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乐工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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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乐工伤律师法律咨询
·我在看守所关押期间家里给我邮寄给我的钱没有收到,看守所的民警弄错了,进帐进给同名同姓的人,现在我出来了想把我的钱要回来
·你好!请问法定假日公司要求加班不给与三倍工资,员工拒绝加班公司给与500元罚款,请问这个合理吗?
·醉驾逃逸撞死人一般判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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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公司做工三合同期满正遇上公司裁员,公司不想补偿而提出再续牵一,不让加班,做五休二。等于是变相扣工资,请问这样合法吗?
·老师,您好! 我父亲今年65岁,是杭州湾新区的村民,今年九月份在帮助本村村民建造房屋过程中,运送水泥的拖拉机,在没有确认卸货时车后有人的情况,卸下的水泥压倒我...
·我想查下我的那个医疗和养老的缴费情况该怎么查呢还有就是我本人不再,如果让别人代替的话需要什么证件吗我以前在个人单位上班,没和我签合同,没给我缴那个医疗和养老,最后我不干...
·我爸的指标买的经济适用房,我没有指标,交第一批房款时写的我爸爸的名字,交第2次房款也是写我爸爸的名字,本想在交第2次尾款的时候把我的名字也写上的,但是售房办理人员说还要...
·你好我是一名普通打工者,2019年6月9号经朋友介绍我们一行四人来到莱州金城海北嘴村一扇贝养殖户王成家帮工出海干活,当时说好240元一天,到6月23号我们要走一共干了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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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离婚婚前丈夫瞒着妻子贷款3笔总共6W。离婚后妻子一直不知道丈夫有贷款,2010家里移民,信用社扣除了妻子的账户冻结了,移民款是否可以被冻结,由于婚姻发2001...
·顾律师你好,瀛通绿地的债权案子,希望和您合作
·我继承了公司的16.6股份,现在应债务纠纷追查到公司原有注册资金不足,现在反应是否可以追加我个人财产
·请律师通过工伤签定能打赢吗?具体收费标准是多少能打赢。譬如是十级工伤鉴定
·我要承担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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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农村宅基地可以相互交换吗
·我和丈夫在婚姻期间,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在好几家担保公司给他的同一个客户做担保,事情发生后,那个客户跑了,等到我前夫知道后跟我提出离婚,我也是在要离婚的时候知道担保的事...
·员工病事假期间保险如何缴纳
·你好:我被贵县一家淘宝代运营公司骗了四万多元,想通过法律手段追回款项,不知怎么办
·乡下一家铝线厂,从2008年入职到现在没签过一份合同,因用煤不符合国家规定,工厂得到赔偿宣布关闭,我母亲因年龄过1年多,没任何赔偿,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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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借了一些钱给一个人,我有他的签字欠条,请问有法律效果吗,这钱如果我用法律能解决吗
·我有个朋友被他爸以绑架的形式送进了精神病院,问是否侵犯了自决权?他想起诉他爸,证明自己是正常人,在起诉之前怎么样拿到精神病司法鉴定书,要具体的步骤。
·我被朋友用二维码收款几千,然后转别人
·我把东西给别人了,他没给钱我。我可以报警吗
·我是初次醉驾,也没有发生交通事故,也没有影响交通堵塞,从吃饭的地方开车行驶一里路,停在超市们口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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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前,和我打官司的人跑了,找不到他人,我可以怎么办?我可以网上追逃,并且把他房子买了吗?
·自己厂里不生产货品,在别的地方定制回来贴上标签出售,这样做违不违法?
 南乐工伤律师咨询解答
 南乐工伤律师法律常识
·离婚终止妊娠赔偿有吗?
    离婚终止妊娠赔偿有吗没有依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082条:女方怀孕期间、哺乳期内或终止妊娠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女方提出离婚 或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依据《民法典》第1087条:离婚后,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所得的财产分割,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按照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的原则作出判决。男女双方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之中所享有的合法权利等,应依法予以保护。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女方的妊娠,以及女方的自愿终止妊娠,都不应属于男方对于女方人身权利的侵害。既然谈不上侵权,就不应属于赔偿。但是婚姻法在男...

