人提起诉讼外,均有人民检察院提起诉讼。3、举证责任不同在民事诉讼中,谁主张权利谁负责举证;在刑事诉讼中,只有被告(行...

·关于安置房如何立遗嘱?
    关于安置房如何立遗嘱?一、关于安置房如何立遗嘱?可以通过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公证遗嘱的方式来处理,对于因拆迁获得房产,尚未取得房产证,但当事人的权属已经明确的,这种情况是可以立遗嘱的。如果没有获得产权的则是无法进行遗嘱处理的,安置房可以书写遗嘱然后进行公证,但是必须要事先拿到房产证才可以,房产公证的流程及所需材料:(一)房产公证所需材料1、申请双方权益相关人的身份证明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等;2、房屋产权证(如未取得房产证,提供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3、要求公证的协议书或合同;4、公证人员认为必须的其它材料。(二)提出公证申请1、提交上述材料后,申请双...

·商标侵权员工知情会放出来吗
    员工知情的话,会受到处罚,具体处罚要根据具体案情来看。依据《刑法》规定,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未经注册商标人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二.行为人在客观上要实施了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未经注百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度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
·南阳市房产律师: 15837702777(朱律师)  13503778399(刘律师) 

·保外就医容易批准不?
    保外就医容易批准不?现在办理保外就医是比较严格的,在过去往往有人借保外就医之名,进行权法交易、利益勾结、借故枉法,使一些本应受到严格矫正的犯罪分子逃避法律的矫治。这几年司法反腐力度加大,司法部加大了保外就医的检查与审查力度,使保外就医的法制化、程序化、规范化得到了加强。如果达到了保外就医的条件,即可申请:(一)罪犯保外就医的条件:(1)罪犯在服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准予保外就医:①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②原判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从执行无期徒刑起服刑七年以上的,或者原判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原判刑期(已减刑的,按减刑后的刑期...

·由于个人工作能力或者是其他种种原因,有的朋友在入职公司不久就
    由于个人工作能力或者是其他种种原因,有的朋友在入职公司不久就可能被告知要被辞退。这个时候,大部分人想着一定找公司要一笔补偿金才肯罢休。但是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其实并不是所有情况下我们都可以要公司的补偿金的,我们今天就给您详细讲讲员工入职不满半年辞退的时候我们能怎么办。一、员工入职不满半年辞退怎么办?工作不到半年被辞退,用人单位是否应该支付补偿金,或应该支付多少经济补偿金,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分析:1、如果用人单位是依《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2、如果用人单位是依《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的,则应该...

·继承权的丧失法律含义是什么?
    继承权的丧失法律含义是什么?继承权丧失的法律含议就是本来具有继承资格的人因犯有某些严重违反人伦道德的罪行,或有严重的不道德行为,而丧失作为继承人的资格,不再享有继承遗产的权利。丧失法定事由的情形有: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都丧失继承权。(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继承人杀害其他继承人,既包括法定继承人杀害遗嘱继承人的情形,也包括遗嘱继承人杀害法定继承人;既包括第一顺序人继承人杀害第二顺序继承人,也包括第二顺序继承人杀害第一顺序继承人。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

·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条件
    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条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双方当事人必须履行合同义务,遵守合同的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因后悔或者难以履行而擅自解除劳动合同。但是,为了保障用人单位的用人自主权和劳动者劳动权的实现,本法规定在特定条件和程序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且不违背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1、被解除的劳动合同是依法成立的有效的劳动合同;2、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必须是在被解除的劳动合同依法订立生效之后、尚未全部履行之前进行;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均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请求;4、在双方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

·一、误工费证据规定需要什么材料证明?
    一、误工费证据规定需要什么材料证明?提供证明收入状况的证据(一)《收入证明》有固定收入的,由用人单位提供受害人最近一年的工资表和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内容包括受害人在单位的工作时间、职务和最近一年平均的月工资。(二)《收入状况证明》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供一段时间(前三年)收入状况证明。内容包括从事的行业、工作所在地、工作内容,并提供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供证明误工时间的证据(一)《病历》或者《出院小结》。正常情况下,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病历或者出院小结。内容包括即医疗机提出的建议休息时间、需要加强营养、需要...
·南阳市房产律师: 15837702777(朱律师)  13503778399(刘律师) 

·女方什么情形下可以拒绝离婚
    女方什么情形下可以拒绝离婚在诉讼离婚中对女方的特殊保护。依据婚姻法第34条、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5条的规定,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请求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婚姻法第34条规定主要是为了保护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其中的例外情况,根据司法解释和审判实践,主要是指下述两种情况:1、在此期间双方确实存在不能继续共同生活的重大而急迫的事由,已对他方有危及生命、人身安全的可能;2、女方怀孕或分娩的婴儿是因与他人通奸所致。二、女方拒绝离婚的怎么办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离婚协议需要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

·房屋购销合同签订需要开发商哪些证件,应注意什么问题
    房屋购销合同签订需要开发商哪些证件,应注意什么问题随着城市化建设的快速进行,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入住城市之中,那么在城市之中购买房产就成为了必要的头等大事。在买房时我们常常有很多疑问,房屋购销合同签订需要开发商哪些证件,签订的过程应该注意什么?下面是我们为您总结的相关内容,供您参考。一、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要提供哪些证件?《商品房预售证》或者《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大多数楼盘取得预售证就已经开始出售了但是取得商品房预售证需要开发商楼盘已经投入的资产占到楼盘总共资产的百分之25以上还必须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施工许可证》《建设用地...

南阳市房产律师
www.csj64.com
©Copyright 长三角律师网 since.2000
2026/3/13 23:40:03.1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