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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个用支付宝转错2000元给江苏镇江的一个人,能不能起诉他,刚开始打电话还接,后来不接了,这样的的小打官司值不值的打,大约要多少钱。
·我自2011年4月在南京国图测绘新技术有限公司工作,到今年9月份被辞退,期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缴纳保险,每月还扣除20%质保金,要怎么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全额付款购买家具,对方延期交货,如何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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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到2个月电脑退款该退多少
·服刑家属上个月进的鲁北监狱,到今天为止还没有消息,该怎么查询
·现在是法制社会,我相信法律是公正的。我是出门去江苏南通找工作打工的,我去南通的路上有个曾经一起打过工的工友打电话给我,问我有没有找到工做,我说正在去找工作的路上,他希望...
·现在叫我还男方彩礼钱,但是实在无力偿还,执行庭叫我签还款协议,现在我慢慢还是签这个协议好还是不签好
·欠款还清为什么支付宝被冻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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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营企业具有进出口权,使用ISO9001:2008和CE认证的假证,一旦被公安机关调查,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和处罚,是否是刑事责任?
·小孩打架,伤势不严重,被打方可以向打人方索要钱吗?打人方现在在派出所,被打方他们还要索要钱。这样合法吗?
·提前30天辞工。主管经理都已签字,按以往的程序直接交到人事部就可以等通知了,但现在人事办的人说从8月到9月这两个月是不可以辞工的,说是上面下的规定,任何原因都不行,请问...
·我原来是江苏**县农民,84分到土地承包权而且在乡办企业工作,90户籍所在地征用土地变为农转非户口,在该企业工作性质由亦工亦农性质变成合同制工人性质,即所谓的土地工,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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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咨询一下,我上保险,工资是1800,但上了保险之后工资还剩1200到1300多一点,现在单位解散,我觉得我的工资不太对,还有遣散费怎么拿?
·你好,我是社区的社工,遇到一名老人,自己老伴龄较大,且意识不清,老龄补贴的卡因为输错密码锁住了,银行说需要到法院诉讼出一个证明,请问大概需要多少费用,什么流程,谢谢."...
·没签合同可交社保,老板现辞退你,我们有保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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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农民工一家四口人去年来到南宁市武鸣区里建正安农场百香果地里工作半年老板打借条到现在沒有钱给我!
·我要买个二手房,房主急着要用钱,要马上过户把钱付清,但是她又要住号之前才搬我想问一下这样会有什么问题吗还有我合同上要怎么来写一些限制她的条款呢san我要买个二手房,房主...
·您好张律师,抚养费案开庭后被告需要写代理词吗?判决书下来后不是自已想要的结果还有必要上诉二审吗?
·大家好,我想咨询个问题,我是一个送外卖的,原本属于一家配送公司专门给一家快餐店驻店送外卖,后来配送公司倒闭,快餐店也需要我们来帮他送外卖,我们就以原来公司和店家谈好的价...
·私刻公章签合同诈骗对方没有付定金有什么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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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一栋楼三层房产证在男方父母名下,婚后有说赠予一层给子媳,而且婚后男方没有抚养过儿女,一直是儿媳挣钱抚养儿女,如果离婚女方可以分到房子吗?
·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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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书怎样写,应包括哪些内容?
    当今社会很多夫妻面临着离婚的现状,虽然是您不愿意面对的现实,一旦夫妻双方遇到这种情况,不仅要知道财产该怎么分配,还要知道怎么写离婚书,那么到底起诉离婚书怎样写呢?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具体应该怎样写起诉离婚书。离婚起诉书原告王××,男,××××年×月×日出生,住所地:××省××市××××路×号×幢×××房。电话:×××××××被告刘××,男,××××年×月×日出生,住所地::××省××市××××路×号×幢×××房。电话:×××××××案由:离婚诉讼请求:1、要...

·创业公司融资过程是怎样的
    创业公司融资过程是怎样的?当今社会,各类创业公司纷纷上市。在如此激烈的竞争中,创业公司要想发展经营起来,就需要融资,来支持公司的相关运作。融资,是公司筹集资金的行为。那么创业公司融资过程究竟是怎样的呢?下面我们简单和您聊一聊。一、撰写BP撰写商业计划书,用于应对不知何时会遇到的投资人或投资经理。撰写商业计划书不仅是一个包装和表达的过程,也是一个理清产品思路的过程。一个技术上完美的商业计划书如果仍然逻辑怪诞、缺乏说服力,很有可能是你的产品本身就有问题。一个聪明的创业者会借由表达来发现自己的不足,从而先改善产品或商业模式——如果你信奉精益创业,返工的过程就不长,成本也不高。千万不要轻视用...

