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新区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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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南沙新区刑事律师专业办理刑事拘留看守所会见、取保候审、刑事辩护、代理刑事诉讼等刑事案件,广东广州南沙新区刑事律师处理重案要案、重大案件刑事,为涉嫌刑事犯罪嫌疑人争取缓刑、减刑、从轻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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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16625942(张律师)
18620487148(陈律师)

 南沙新区刑事律师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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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中区劳动仲裁委正在审理当中,期间也调解过双方都没有协商成功。就是因为我本人出示的工资证明材料是每月2400元一月,只是被申请人【原单位】代理律师不于认可。单位出示的是...
·我本人想改名,现27岁,户口是吉林辽源的,目前在长春工作,最近想更改一下我的名字,但是听说16周岁以上的人不给改名了,我觉得很不合理,也有人劝我说找找人花点钱也许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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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我在网上玩炸金花钱传过去对方把我拉黑
·我爸爸前断时间在上班的路上和一个骑摩托车的人撞上了,后来骑摩托车的人死了,我爸爸身上也多处受伤,这样的案子怎么办呀认定书上写一人一半责任大概要赔多少钱呀!
·请问律师,疫情期间抢劫嫌疑犯,可以被取保候审吗?另外青岛地区看守所何时羁押刑事犯罪嫌疑人?谢谢
·请问:我孩子误入一假酒小作坊,才工作l个月,拿一个月工资,本月30号下午2时被抓,已经过去了48时!我该怎么办
·你好,李律师,我老公是一名油罐车司机,他4月28号在茂名拉油到德庆县被抓,到现在已经一个多月了,同行的还有两个人,车是三个人合伙买的,手续齐全,我想问一下他非法运输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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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想咨询  我有一个亲戚看守在慈溪市看守所   如果委托你们了解一些情况&nb...
·律师您好!我于2018年6月20号在万家金服的P2P平台上投资了7万元,但是到现在平台显示我的钱还在核保审批中,咨询客服后,告诉我钱还没有贷出去。另外,我今年6月12号...
·确保母亲安全情急之下打了嫂
·初三即将毕业可以换名字吗?*烦吗?去哪里更改名字呢?
·我因为穿了JK制服在电梯被人辱骂,是不是从事不正当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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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上车后面不知道哪种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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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结婚后经营起了一家服装店,也因此借了外债,现在谈到离婚,这家店应该是一人一半的,可是开店的时候全部是我借的钱开的店也是我的名字立的户,我现在把店转让了,转让的钱还部分...
·54年;公私合营我父亲有股金;今年企业破产房子卖了300万;那么我可以要回股金吗
·现在一孩怀孕,还需要查体么?做婚检的时候已经查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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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的朋友让我在他们银行贷款跟他合伙做生意,当时说这个款由他来还,已经三了,一直是他在清利息,现在他不管了!我可以起诉吗?
·车祸后肇事者拒不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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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沙新区刑事律师法律常识
·疫情期间的工资待遇是怎么规定的
    疫情期间的工资待遇是怎么规定的?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当地有关规定执行。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视同提供正常劳动,支付相应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隔离治疗期间、医学观察期间以及采取其他紧急措施期间,不计入医疗期。在此期间,劳动合同...

·用别人的商标打广告侵权吗
    侵权,商标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来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未经商标注册自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知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道其他损害的。《中华人民...

·抚养权的确定办法是怎样的
    要是父母离婚的话,对于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确定是很重要的,不仅与能否成功离婚相关,同时也与子女的利益挂钩。那么我国规定的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确定办法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关于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新《婚姻法》的三十六条和三十七条有原则性的规定,立法精神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抚养权问题(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如果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男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2)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如果女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男方生活:a、患有久治不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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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租人如何单方解除租赁合同?
    一、出租人如何单方解除租赁合同?(一)明确出租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事由。《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了房屋出租人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八种事由: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2、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3、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4、拖欠租金累计六个月以上的;5、公用住宅用房无正当理由闲置六个月以上的;6、租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7、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可以收回的。根据上述规定,承租人迟延支付租金,不是出租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事由,只有在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六个月以上的...

·企业不开票偷税漏税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企业不开票偷税漏税的刑事责任是什么?一、企业不开票偷税漏税的刑事责任是什么?1、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2、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4、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曾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二、从轻处罚的情形1、应当从轻处罚的情形有:...

·房地产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都有哪些呢?
    房地产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都有哪些呢?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1、内涵: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2、出让方式:招标、拍卖、挂牌、协议。3、年限: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一)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土地使用权范围:(1)供应商业、旅游、娱乐、工业用地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以及有竞争要求的工业用地;(2)其他土地供...

·最低工资标准的制定和实行
    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是我国一项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最低工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1号)]已于2003年12月30日颁布,2004年3月1日起施行。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和调整方案,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同级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研究拟订,并报经劳动保障部同意。最低工资标准是国家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基本生活,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而强制规定用人单位必需支付给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报酬。《劳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每年会随着生活费用水平、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经济发...

·一、交通事故酒精检测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一、交通事故酒精检测时间是如何规定的?醉驾交通事故酒精检测时间一般是在48小时以内,酒精代谢过程需24-48小时,相关研究数据,发现喝酒后8-12小时,酒精在体内含量将大大降低,24-48小时会完全挥发,达到正常。不同的人喝同样的酒后,酒精浓度及其降幅不同,这是因为不同人的酶的活性不同,而酶的活性很大程度取决于遗传基因,存在个体差异。从本报的实验可以看出,人的“解酒酶”和人的年龄、性别等都有关。但人的“解酒酶”并非一成不变,有大学生刚入职时只能喝1两白酒,但工作几年后,也许能喝1斤,因为在人体诱导下,酶的活性会慢慢增强。酒后驾车是指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mg/100ml,并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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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动迁会给多少补偿
    有限公司动迁会给多少补偿随着我国城镇化的发展,城市的总体规划也在不断加快中变化,很多时候我们会遇到征地拆迁等问题,国家也因此会给我们一些补偿。那么有关有限公司动迁会给多少补偿呢?很多企业和公司最关心的可能也就是有关能获得多少补偿的这些问题,我们将为您,详情介绍这些内容。一、企业动迁补偿有哪些国务院在2011年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详细规定了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权限和程序等,但其对被拆迁企业的补偿标准并没有进行详尽的规定。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优银主任律师团队通过总结多年的办案经验,认为政府对被拆迁企业的补偿主要分为以下几项:1、对被拆迁企业享有使用权的土地、房...

·行政处罚如何判断从重处罚
    行政处罚如何判断从重处罚那么行政处罚如何判断从重处罚从重处罚是指行政机关在法定的处罚方式和幅度内,对行政违法行为人在数种处罚方式中选择较严厉的处罚方式或者在某一处罚方式允许的幅度内选择上限或者接近于上限进行的处罚。行政处罚法没有对行政处罚的从重情节作出明确规定,是考虑到行政违法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往往触犯了刑律,会受到刑事法律的制裁,而且在实践中,违法情节严重需要从重给予行政处罚还是构成犯罪需要给予刑事处罚的情况比较复杂,因此暂未作规定。由行政执法机关在实践中,根据违法事实的具体情节和构成要件的不同,认定是行政违法,还是犯罪,适当考虑运用行政处罚或者移送司法机关进行刑事处罚。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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