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律师
行政诉讼律师
服务范围·普洱墨江行政诉讼律师常年代理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处罚应对、信息公开申请等案件,云南普洱墨江行政诉讼律师代理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限制人身自由、责令停产停业、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没收财物、颁发许可、违法行使职权国家赔偿等行政行为不服引起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
·墨江行政诉讼律师业务范围:墨江行政律师,墨江行政诉讼律师,墨江国家赔偿律师,墨江民告官律师,墨江行政法律师,墨江行政许可律师,墨江行政处罚律师,墨江行政复议律师,墨江政府打官司律师行政诉讼,民告官,政府不作为,行政复议,告政府
·墨江行政诉讼律师业务范围:墨江行政律师,墨江行政诉讼律师,墨江国家赔偿律师,墨江民告官律师,墨江行政法律师,墨江行政许可律师,墨江行政处罚律师,墨江行政复议律师,墨江政府打官司律师行政诉讼,民告官,政府不作为,行政复议,告政府
| 免费法律咨询点此进入>>> | ![]() |
墨江行政诉讼律师法律咨询·在人人网中有80人人豆的余额有一天晚上11点多,在同一秒钟出现两笔充值记录一笔50人人豆,一笔30人人豆被充值到一个叫“**堂”的游戏咨询过客服,回答说是正常登录情况下...
·公有住房次承租人是否存在优先购买权?
·请问长沙市企业职工退休因病死亡丧葬费如何计算?我父亲是一名退休工人,如2011年12月3日因病去世,终年65岁,退休每月工资1700多元。请问我父亲能得到国家发给一次性...
·墨江行政诉讼律师:
·资质有三家股东,法人现在想独资,问题是资金没到位怎么办好,谢谢
·冻结对方资产时候要拿原告方定额资产抵押么?
·个人为公司承诺担保偿还债务是否有效?
·我1996参加工作,烧伤面部,为6级伤残,之后一直休工伤假至今,厂里201510月宣布破产,请问,我能得到多少补偿款
·请问村里有块空地怎么申请建个养殖场呢?还是向镇土地所申请?
·墨江行政诉讼律师:
·笔录证据xxx三个月了,能不能催办立案?
·工伤案件一审,
·关于网站合同,已经谈好,代表人签字了,
·当事人用不棍先打伤我,然后将我的衣物等物品全丢掉
·永新县人民法院电话
·墨江行政诉讼律师:
·咨询部队主管部门
·我们结婚4年有一子现在没有感情了,她现在变了变的不可理喻,天天都是吵架,结婚4年里她什么也不做工作不干,家务不做看孩子也不看,前几天她提出来要离婚跟我没感情了去起诉我了...
·你好黄律师,丛2015年起有人强行要我卖两套房给他,每套房给我八万元,我不卖给他,他就校我的店铺租不出去,我的店铺2015年到今都没有租出去,能帮忙解决问题。
·你好,我也遇到的合同纠纷案件,是与名族净水机厂家的,能电话咨询吗
·结婚两,半后分居,女方和男方分开出去打工。分居一后,女方和男方再次共同生活两个月,天天吵架。性格不合。女方如果提出离婚,男方一再要求退彩礼,但是男方,没欠钱。女方用退彩...
·墨江行政诉讼律师:
·房产过户手续,是在去民政局办手续之前办吗?
·我是你所在押人员的家属,想寄点钱给他,请问要用什么流程才收到
·你好离婚判决时我们没有财产分割房子是婚后财产,但男方逼我写了一张放弃房子的字条,当时只有我们两人在场,问下我可以起诉进行分割房子么?
·今年5月,我给江苏宝应的房*华借款13万元,说2月还钱,到了该还钱的时候,人跑了,电话不接且更换号码,无奈之下,提起上诉。
·没有手印,只有签字,也没身份证复印件,有效吗san没有手印,只有签字,也没身份证复印件,有效吗887706
·墨江行政诉讼律师:
·2023年在宁波打工,四川籍同事借我7千块钱,已一年半,至今未还。我能在宁波起诉吗,谢谢
·暂无
·公有住房次承租人是否存在优先购买权?
·请问长沙市企业职工退休因病死亡丧葬费如何计算?我父亲是一名退休工人,如2011年12月3日因病去世,终年65岁,退休每月工资1700多元。请问我父亲能得到国家发给一次性...
·墨江行政诉讼律师:
·资质有三家股东,法人现在想独资,问题是资金没到位怎么办好,谢谢
·冻结对方资产时候要拿原告方定额资产抵押么?