·二手房办理不动产证需要哪些资料办理二手房产权证需
    二手房办理不动产证需要哪些资料办理二手房产权证需要的资料很多,主要是需要双方提供身份证明、户口本、结婚证、无房证明、房产证、土地证(或复印件)、买卖合同、派出所的房屋座落证明、测绘图、评估报告、契税单、个税单(缴纳或减免)、营业税单(缴纳或减免)、过户确权审批表;若有共有权利人还需提供和卖方同样的材料。二、怎么查看二手房的产权状况?(一)查验卖方提供的产权证书、身份证件、资格证件产权证书是指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身份证件是指身份证、工作证和户口簿。资格证件是指交易双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如: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是否有效;共有房屋出售,需要提供其他共有人同意的证明书等。(二)到房产管理部门查验...

·离婚时财产公证的效力上什么?
    离婚时财产公证的效力上什么?离婚财产公证是具备法律效力的,双方当事人只要在不违法法律的情况下,不违反公序良俗的情况下,只要双方自愿平等均可签订协议,可以到公证处办理公证,该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在公证协议的情况下,将来一旦发生诉讼,法院一般会将公证作为比较重要的证据,只要公证本身不存在较大的瑕疵,法院一般会以此作为判决的重要依据。公证书在法律上具有能够直接证明公证确认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是真实的,合法的效力。因此,公证的效力又称为公证书的效力。公证书是公证效力的物质载体和具体的表现形式,具有普遍的证明效力。公证效力,公证书在法律上具有能够直接证明公证确认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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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是一个法制化的国家
    我国是一个法制化的国家,对于劳动人民的合法权益是予以支持与保护的。在正式工作之前,劳动关系双方都需要签订劳动合同以来维护上方的权责,同时也是对劳动关系做出证明。那么工地农民工劳动关系是什么呢?下文中就做出了相关的解释与分析。工地农民工劳动关系是什么?1、劳务外包公司是用人单位,农民工和劳务分包公司是属于劳动关系,他跟外包公司签订劳动合同2、接受农民工外包服务的公司是用工单位,他和农民工是劳务关系不管是用人单位还是用工单位,农民工发生工伤,双方都有赔偿义务,一般这种情况发生,首先是要跟社保局打电话报案,然后告知用工和用人单位,进行工伤鉴定,和工伤赔偿,工伤保险赔偿后的差额部分两个...

·违法招录童工处罚是怎样的
    原则上我国是禁止单位使用童工的,但对于一些特殊的单位,如文艺、体育等等,在经过童工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也是可以招录的。那要是单位违法招录童工的话具体该如何处罚呢?下面,我们告诉您违法招录童工处罚是怎样的。一、违法招录童工处罚是怎样的(一)《劳动法》第十五条“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劳动法》第九十四条“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二)《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二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

·撤销合同中的重大误解是怎样的
    撤销合同中的重大误解是怎样的一、撤销合同中的重大误解是怎样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1条规定:行为人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在实际办中,判断是否属于重大误解难度较大,但通常认为构成重大误解应当具备以下几项条件:1、误解的事实是合同订立时存在的事实,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出乎预料的事实不构成重大误解;2、该事实必须是合同订立所依据的基本前提条件;3、重大误解必须是本质的,一般误解不构成重大误解。所谓重大误解的本质是指合同...

·国家征地赔偿标准规定有哪些?
    国家征地赔偿标准规定有哪些?《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

·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是指违反国家有关发票管理法规,故意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制度。由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直接抵扣税款的凭据作用,犯罪分子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可牟取暴利,所以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案件就十分突出。这种犯罪严重侵犯了国家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制度,干扰了国家的税制改革,破坏了社会主义经济秩序。&n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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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方承诺的回迁房七八年还没兑现,该如何维权?
    一、征收方承诺的回迁房七八年还没兑现,该如何维权?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二、回迁房怎样办理过户  对拆迁户从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的价值相当于补偿金部分的新建房屋,免征契税。按照国家规定对拆迁居民因拆迁重新购置住房的,对购房成交价格中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成交价格超过拆迁补...

·一方坐牢怎样离婚最快
    一方坐牢怎样离婚最快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双方中一方坐牢不一定就代表一定能离婚,如果被判处的刑期短或者是缓刑或者是即将服刑完毕的,法院一般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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