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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山区证券律师法律咨询
·我是湖北赤壁的老婆是四川的。我没到结婚年龄,但是老婆到了。没结婚证,准生证。生孩子罚款多少。第一胎
·你好,我想咨询的事情是这样的,在2019年八月份左右,我在在广东珠海的傢俬店订制傢俬,當時那家傢俬店说保证他們是真材实料,所有货品也是货真价实,然后我就在那家傢俬店定制...
·一个月前在一十字路口发生车祸,我占主要责任,当时两台车都被交警扣留到停车场‚对方对我当时提出的和解意见不同意‚二十天后提出来的车‚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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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配合调查需要几天?
·在我们村里每户都有一片竹林的使用权,在竹林里发现了少量的金矿,乡里和村里没经过我们同意就将它转让给私人开采,我们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力?
·10年前我孩子被他爸卖啦,现在能要回来吗?
·父母合写的遗嘱。母亲去世了。父亲又找了个老太要结婚。现在我想确权老妈那一半遗产可以吗?老爸不同意说要等他一起老了才可以。
·今天公司通知我,要么年前走,经济赔偿n+1,要么年后走(可能过完年来了就走),经济赔偿n,,我想拖到年后3月底,有可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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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诈骗案会怎么判刑,被带到新疆阿勒泰看守所
·我儿子是2010年生出的,到现在都没能上户口,所有相关手续都齐全就差一个上环证明,上环和孩子户口挂勾????《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了妇女有权自愿选择避...
·你好云南文山这边我们是建档立卡户分家钱评分家后我们没有安全住房居也没有钱建房能申请建档立卡户
·律师你好,现在我全家一筹莫展,想向您请教一下。我家亲戚(40+女性)喝了酒,因为之前和我爸妈关系不和,来我家楼下辱骂,骂的很难听。我爸气不过下楼想教训她,过程中我哥哥嫂...
·我请的律师为我打官司打了一办律师不好意思了,我该找谁讨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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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律师,经常熟法院一位法官的提示,特向您咨询一事。即票据纠纷案的再追索权人向自己的前手诉讼追索票据款时,是否可以要求其前手承担再追索权人在前案败诉后承担的诉讼费?
·开设*场罪
·我的手机丢了。价值2750元。捡到手机的人还在用我的电话号。要求其归还,对方不予回应。是否构成侵占罪。如报案,公安是否可以立案或帮助我
·你好,我被判刑罚金交了,征信有记录吗?
·当事人女与对方共同生活十六年,对方隐瞒已婚史,现已当事人分手,其妻起诉当事人要求返还男方曾陆续给的六十万,当事人有权不返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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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弟弟,部队服役,年龄26。他女朋友和他4年了,最近发现他女朋友同时又和别人好了。没有订婚结婚。想问的问题有没有能说理的地方,女孩背叛我弟弟。我弟弟送他的东西很多都很值...
·我和一个公司签订了开发合同但是他们那边的人没有按时完成任务到了时间点他们不验收请问我能终止合同么他们那边人能力太差玩不成应该做的任务导致第一期都没办法验收开发合同一共分...
·请问律师,我的钱在对方手里,对方让我签一份保障书,上面都是为对方好的,我有一点不按他们的意思写他们就给我做费,不给我钱咋办
·涉嫌诈骗,怎么可以取保候审,可以帮我吗?速回信息,急
·农村酒席酒驾事故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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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患有精神分裂和抑郁症,属于二级残疾,婚姻近五年,一直没有孩子,就孩子问题产生分歧,老公想要我身体原因考虑决定不要,老公就寻思离婚,就是想简单问问像这种情况我们的财产...
·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
 南山区证券律师法律常识
·误工费的赔偿标准
    误工费的赔偿标准你好,误工费的赔偿标准各行各业不一,甘肃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规定的误工费具体如下: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计算公式: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或者(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或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

·累犯什么情况下可以缓刑
    累犯什么情况下可以缓刑被依法认定为累犯的,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是不能被判缓刑,因为其不符合缓刑的条件。适用缓刑的对象和条件:1、适用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这说明,判处三年以上徒刑的罪犯,不能缓刑。2、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即法院认为不关押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以上两条缺一不可。此外,刑法规定,对累犯,不论其刑期长短,一律不能适用缓刑。法律依据:《刑法》第七十四条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二、一般累犯的构成条件其构成条件有:1、前罪和后罪都是故意犯罪;2、前罪和后罪都应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3、后罪发生在前罪刑罚执行...

