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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江宁开发区离婚律师法律常识
·境外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
    因为境外人员在用人单位工作,双方就产生了聘雇关系,在这种关系中,双方的责权利可以通过劳动合同(或书面协议)来确定,其主要内容是:聘雇期限、岗位、报酬、保险、工作时间、解除聘雇关系条件,以及违约责任等双方的权利义务。    如果境外人员是受境外投资公司派遣且由境外公司发放劳动报酬的...

·债权债务混同的法律定义
    混同,是指债权与债务同归于一人,致使合同关系归于消灭的事实。混同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混同包括三种情形:所有权与他物权归属于同一人;债权与债务归属于同一人;主债务与保证债务归属于同一人。狭义的混同仅指债权与债务归属于同一人。通常所说的混同仅指狭义的混同而言。    债权债务的混同,...

·违约金约定的过高或过低,怎么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数额低于或过分高于实际损失的,经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可予以增加或适当减少。      根据这条法律规定,我们可以看出违约金并非一成不变的。可是判断过高或过低的标准在哪儿呢?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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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直接立案侦查案件管辖范围划分规定
    (1999年8月26日分院检察委员会第六次会议讨论通过)第一条为了贯彻“公正执法,加强监督,依法办案,从严治检,服务大局”的工作方针,明确分工,理顺关系,加强组织指挥,搞好协调配合,加大查处贪污、贿赂、“侵权”、渎职等职务犯罪的力度,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有关直接立案侦查案件管辖的规定精神,制定...

·中外农副产品合作经营合同
    目录    1)总则  2)合作各方  3)成立合作经营公司  4)经营目的、经营范围与经营规模  5)合作条件及其构成  6)合作各方的责任  7)董事会的组成  8)经营管理机构  9)筹备和建设  10)劳动管理、工会  11)生产与销售  12)财务、会计、审计  13)税收、利润和亏损  ...

·定金与违约金条款在违约赔偿中的应用
       违约损害赔偿,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因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依法和依据合同的约定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损害赔偿原则上仅具有补偿性而不具有惩罚性。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必须赔偿对方因违约遭受的全部损失。但也有少数例外情况,欺诈违约行为具有惩罚性就是例外情况,但这不是损害...

·债务的部分转移的法律定义
    债务的部分转移,又称并存的债务承担,是指原债务人并不脱离债务关系,而第三人又加入了债务关系,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此时,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成立连带关系,共为连带债务人。并存的债务承担,以原已存在有效的债务为前提。由于原债务人并不消灭债务,因而原则上并存的债务承担不须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

·专利实施许可费用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他人专利的,应当与专利权人订立书面实施许可合同,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专利使用费的确定比较困难,一般而言可以根据如下因素来考虑其数额:(1)专利权人研究开发专利技术的难易程度和费用大小。一般来说研究开发难度大、开发费用多的专利,其使用费相对比较高。(2)被许可人使用专利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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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   本罪的犯罪对象...

·外资公司注册登记(生产类)
        1、外资公司注册登记(生产类)所需材料如下:    1)外国公司开业证明或营业执照公证件(注:复印后公证)或原件;    2)离岸公司所在地政府对该公司出具的信誉良好之证明原件1份(不属离岸公司则不需此项);    3)外国公司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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