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票区债权债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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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票区债权债务律师法律咨询
·我是江西九江。我有个离婚案子,请想找个律师。电话。..
·今天早上用QQ红包支付买东西,结果把钱骗走了,有账单号和商户订单号,能不能把钱追回来。
·项城市残疾人聚众闹事,收到每天100元现在人在监狱超过半月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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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离婚,要赔偿对方的订婚钱吗?因对方没有工作订婚的钱都花在日常生活中了,还要赔偿吗。还有装修的钱是对方出的。是否要给予赔偿对方没有工作。一直都是我在工作养家,我是否有...
·我哥意外去世,赔付了孩子抚养费由嫂子保管,我爸妈有权力把抚养费做公证吗,爷奶不到场不可以取钱
·我和他离婚了但是我想把孩子拿回来自己带可是男方不给孩子小时候都是我自己带的就是他们家出的钱现在3岁了
·尊敬的律师你们好:   我住在四楼,六楼是“过桥米线”饭店的职工宿舍,房子是他们老板买的。他们一般夜里11点左右回来,一直折腾到12点多,...
·我所驾驶的车辆是公司承包给个人的.而我是承包人雇佣的.并没有与公司签定劳动合同.在事故中警察认定我负次责百分之三十.对方七十.对方已经把七十陪给了我.而公司却说三十不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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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在慈惠同事差我钱3年都不想还,有借条,在慈惠城管执法中心上班同事,
·你好律师。我爸被别人砍树打到了,左肋骨差不多全部骨折,左手骨折,现在住在医院,对方支付了2.5万,现在不支付了,能继续要求对方支付钱吗?
·结婚一年,男方不过错,因性格不合,女方提出离婚,请问女方买的家具能要回来吗?
·我和聚优铺网店签了一份合同,当时他说帮我一个月内把摊位租出,费用不退,一个月闪租不租出去费用退给我,费用是2980元,可现在二个月了,摊位还没有租出去,打电话不结发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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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债务人二次起诉了,想和解分期付款对方不愿意
·我的朋友的女朋友跟前夫已离婚但户口还在前夫那里,这样拿前夫家的户口是否可以登记结婚?
·请问一下周六周日法院有工作人员可以咨询吗
·父亲跟朋友去网鱼,涨水身亡,同行者有什么责任
·我想问下关于民事诉讼会记录个人诚信档案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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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调解了,还了几个月不给我,发信息不回,现在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欠钱不还,只有电话和微信
·确认债权法院收费是多少?
·以前去过咨询,以为看到能回复我
·你好,我已收到律师函,但我已经打了95188-2希望再次分期还,因为一次没有能还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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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所家属去看人了解情况
·我是高淳区的,我于2015年4月底将我二人合伙开办的工厂资产以及合伙时发生的债权债务全部合并转给了另一合伙人,现在有一酒店是合伙时的招待费3900元(转让的债务中有这笔...
 南票区债权债务律师法律常识
·女方无工作抚养权是否能够争夺抚养权?
    当代社会,很多人离婚之后一时半刻并不能找到满意的工作,但是离婚的时候需要确定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而孩子抚养权归属有需要依据双方的经济状况来进行确定,那么女方无工作抚养权是否能够争夺孩子的抚养权?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一、女方无工作抚养权是否能够争夺孩子的抚养权?这个是可以的,但是根据你的经济收入评定起到一定的出入。子女抚养权怎么判,法院应当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作出关于子女抚养权的判决。具体而言,应该遵循以下原则:(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但母亲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随父亲生活: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疾病或者其他疾病,子女不宜...

·轻伤害被害人不谅解拘役多长时间?
    轻伤害被害人不谅解拘役多长时间?轻伤害被害人不谅解拘役的时间会有多久就会结合案件的情况来进行判定;拘役的时间是不少于一个月,并且不超过六个月,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第四十三条 【拘役的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第四十四条 【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二、故意伤害罪轻微伤如何判刑?根据《刑法》对故意伤害罪立案标准...

·幕墙工程需要备案吗
    需要,首先幕墙的施工蓝图需要送审图中心审图,取得审图合格证;幕墙施工合同需要到建设局招投标办公室办理合同备案;然后到建设局质量安全监督站办理幕墙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最后到建设局办理幕墙工程施工许可证。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订立书面合同后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如不备案,虽合同仍然有效,但如发生纠纷,则增加所需承担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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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金额认定的司法解释内容有哪些?
    合同诈骗金额认定的司法解释内容有哪些?一、合同诈骗金额认定的司法解释内容有哪些?“两高”关于《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其他严重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作案动机和手段恶劣的;(2)多次行骗造成恶劣影响的;(3)致使被害人受损而生活困难的;(4)拒绝退赃、偿还债务和赔偿损失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他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

·婚内夫妻之间打借条有效吗
    婚内夫妻之间打借条有效吗婚内夫妻之间打借条是否有效婚内借条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相互写的欠条,就是夫妻间的债权债务。1、认定为对夫妻财富的处分有效。我国《民法典》规则,夫妻能够商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富以及婚前财富归各自一切、共同一切或局部各自一切、局部共同一切。商定应当采用书面方式。固然我国法律规则婚后财富属夫妻共有,但是也规则了夫妻能够对婚后财富中止婚内商定,有商定的以商定为准。夫妻间在婚内打的借条,能够认定为对婚内财富的商定。因而,能够认定为婚内借条是有效的。2、存在借款事实有效。若夫妻自身曾经商定了夫妻财富分别一切制,或者夫妻有个人婚前财富,其中一方...

·倒签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一、倒签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490条对履行接受进行了规定,第490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从该条文可以看出,即使合同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只要合同相对方履行了主要义务,合同即为成立。第37条规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该条文肯定了倒签合同的法律效力,也就是说,倒签合同本身是有效的合同,但是倒签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却存在较大的风险。二、倒签合同的法律风险在倒签合同的情况...

·没有赡养老人能继承遗产吗?
    没有赡养老人能继承遗产吗子女不赡养父母并不丧失继承权,但在遗产分配时应当少分或不分。根据继承法的规定,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有以下几种:1、是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2、是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由此可见,作为继承人的子女,不赡养被继承人的,并不属于法律所规定的丧失继承权的情形。因此,子女不赡养父母并不丧失继承权。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少分或不分。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谢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七条继承人有下列行...

·原告仅依据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举证责任如何分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规定:“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债务,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被告对原告提交的金融机构转账凭证的真实性往往不存异议,但对凭证所反映的转账目的,被告则可能以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债务等为由,从而否认原告提出的借款事实主张。在此情况下,被告所持的抗辩的内容,实际上是一个新的主张,即双方当事人之间还存在原告所主张的借款关系之外的权利义务关系。按照主张权利存在的当事人应当对权利发生的法律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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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项目有哪些,补偿的标准是怎样的
    征地补偿项目有哪些,补偿的标准是怎样的您都知道,如果你家中的土地被国家征用了,国家就要给予你一定的征地补偿。那你知道,国家征用你土地后,要补偿你的项目具体有哪些吗?这个问题,接下来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详细讲解,详情请阅读下文。一、征地补偿费用项目有哪些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收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收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如何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
    如何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该合同失去意义,应归于消灭。在此情况下,我国民法典允许当事人通过行使解除权的方式消灭合同关系。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此即债务人拒绝履行,也称毁约,包括明示毁约和默示毁约。作为合同解除条件,一是要求债务人有过错,二是拒绝行为违法(无合法理由),三是有履行能力。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此即债务人迟延履行。根据合同的性质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履行期限在合同的内容中非属特别重要时,即使债务人在履行期届满后履行,也不致使合同目的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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