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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上班在单位滑倒骨折
·在公司犯盗窃罪要拘留多久?如何取保?
·请问离婚需要多少时间呀?现在没有财产纠纷,只有对小孩的抚养权问题有争议?由于我老婆是小学文化,在外面做工人,老婆的父亲是一个混混,他结婚三次,坐过牢,这觉得这样的家不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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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老婆不是一个地方的,我小孩7岁还没有上户口,没有结婚证,该怎么帮孩子上户口,要交那些罚款
·变更抚养权,抚养费
·女方诉讼离婚要求平分财产,首先要具备什么条件才能平分财产,
·你好我老公在外面又有一个家庭现在要和我离婚我不知道该怎么做
·我在北京通过抖音与厦门商家合作,商家不履行合同!现要求全额退费,我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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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涉及到孩子和财产,
·您好,我老公在连云港国有煤矿工作,公司于2015年12月破产,公司2016年5月26日通过邮政快递发来合同,要求十天内签字将剩余工资结清。他是在04年进公司的,关于经济...
·你好律师,农村土0不变,村长要调地每户多的地打出去归村上,村上在往外包。这样和理吗分享收藏我也要提a1条回san推荐答案回复2017.11.2214:22
·你好,我的微信是,我有个客户在盐城,他们欠我的货款。
·我今0岁了,我哥哥(父亲的养在十几前(我哥0岁的时候)跟我父母解除了父子关系。解除关系后,我父母名下只有我一个子女,想请问一下我这边申报六项个税扣除的时候,可以按照独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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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你好!我想咨询的是借款方面的问题。一朋友借了4万,了,一直忽悠,利息基本有还,但本金没有丝毫耍还的意思,一说就三推四推,最近连电话也不接,xx波不回,请问我要如何通...
·我要到昆明的那个法院起诉吗?
·你好本溪有几个看守所?想查一下单位老板在哪个看守所刑拘。
·常熟市建筑业工伤月平均工资多少
·手在厂里受伤了。少了一节指头。怎么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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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有人侵犯你的隐私权,你该怎么办
·婚前父母给我的储算我个人婚前财产吗?
·请问一下私人户口本还可以上户口吗
·我伯父在工地受伤了我伯父除了工作,又负责工地招工,一般都是电话联系,当天下雨,骑工地的摩托车出门交手机费,然后受伤了脾脏切掉医疗费用共2万左右,工地只交了14000左右...
·中卫看守所送到宁夏服刑人员教育中心有送到石嘴山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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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姊妹3人,我母亲自去年11月脑梗急诊到康复医院至今仍未康复,期间看护和医疗费用都由我一人承担,应无法继续独自承担,故上月我意出售我母亲居住的我名下的房产,应我2姐妹...
·你好,请问在高速公路隧道内限输80kmh5%按照规定怎么处理?谢温馨提醒:如果以上问题和您遇到的情况不相符,可以在线免费发布新咨询!马上问律a类似咨询高速公路撞死人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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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牧野区房产律师法律常识
·一、出租人逾期交房解除合同后怎么赔偿?
    一、出租人逾期交房解除合同后怎么赔偿?在实际情况中,往往存在着这样的现象:承租人做好了一切准备,在租赁双方约定的时间去找出租人验房、收房,却被出租人告知房子不能按时交付使用。这种情况往往会给承租人带来诸多不便,甚至给承租人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此时,很多承租人为了避免再次经历找房、谈判的麻烦,往往一忍再忍。其实,出租人如果不能按时将房屋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完全可以催告出租人限期交付;如果出租人逾期仍未交付出租房屋的,承租人有权要求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并要求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房东不履行出租人的义务时,租客可以解除租房合同,如果由于房东不履行出租人的义务导致租户损失的,房东还有需赔偿损失。其实我...

·夫妻共有财产的认定原则是什么
    夫妻共有财产是有一定的范围的,并不是所有取得的财产都是共同财产,而且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必须遵守一定的原则,那么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夫妻共有财产的认定原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夫妻共有财产的认定原则首先,从财产的取得时间上看,一般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工资、奖金、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等,在此不再赘述。唯一值得一提的就是2001年《婚姻法》解释(一)第十九条已经明确规定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不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夫妻双方作出另外约定的除外。其次,从财产的取得形态上看,应当分清婚前和婚后财产的关系。这种关系具体表现为:一,直接转化关...

