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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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城街道房产律师法律咨询·我妻子因工意外死亡,我和她有一个1岁的儿子,我和儿子和她父母该怎么分赔偿金?谢谢。
·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电话是, 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我买了一个房子,是期房,由于当时没有盖,让开发商和我签协议他不给签,说是等房子封顶后才签,可是在后来盖房子中我的位置有钉子户,现在首付都交完了,他一直在拖,都一年半了,...
·南城街道房产律师:
·我开的是汽车修理店罚款合理吗
·我朋友因建房子资金不足向借了两万块钱至今快两年了不还,我该怎么办?
·开设*场罪,现人已送到河源市看守所,家属想了解具体情况
·朋友借了我五万元钱,现在不打算还了我想通过法律要怎么办?
·嘉禾盘江水库引水渠毁坏林地是如何做补偿的
·南城街道房产律师:
·我是做包租房的。最近通过中介签了一套120平米的毛坯房,与我签合同的是房产所有人的爸爸。中介费我付了1000元。现在房产所有人要收回房子,说房子不是她本人签的,合同无效...
·请问社保买了十女人满5O岁还可以继续`买满15吗?
·委托代征单位未代征税收,逾期申报纳税人是否加收滞纳金
·长春市离婚诉讼案律师所怎样收费
·关于暖气和燃气等初装费的疑问
·南城街道房产律师:
·哺乳期内被辞退,可以得到怎样的赔偿和怎么维权
·钟律师你好,我是武汉中南民族大学的大二学生,学校组织大学生实*希望我们可以回到家乡去律所或者法院实*,我一直也想体验一下律所的环境,冒昧请问一下不知道能不能到您们的律师...
·你好我有120平平房想分成两个房照怎么分
·我父亲去他的堂哥家玩耍,可谁知我父亲去之前有喝酒,当我父亲到他堂哥家时,他的堂哥不在,只有嫂子在家里,于是我父亲就用双手拦了下他的嫂子。后来过了一两天,我父亲的那个嫂子...
·男方前几查出有精神分裂症,时好时坏,没有病时已经打我了,有病后发病时也会对我恶言相向,甚至掐着我的脖子逼问我儿子是不是他的,说儿子是我与别人生的,20162月6号晚,只...
·南城街道房产律师:
·我与贵县一朋友,她去年买车借我一万二千元,现在她微信不回,电话不接!我怎么才能收回我钱
·客户一直拖货款,怎么追回
·我还在合同期内,公司提前1个月通知要解聘我,然后拿领
·阳江市看守所的电话是多少呀
·货发给对方,对方不付款怎么办,已经躲债三年了找不到本人电话不接,没有他本人直接写的欠条,只有本人手写的收据。。。
·南城街道房产律师:
·各股东均缴足出资额,但所缴的出资款未经验资就直接投入公司使用,在验资时公司另行借钱验资,验资后公司归还借款,是否属于虚假出资和抽逃出资?