·个人为公司承诺担保偿还债务是否有效?
·我1996参加工作,烧伤面部,为6级伤残,之后一直休工伤假至今,厂里201510月宣布破产,请问,我能得到多少补偿款
·请问村里有块空地怎么申请建个养殖场呢?还是向镇土地所申请?
·墨江行政诉讼律师:
·笔录证据xxx三个月了,能不能催办立案?
·工伤案件一审,
·关于网站合同,已经谈好,代表人签字了,
·当事人用不棍先打伤我,然后将我的衣物等物品全丢掉
·永新县人民法院电话
·墨江行政诉讼律师:
·咨询部队主管部门
·我们结婚4年有一子现在没有感情了,她现在变了变的不可理喻,天天都是吵架,结婚4年里她什么也不做工作不干,家务不做看孩子也不看,前几天她提出来要离婚跟我没感情了去起诉我了...
·你好黄律师,丛2015年起有人强行要我卖两套房给他,每套房给我八万元,我不卖给他,他就校我的店铺租不出去,我的店铺2015年到今都没有租出去,能帮忙解决问题。
·你好,我也遇到的合同纠纷案件,是与名族净水机厂家的,能电话咨询吗
·结婚两,半后分居,女方和男方分开出去打工。分居一后,女方和男方再次共同生活两个月,天天吵架。性格不合。女方如果提出离婚,男方一再要求退彩礼,但是男方,没欠钱。女方用退彩...
·墨江行政诉讼律师:
·房产过户手续,是在去民政局办手续之前办吗?
·我是你所在押人员的家属,想寄点钱给他,请问要用什么流程才收到
·你好离婚判决时我们没有财产分割房子是婚后财产,但男方逼我写了一张放弃房子的字条,当时只有我们两人在场,问下我可以起诉进行分割房子么?
·今年5月,我给江苏宝应的房*华借款13万元,说2月还钱,到了该还钱的时候,人跑了,电话不接且更换号码,无奈之下,提起上诉。
·没有手印,只有签字,也没身份证复印件,有效吗san没有手印,只有签字,也没身份证复印件,有效吗887706
·墨江行政诉讼律师:
·2023年在宁波打工,四川籍同事借我7千块钱,已一年半,至今未还。我能在宁波起诉吗,谢谢
·暂无
墨江行政诉讼律师咨询解答·建议委托律师起诉。 weihaiyang
·自己选择。.* 岳阳仇伶
·可以委托律师应诉。 weihaiyang
·墨江行政诉讼律师:
·看起火原因。 吉增萍
·支持一下!! 匿名
·你有合同吗?按合同办理。不行早点起诉。 宋瑞岭
·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 宋瑞岭
·关键在于你们二个的想法的。 潘兆忠
·墨江行政诉讼律师:
·要看具体情况,一般调查清楚就会放出来的。. 吉增萍
·如因地滑,酒店有过错,应该赔偿。 朱燕梅
·你只能报警!争取追回赃款。 宋瑞岭
·以身份证上的信息为准。 weihaiyang
·你是违约还款了 秦卫东
·墨江行政诉讼律师:
·就目前情况而言,不存在遗弃之说,因孩子毕竟没有沦落街头。 王成军
·估计时间过去有点多了的。 潘兆忠
·应该要有借款的手续。 太公钓鱼
·当初可能只想很快离婚,现在钱拿不到,就想起诉讼来了。 潘兆忠
·只要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且不违反法律的规定,是有法律竞争力的。 太公钓鱼
·墨江行政诉讼律师:
·这个要由诉讼来解决吧。 潘兆忠
·微信或电话找该律师办理。 宋瑞岭
·自己选择。.* 岳阳仇伶
·可以委托律师应诉。 weihaiyang
·墨江行政诉讼律师:
·看起火原因。 吉增萍
·支持一下!! 匿名
·你有合同吗?按合同办理。不行早点起诉。 宋瑞岭
·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 宋瑞岭
·关键在于你们二个的想法的。 潘兆忠
·墨江行政诉讼律师:
·要看具体情况,一般调查清楚就会放出来的。. 吉增萍
·如因地滑,酒店有过错,应该赔偿。 朱燕梅
·你只能报警!争取追回赃款。 宋瑞岭
·以身份证上的信息为准。 weihaiyang
·你是违约还款了 秦卫东
·墨江行政诉讼律师:
·就目前情况而言,不存在遗弃之说,因孩子毕竟没有沦落街头。 王成军
·估计时间过去有点多了的。 潘兆忠
·应该要有借款的手续。 太公钓鱼
·当初可能只想很快离婚,现在钱拿不到,就想起诉讼来了。 潘兆忠
·只要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且不违反法律的规定,是有法律竞争力的。 太公钓鱼
·墨江行政诉讼律师:
·这个要由诉讼来解决吧。 潘兆忠
·微信或电话找该律师办理。 宋瑞岭
墨江行政诉讼律师法律常识·一般来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
一般来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那么除非劳动合同到期不然是不会有什么变动的。但是总是会有特殊情况发生的,如果公司被收购,公司法人发生变化那么劳动合同是否也要随之变动呢?就让我们带着变更劳动合同主体协议是否要重签这一问题一起来了解一下吧。公司主体变更,如果是名称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或者分立、合并等情况,原劳动合同均继续有效,不用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如果经双方协商同意,也可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是员工主体变更的,需要重新签订协议。劳动合同主体变更方式实践中,引起劳动合同主体变更的情况一般有两类,第一类是企业合并、分立的情况,第二类是用人单位将员工转至关联企业或其他公司的情况。根据劳动合同...