·刑诉法起诉期间的时间规定有哪些
    日常生活中,执法机关在侦办刑事案件的时候,是需要有时间限制的。提起诉讼,也有相关的时间限制。这些在我国的刑事诉讼法中都有着明确的规定,时间限制也是为了提高国家执法机关的办事效率,同时也是对国家执法机关的监督。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刑诉法起诉期间的时间规定有哪些?刑诉法起诉期间的时间规定有哪些?刑事诉讼法时间1、[12小时]《刑事诉讼法》第117条第2款:“传唤、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2、[24小时](1)《刑事诉讼法》第83条第2款:“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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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被保险人、保险人、第三者?
    被保险人一般是指受保险合同保障的汽车的所有者,也就是行驶证上登记的车主。  保险人就是保险公司,在汽车保险中,就是有权经营汽车保险的保险公司。  保险合同中,保险人是第一方,也叫第一者;被保险人或致害人是第二方;除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外的因保险车辆意外事故而遭受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受害人是第三人,即第三者。

·离婚男方如何争儿子的抚养权?
    孩子是父母婚姻爱情的结晶,而当父母婚姻关系破裂,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问题就成为一大难题。虽然父母离婚,但是血浓于水的父子亲情尚在。抚养权的分配,要以“子女利益最佳”为基本原则,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收入、生活环境、思想状态等因素,那么作为夫妻一方,离婚男方如何争儿子的抚养权?一、男方争夺抚养权的有利条件在抚养权存在争执,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形下,参照《子女抚养意见》中的规定,判由男方抚养子女的有利条件有:1、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但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的。2、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但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3、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因其...

·房产的原始取得方式有几种
    房产的原始取得方式有几种房屋所有权属于原始取得的主要包括以下情形:(1)依法建造房屋;(2)依法没收房屋;(3)收归国有的无主房屋;(4)合法添附的房屋(如翻建、加层)。二、房屋所有权的取得方式有哪些房屋所有权的取得,分为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两种。(一)原始取得原始取得是指由于一定的法律事实,根据法律的规定,取得新建房屋、无主房屋的所有权,或者不以原房屋所有的人的权利和意志为根据而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主要包括以下情形:(1)依法建造房屋;(2)依法没收房屋;(3)收归国有的无主房屋;(4)合法添附的房屋(如翻建、加层)。(二)继受取得继受取得又称传来取得,是指根据原房屋所有人的意思接受原房屋所...

·雇佣关系因病死亡赔偿如何计算在雇佣关系中因病死亡可向雇主主张
    雇佣关系因病死亡赔偿如何计算在雇佣关系中因病死亡可向雇主主张赔偿责任,赔偿项目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扶养费等,具体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条款的规定予以确定:1、第二十七条: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2、第二十八条: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在离婚过程中
    在离婚过程中,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始终是双方矛盾的焦点。孩子跟随哪一方生活,应该秉承“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为唯一准则。毕竟夫妻双方争来争去,无非也就是认为自己可以提供给孩子更好的成长环境。都说孩子是母亲身上掉下来的肉,所以在对孩子抚养权问题的上,母亲所表现出来的心情会更加的迫切,但是很多离婚女性朋友都过这样的遭遇,在与婆家抚养权官司中,对方往往会不出庭,这种行为是法律允许的吗?与婆家抚养权官司,对方可以不出庭吗?在与婆家抚养权官司中,对方可以申请不出庭。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无论是法定代理人还是委托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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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对夫妻共同财产的管辖规定是什么?
    离婚后对夫妻共同财产的管辖规定是什么?离婚后对夫妻共同财产的管辖规定是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来进行管理,因离婚后财产纠纷提起的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的原则规定,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基于双方曾经的婚姻关系产生的离婚后财产分割事宜,有些人可能会困惑,特别是涉及到离婚后不动产的分割问题时。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在离婚时一并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还是离婚后单独要求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其诉的本质仍是离婚纠纷的内容之一,不是对不动产权属之争;所以仍然要适用《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等相关规定,即在适用管辖...

·判缓刑几年是什么意思?
    一、缓刑几年是什么意思?法院在刑事审判中,根据被判处刑罚的罪犯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刑罚的执行。如在考验期内,满足一定的条件,原判刑罚将不再执行的一种制度。因此,简言之,缓刑是有条件地不执行所判决的刑罚。缓刑几年或几个月执行就是指在几年或几个月内遵守一定的条件、没有犯新罪等就可以不用执行刑罚。也就是说缓刑几个月或几年是考验期,但依然是犯罪。根据刑法第73条的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2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1年。可见,缓刑考验期限不得短于原判刑期,可以等于或者长于原判刑期。二、管制和缓刑的联系是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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