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澳损害赔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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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澳损害赔偿律师法律咨询
·环境侵权,行政诉讼
·99年以前房屋过户需本人到场吗我父的弃权声明书上只有一个人名章也没有手印母亲不知此事房子被大伯家二哥过户了这份弃权声明书有法律效力吗
·请问,我93年底外借当教练,单位给发工资,请问是不是算特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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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没有一个人退休,有两份退休工资?
·我儿子现在在你们青岛监狱服刑,怎么到现在没有法院判决书和你们监狱服刑通知寄给我们?请问家属能来监狱见儿子吗?.
·我单位有一位职工,因病过世,家中有妻、子、母,那他的丧葬费应该给谁?是不是谁办理丧事的,丧葬费就给谁。
·装修工程完成了赖帐
·二婚老人因双方年事已高,分开回各自儿女家养老,共有财产分割。可否全权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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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新法律是不是谁先提出离婚;先提出离婚的要赔偿给对方?
·房子拆了赔偿后地皮可以转卖么
·你是在北门口居住,西北角拆迁你们能介入吗
·律师您好!关于房屋购买的银行贷款的事情想咨询一下。事情是这样,在新沂市购买了一处房产,没有房产证,但银行贷款批下来了,还了一年多。但现在开发商的房子一直没有弄好(水电等...
·我扁桃体手术后三天医生叫我出院,回家就大出血,后我叫救护车送去医院,到医院血止痛了,医生说要我回家,说没办法,出血只有含冰,现在一个星期了还是出血,这算医疗事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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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0171日办的居住证,孩020高考能通过吗?
·我是一名吊车司机,今给老板开车几个月,现在还有四个月"38608241l"""工资老板不给,说我把车搞坏啦。又没签合同,我该怎么办?
·女职工50岁社保还没满15年但在公司以年龄为由辞退,已经工作10年了,可以得到补偿吗
·2020年10月底房子装修结束,因工期延迟并有部分问题未解决,经双方同意扣款1800元。今年1月出现墙面裂缝,联系工程负责人,他以扣款为由不予负责处理
·你好,我的车卖给a有购车协议,没有过户,a的朋友b无证驾驶发生交通事/a>,我有多少责/p>咨询编号887420|联系手机52***|宁夏-银川|2017-05-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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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贷下不来,首付款能追回吗?
·你好请问!离婚提起诉讼法院需要交压金吗?
·我们在博乐市团结商场干的装修工程,4月分开的工,10月分工程完工,有老板写的欠条。当时老板说10月底就把剩下的钱给我们结清。由于开发商和营运商发生纠纷,老板说现在给不了...
·公司有外债要不回来,对方一直拖拉,好几年了
·牙齿断了两颗,能索要哪些赔偿,能索要精神损失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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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上只写夫妻一人单独所有,如果一方提出离婚能给财产吗
·请问:我是个司机,在装货的时候帮忙一下,不小心从车上掉下来之后就骨折了.我想问下这是工伤吗?
 南澳损害赔偿律师法律常识
·交通事故车辆是单位的由谁赔偿?
    交通事故车辆是单位的由谁赔偿?单位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单位要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司机有过错,司机也需要承担责任。受害人可以向司机或是单位要求赔偿。主要内容如下:1、交通事故责任者对事故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承担赔偿责任的肇事司机暂无力赔偿,由司机所在单位或车辆所有人垫付;2、肇事车辆为单位所有,司机执行职务,即工作或生产过程中履行驾驶职责行为受所在单位或车辆所有人委派或认可,该单位或车辆所有人承担事故赔偿责任;3、肇事车辆为个体户、承包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主,雇佣司机从事运输,车主或雇主应承担事故赔偿责任;4、肇事车辆承包、租赁期间发生交通事故,车主和承包、承租人共同承担赔偿...

·中国法律持刀抢劫罪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中国法律持刀抢劫罪会受到怎样的处罚?一、中国法律持刀抢劫罪会受到怎样的处罚?中国法律持刀抢劫罪会被判处三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二、抢劫罪是如何认定的(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1、抢劫罪是侵犯财产罪中危害性最大、性质最严重的犯罪,在一般情况下,...

