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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蔡村镇劳动律师法律咨询·我又应该怎样去争取回来我25日的工资呢?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现在不知道人在不在看守所,能不能请律师去确认,能不能确认人在哪里?
·律师好:离婚后女儿归我抚养,现在孩子两岁了,我准备给孩子安户口,我有权让孩子随母姓吗?不用征得男方同意吧。谢谢!!
·南蔡村镇劳动律师: 13821012202(刘律师)
·一母亲将近5个多月大的儿子放入水桶淹死,现在母亲投案自首,请问以这样的事情该如何判刑?(母亲生完小孩有点抑郁,但并没有在正规医院检查过,只是家里怀疑)如果没有产后抑郁,...
·我是商家。投诉刷卡机找什么部
·我是淮安涟水人,母亲糖尿病引起并发症慢性肾衰竭,现在淮安一院住院治疗,想到镇江每个星期做透析,农村合作医疗可以报销吗?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电话是多少
·你好摩托车撞伤行人至骶骨骨折,头皮撕裂伤,右侧肩关节肌肉损伤无骨折,全身多处擦伤的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在赔偿纠纷中对方应赔偿多少?是否需要做司法鉴定?
·南蔡村镇劳动律师: 13821012202(刘律师)
·雨花台女孑看守所电话号码
·上一代的代款什么情况属于下代还,如果超过偿还能力该怎么办
·在昌图县给一个在辽宁送变电包工程得打工没给钱
·胡律师,我朋友因医疗事故赔偿问题想资询你,有吋间吗
·暂无
·南蔡村镇劳动律师: 13821012202(刘律师)
·您好张律师,抚养费案开庭后被告需要写代理词吗?判决书下来后不是自已想要的结果还有必要上诉二审吗?
·您好,打扰您一下我就是问一下前几天不知道点住哪了就是免费送一*酒昨天打电话说给寄过来还要交198元的运费,在打电*空号,不想要了,怎么办,麻烦帮忙解决一下,谢谢谢谢
·你好!我有个劳动官司,一审刚过,能否不经过上诉而走抗诉程序?我怕上诉效果不好,有伪证要鉴定,一审不同意.
·领了证但没有共同生活,领证前买的房子,领证后增值,离婚后是共同财产吗
·丈夫身体健康可他就是不愿做事睡在家里让他的父母来养,我想做事他不但不同意就连他的父母也一样反对,只是让你在家看孩子每天给我按时把日用品买回来而且没有固定的零用钱,要不是...
·南蔡村镇劳动律师: 13821012202(刘律师)
·掉进小区里的地下水井里、我应该找谁负责?需要赔偿我什么费用.
·具体地址:高邮市横泾镇伟翔机械合作社。发生事情:本人在高邮横泾镇的伟翔机械厂做了三个月的领班,每个月4300但是老板一直不肯签劳动合同,三个月后,由于跟老板吵架,所以当...
·匠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以直播带货的名义,骗了我15800
·我被一个人帮我办信用卡骗了两万多,和三部手机,去年10月5号在石岛镇鱼人码头广场,我11月19号报警了,20号电信电话给我打电话吹我还款,经过我多方面理解才知道还有三部...