·脊椎3节粉碎性骨折应该算几级伤残,标准赔偿费用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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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城街道房产律师咨询解答·套牌、无证驾驶属于故意违法,处理是很严的。 宋瑞岭
·你有权要求用人单位为你购买五险一金。 宋瑞岭
·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 律师
·南城街道房产律师:
·重复帖子,恕难解答! 宋瑞岭
·这个要问一下看守所。 潘兆忠
·你好,可以一边向其索要一边补充其他证据。若无法解决最好尽快起诉。 pxlvshi
·按照事故责任划分承担责任。 吉增萍
·先住院检查治疗,康复后解决赔偿问题。 宋瑞岭
·南城街道房产律师:
·不行!在女方怀孕和孩子哺乳期男方是不能起诉离婚的。 宋瑞岭
·请律师写吧。 weihaiyang
·到律所去找杨律师。 weihaiyang
·尽量还钱吧。 weihaiyang
·你请律师是可以会见的,亲友不允许。 宋瑞岭
·南城街道房产律师:
·刘自动侵权,你可以到法院告他! 宋瑞岭
·直接问法院。 weihaiyang
·提前一个月递交辞职报告,不批可径行走人。 宋瑞岭
·报警!由警察处理,免得留下后患。 宋瑞岭
·此非法律问题,建议咨询相关部门。 宋瑞岭
·南城街道房产律师:
·你只要在小区内有住房,不管是空置抑或居住,都得缴纳物业费。 宋瑞岭
·让你的家人委托律师办理。 太公钓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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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城街道房产律师法律常识·工程款迟延给付违约金怎么算
工程款迟延给付违约金怎么算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工程延迟违约金一般是按照超出十日结付工程款,每延期一天,按照工程款总额的0.5%支付违约金。1、一般要按照合同约定办理,如果一方违约,可以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协商不成,起诉解决。2、一般双方在签订合同时,都会对合同的相关条款,以及违约以后,对违约金的约定,如果有一方违约的,应当支付其违约金。违约金是由当事人约定的,为约定违约金。约定违约金是一种合同关系,称违约金合同。这种合同属从合同。主合同无效,违约金合同无效。违约金合同是诺成合同,与定金合同不同,不以预先给付为成立要件。约定违约金又是一种附条件合同,通常,违约行为发生,违约金合同生效;违约行为不发生,...
·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出让和转让有哪些区别?
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出让和转让有哪些区别?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出让和转让有哪些区别?可能很多人光看标题就觉得让人疑惑,不知道这两者有什么区别。但是,在法律上,两者确是有很大的区别。这里,我们整理的一些相关知识,能够很好的解释这两者的一些区别,供您参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定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向国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的年限内让予以土地使用者的行为。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定义:在我国土地所有权分为国有和集体所有两种。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首次从国家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个人或者集体将其土地使用权以有偿方式在一定时期内出让,租借给他人的经济行为。通常...
·夫妻间的个人债务法条是哪个?
夫妻间的个人债务法条是哪个?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夫妻共同生活是夫妻共同债务的内在本质,是夫妻共同债务与夫妻个人债务的根本区别,也是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唯一法定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夫妻共同债务的性质决定了夫妻一方举债借款必须为夫妻共同生活所需。因此,认定夫妻共同债务,应当以符合夫妻共同债务性质为前提条件。二、个人债务包括1、男女各自婚前所负的债务,即结婚之前一方或双方...
·南城街道房产律师:
·丈夫是精神病现在能否离婚
丈夫是精神病现在能否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
·逼迫受害人出具借条有效力吗
逼迫受害人出具借条有效力吗1、在受到威胁、胁迫、恐吓的情况下所写的借条无效2、其内容不属于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受法律的保护。但被逼迫人在解除逼迫、威胁后,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陈述被逼迫写下借条的事实,由公安机关立案查处,也为日后法院对被逼迫所写借条的合法性、真实性留下可贵的证据。3、《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二、借条的诉讼时效怎么确定?借条纠纷中有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就是诉讼时效的问题,按照诉讼法的规定,诉讼时效一般为两年。那么借条的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
·危害公共安全罪要判死刑吗
可以。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本罪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没有结婚证抚养权归谁,怎么处理抚养权
虽然男女在没有结婚的情况下就共同生活在一起形成的是同居关系,而我国对这样的关系也是不提供保护的,但此时如果生育了子女的话,则子女的合法利益还是会受到法律的保护。由于同居关系的不稳定性出现男女生育子女之后分手的情况比较多,那此时没有结婚证抚养权归谁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没有结婚生了孩子怎么办?没有结婚两人的关系属于同居,同居是指两个人出于某种目的而暂时居住在一起,现一般用于异性之间。同居跟结婚不一样,结婚是获得了法律的承认的夫妻关系,是不可以随便解除关系而必须要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而同居是不被法律承认的一种行为,可以随时出于当时人的意愿而终止关系。同居各方都没有任何法律保障。没有结...
·商品房无土地使用权证怎么办?
