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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乐证券律师法律咨询·好好沟通吧,让她认识到打牌的坏处,洗洗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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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ST002280虚假陈述,证监委立案调查,己亏损,能否起诉
·乡政府要征收我们的基本农田用来建小区。征收后我们农民没有田可种,政府当怎样处理
·被老板拖欠工资一年多了
·我想请问一下涉嫌贩卖一般是多久的刑期呢?当场身上收出32.85克。还没有出高铁站
·委托律师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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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老公在我们父母那里借了七万块钱。如果我们现在离婚的时候债务我也要承担一半呢?
·请问事故医疗费用应该怎么解决."w990mamt20
·工作时被电锯把左手大拇指及其余四指的筋脉切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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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买一套二手改合同房(合同可改)承担什么风险?我应该掏哪些费用?望速回,急!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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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能在牡丹江帮要债的律师,有欠工程款的A,有分享收藏我也要提a2条回san推荐答案回复2017.11.2214:21
·律师你好!女方去年起诉法院跟我离婚的,法院判决书白纸黑字写每个月月底,女方按时打抚养费,截止目前几个月没打抚养费了
·填表贷款签字,但身份证和户口本得复印件没签字,请问有风险吗,别人能拿我的复印件骗人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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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十字路口,我直行,另一公交车车头左部撞向我车中部位置,警察欲判我次责,对方主责,对方车内还伤一乘客,左脚脚踝骨折,我不服判决,我认为我无责,对方全责,对吗/p>咨询编...
·南乐证券律师: 13030308067(范律师) 13503932812(王律师)
·李老师你好!你电话号码发给我好吗?
·网上冲浪,被人把手机号找出来了,然后进行轰炸,侮辱
·我还没有过使用期,有劳动合同签吗?律师专业分析解答
·你好律师,我是黑龙江农垦的,现在我们这搞小城镇建设,农场在原有的两栋平房之间建楼,现在后面的平房,白天一天都见不到阳光,请问我们应该怎么办?
·咨询一下房屋证书号码是哪个?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上
·南乐证券律师: 13030308067(范律师) 13503932812(王律师)
·本人陶传贤在光大银行贷款在法院:怎么处理:想问哪个律师负责这案件:。请联系我
·您好,我于去年贷款买了一套期房,明年6月份交工,前些天去看了一下楼房进展情况,发现我们的楼前盖了一栋18层的楼房。而且楼间距非常窄,看上去不到30米的样子。我们的楼一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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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乐证券律师咨询解答·你在打工时受伤应当及时维权 秦卫东
·再考虑提起相应的起诉。 潘兆忠
·建议委托律师代理。 weihaiyang
·南乐证券律师: 13030308067(范律师) 13503932812(王律师)
·等疫性控制后再作处理是来得及的。 太公钓鱼
·当面咨询律师。 weihaiyang
·当面咨询律师。 weihaiyang
·无权代理. 律师
·涉外诉讼,建议委托律师代理。 weihaiyang
·南乐证券律师: 13030308067(范律师) 13503932812(王律师)
·是不是带着当时法院的判决书去法院要求强制执行,法院要求他强制执行他要是不给怎么办呢. 匿名
·最好联系当地的律师。 潘兆忠
·这个问题不要问律师。 weihaiyang
·你应当申请评残,律师的意见只是参考。 宋瑞岭
·如涉及刑事犯罪,建议马上报警。 宋瑞岭
·南乐证券律师: 13030308067(范律师) 13503932812(王律师)
·面询当地律师。 法义
·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weihaiyang
·建议直接联系您想委托的律师。 chnlegal
·报警,由警方追究责任。 宋瑞岭
·可以向其提出比较贵重的东西 秦卫东
·南乐证券律师: 13030308067(范律师) 13503932812(王律师)
·建议委托律师辩护。 weihaiy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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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乐证券律师法律常识·分公司签订合同的诉讼主体资格是谁?