·刚生完孩子用医保报销,补贴能取出来吗
·南蔡村镇劳动律师: 13821012202(刘律师)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经营者变更
·我们公司说我全年的业绩差要劝退我我的赔偿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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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蔡村镇劳动律师咨询解答·这个要看情况的, 潘兆忠
·更要考虑自己是否也有一定的过错。 潘兆忠
·政府征用地只能获得补偿,不是赔偿,政府征用农民土地,只会补偿给土地权属证书上的人,农民把本集体土地卖给不具备该集体户口的人本身是无效的,如果出卖方到时候后悔的话,完全可... 蒋莉圆
·南蔡村镇劳动律师: 13821012202(刘律师)
·可以起诉解决。 weihaiyang
·可以复议或诉讼。 weihaiyang
·这种协议还是不能保证没有风险的。 潘兆忠
·咨询当地农合办 zag1971
·先调解,不成就起诉,法庭见! 宋瑞岭
·南蔡村镇劳动律师: 13821012202(刘律师)
·这事谁知道呢!. 张锦天
·你说是杂牌机吗?不行,冒牌的可以主张赔偿 张锦天
·直接百度搜索 zag1971
·如果上班,不影响工资的发放。 weihaiyang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人在苏州,卡被开户地公安局冻结,怎么办?. 网友
·南蔡村镇劳动律师: 13821012202(刘律师)
·建议先由交警处理。 weihaiyang
·看医院是否有监控。 ljp334202
·由于只有4万元的借条,且是对方所写,能够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你同意把车留给他,还认25000的债。这是在你自愿基础上作出的,是合法有效的。孩子由对方抚养,如果对方同意你... 刘俊清
·建议先联系消协。 weihaiyang
·还是要咨询当地的律师吧。 潘兆忠
·南蔡村镇劳动律师: 13821012202(刘律师)
·现在谈你的权利,可能还有点早。 潘兆忠
·可以委托律师协助办理。. 何晓艳
·更要考虑自己是否也有一定的过错。 潘兆忠
·政府征用地只能获得补偿,不是赔偿,政府征用农民土地,只会补偿给土地权属证书上的人,农民把本集体土地卖给不具备该集体户口的人本身是无效的,如果出卖方到时候后悔的话,完全可... 蒋莉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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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蔡村镇劳动律师法律常识·土地使用权单独评估办法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单独评估办法有哪些?土地资产可以作为单独的对象进行评估,也可以与地上建筑物一起作为评估对象进行评估,还可以作为整体企业资产的构成要素随整体企业一并进行评估。1、市场法市场法也称市场比较法,是将待估土地与近期已经进行交易的类似土地加以比较,从已进行交易的类似土地的价格,修正得出待估土地价格的一种评估方法。2、收益法的应用形式土地使用权评估中的收益法,亦称收益还原法,是指通过预测土地未来产生的预期收益,以一定的还原利率将预期收益折算为现值之和,从而确定土地评估值的方法。3、成本法成本法亦称成本逼近法,是以开发土地所耗费的各项费用之和为依据,再加上一定的利润、利息、税金以及土地增值收益来确...
·遗嘱一定要给法定继承人吗?
遗嘱一定要给法定继承人吗?一、遗嘱一定要给法定继承人吗?不是必须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二、遗赠有效的条件遗赠作为民事法律行为,不仅要符合法律行为一般要件,还要符合民法典的特别规定。一个有效的遗嘱须具备以下条件:1、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须有完全行为能力。2、遗嘱须意思表示真实、自愿、合法,遗嘱人须对财产享有处分权,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
·怀孕合同到期延期而不是续签这种做法对吗?
怀孕合同到期延期而不是续签这种做法对吗?怀孕合同到期延期而不是续签这种做法对吗?这种做法是对的,延期是对上次合同的延期,只需延期到哺乳期,对员工来说,可以保障自己的利益(很多孕产妇在这个时候被违法解雇),对企业来说,也是遵纪守法,也不用承担更多的义务(不是续签一年或者无固定期限合同)和风险。1、《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规定了“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如果“三期”女职工的现工作岗位对其身体有害,用人单位应与女职工协商将其调到适合其身体状况的岗位,但是,不得以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为由降薪。2、《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针对“三期”女职工建立了特殊的...
·南蔡村镇劳动律师: 13821012202(刘律师)
·一、入职7天试用期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入职7天试用期可以随时辞职吗?这是不行的,签合同后,在试用期的,那么可以提前3天申请辞职,办理工作交接后,第3天即可离开公司。公司不批准的,那么及时反映到劳动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即双方当事人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提前终止劳动合同,并结束劳动关系的情况下,如果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而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必须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如果是由劳动者主动辞职,而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无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并且此时应该提...