·股份责任有限公司是什么意思
    股份责任有限公司是什么意思在我国的公司分立当中,主要的就是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其中股份有限公司又可以叫做股份责任有限公司,那您知道股份责任有限公司是什么意思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股份责任有限公司是什么意思股份公司(Stockcorporation)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以下为发起人,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由于所有股份公司均须是负担有限责任的有限公司(但并非所有有限公司都是股份公司),所以一般合称“股份有限公司”。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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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民事诉讼应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提起民事诉讼应提交的材料有哪些民事纠纷可以说是我们在日常生活工作中最常见的一种纠纷了,而这样的纠纷一般是不会涉及到坐牢的问题,因此检察院不会主动向法院提起诉讼,而只能由当事人依法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这个过程中就要求同时提交起诉材料,那么提起民事诉讼应提交的材料有哪些呢?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如果您要提起民事诉讼,您应提交的材料有:1、当事人向本院提起民事诉讼,应当提交起诉状、原告主体资格证明、起诉证据等材料。委托代理人代理原告提起民事诉讼的,还应提交委托代理资格证明。2、当事人应提交由本人签名或盖章的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3、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员工在什么情况下不能辞退员工
    员工在什么情况下不能辞退员工一、员工在什么情况下不能辞退员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之规定,劳动者有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不得裁减:(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二、私人企业可以随便开除一个员工吗不可以。只有符合以下条件才可以开除员工。...

·一、职工患病或非因工伤待遇有哪些?
    一、职工患病或非因工伤待遇有哪些?1、享受规定期限的病假医疗期是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也是劳动者的休息治疗期限。病假期限长短由累积工龄和本单位工龄决定。2、享受病假工资按照的规定,职工在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劳动者可以在病假期间得到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的工资。3、合同自动延续至病假结束劳动合同期满,职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该条保障劳动...

·企业融资方式比较的内容是怎样的?
    融资指的是一个企业筹集资金,然后扩大经营规模进行再生产,从而使整个公司更加的有活力的进行发展,这对于整个公司来说是一件非常好的事情,所以企业进行融资的话,是非常有必要的,很多人想了解一下。企业融资方式比较的内容是怎样的?一、企业融资方式比较的内容是怎样的?银行贷款银行是企业最主要的融资渠道。按资金性质,分为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和专项贷款三类。专项贷款通常有特定的用途,其贷款利率一般比较优惠,贷款分为信用贷款、担保贷款和票据贴现。二、股票筹资股票具有永久性,无到期日,不需归还,没有还本付息的压力等特点,因而筹资风险较小。股票市场可促进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

·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辞退的员工有哪些
    若是单位想要行使法律赋予的辞退权,而将劳动合同尚未到期的员工提前辞退的话,此时需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但同时,我国也规定了一些单位不得随意辞退的员工,这主要是出于对这部分员工利益的保护。那到底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辞退的员工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辞退的员工有哪些《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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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情况有哪些?
    在所有房屋租赁关系中,并不是所有的租赁关系都能按照合同顺利地完成,有很多时候,会因为一些特殊的情况导致单方会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此时租赁关系往往就会终止,那么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情况有哪些呢?下面,的我们将向各位详细的介绍一下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情况的具体内容,以供各位了解。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情况有哪些呢?1、《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九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就是说在租赁房屋具有瑕疵(包括物的瑕疵和权利瑕疵),致使承租人无...

·法院判决离婚还需要办理离婚证吗?
    法院判决离婚还需要办理离婚证吗离婚当中有两个简单又方便的路程,一个是在双方都自愿的条件下直接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另一个是因为双方有任何一方因为各种原因不愿意离婚,那么对方可以带上有效证件直接去法院起诉离婚。同时,到法院诉讼离婚的,也有以下两种结果,一个是给予法院判决书判决双方离婚,另一个是通过调解进行协议离婚。由国家级人民法院审理该项调解离婚的,应当对双方夫妻中的协议不合进行调解,感情确实达到了严重性破裂的,法院的调解没有效果的话,法院会直接判决离婚。如果结果是第一种时,夫妻将会收到法院的判决书;若结果是第二种时,也会收到法院的有效证明那么这份证明就叫调解书。不管是自己去民政局办理的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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