分公司签订合同的诉讼主体资格是谁?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备了经营经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但一般要在公司的授权范围内进行,司法实践中一般不会因为是分公司签订的合同而认定无效。分公司虽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但属于民事诉讼法上的其他组织,故可以单独作为原告或被告作为诉讼当事人。在司法实践中,为便于执行,第三人可以将公司与分公司列为共同被告。因为分公司(非法人组织)具有一定的团体财产,构成一定的责任能力,但其财产并不完全独立,其责任能力不完整,故一般由其上级法人承担补充责任。二、总公司和分公司的区别有哪些?总公司管理分公司,对所属分公...
·劳动合同上可以约定违约金吗
劳动合同上可以约定违约金吗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违约金。不过,《劳动合同法》对违约金实行了限制性规定。能约定违约金的情形:(1)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从此规定看,假如没有培训费就不能约定违约金。(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可以约定离职后竟业限制条款,为保证这些约定能够执行可以约定违约金。...
·农村出嫁女可以继承土地吗?
农村出嫁女可以继承土地吗?不可以继承土地,目前农村的土地资源主要分为:宅基地、承包耕地、林地、草地,而这些土地都是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所有,所有权是属于农村集体组织内部,而不是属于农民,农民只能够拥有土地的承包权与使用权,根据《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中规定:林地承包人死亡之后,其继承人能够在承包期内继续继承承包,承包耕地、草地的承包人死亡,是指承包户家庭的人均死亡,这种情况下将不存在继承关系,土地将会由农村集体组织收回。1、出嫁女未迁出户口,这时其还在父母的户口之中,如果父母死亡,则能够继续承包父母承包的土地;2、出嫁女户口迁,在新居住地获得了土地承包权益,则不能够在原居住地享受到土地承包权益,如...
·南乐证券律师: 13030308067(范律师) 13503932812(王律师)
·一、如果没签劳动合同无缘无故被开除维权途径有哪些?
一、如果没签劳动合同无缘无故被开除维权途径有哪些?1、协商的维权途径协商是指当事人在发生劳动争议后,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依照法律的规定,直接进行磋商,自行解决争议。通过协商方式解决纠纷既省时、省力、省钱,也不会伤害相互之间的感情,有利于继续和巩固过去形成的劳动关系,有利于化解矛盾。劳动争议发生后,劳动者可与用人单位自行协商,达成新的协议或者有过错的一方改正错误,消除争议。2、调解的维权途径发生劳动争议后,劳动者可以向本单位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请求调解。调解申请,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起30日内提出。调解应当在30日内结束。到期未调结的,视为调解不成。经调解达成...
·农村离婚妇女户口未迁征地补偿可以享受吗?
农村离婚妇女户口未迁征地补偿可以享受吗?可以享受,农村妇女婚后户籍仍在原集体经济组织,其离婚、丧偶后回到原集体经济组织居住的,应当认定其具有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第5条第(2)款规定:“农村妇女离婚,丧偶后与其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再婚,但其在嫁入的集体经济组织未分配到承包地也未分配到土地补偿费的,应当认定其具有原夫所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
·什么情况下劳动合同无效
在什么情况下劳动合同无效1、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如约定试用期超过6个月,不购买社会保险等。2、采用胁迫、乘人之危的手段,以损害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强迫对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如合同期满后强迫续订劳动合同。3、采用欺诈的手段,故意隐瞒事实,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如虚假承诺优厚的工作条件。4、订立程序形式不合法的劳动合同。如双方当事人未经协商,或者未经批准采取特殊工时制度等。5、违反劳动安全保护制度。如约定劳动者自行负责工伤、职业病,免除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等。6、违反规定收取各种费用的劳动合同。如强制收取培训费、保证金、抵押金、风险金、股金等。7、主体不合格的...
·厂房拆迁政府对辞退员工补偿有哪些?
厂房拆迁政府对辞退员工补偿有哪些?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公司搬迁的新地址是当初签订劳动合同时,所规定的地理范围之内或者当初公司明确说了要搬迁到哪里,这种情况工作人员应该遵从公司的搬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但是,如果没有出现前两者的情况,并且由于公司搬迁的新地址,对其工作人员发生了巨大的改变,这时候公司就应该与工作人员进行协商,确定可以去新地址工作的,就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如果不能够去的,则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对于不能去需要解除劳动合同的人来说,也是需要提前30...