商品房无土地使用权证怎么办?一、无土地使用权证的危害1、难以知晓设定抵押权的情况有些房地产开发商由于资金不足,便用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到银行做贷款抵押。而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购房人如果不要求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就不容易了解到在土地使用权上设定的抵押,也就无法及时规避风险。一旦房地产开发商无力偿还银行贷款,银行将依法拍卖该土地使用权,并从价款中优先受偿。而此时房地产购买者的合法权益将很难得到维护。2、难以发现开发商违规用地的事实有些开发商一味追求经济利益,在建设用地手续不全甚至没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情况下就进行房地产开...
·南城街道房产律师:
·商业合同质量诉讼管辖怎样规定的
商业合同质量诉讼管辖怎样规定的1.当地的人民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3.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4.财产租赁合同、融...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是多久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是多久?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是多久?床位在100张以上的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院以及专科医院、疗养院、康复医院、妇幼保健院、急救中心、临床检验中心和专科疾病防治机构为5年,其他医疗机构为3年。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持证人必须凭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其副本,向有权的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换领新证。二、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应当具备哪些条件?1、有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2、符合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3、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设备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5、有相应的规章制度;6、能够独立...
工程款迟延给付违约金怎么算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工程延迟违约金一般是按照超出十日结付工程款,每延期一天,按照工程款总额的0.5%支付违约金。1、一般要按照合同约定办理,如果一方违约,可以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协商不成,起诉解决。2、一般双方在签订合同时,都会对合同的相关条款,以及违约以后,对违约金的约定,如果有一方违约的,应当支付其违约金。违约金是由当事人约定的,为约定违约金。约定违约金是一种合同关系,称违约金合同。这种合同属从合同。主合同无效,违约金合同无效。违约金合同是诺成合同,与定金合同不同,不以预先给付为成立要件。约定违约金又是一种附条件合同,通常,违约行为发生,违约金合同生效;违约行为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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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出让和转让有哪些区别?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出让和转让有哪些区别?可能很多人光看标题就觉得让人疑惑,不知道这两者有什么区别。但是,在法律上,两者确是有很大的区别。这里,我们整理的一些相关知识,能够很好的解释这两者的一些区别,供您参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定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向国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的年限内让予以土地使用者的行为。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定义:在我国土地所有权分为国有和集体所有两种。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首次从国家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个人或者集体将其土地使用权以有偿方式在一定时期内出让,租借给他人的经济行为。通常...
·夫妻间的个人债务法条是哪个?
夫妻间的个人债务法条是哪个?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夫妻共同生活是夫妻共同债务的内在本质,是夫妻共同债务与夫妻个人债务的根本区别,也是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唯一法定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夫妻共同债务的性质决定了夫妻一方举债借款必须为夫妻共同生活所需。因此,认定夫妻共同债务,应当以符合夫妻共同债务性质为前提条件。二、个人债务包括1、男女各自婚前所负的债务,即结婚之前一方或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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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是精神病现在能否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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逼迫受害人出具借条有效力吗1、在受到威胁、胁迫、恐吓的情况下所写的借条无效2、其内容不属于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受法律的保护。但被逼迫人在解除逼迫、威胁后,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陈述被逼迫写下借条的事实,由公安机关立案查处,也为日后法院对被逼迫所写借条的合法性、真实性留下可贵的证据。3、《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二、借条的诉讼时效怎么确定?借条纠纷中有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就是诉讼时效的问题,按照诉讼法的规定,诉讼时效一般为两年。那么借条的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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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合同质量诉讼管辖怎样规定的1.当地的人民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3.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4.财产租赁合同、融...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是多久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是多久?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是多久?床位在100张以上的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院以及专科医院、疗养院、康复医院、妇幼保健院、急救中心、临床检验中心和专科疾病防治机构为5年,其他医疗机构为3年。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持证人必须凭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其副本,向有权的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换领新证。二、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应当具备哪些条件?1、有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2、符合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3、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设备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5、有相应的规章制度;6、能够独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