·拘传的执行程序
根据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61条之规定,公安机关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出示拘传证,并责令其在拘传证上签名盖章摁指印;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应当责令其在拘传证上填写到案时间;讯问结束后,应当由其在拘传证上填写讯问结束时间;犯罪嫌疑人拒绝填写的,侦查人员应当在拘传证上注明。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第64条之规定,人民法院决定的拘传,由司法警察执行,执行人员不得少于2人;拘传时,应当出示拘传票;对抗拒拘传的,可以使用戒具;拘传后应当在12小时内讯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对拘传程序的规定与此大致相同,不过要求拘传后必须立即予以讯问。
·一、交通事故全责怎么赔偿?
一、交通事故全责怎么赔偿?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保险公司按照保险条款规定来进行赔偿,交强险最高可赔偿11万元,其他部分有商业补充保险或被保险人来承担。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和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肇事司机驾车撞死行人,在满足一定条件下,会涉嫌交通肇事罪。如《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表明,肇事司机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
·工程质量纠偏措施有什么
工程质量纠偏措施有什么一、工程质量纠偏措施有什么1、组织措施,分析由于组织的原因而影响项目目标实现的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如调整项目组织结构、任务分工、管理职能分工、工作流程组织和项目管理班子人员等;2、管理措施(包括合同措施),分析由于管理的原因而影响项目目标实现的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如调整进度管理的方法和手段,改变施工管理和强化合同管理等;3、经济措施,分析由于经济的原因而影响项目目标实现的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如落实加快工程施工进度所需的资金等;4、技术措施,分析由于技术(包括设计和施工的技术)的原因而影响项目目标实现的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如调整设计、改进施工方法和改变施工机...
·离婚后多长时间可以再登记结婚
判决离婚后多长时间可以再登记结婚这要区分情况进行说明。判决离婚后,如果是一审判决,最早在判决生效后,即第十六天,就可以再婚登记。如果是二审判决,生效后的第二天就可以再婚登记。二、什么情况下可以判决离婚?在司法实务中,判决离婚的条件有: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
·南蔡村镇劳动律师: 13821012202(刘律师)
·土地开发补偿费的内容有哪些
土地开发补偿费的内容有哪些随着现代化和城镇化进程加快,国家政府需要征用土地资源用来开发,由于拆迁导致了失地人民的利益受到损害,此时政府会通过发放土地开发补偿费用来缓解此种情况。接下来,由的我们为您讲解有关土地开发补偿费的相关内容。一、土地开发补偿费的含义土地开发费是进行土地开发时所投入的费用总和,即生地变成熟地所需要的总费用。包括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公共事业建设配套费和小区及宗地开发配套费。土地开发补偿费是指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对甲方进行该宗地开发建设所发生的前期费用、拆迁费用、工程费用、管理费用及资金利息等土地一级开发费用的补偿。二、土地开发补偿费包括的费用1、基础设施配套费。对于基础设...
·劳动争议处理规定有哪些
劳动争议处理规定有哪些劳动争议处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妥善处理企业劳动争议,保障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发展良好的劳动关系,促进改革开放的顺利发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与职工之间的下列劳动争议:(一)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三)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四)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依照本条例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第三条 企业与职工为劳动争议案件的当事人。第四条 处理劳动争议,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土地使用权单独评估办法有哪些?土地资产可以作为单独的对象进行评估,也可以与地上建筑物一起作为评估对象进行评估,还可以作为整体企业资产的构成要素随整体企业一并进行评估。1、市场法市场法也称市场比较法,是将待估土地与近期已经进行交易的类似土地加以比较,从已进行交易的类似土地的价格,修正得出待估土地价格的一种评估方法。2、收益法的应用形式土地使用权评估中的收益法,亦称收益还原法,是指通过预测土地未来产生的预期收益,以一定的还原利率将预期收益折算为现值之和,从而确定土地评估值的方法。3、成本法成本法亦称成本逼近法,是以开发土地所耗费的各项费用之和为依据,再加上一定的利润、利息、税金以及土地增值收益来确...
·遗嘱一定要给法定继承人吗?