·农村宅基地房主能立遗嘱吗?
农村宅基地房主能立遗嘱吗农村宅基地房主不能立遗嘱的,我国《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可是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不是一般的财产,而是特殊的财产。首先因为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很强的人身依附性,它必须因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而取得,因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失去而失去,不产生在不同农民个体之间的流转,即不可以继承。第二,我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主要是为了保障每户农民的居住需求,具有社会保障功能,如果允许继承,将导致宅基地无限扩大,违背了土地管理法关于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有关规定。据此,农村宅基地不能算作遗产,故不可以继承。但是,存在特...
·南乐证券律师: 13030308067(范律师) 13503932812(王律师)
·马鞍山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马鞍山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2、造成伤残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造成死亡的赔偿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4、职工下落不明的情况职工外出或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赔偿项目,要分不同情况而定。职工没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生活有困难的);职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
·抢劫罪的构成要件具有哪些主要特征?
抢劫罪的构成要件具有哪些主要特征?一、抢劫罪的构成要件具有哪些主要特征1、抢劫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也称作双重客体,即抢劫罪不仅侵犯了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同时也侵犯了被害人的人身权利,甚至造成被侵害分人身伤亡。虽然它使用的手段,也在客观上侵犯了被害人的人身权利,但是因为它最终目的是为了抢劫财物,所以法律上把它最终归入侵犯财产罪之中。2、抢劫罪在犯罪构成在客观方面,加害人必须具备对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者、保管者或者守护者等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对人身实施强制的方法,立即抢走财物或者迫使被害人立即交出财物的行为。是否抢劫到财物,是确定既途未遂之根据,但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当抢劫罪行发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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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上可以约定违约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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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果没签劳动合同无缘无故被开除维权途径有哪些?1、协商的维权途径协商是指当事人在发生劳动争议后,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依照法律的规定,直接进行磋商,自行解决争议。通过协商方式解决纠纷既省时、省力、省钱,也不会伤害相互之间的感情,有利于继续和巩固过去形成的劳动关系,有利于化解矛盾。劳动争议发生后,劳动者可与用人单位自行协商,达成新的协议或者有过错的一方改正错误,消除争议。2、调解的维权途径发生劳动争议后,劳动者可以向本单位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请求调解。调解申请,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起30日内提出。调解应当在30日内结束。到期未调结的,视为调解不成。经调解达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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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什么情况下劳动合同无效1、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如约定试用期超过6个月,不购买社会保险等。2、采用胁迫、乘人之危的手段,以损害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强迫对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如合同期满后强迫续订劳动合同。3、采用欺诈的手段,故意隐瞒事实,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如虚假承诺优厚的工作条件。4、订立程序形式不合法的劳动合同。如双方当事人未经协商,或者未经批准采取特殊工时制度等。5、违反劳动安全保护制度。如约定劳动者自行负责工伤、职业病,免除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等。6、违反规定收取各种费用的劳动合同。如强制收取培训费、保证金、抵押金、风险金、股金等。7、主体不合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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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2、造成伤残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造成死亡的赔偿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4、职工下落不明的情况职工外出或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赔偿项目,要分不同情况而定。职工没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生活有困难的);职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
·抢劫罪的构成要件具有哪些主要特征?
抢劫罪的构成要件具有哪些主要特征?一、抢劫罪的构成要件具有哪些主要特征1、抢劫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也称作双重客体,即抢劫罪不仅侵犯了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同时也侵犯了被害人的人身权利,甚至造成被侵害分人身伤亡。虽然它使用的手段,也在客观上侵犯了被害人的人身权利,但是因为它最终目的是为了抢劫财物,所以法律上把它最终归入侵犯财产罪之中。2、抢劫罪在犯罪构成在客观方面,加害人必须具备对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者、保管者或者守护者等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对人身实施强制的方法,立即抢走财物或者迫使被害人立即交出财物的行为。是否抢劫到财物,是确定既途未遂之根据,但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当抢劫罪行发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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