·一、领取的工伤待遇可以抵扣吗?
    一、领取的工伤待遇可以抵扣吗?工伤补偿金就先支付给职工的,原则上不能直接抵扣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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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职员约定的期限吗?
    一、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职员约定的期限吗?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不是指用人单位与职员约定的期限,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合作时,需要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受法律保护的,要依法履行合同内容。有时会签订固定期限合同,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关系即告终止。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止补偿金:法律规定,合同终止了,符合条件的雇员还享有合同终止补偿金。1、享受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止补偿金的条件:在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时,如果雇主没有与该雇员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雇员有权得到该合同终止补偿金(第1242—8条)。如果在合同期满后,雇主又合法地与同一个雇员订立了另一个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那么,该雇员...

·信用证单据处理的法律规则
    《UCP400》对开证行处理信用证项下单据的时间作了两项规定:第16条c款规定,开证行应在合理时间内审核单据并决定接受或拒受单据;第16条d款又规定,如果开证行决定拒受单据,它必须不得延迟地通知寄单行或受益人(着重号为本文所加)。另外,《UCP400》第16条e款还进一步指出,如果开证行违反以上c、d这两款中的任何一项规定,则无论单证是否相符,它都无权宣称单据与信用证条款不符而拒受单据。《UCP500》则将原《UCP400》第16条c款中合理时间内的审单义务规定在了现在的第13条b款中,而原《UCP400》第16条d款中不得延迟的通知义务现规定在《UCP500》第14条d款(i)项中。虽...

·个人进行挪用公款会牵连家人吗
    挪用公款会牵连家人吗如果挪用的公款与家人的经营活动无关或者家人毫不知情就牵涉不到家人。1、控告挪用公款需要以下三个方面的证据:一、行为人实施了挪用公款的行为。即行为人未经合法批准而擅自将公款移作他用。二、行为人利用了职务之便。挪用公款的行为是利用其主管、管理、经手公款的职务上的便利实施的。三、行为人挪用的公款是归个人使用的。所谓归个人使用,既包括由挪用者本人使用,也包括由挪用者交给、借给他人使用。2、根据本条之规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具体可包括以下三种情况:一、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这里所说的非法活动是指挪用公款供个人或他人进行走私、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对这种情况的定罪,没有要求挪用...

·职员被批捕后工资怎么处理?
    一、职员被批捕后工资怎么处理?职员被批捕后工资会暂停发放,具体处理方式如下:1、如果其被判有罪,可按辞退处理。如果是涉及到职业犯罪,还可开除处理。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3、如果其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话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不过之前他的工资还是要发放的。发放到工作截止日。二、批准逮捕的《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

·公司法经营同类方面的规定是什么?
    现在一些上市公司的股东不仅在本公司工作,还在外面成立了自己的公司,从事相同的业务。这种同类经营的情况,我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都有明文规定。在刑法中就有一条罪名是非法经营同类罪,那么,公司法经营同类方面的规定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做个具体了解。一、公司法经营同类方面的规定是什么?《公司法》并没有对公司股东的同业竞争行为做出禁止性规定,因此,该股东的做法并不违法。但是,如果该股东同时是公司的董事,则另当别论。《公司法》第148条规定了董事及高层管理人员的禁止性行为,其中第1款第5项即规定了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
·南澳损害赔偿律师: 13802711975(汤律师)  13682944097(谢律师) 

·在我国公司法人怎么保护自己?
    在我国公司法人怎么保护自己?一、在我国公司法人怎么保护自己?1、如果被刑事拘留,可委托律师了解案情、提供辩护;及时脱离与该公司的关系,日后看管好自己的身份证件勿乱签名。2、公司实际控制人把法律责任推给法人是正确的,因为法人是承担法律责任的主体。3、公司的“法人”不是“人”,它是组织——也就是公司。你所说的法人,是法人代表,法人代表是法人的行使权利者,你可以以公司的资产或财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二、法人变更流程1、在公司登记所在地的工商局网站进行公司法人变更预约。2、在公司登记所在地的工商局网站上下载相应的资料,并如实填写。3、带上材料到工商局取预约号,交材料。...

·交通事故赔偿法规定的赔偿项目有哪些
    发生交通事故后,无论是受害人还是肇事方,获得赔偿或者进行赔偿都要依法进行,虽然各地的赔偿标准各不相同,但是总体上要遵循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那么,交通事故赔偿法中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是怎样规定相关赔偿项目的呢?具体赔偿项目我们将在下面为您进行相关介绍。交通事故赔偿法中的赔偿项目遭受精神损害项目和标准赔偿权利人(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ο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精神损害抚ο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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