遗嘱一定要给法定继承人吗?一、遗嘱一定要给法定继承人吗?不是必须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二、遗赠有效的条件遗赠作为民事法律行为,不仅要符合法律行为一般要件,还要符合民法典的特别规定。一个有效的遗嘱须具备以下条件:1、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须有完全行为能力。2、遗嘱须意思表示真实、自愿、合法,遗嘱人须对财产享有处分权,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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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合同到期延期而不是续签这种做法对吗?怀孕合同到期延期而不是续签这种做法对吗?这种做法是对的,延期是对上次合同的延期,只需延期到哺乳期,对员工来说,可以保障自己的利益(很多孕产妇在这个时候被违法解雇),对企业来说,也是遵纪守法,也不用承担更多的义务(不是续签一年或者无固定期限合同)和风险。1、《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规定了“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如果“三期”女职工的现工作岗位对其身体有害,用人单位应与女职工协商将其调到适合其身体状况的岗位,但是,不得以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为由降薪。2、《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针对“三期”女职工建立了特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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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入职7天试用期可以随时辞职吗?这是不行的,签合同后,在试用期的,那么可以提前3天申请辞职,办理工作交接后,第3天即可离开公司。公司不批准的,那么及时反映到劳动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即双方当事人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提前终止劳动合同,并结束劳动关系的情况下,如果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而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必须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如果是由劳动者主动辞职,而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无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并且此时应该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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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61条之规定,公安机关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出示拘传证,并责令其在拘传证上签名盖章摁指印;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应当责令其在拘传证上填写到案时间;讯问结束后,应当由其在拘传证上填写讯问结束时间;犯罪嫌疑人拒绝填写的,侦查人员应当在拘传证上注明。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第64条之规定,人民法院决定的拘传,由司法警察执行,执行人员不得少于2人;拘传时,应当出示拘传票;对抗拒拘传的,可以使用戒具;拘传后应当在12小时内讯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对拘传程序的规定与此大致相同,不过要求拘传后必须立即予以讯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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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通事故全责怎么赔偿?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保险公司按照保险条款规定来进行赔偿,交强险最高可赔偿11万元,其他部分有商业补充保险或被保险人来承担。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和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肇事司机驾车撞死行人,在满足一定条件下,会涉嫌交通肇事罪。如《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表明,肇事司机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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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纠偏措施有什么一、工程质量纠偏措施有什么1、组织措施,分析由于组织的原因而影响项目目标实现的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如调整项目组织结构、任务分工、管理职能分工、工作流程组织和项目管理班子人员等;2、管理措施(包括合同措施),分析由于管理的原因而影响项目目标实现的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如调整进度管理的方法和手段,改变施工管理和强化合同管理等;3、经济措施,分析由于经济的原因而影响项目目标实现的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如落实加快工程施工进度所需的资金等;4、技术措施,分析由于技术(包括设计和施工的技术)的原因而影响项目目标实现的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如调整设计、改进施工方法和改变施工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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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离婚后多长时间可以再登记结婚这要区分情况进行说明。判决离婚后,如果是一审判决,最早在判决生效后,即第十六天,就可以再婚登记。如果是二审判决,生效后的第二天就可以再婚登记。二、什么情况下可以判决离婚?在司法实务中,判决离婚的条件有: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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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开发补偿费的内容有哪些
土地开发补偿费的内容有哪些随着现代化和城镇化进程加快,国家政府需要征用土地资源用来开发,由于拆迁导致了失地人民的利益受到损害,此时政府会通过发放土地开发补偿费用来缓解此种情况。接下来,由的我们为您讲解有关土地开发补偿费的相关内容。一、土地开发补偿费的含义土地开发费是进行土地开发时所投入的费用总和,即生地变成熟地所需要的总费用。包括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公共事业建设配套费和小区及宗地开发配套费。土地开发补偿费是指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对甲方进行该宗地开发建设所发生的前期费用、拆迁费用、工程费用、管理费用及资金利息等土地一级开发费用的补偿。二、土地开发补偿费包括的费用1、基础设施配套费。对于基础设...
·劳动争议处理规定有哪些
劳动争议处理规定有哪些劳动争议处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妥善处理企业劳动争议,保障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发展良好的劳动关系,促进改革开放的顺利发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与职工之间的下列劳动争议:(一)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三)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四)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依照本条例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第三条 企业与职工为劳动争议案件的当事人。第四条 处理劳动争议,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