·我国的房改房属于商品房吗
我国的房改房属于商品房吗我国公民在初次购房的时候,购房之前一定要做好各方面的准备。首先对我国市场上的房产就应该有一个大概的了解,因为不同的房产性质在购买的时候对产权正的要求都是不一样的,就拿我国的房改房来说,我国市场上其实房改房的数量也不在少数的。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就是我国的房改房属于商品房吗?一、我国的房改房属于商品房吗?房改房是属于带有补贴性质的福利房,而商品房就是按照市场规律定价的商品,可以随意流通。房改房与商品房的最大区别是:房改房在5年后才是完全属于自己的,如果在5年内进行买卖的话需要缴纳更多的税费,商品房就不一样了,商品房产权证办理下来后就可以马上进行买卖了,不过房改房五年后...
·不想续签合同到期要办理离职手续吗?
不想续签合同到期要办理离职手续吗?在当今这个社会里不管你是处在什么位置上什么地方上竞争都非常的激烈也非常常的压抑,也是社会的压力造就了我们更加前进的动力,特别是对于打工者压力说太大了,当你想辞去这一份工作恰好合同也当期了想好好的放松一下的时候,那就一定要先了解不想续签合同到期要办理离职手续吗?下面就来听听我们的看法。不想续签合同到期要办理离职手续吗?与公司签订的合同快到期了,不想续约还需要办理离职手续。以交接清楚,免今后有法律纠纷。同时单位需要出具证明。辞职和离职的流程是:1、员工原则上应提前三十天、试用期提前三天将书面《辞职报告》交到人事行政部,并领取离职手续表。人事行...
·墨江行政诉讼律师:
·个体工商户适用合伙企业法吗?
个体工商户适用合伙企业法吗?在我国的合伙企业中,会有很多种合伙的形式,合伙是一个企业发展的快速通道,对投资者来说再合适不过,但是对于大多数的投资者都感到疑惑的是:个体工商户适用合伙企业法吗?接下来,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供您了解。一、个体工商户适用合伙企业法吗?个人合伙不适用合伙企业法。在目前合伙形式中,只有合伙企业具有企业资格。他与个人合伙最大的不同在于,合伙企业的成立需要有书面协议。这是合伙企业成立的基础。其次,他需要进行工商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在合伙企业解散时要像法人一样进行清算。在法律适用上合伙企业主要是使用《合伙企业法》用《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离婚需要财产怎么分割?
离婚需要财产怎么分割法定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可以按照双方意愿进行分割,若是无法协议分割,则法院会依照照顾孩子、女方权益和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判决。二、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包括什么1、工资、奖金。工资”是指按照国家统计在职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包括标准工资,有规定标准的各种奖金、津贴和补贴。“奖金”是除工资总额的劳动报酬外,由国家、政府等权威组织,对特殊贡献或取得优异成绩的特定主体,给予一定货币数量的奖赏,如运动员名次奖、科研成果奖等,这些奖金应当归入夫妻共同财产。2、生产、经营的收益。生产、经营的收益是指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取得的收益。新《婚姻法》加强了个人财产的...
·私人能征收土地使用吗?