·国家赔偿法费用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国家赔偿法费用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2019年5月15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315.94元。据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统计数据及人社部提供的日平均工资的计算公式,对属于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国家赔偿案件,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确定新的日赔偿标准为315.94元。另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各级人民检察院自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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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怎么起诉
    1.撰写民事起诉状,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立案窗口立案;2.案件被受理后,按照指示向指定银行缴纳诉讼费用,再将银行给你的缴费单据拿到法院换票;3.等待法院通知开庭,按照传票指示参加诉讼;4.开完庭等待判决结果,如对结果不服,自收到判决结果之日起向中级人民法;5.胜诉之后,如果对方拒绝履行的,胜诉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条件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起诉离婚律师费太贵了怎么办
    生活中夫妻感情不和大多会选择去离婚,不再生活在一起,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只用提前拟定好离婚协议就可以去民政局办理了,如果有的夫妻因为家里的财产或者孩子的抚养权无法协调的话就会向法院起诉,但是法院起诉的收费还是不低的,那么起诉离婚律师费太贵了怎么办?一、起诉离婚律师费太贵了怎么办如果负担不起离婚诉讼律师费的话可以申请法律援助二、起诉离婚律师费多少:律师费用没有明确的标准,具体会根据工作内容、工作时间、职业素养、经济状况等由双方协商确定;北京律师收费相对比较高,但律师之间收费差异也不小,有的律师一个离婚案件一审收费二、三千元,有的却能达到一、二万元甚至更多。如果案件财产争议金...

·离婚房产分割后起诉的流程?
    离婚房产分割后起诉的流程有哪些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一般是到立案大厅,由立案大厅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给予立案。如果你们双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则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则。提出离婚诉讼申请时,须提供以下证件:(1)请求判定离婚的起诉书(一式三份);(2)户口本;(3)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官证、军队文职干部证等);(4)结婚证。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你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法院正式受理案件。3、法院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4、民事庭受案后,向男方发出传票...

·要如何辞退员工不用补偿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符合以上条件之一,单位辞退员工可以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房产质押贷款是否有效
    房产质押贷款是否有效一、房产质押贷款的现实存在以不动产设定抵押方便可行,而以不动产设定质押操作困难,人们自然就从优择取。但是通常并不能涵盖特殊,以不动产设定质押虽属罕见,却并非绝无,在个别情况下以不动产设质的事实毕竟还是存在的。二、以不动产设定质押法律是否承认其效力民法典未规定不动产质押,就是否定不动产质押这种担保形式,当事人以不动产设定质押的,于法无据,应当认定为无效,债权人无权要求以质押的不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不动产之价款优先受偿。我们认为,以上观点是偏面的、不正确的,是对民法典立法精神和物权担保原则的形而上学的理解。主要理由如下几个方面。1、我国民法典没有规定不动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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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公司与分公司的税务怎么交
    视情况而定:其一,总公司和分公司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其二,分公司若办理了税务登记,则其为独立的增值税纳税人,应单独申报缴纳增值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增值税纳税地点:(一)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二)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或者劳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外出经营事项,并向其机构所在地...

·债权转让合同的特征有哪些
    债权转让合同的特征有哪些,债权转让合同有哪些条件?一、债权转让合同的特征有哪些?1、是债权转让的主体是债权人(又称让与人,包括单位和个人)和受让人(第三人),按现有法律规定,债务人不是也不可能是权利转让的当事人。对于债权人、受让人及债务人所达成的债权转让协议,从实质上来说,债务人只是新协议的当事人,却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债权转让的当事人。因为债务人对债权的转让不享有权利,只承担义务。2、是债权转让是权利人转让自己合法权利的行为,即债权人所享有的债权,必须是合法取得的。若是以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取得或是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所取得的权利,即使是转让了,也不具有法律效力。如赌债债权的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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