私人能征收土地使用吗?不管是个人还是企业,在使用土地之前,必须通过合法手段拿到土地使用权。而政府在城市建设过程中,会不断的征收农民土地,为此会给失去土地农民一般补偿款。在一些农村,存在个人征收土地的情况,那么,私人能征收土地使用吗?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一、私人能征收土地使用吗?所谓征用是指国家依法将个人或集体所有的土地或其他生产资料收归国有使用。“征用”的主体是国家,个人不能叫做征用,个人只能通过向集体承包或者租赁取得土地使用权。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
·新刑法受贿罪判几年 哪些行为构成受贿罪
一、新刑法受贿罪判几年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而《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内容正是对贪污罪量刑的规定。虽然这次刑九中并没有很明确的写出关于对受贿罪量刑的修改内容,但是却有关于贪污罪量刑方面的内容。根据《刑法》中的规定,也就是对受贿罪量刑作出了修改。刑法修正案(九)四十四、将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修改为:“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
·离婚中的债务分割是怎样的
离婚中的债务分割是怎样的离婚诉讼中对债务进行处理首先得认定债务是否存在,判断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夫妻个人债务,然后确立债务承担的民事责任。如果在实体上认定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则应由夫妻共同承担债务清偿责任。在对债务的具体处理时,允许离婚双方对债务的清偿进行协议,除了明显的逃避债务的约定外。如果在实体上认定债务是夫妻个人债务,则应由一方单独承担债务的清偿责任。我国《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夫妻债务问题的规定主要集中在夫妻共同债务上。《婚姻法》第41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
·墨江行政诉讼律师:
·国家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国家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国家房屋拆迁补偿标准1、房屋价值补偿标准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这里的市场价格,地级市政府部门都会依据每年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规律,制定出相应房屋市场价格表供当地被拆迁的居民进行参考。如:石家庄市人民政府针对三年大变样政策,每年都出具了《石家庄拆迁区域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表》。不清楚自己区域被拆迁房屋的价格的,可以找当地政府建设部门进行咨询或索取材料。对评估确定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再次...
·一、社会抚养费计算公式是什么?
一、社会抚养费计算公式是什么?社会抚养费的计算公式主要是对夫妻双方分别以所在地的县(市、区)城镇居民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所在地的乡(镇)农民人均纯收入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实际收入超过基数的,还应当加收超过数额的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超生两个及两个以上子女的,按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乘以超生子女数计征社会抚养费。未到法定婚龄生育第一个子女或者违反《条例》规定不够间隔年限生育的,对当事人征收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社会抚养费。规避计划生育法律法规非法收养子女的按照超生子女进行处理。不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按照以下规定计征社会抚养费:(一)不...
一般来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那么除非劳动合同到期不然是不会有什么变动的。但是总是会有特殊情况发生的,如果公司被收购,公司法人发生变化那么劳动合同是否也要随之变动呢?就让我们带着变更劳动合同主体协议是否要重签这一问题一起来了解一下吧。公司主体变更,如果是名称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或者分立、合并等情况,原劳动合同均继续有效,不用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如果经双方协商同意,也可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是员工主体变更的,需要重新签订协议。劳动合同主体变更方式实践中,引起劳动合同主体变更的情况一般有两类,第一类是企业合并、分立的情况,第二类是用人单位将员工转至关联企业或其他公司的情况。根据劳动合同...
·我国的房改房属于商品房吗
我国的房改房属于商品房吗我国公民在初次购房的时候,购房之前一定要做好各方面的准备。首先对我国市场上的房产就应该有一个大概的了解,因为不同的房产性质在购买的时候对产权正的要求都是不一样的,就拿我国的房改房来说,我国市场上其实房改房的数量也不在少数的。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就是我国的房改房属于商品房吗?一、我国的房改房属于商品房吗?房改房是属于带有补贴性质的福利房,而商品房就是按照市场规律定价的商品,可以随意流通。房改房与商品房的最大区别是:房改房在5年后才是完全属于自己的,如果在5年内进行买卖的话需要缴纳更多的税费,商品房就不一样了,商品房产权证办理下来后就可以马上进行买卖了,不过房改房五年后...
·不想续签合同到期要办理离职手续吗?
不想续签合同到期要办理离职手续吗?在当今这个社会里不管你是处在什么位置上什么地方上竞争都非常的激烈也非常常的压抑,也是社会的压力造就了我们更加前进的动力,特别是对于打工者压力说太大了,当你想辞去这一份工作恰好合同也当期了想好好的放松一下的时候,那就一定要先了解不想续签合同到期要办理离职手续吗?下面就来听听我们的看法。不想续签合同到期要办理离职手续吗?与公司签订的合同快到期了,不想续约还需要办理离职手续。以交接清楚,免今后有法律纠纷。同时单位需要出具证明。辞职和离职的流程是:1、员工原则上应提前三十天、试用期提前三天将书面《辞职报告》交到人事行政部,并领取离职手续表。人事行...
·墨江行政诉讼律师:
·个体工商户适用合伙企业法吗?
个体工商户适用合伙企业法吗?在我国的合伙企业中,会有很多种合伙的形式,合伙是一个企业发展的快速通道,对投资者来说再合适不过,但是对于大多数的投资者都感到疑惑的是:个体工商户适用合伙企业法吗?接下来,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供您了解。一、个体工商户适用合伙企业法吗?个人合伙不适用合伙企业法。在目前合伙形式中,只有合伙企业具有企业资格。他与个人合伙最大的不同在于,合伙企业的成立需要有书面协议。这是合伙企业成立的基础。其次,他需要进行工商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在合伙企业解散时要像法人一样进行清算。在法律适用上合伙企业主要是使用《合伙企业法》用《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离婚需要财产怎么分割?
离婚需要财产怎么分割法定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可以按照双方意愿进行分割,若是无法协议分割,则法院会依照照顾孩子、女方权益和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判决。二、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包括什么1、工资、奖金。工资”是指按照国家统计在职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包括标准工资,有规定标准的各种奖金、津贴和补贴。“奖金”是除工资总额的劳动报酬外,由国家、政府等权威组织,对特殊贡献或取得优异成绩的特定主体,给予一定货币数量的奖赏,如运动员名次奖、科研成果奖等,这些奖金应当归入夫妻共同财产。2、生产、经营的收益。生产、经营的收益是指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取得的收益。新《婚姻法》加强了个人财产的...
·私人能征收土地使用吗?
私人能征收土地使用吗?不管是个人还是企业,在使用土地之前,必须通过合法手段拿到土地使用权。而政府在城市建设过程中,会不断的征收农民土地,为此会给失去土地农民一般补偿款。在一些农村,存在个人征收土地的情况,那么,私人能征收土地使用吗?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一、私人能征收土地使用吗?所谓征用是指国家依法将个人或集体所有的土地或其他生产资料收归国有使用。“征用”的主体是国家,个人不能叫做征用,个人只能通过向集体承包或者租赁取得土地使用权。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
·新刑法受贿罪判几年 哪些行为构成受贿罪
一、新刑法受贿罪判几年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而《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内容正是对贪污罪量刑的规定。虽然这次刑九中并没有很明确的写出关于对受贿罪量刑的修改内容,但是却有关于贪污罪量刑方面的内容。根据《刑法》中的规定,也就是对受贿罪量刑作出了修改。刑法修正案(九)四十四、将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修改为:“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
·离婚中的债务分割是怎样的
离婚中的债务分割是怎样的离婚诉讼中对债务进行处理首先得认定债务是否存在,判断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夫妻个人债务,然后确立债务承担的民事责任。如果在实体上认定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则应由夫妻共同承担债务清偿责任。在对债务的具体处理时,允许离婚双方对债务的清偿进行协议,除了明显的逃避债务的约定外。如果在实体上认定债务是夫妻个人债务,则应由一方单独承担债务的清偿责任。我国《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夫妻债务问题的规定主要集中在夫妻共同债务上。《婚姻法》第41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
·墨江行政诉讼律师:
·国家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国家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国家房屋拆迁补偿标准1、房屋价值补偿标准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这里的市场价格,地级市政府部门都会依据每年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规律,制定出相应房屋市场价格表供当地被拆迁的居民进行参考。如:石家庄市人民政府针对三年大变样政策,每年都出具了《石家庄拆迁区域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表》。不清楚自己区域被拆迁房屋的价格的,可以找当地政府建设部门进行咨询或索取材料。对评估确定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再次...
·一、社会抚养费计算公式是什么?
一、社会抚养费计算公式是什么?社会抚养费的计算公式主要是对夫妻双方分别以所在地的县(市、区)城镇居民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所在地的乡(镇)农民人均纯收入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实际收入超过基数的,还应当加收超过数额的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超生两个及两个以上子女的,按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乘以超生子女数计征社会抚养费。未到法定婚龄生育第一个子女或者违反《条例》规定不够间隔年限生育的,对当事人征收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社会抚养费。规避计划生育法律法规非法收养子女的按照超生子女进行处理。不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按照以下规定计征社会抚养费:(一)不...

